第三十八节

第三十八节

我叫庄枪。我头痛了很久。在小说中叙述一些故事是不难的,但要搭建一个平台让这些故事乖乖躺在上面,感觉不会比老鼠啃鸡蛋好上多少。哥伦布把鸡蛋打碎了,鸡蛋才会竖起在桌面。如果我也依葫芦画瓢一昧生搬硬套,恐怕鸡蛋里流出的蛋黄蛋清多半要把我的房间弄得一塌糊涂。我在一个小时内喝下10大杯水,肚皮胀得溜圆。每喝完一杯水,就跑到阳台上运动一番。院里刚搬来一家新婚夫妇。新娘挺着大肚子骄傲地走进走出。我很羡慕她。她的孩子不久之后就会瓜熟蒂落。孩子是实实在在的。脑袋里的东西却是虚无飘渺的。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去了10遍厕所,每一次坐在马桶上,我都看见对面墙壁上的镜子有一个家伙两眼发直脸色惨白。我苦思冥想。小意认定我写作的冲动来自于渴望炫耀。小意吃吃地笑。她把墙壁上的一根孔雀毛摘下来轻轻地挠我屁股。我又羞又恼,叫她死一边去。她笑嘻嘻地跑进卧室,又欢天喜地跑回来,手里拿着一张纸,靠在门框边,乜视着我,嘴角似笑非笑。小意的声音抑扬顿挫:为安慰自己,也为提醒别人,人们渴望也热爱炫耀。每一个人在没有危险状态下第一个下意识的反应就是炫耀。这不是一个可耻的字眼,它往往与信心、勇气、力量紧密团结在一起。有趣的是,炫耀行为与排泄器官的距离总是靠得越近。小意念到后面哈哈大笑。我也乐了。我老是会随手写下一些乱七八糟令人发笑的句子。这是一种恶习,它们随时会被有心人搜集用作呈堂证据。《封神演义》里有一种仙家兵器,名曰番天印,威力大得吓人,白纸黑字罩下来,有几个人逃不了?再说,我又没把生殖器割掉有资格向赵公公学习,指鹿为马睁眼说瞎话。我说:小意,你就不能讲得好听一些吗?譬如良知、责任、呐喊,等而次之一点儿的,皈依、宁静、归属、自由、兴趣……《新华词典》里好听的词语并不少,拜托,多少给一点儿面子。我嘿嘿笑着,忽然眼睛一瞪,粗着嗓子就喊:他奶奶的,做人不留余地,老鼠也会反抗到底,半夜咬你的脚趾头,靠,还真美味。小意呸了一声,反手将卫生间的门重重关上。门的插销坏了,咣当一下反弹回来,正好揍到我脑袋上。这可真倒霉,还好,头顶的天花板没有塌落。我问过李吧,什么是小说?怎样的才算得上好小说?小说应该如何写?李吧已经忘了屁股上的疼,又一个漂亮妹妹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我问了他老半天,他都没反应,一直到他把头发梳得可以扭断苍蝇的腿准备出门时,这才意识到我的存在。我不得不把我的问题重复一次。李吧就笑,先是背“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然后又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栅处。”李吧的声音有点儿哽咽。我注意到他手里捏着一本宋词选。毫无疑问,李吧这次看中的妹妹还是花骨朵,否则他老人家哪来的积极性?我一把夺下他手中的书,翻到《钗头凤》那一节,恶狠狠扔给他,张嘴就骂:你丫的,陆游的词,谁不会背?一只小猫小狗背起来怕也比你动听得多。李吧往门中冲了几次,我坚决地把他击退。在师出有名的情况下,我当然理直气壮、力大如山。这若让我的大学老师看见了,一定会为我这种好学的精神感动得热泪盈眶。何况,我现在还属于不耻下问。我冷冷笑着,用手把李吧拨来拨去。李吧虽然一向爱吹嘘他在女人面前有多么强壮,可体重比我差远了。我若想再与他讲道理,那叫浪费口水。几千年的人类历史告诉我们,面对弱小时,要让他屈服,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会是暴力。李吧没辙了,坐在床上愤愤地瞪着我。我把他的手机抢过来,告诉那位花骨朵,李吧被书砸伤了小手指头不能来赴约了。李吧绝望地在床上翻来滚去,一迭声骂着贼泼皮。我与李吧讨论了一个晚上,得出了许多结论。譬如:文学是搞的,搞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大家灰头土脸,不得不开口抱怨,也就算是有点儿成就了。每一个写书的人其实就是一个**犯。他们因为很难获得女人、权力、钞票等现实的安慰,所以就拿文字出火气,在一个臆想的国度里,让自己当成王,不时幻想着把书中的某个女人拿来填充自己的三宫六院。李吧回答了我的问题。他讲得很生动,常常拿生殖器官**动作打比喻,为了不脏了大家的眼睛,我把它们过滤了一遍,概括如下——小说的最大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由故事来承载,让人物来凸现,靠情节的引人入胜与巧妙构思来推动。文字是鸦片,表达的**必然会带来一种难以言语的微微颤动的快感。让人沉溺其中,难以自拔。写作的技巧就是做白日梦。天空中的花朵后面有着一扇扇门。虚与实都是梦。写作时的病句越多,越有新意,即别人没写过,文笔就越好。并且自然会有人为你美其名曰:通感、先锋……小说的好坏是由箕踞在金字塔上的权威说了算。虽然理论上每一个人皆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但请宽恕他们——他们并不清楚知道自己说了一些什么。他们以为自己发出的声音,很多时候,只是别人塞进他们喉咙里的东西。当然,若以一种冷静的技术观点来分析,一篇好的文章文字是活泼的、故事是好看的、思想是深刻的,但更重要的是它新鲜。因为人是喜新厌旧的。李吧说完最后一句话,眼珠子不转了,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我理解他,因为人喜新厌旧的冲动,这个世界才会大踏步前进,我们的李吧同志为跟得上时代的脚步,保持生命的激情,所以才三天两次换女人。我给李吧倒了一杯水,看在他满头大汗的份上。我也没有去批判他隐藏在这些文字下不把女人当东西看的思想,虽然女人与男人只是一个个符号,但若真把男人或女人当成东西看了,他们的叫声会比被我踩住尾巴的“护花使者”还要尖锐。我得好好琢磨下如何写这篇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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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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