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理智与客观(6)

第1章 理智与客观(6)

尽管阿克巴本人是一位虔诚的穆斯林,但他仍然认为,每个人都应批判地审思与生俱来的信仰。事实上,也许在阿克巴倡导政教分离与宽容的多元文化社会时,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于他赋予理智思考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他对理智推崇备至,认为即便为某些原因展开争执,也需要有争执的理由。受那些强硬的、认为应无条件信奉伊斯兰教的传统派的攻击,阿克巴对其挚友及忠实的助手阿布勒·法兹勒(AbulFazl,一位精通梵文、阿拉伯文与波斯文的大学者)说道:“追求理智并拒绝传统主义,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16他总结道,“理智之道”或“理智的规则”必须是判别良好和公正的行为,以及合理的法律义务与权利框架的基本因素。托马斯·斯坎伦(在其对于理智在决定“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中所发挥作用的开创性研究中)认为,我们不应“将理智看得很神秘,认为它是一个需要,或能够以一个更为基本的概念来进行哲学阐释的事物”(WhatWeOwetoEachOther(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8),p**3)。阿克巴可能也会赞同这一观点。

·道德客观性与理智审思·

阿克巴正确地指出了理智的不可或缺性。现在要说的是,理智也包含了感情的重要性。事实上,感情在我们所讨论的内容中的重要地位可以通过认真地(也是批判性地)对待感情的理由来得到说明。如果我们被某种情感深深打动,就有必要询问其缘由。理智与感情在人类的反思中扮演着互补的角色,本章的后面部分将更全面地论述两者之间复杂的关系。

不难看到,道德判断需要运用“理智的规则”--理智的应用。然而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们应将理智视为道德信仰的终极裁定者?理智思考,或者某种特定的理智思考,有什么特殊*作用,以至于能够成为道德判断的关键?由于基于理智的分析本身并不确定价值,我们不禁会问:为何它如此重要?理智的审思就一定能保证发现真理吗?这很难讲,不仅因为在道德和政治信仰中真理的本质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更主要是因为,即使在伦理学或其他任何学科中进行最严谨的探索,仍有可能一无所获。

事实上,有时一个非常不可靠的步骤却会碰巧比一番严格的理智思考产生更为正确的结果。这在认识论中表现得很明显:尽管科学的步骤更有可能获得成功,但在某种具体情况下,疯狂的步骤亦能碰巧产生正确的答案(甚至比更理智的步骤所产生的结果更为正确)。举例而言,某人凭借一块停走的手表在一天中也能有两次机会读对时间,而如果他恰好在那两个时点之一看手表的话,他那停走的手表可能显得比他能够看到的其他正在走的手表更为精准。当然,承认走时的表每天都有两次可能输给停走的表,并不是说我们应将后者作为对时的凭证。孟加拉作家利拉·马宗达(LeelaMajumdar)(也是伟大的电影导演萨蒂亚吉特·雷伊(SatyajitRay)的姑妈)在一则儿童故事中回忆道,当她还是加尔各答一名争强好胜的大学生时,曾经停下来问一名路过的陌生人(只是为了逗他):“嗨,你好,请问你是何时从吉大港来的?”路人十分惊奇地答道:“昨天。你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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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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