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报告(二十六)

死刑报告(二十六)

随着沈蓉案审判时间的逼近,四面八方的记者开始云集落城。鉴于这个案件在市民心里的影响很恶劣,又鉴于此案涉及到一名正被重用的高级干部,省政法委专门派来了一个工作小组亲赴落城。名义上是协助工作,实则带有督战的意思,这谁都能看得出来。

那些天,这个城市都在传播一个女警察雇凶杀情人老婆的事情。而她的那个情人曾是这个城市的政法委书记。人们觉得这个女人太歹毒了,也有人认为这个女人很糊涂,还有人认为这件事假如换做是郁之光来做,或许从情理上讲得通顺一些。因为那女人着实还有几分姿色的,为色杀人,也就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古已有之。可是现在是女人横刀夺爱,感觉上就非常的不适应,觉得好窝囊--郁之光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值得沈蓉这么去拼命?

省里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求从快处理,务必在春节前结案。这个案件已经查清了,公安部门顺利完成了侦查,已经移交到检察机关等待提起公诉。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在犯罪事实的认定上,沈家姐弟各执一词,口供中没有任何的反复,就像事先咬好了耳朵似的。他们显然都是想自己来承担更大的罪责。省工作小组在听取办案人员的汇报后,基本认定的是,沈蓉是此案的主谋,她提出并策划指挥了整个谋杀的实施。她的弟弟沈强是直接行凶者。这样的调子,意味着他们两个人都会被判处死刑。柳青已经有了这样的预感,会议一结束,她就赶到了陈晖的住处,同时也把李志扬约来。本来这天陈晖是想动身去吴长春所在的那个劳改农场的,现在沈蓉的案子审判在即,他自然就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他问李志扬准备得怎么样。后者说:我现在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公诉集体,而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能否打赢这场官司,实际上我也只能尽力而为了。1995年12月14日上午,沈蓉、沈强故意杀人案在落城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公开审理。考虑到这个案子的波及面太大,所以法庭临时改在了市文化宫礼堂。但还是座无虚席,连走廊上都站满了人。担任本案公诉人的,是落城检察院的起诉处处长周贺,审判长则是落城法院的副院长程伟东。这两个人都是落城政法界的实力派人物,李志扬和他们以往私交不错,但现在却是真正的对手了。

随着审判长一声"带被告人到庭",沈蓉被法警从边门带了上来。这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欠起了身,或者索性站了起来。大厅里发出了一阵嘘声。那天沈蓉没有穿写有"落看"的囚服,穿着的是一件格子呢的短大衣,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鹅黄色的羊绒围巾,看上去不是出庭,而是像上班似的。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像这样的一个看上去有几分雅致的女人,怎么会干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当公诉人宣读完措辞严厉的起诉书后,法庭调查开始。有关证人的证言相继在法庭上宣读,但是在提到郁之光到庭做证时,审判长说:鉴于证人目前身体状况,在医院接受治疗,由委托人宣读其书面证词。法庭再次引起了一片嘘声。

柳青在这一天的日记里这样写道--

沈蓉没有看见我,或者是装做没有看见,她就站在我的前面。审判长一说郁之光不能到庭做证,我就听见她轻声自语:"他怎么不来呢?"她是这样说的,我听得很清楚。郁之光不来,真正的原因我想不会是"身体状况",而是有意在回避。他自然没有这个胆量,但做出这样的安排的人却有这个权利。在中国,权利无处不在。是的,他可以不来,可以不见这个曾经被他拥有八年之久的女人,但是他怎么就不肯为这个女人说上几句公道的话呢?"现在,我不认为沈蓉是爱我的。"郁之光是这样说的。"现在,我很内疚……"他还这样说。"现在,我愿意接受上级对我的处理……"那个貌似儒雅的男人想到的只是开脱自己……12月16日,法庭调查结束,进入到控辩双方的辩论阶段。

公诉人周贺再次简述了案情,然后以严厉的语气着重指出:被告沈蓉,仅为满足私欲,竟不顾党纪国法,策划指挥了整个谋杀,手段恶劣,情节非常严重。案发后态度强硬,企图蒙混过关。作为曾经在公安战线上工作多年的人员,作为一名执法者,其行为已经玷污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实为知法犯法,论罪当处严惩,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才能纯洁政法队伍,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公诉人做完陈述后,辩方律师李志扬走到了法庭中间。他以一种平静的语气开始了他的辩护:关于这个案子,现有的事实表明,我的当事人所起的作用,只是打了一个电话。

他的话音刚落,公诉人立即就表示了反对,认为被告的律师在有意淡化案件的性质。

不管这个电话导致的后果如何,事实本身就是如此。律师接着说,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电话呢?是下达谋杀命令吗?显然不是。那天,我的当事人是在外地出差,这个电话她是当着她的两个同事的面打出的,尽管他们表示对电话的内容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我们可以想像得出,她不可能直接指挥实施谋杀。沈蓉在电话里说"他今天不在家,想摆平事你就去吧",是的,这无疑是一种暗示,但暗示什么呢?我的当事人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顶多只知道,她的弟弟会去"把事摆平"--对"摆平"一词,也不意味着就是特指行凶杀人。现在的解释,这个词的基本含义是"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的手段会是很多,譬如给对方一笔钱等等。

公诉人再次提出反对。

律师说:我的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对执法者必须严惩?我认为这种提法值得商榷。执法者也是普通人,他当然要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去承担自己的各种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的责任。如果这样严惩,是否暗示着其他人犯有同样的罪行就可以得到一种"宽惩"呢?如果是,那么我们经常挂在嘴边上的那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就是一句空谈了吗?

观众席上立刻引起了一阵轰动。

审判长不得不敲锤:肃静!被告律师不要牵扯与本案无关的话题。

律师说:审判长,我不认为这个话题与本案无关。是的,我的当事人曾经是执法者,她是懂法的,她的反侦查能力也一度给破案带来了麻烦。这些都是事实。但是,我的当事人在被捕后,对自己的罪行完全承认,没有一点推卸责任、逃避惩罚的迹象。相反,她的口供,明显地反映出是在把罪责尽可能地揽到自己身上,从而为她的弟弟沈强开脱,为那个人留下一条命。但这并不是事实的真相。

律师转过身,面对法庭说:审判长,审判员,罪人不是敌人,刑罚的本质,不是要让罪犯受辱,更不是对罪犯实施**上的折磨,去追求那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等害复仇效果,而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所以,我请求法庭给我的当事人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

控辩双方的辩论一直持续到黄昏,场内气氛异常地激烈。

最后是站在被告席上的沈蓉请求发言,得到了批准。

她首先转过身来,对旁听的观众深深鞠了一躬,然后才说:我感谢法庭给我提供了这样的、也许是最后的一次机会。我感谢李志扬律师刚才为我的辩护。我感谢在场的观众,无论你们今天是抱有怎样的心情,我对你们在百忙之中来听这场审判,都深表感谢……

她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作为一名前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我对自己今天犯下的罪行感到很惭愧。因为我不仅由于自己恶性膨胀的私欲伤害了无辜,还极大地玷污了执法机关的荣誉。我的罪行是深重的,我愿意承担一切刑事责任。惟一遗憾的是,关于检察官提出的民事责任部分,我无力担当。因为我过去的职业只是一名普通的警察,我每月的报酬就是自己一千二百元的薪水,其他的补贴也很有限。而我多年的积蓄也用于我儿子去读书了……对此,我感到很抱歉。如果,如果法庭能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我愿意用后半生的劳动所得来进行补偿……

沈蓉的发言结束之后,法庭内一片寂静,那种静,让人感到窒息。

审判长宣布休庭,对本案择日进行宣判。那几天,柳青都处在一种恍惚之中。上班闲暇的时候,她习惯走进沈蓉原来的办公室看看。同事之间没有人议论这个案子了,他们对此保持着沉默。沈蓉以前在刑警支队人缘并不好,她爱挑剔,对人也嫌冷淡,那时大家就很反感这个女人,觉得这个女人有点狗仗人势,倚仗着背后有一个大权在握的男人,就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可现在这个女人真的栽了,栽得很惨,大家便有些同情。

这天晚上,柳青去了陈晖那里。记者本来想去监狱找吴长春谈谈,但是一打听,吴长春已经于半个月前去了一个劳改农场。如果不是沈蓉一案开庭,记者就已经出发了,现在他要在落城等待一审的结果。在闲暇的时候,陈晖就上附近一家自由市场去淘盗版的影碟,他还真淘到了几张好的,就让柳青来时顺便带上一台VCD,想晚上看看。陈晖说有一部法国籍波兰导演的片子,他去年在北京看过,很不错。柳青说,那我们一起看吧。

陈晖所说的那位导演,就是克日什多夫?基耶斯洛夫斯基。这位天才的导演在1984年某一个雨天,在华沙的街上遇见了他的合作者皮耶谢维奇,此人是一名律师,是他建议导演去拍一部关于《十诫》的影片的。十诫,源自《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上帝耶和华赦赎以色列人出埃及,并晓谕摩西颁立十诫。基耶斯洛夫斯基后来拍摄的十部短片,并非是对《旧约》中那十条诫律的简单阐释,而是以一个现代人的视角对人类的生存境遇提出了一系列的质疑,是现代版的故事。在陈晖看来,其中最出色的一部是《杀诫》,也就是《关于杀人的短片》。去年他在北京刚刚看完这部片子,就得知了基耶斯洛夫斯基去世的消息。但对于这位导演,柳青很陌生,只是在北京学习班的一次讲课中,她听见来自北大的一个教授谈到过,说这个导演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琢磨与法律相关的边缘题材。现在,他们看的就是《杀诫》--《关于杀人的短片》。

一个叫雅采克的少年,目光很混浊,在华沙的街头茫然闲逛。他的妹妹几年前被汽车碾死了,所以他决定今天要杀掉一个司机。无论是怎样的司机。在这之前,少年雅采克去咖啡馆喝了那种看上去很低劣的咖啡。他一边喝着一边整理着书包里的一条绳索--这是他行凶的武器。但是,面对窗外两个小女孩,雅采克却露出了惟一的一次微笑。这个少年一定是在想他的妹妹了,他一定在想,如果妹妹不死,也应该这么大这么漂亮了。少年的笑容是短暂的。他喝完咖啡,就去了一家简陋昏暗的照相馆。他要求翻拍并放大妹妹的照片。做完这件事,少年疲惫的目光立刻就盯上了路边的一个好色的司机--此刻,那人正在欣赏着一个装卸牛奶的女工裙子下露出的大腿。从后来的情况看,如果这个司机当时不去看女人大腿,而是把求他开车的那对路边老夫妇送走,他可能就避免了这起凶险。这个男人因为好色而失去了一条性命,真是在劫难逃。但是,少年在这个早晨是注定要选择一个司机下手的,这个司机并非就是当初轧死他妹妹的肇事者,某种意义上,少年杀死一个司机带有象征性。这个,是无法改变的了。

少年雅采克搭乘了这个司机的车子,让他开往华沙的郊外。司机悠闲地抽着烟,压根就想不到此刻自己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了。就在他继续幻想着去抚摩牛奶装卸女工的大腿时,一条绳索从后面套上了他的脖子……

基耶斯洛夫斯基把杀人的场面拍得太细致了。完全是纪实的手法,拍得淋漓尽致、一丝不苟。那司机在绳索下挣扎着,他的皮鞋被挣脱了,但是他已经毫无气力了。他的手压在汽车喇叭上,发出了求救的呼号,但引起注意的只是河边吃草的一匹老马。凶恶的少年最后把司机从出租车里拖了出来,拖到了河边,然后搬起一块石头对着司机那张保养得不错的脸狠狠砸了下去。

柳青想,这个人是早已预备好了要去接受法律的制裁的,他丝毫没有想到要去躲避,竟然把作案的现场从隐蔽的汽车里挪到了光天化日之下。她把这个意见告诉了陈晖。后者点点头,说:这小子就是要杀掉一个司机解恨啊。

陈晖说:我看了一下表,这段戏用了七分钟的时间。七分钟,就是真的去杀一个人,我看已经足够了。

柳青说:我感觉不到这是假的杀人啊。

他们接着往下看。

案子很快就破了。再见少年雅采克,他已经是在监狱里了。导演没有交代这起案件究竟是侦破的还是依靠自首告破的。总之,这个孩子进去了。然后就看见了一个英俊的青年律师在为他忙前忙后。雅采克犯的是故意杀人罪,按照波兰的法律,必定要处以死刑。律师爱莫能助。执行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是绞刑。在雅采克还没有被带到之前,有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代表国家的刽子手,在对绞刑架做最后的检查。他把绞索的圈套缩小,把滚动的齿轮加上润滑油,再把一个准备接死囚失禁的大小便的塑料盆上换上薄膜垫子。他叼着香烟,事情做得一丝不苟,甚至做得很优雅。

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刻,在验明正身之后,雅采克把给妹妹取照片的条子交给了律师,这时他哭了,他提出了不想死,可为时已晚。

雅采克被劝说着戴上了绞索,突然他脚下的活板打开,他整个挂了起来……

柳青的身体也跟着站了起来。她接着看见的镜头是,那只便盆里出现了几滴浅黄色的粪便。

陈晖看了看手表,说:这段戏,也用了七分钟。

柳青说:你别说了……我心里堵得慌……

说着就跑到卫生间里吐了两口酸水。她感到非常地恶心。她想艺术的力量真是无法想像的,作为一名刑事警察,她经历过多少凶惨的现场,竟还比不上这样的一次虚构。等她出来的时候,片子已经接近尾声了,那个英俊的律师在用拳头不停地擂着汽车的引擎盖,痛不欲生地说:我痛恨你们!

陈晖关了机器,点上香烟,说:国家以杀人的方式去制止杀人,这是什么逻辑?怎么看都是个悖论啊。

柳青没有说什么,她忽然想起去年在刑场上和李志扬的那次简短的交谈。那一次他们谈论的中心就是关于死刑的。她发现在这个问题上,自己的观点和两个男人都不一样,但是她同时也在怀疑自己的观点--一个国家,究竟是否真的需要死刑?那些废除死刑的或者实际上终止死刑的国家不是照样发展得很好吗?李志扬说,这是一个学术问题,难道这个所谓的"学术问题"就必须局限在那个学术圈子?既然事关法律,那么就应该在大庭广众之下讨论,而不是钻进象牙之塔,那将是枯燥和乏味的。

仿佛有一种感应,这时候,李志扬来了。从律师兴奋的面色上,柳青知道沈蓉的一审结果已经下来了,而且这个结果不算坏。果然就是。李志扬说,他刚刚得到法院那边过来的消息,落城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沈蓉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柳青激动地站了起来,然后眼泪大颗地流了出来。陈晖过来递给她一张纸巾,她没接,而是忍不住抱住了男人,终于哭出声来。

她说:太好了……我觉得太好了……

等柳青平静后,李志扬就下一步的事情征求陈晖的意见,他说:我不准备让沈蓉上诉了,我担心这样会使问题复杂化,你觉得呢?

陈晖说:当然不能上诉。不过我还是有点担心……

柳青就问:担心什么?判决书不是已经送达了吗?

陈晖点了一支烟,好半天才说:说不上来,我还是有一种不轻松的预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不过,我是打算先离开了,明天就走。我先得去那个劳改农场,见见吴长春,然后取道回北京。

柳青说:你再回来休息几天好了。现在我有心情陪你了。

陈晖摇了摇头:这个城市没有暖气,冬季想必是很难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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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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