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第三十七节

我叫庄枪。小意的唇印在我额头上。这活她经常干。她用牙齿熟稔地啃着。不用多久,我眉心上方就会出现一块鲜红的月牙。我说:小意,别忙着动手动脚,你还没有回答我问题呢。小意松开嘴,打量着自己的杰作,有些不满意,扑上来,又啃起来。她的舌头滑腻得很,我老躲不开。我说:小意,伊甸里的那条蛇是不是你的舌头变的啊?这一次,小意满意了,她啦啦地唱起歌。我有些沮丧,呜呜了几声。白色小猫“护花使者”爬上小意肩头,不满地瞪着我。我说:小意,达摩祖师打死了多少只白骨精啊?小意咯咯乐了说:猪啊,白骨精是属于孙猴子的,人人都打白骨精,这世界岂不乱了套?小意的身子该凹的凹,该凸的凸。我的手指在上面跑来跑去。小意的脸越来越烫。我咬着小意的耳垂说:孙猴子是拿什么兵器三打白骨精的啊?小意吃吃地笑,把手伸到我下面,眼睛里都要滴下水来。我说:这是什么?棍子。小意忽然松开长在我身体上属于她的棍子,一咕噜翻身爬起,拎起小猫,顺手抛出。可怜的“护花使者”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已被驱逐出境。阳光在窗台上跳来跳去,我眯起眼。漫着腥味的海草爬上小意身上。因为力所能及,我们不愿被打扰。因为无能为力,我们告诫自己要忍受打扰。若从来就没有过力所能及,我们就会对一次次的破门而入安之如素,并还能在其中找出美学的意义。梦与现实,哪一个更为真实?白天与黑夜是两扇门,打开合上。哪一扇门的背后隐藏着公主?一根属于老虎的**在我脑海里进进出出。哪一个是现实,哪一个是梦?无限的距离向远方铺展。绸缎从皮肤上滑过。大片大片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下忧伤。我一直认为现实只是梦的延续。很多次,我从床上起来都会发现自己腿上的精液。它们是洗不掉的,而女人见了会嘲笑我的。我想了很久,便把床单扔出窗户。窗户外捡垃圾的中年女人向我微笑,露出红彤彤的脸蛋。后来,我就不想了,每一次遗精后,便把床单迅速扔出窗外。然后,飞快地趴在窗户上默默欣赏着中年女人富有生命力的笑容。中年女人是不属于我的。所以她能让我兴奋。小意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现在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可我是小意的男人,有着义务。如果我不尽义务,就会有其他男人成为小意的男人来尽这个义务。爱情逃不离这条法则。我用鼻子在小意身上拱来拱起。我凝视着自己的手掌,伸出手指,把小意送入快接近**的山腰。若有一天,小意把我抛弃了,我敢肯定自己一定会顿心疾首痛不欲生。我会拿脑袋撞墙吗?还是拿豆腐敲脑袋?我幻想着满墙绚丽的桃花,也幻想着满脑袋的豆腐渣。我终于坚硬起来,拉着小意一步一步,成功地登上山巅。登上山巅,不管人间。小意像一头强壮的雌鹿上下纵跃。青的树在她脑后,黑色的风在她身体里,她呼啦啦响着。我很喜欢听她嘴里发出的呼啸声。我忽然注意到阳光已在屋子中间跳起舞。地上有一本书,翻开着,上面有一些图案,看不太清,很有点儿高深莫测的味道。我笑起来,小意瘫软在我怀里。小意问我笑什么。我说:我想写一本书。我说的是真话。别人写的书总让我更为迷惑。他们各有各的道理。他们只愿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他们以为的道理,他们并不会说他们的屁股坐在哪里。他们是一群很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自己要死,偏偏喜欢在死前搬弄事非。他们急不可耐地在自己身上贴标签,也给别人贴标签。我不喜欢成为商品。虽然商品有着价值与使用价值双重属性。可我不能摆脱成为商品的命运,那么就必须找一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我应该能在自己写的书里找到理由。李吧说:能骗我的,只有我自己,一骗就灵,百试不爽。李吧这句话有点儿像在天桥练把式的。不过,我在电视里见过一些写书的人,他们多半喜欢用手指轻轻敲击着茶几、大班椅,这极有可能是每日用手指敲击键盘留下的后遗症。我喜欢这种姿势。它有一种世界尽在掌握中的气魄。世界尽在掌握中,我肯定也会在里面。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三十七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