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我稀里糊涂坐下来,弯腰抱住头。

这个姿势维持了很久,直到有人轻轻摇晃我。

“哥哥。”

我几乎是毫无抵抗地被他搂进怀里。

亦晨用胳膊挡住我哭得狼狈不堪的脸:“我们回去吧。”

我把脸贴在他胸口。他不能理解我和陆风之间,但他毕竟还是……爱我的。

我还是转学了,男生们看到我都会夸张地惊慌著要躲开,尤其是在厕所或是浴室。只要我一出现,1分锺内就能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一个个都惟恐会被我觊觎似的。每逢如此我心底就暗暗冷笑,同性恋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看得上,就那群人的姿色,倒贴只怕我还不要。他们看不起我,我也未必愿意看得起他们。

这种时候再不转学,大家都尴尬。

换了一个遥远的学校。升学率差一些,不再是重点。但没有人知道我,不用被人指指点点。家里的态度还是冷淡排斥,除了生活费,不会寄给我只言片语。只有亦晨会偷偷写信打电话给我[自由自在]。

我坚持给陆风写信。地址是亦晨给我的。他坦白陆风走之前到学校找过他求他带给我地址和消息。亦晨在给我那张薄薄纸片的时候,年轻的脸上满是微妙的背叛和罪恶,这种罪恶感在他答应如果陆风有信写到家里来就帮我偷出来的时候达到顶点,几乎扭曲了他的表情。我明白他对於这种非常理爱情的宽容已经到了极限。我还能要求他什麽。

然而陆风的信,一封也没有收到过。

我还是坚持不懈地写,直到有一天终於收到一封。

那是我的退件,标明著该住户已迁移。

那天我捧著退回来的信哭了一个晚上。

我知道,陆风再也不会回来了。

接下来,没有陆风的时间,用几笔就可以轻描淡写简略过去。事实上我的那几年也是接近空白的。程亦辰又变回程亦辰,成绩优秀规规矩矩,随和安分。

我知道有些东西从我身上流逝了,但说不出来是什麽。

和父母的关系一直到我考上更遥远的一所重点大学才有所好转,也许是他们意识到我这次是真的要远远离开了,也许是我一个人单薄地提厚重行李往车站去的样子击中了他们心里亲情柔软的一部分。严厉的父亲终於打电话来说,放假就早点回来吧,别在外面尽交些不三不四的朋友。

他们所指的“不三不四”的朋友我倒真的一直没交过,但他们所期盼的女朋友也一直没有出现。放假在家接到找我的电话,他们和从前一样紧张警惕,只不过如今变成是男的反而要窃听,是女的才松口气而已。

我没有再提过陆风,也没有再流露出任何思念他的迹象。仿佛当初那一年多的感情只不过是场演过头的笑话。

只有自己清楚那枚小小的银戒指被用丝线串起来贴著胸口挂著。因为从不离身和时间长久的缘故,早已经失去光泽,氧化了的外层微微发黑。

我也不想记得他,这样没有期盼没有前景没有终点的想念让人只会痛苦。

我只是,忘不掉。

念大四的时候亦晨也进了大学。他嘴巴上不说,我却知道他是为了我才不辞劳苦到这个城市来,没考上我所在的那所大学让他很沮丧,但很快又因为两所学校相隔只有一站路远而雀跃起来。

亦晨其实比我天真幼稚──任何一个像我那样经历过的孩子都会比实际年龄要早熟──偏偏他总固执地认为我是需要被保护被照顾的那个,大概是当年我脆弱得向他下跪抱著他的腿哀求的样子给他印象太过深刻。

我深知他对我好,我也爱他。血肉间的亲情毕竟是什麽都无法磨灭无法取代的,而我是同性恋这个不美妙的事实就成了我们之间不愿提起但也不可避免的一根小骨刺,时不时会现形出来提醒一番破坏一下气氛。

所以我和亦晨亲近,但已不如多年前那般亲密无间;所以我虽然独自在外租了房子,却怎麽也不肯和他合住,硬是逼他在隔了两座楼地地方再租个单间,两座楼的距离,不远,但是硬生生的。

亦晨和我长大以後一天一天相似起来,看著他恍然会有种在照镜子的感觉。和我一样橄榄形,尾端微微吊起的眼睛,一样细腻光滑的皮肤,一样上薄下厚的嘴唇,一样半长不短的头发,甚至一样修长瘦削的身体。当然我和他还是不同的,他那麽明媚,而我,也许曾经也无忧无虑地明媚过,但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平安顺利升到大四,我不活跃,但是成绩优秀,还不至於默默无闻到被埋没。总之一切安定平定,没有人察觉我与众不同的性向,主要是因为我缺乏交男朋友的兴趣与勇气。按理说一个二十岁健康成熟的男孩子要没有旺盛的需要那是不可能的,可我节制得接近禁欲。我怀疑自己有心理障碍。

那个障碍的名称就是陆风。

情绪实在低落,我就去一家熟悉的酒吧坐坐。通常是点些温和的酒一个人躲在角落里,闷声不响边喝边发呆,打发掉几个锺头落魄时间,等到离完全醉倒还差一步再慢慢走回去,第二天振作精神重新做人,感觉颇像孔乙己。

我以为只有单身买醉的年轻女孩子才会有被人骚扰的经验,想不到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社会已经悄悄进步到无聊男人连单身买醉的男孩子也不放过的地步。那几个十足痞相的男人不怀好意在我身边坐下,我就觉得不对。

我以为只有单身买醉的年轻女孩子才会有被人骚扰的经验,想不到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社会已经悄悄进步到无聊男人连单身买醉的男孩子也不放过的地步。那几个十足痞相的男人不怀好意在我身边坐下,我就觉得不对,可是酒喝太多了,反应难免迟钝,还没站稳又被牢牢按回位子上去。

“干,干什麽。”酒精不会令我兴奋,只会让我变得迟缓温吞,就像大醉的时候我脸不会红成个大柿子,而只能在惨白上添一层薄薄的红晕。

“你酒量好,陪哥们再多喝几杯呀。”

不知谁的手搭到腰上,谁的朝胸口摸过去。

“不,不行……”我一著急说话更慢了,那几只手在身上滑动著,怎麽也甩不开,“手……拿……开……”

“一个人很寂寞吧?我们陪你玩玩怎麽样。”

“不……要……”两只手怎麽敌得过六只,我全身难受,急得直冒冷汗。

见我的反抗微弱,他们更放肆了,把我紧紧夹在中间动弹不得,有人摸上我的脸:“怎麽?要哭了?来,请你喝一杯就当赔不是。”

“不…………”我困难转著头想躲开硬贴到嘴唇上的玻璃杯。

下巴被捏住,冰冷火辣的液体强行灌了进来,一大半又从嘴角溢出去,流得满胸都是,我呛了一下,剧烈咳嗽起来,满脸绯红。

这种狼狈不堪的样子反而让他们大感兴趣,七手八脚按住我又灌第二杯。

我手脚发软,头更晕得厉害,眼前都模糊了,徒劳地挣扎:“不……要喝……”

“你们闹什麽?!”

有人插手真是意外又意外的事,会跳出来为陌生人打报不平的傻瓜早就灭绝得差不多,何况我一个大男人基本上没有什麽可救的价值。就算是酒吧老板,一般也是要等到他的杯子盏子被打坏若干个才会心疼得跳出来喊停,顺便补一句:“要闹到外面去闹!”

“没什麽,都是自己哥们。”那几个人笑嘻嘻地架住我,“我们到外面去说话,走。”

“不……要……”我拼命从他们手里挣扎出来,“我不……认识……”

趔趄著晃了晃,却被另一双有力的胳膊扶住。

我迷糊地抬起头看著他。

“程亦辰?是你?!”

……谁?这个人……

我吃力地用模糊一片的眼睛辨认他的脸。

似乎有点熟悉的轮廓,又似乎完全陌生。

陆,陆风?!

不对,不对,陆风他不会回来了。他不会这样抱著我。

可是,可是……

如果是陆风…万一是陆风…

我混乱起来,呆呆揪著他的衣角。

那个人说什麽我已经听不见了,只知道他正准备推开我。

陆风,不要这样,我想跟你说说话,不要这样对我……

我几乎是惊慌失措地抱住他的腰:“不要……不要走……”

“……你干嘛?”他略显粗暴地扯开我的手。

“等一等,你……不要走……”我死死抓著他,把脸贴到他肩上,很怕他走了,又不回来。

四周喧闹的声音在耳朵里糊成一片,半天只听到他轻轻地敷衍似的:“亦辰……你先放开好不好?我不走就是了。”

我战战兢兢松了松手,幸好他只是低头看著我,并没有趁机跑掉。

“亦辰,喝点茶好不好。”

我没动,傻乎乎看著他。

陆风,你以前,从来都不是这样叫我的。

空白了一会儿,他忽然暴怒地冲著旁边:“把话说清楚!他妈的谁是他相好了!!”

我没来得及伸手碰他,他已经转身一拳挥了出去。

拳头打在人体某个部位上的闷响,有人惨叫出声。不行的陆风,你不能再惹事了……

我摇晃著站起来挡到他面前想阻止点什麽,突然脖子上一痛,没等看清楚是怎麽回事,巨大的冲力让我支持不住重重摔了下去,头往後不知磕在什麽地方,眼皮就沈重得再也睁不开了。

醒来的时候还是狼狈地躺在吧台的阴影里,身边空荡荡的,只有一个侍应生在忙碌的收拾满地狼籍,幻觉里那个陆风,果然消失了。

我呆坐了一会儿,没人理会我,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终於爬起来默默走出去。

戒指不见了。

确定脖子上是真的空空如也,我仓皇地把全身上下都摸了一遍。什麽时候不见的?昨晚去喝酒之前还刚刚摸过它,硬硬地分明贴在我胸口。

到底是什麽时候丢掉的?

酒吧晚上7点才开始营业,我在门口守到它开门就一头撞进去。

灯光不明亮,我在昨晚打架的那块地方蹲下来一寸一寸地摸索,摸的满手灰尘。

没有。

抱著微弱的希望又摸索了一遍,连地板的缝隙都搜过了,没有。

酒吧的老板惊异地看著我一脸凄惶地在桌子底下钻来爬去,我很想跟他解释,问他有没有捡到一枚小小的银戒指,可是绝望噎得我说不出话来。

最糟的是它已经连同玻璃碎片和其他垃圾一起被清理了。

陆风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

陆风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

那个人出现正是我蹲在地上茫然地反复摸索一连几天,早已确认是空空如也的地板的时候。

“喂,”他笑眯眯地,“这麽快又见啦?你来喝酒?”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是谁。如果认识的人里有这麽一号精彩的人物,照道理是不可能全无印象。

“你找东西?是不是这个?”他往西服口袋里掏了掏,递到我面前。

那个小小的,陈旧的颜色发暗的环静静躺在他手心里。我顾不得谢他,一把抓过来。

我还以为,和陆风最後那麽一点点联系,就要这麽断了。

他被我握紧戒指压著胸口痛哭的样子吓住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你,你不要紧吧?本来上次见你就想还你的,结果……你也知道的,打了一架就什麽都忘了……”

终於想起来面前还蹲著个目瞪口呆的陌生人,“多谢你。”我也觉得在这麽失态很狼狈,吸吸鼻子:“这个对我很重要。”

“哦?”他有点发呆。偷偷瞄了一眼戒指,又一眼,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你女朋友送的?”

我怕如果说是男朋友会吓死他,就点点头。只好委屈陆风变性了。

“哦”,他很了然地,“不用难过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看你哭得这麽难过她又不知道,如果真是不可能了,那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再换一个……”

被他这样安慰我倒觉得有点好笑:“谢谢你。”

“哦,不用不用,开心就好。”他好象松了一大口气。

这个人…………是好人……不过有点十三点……

“秦朗,你朋友好点没有?”老板托著个果盘过来,边走边和他挤眉弄眼。

“没事没事,亦辰能有什麽事。”他嘴巴笑得老大,一手就搭上我肩膀。

我吓一大跳。

这个人跟我很熟麽?

“我叫沈超,是这家店的老板,以後你再在这里遇到什麽麻烦就来找我好了,秦朗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老板也无比爽朗地伸出手。

怎,怎麽都是热得快的类型?

“多,多谢。”我呆呆地伸手去握,突然想起来:“对了,上次我在这里喝醉了,替我解围的是你们吧?”

就算这样,也不用这麽亲热吧。

“那主要是秦朗的功劳拉,现在还挂著彩呢,与我无关,我主要是看热闹的!”老板和他使了半天眼色,突然咧嘴,拍拍手走开了。

“秦,秦朗,”有点别扭,我可没办法像他一样叫一个只见过一次的人名字叫得那麽顺理成章大大方方,“这两次你帮我的,我真不知道该怎麽谢你,尤其是今天,你帮我找到了这枚戒指……”对一个80%的陌生人应该是这麽客气的才正常吧?

他一副受侮辱的样子:“这麽客气?好了好了,你如果真觉得是大恩的话,那大恩不言谢,你记在心里也就好了!”想了想又补充:““实在你要觉得非谢不可,我也不要你以身相许了,请我喝一杯也就好!”

有,有男人会轻易对他以身相许的吗?

坐下来喝酒,这个奇怪的家夥开始滔滔不绝。他居然在跟我聊天文地理耶,这是和人搭讪该用的话题吗?我忍不住又多打量他两眼,很年轻,也很阳光俊朗,那晚醉得模糊不清了会觉得他像陆风,现在认真比较,像的大概也只是轮廓……还有性别吧。他眉眼都是飞扬活跃的形状,完全不同与陆风的冷傲,话也要命的多,我根本插不上两句,陆风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根本不开口的。观察了半天,得出结论,这种哪里都吃得开的长相和什麽人都搭得上的性格,归总起来就是四个字:花花公子。

他不知道我在心里已经给他贴上这个商标,依旧很认真地在讲火山和地震的形成。

真可怜,他是怕自己一停就会冷场吧,这是个比较天真善良点的花花公子。我怕再坐下去他连物种起源都要拖出来救命了,喝完最後一口酒就索性站起来:“秦朗,你陪了我这麽久,说了这麽多话现在我舒服多了!”然後抓起外套就要走。

哪知道还是喝多了,一站脚底就有点虚,摇了两下。

他一把扶住我:“喝了这麽多你行吗?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不用不用。”在另一个男人怀里感觉还是有点不自在,我挣扎出来,“我叫计程车。”

“哦,那你小心。”

我总觉得秦朗看我的眼神有些怪。

难道他也是GAY?

唔……随便想想,也不用就一道雷下来吧!

鬼天气。

和秦朗分开一个礼拜的时候我看到了那张报纸。

很无聊恶俗的XX周末,最适合吃饭或者上厕所的时候随身携带一份阅读。对於大多数市民来说娱乐版才是最有用的一个版块,大小明星大小名人的绯闻八卦充实了我们空出来的时间精力,我也不免俗。

主角是颇眼熟的一个女人,她的花边新闻都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个小报记者。这次传闻说她要结婚了,这个从来把男人玩弄於股掌之间的女人居然会乖乖臣服,而且据说还是两人一见锺情闪电订婚,其中有不少商场政治联姻的色彩,我顺著长篇累椟的报道慢慢看下去,边吃著学生餐厅的咖喱鸡饭,估计吃完最後一块鸡的时候刚好看得完。

“男方是美裔华人界内某著名企业家二公子,现年二十四,年轻有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眼睛迅速略过无营养描写词汇若干,直接落到这位年少英俊风流多金的情场大赢家的名字上去。

陆风。

我又看了一遍。陆,风。两个字,丝毫无差。

没有什麽真实感,我翻到前面方才忽略的挺大一副关於准新郎准新娘并肩而立的照片。

那个人,他结实了成熟了,脸上的线条已经完全属於一个阅历丰富的男人。表情还是那样冷傲,不过带著笑。

这个人是陆风。

他要结婚了。

我曾经偷偷摸摸有过的幻想只来得及轻微地“扑”地一声响。

而从次以後我连最後一点幻想和期盼的权利都没有了。

酒精真的是好东西,入口冷冰冰的,到了胃里却像火烧一样灼热得难受。我喝得人都糊涂了,老板不让酒保再给我送酒,我抓著空杯子就傻傻地发愣。

我不会哭也不会闹,我什麽也说不出来,我满心的苦,连舌头也是苦的,可是什麽也说不出来[自由自在]。

有人把我打横抱起来,我吃力地用对不上焦距的眼睛辨认他怒气冲冲的脸。稍微清醒的时候我知道他是秦朗,可很快又迷迷糊糊地混乱了,总觉得是陆风。

我裹著他的外套蜷缩在汽车後座上,没有呕吐。我的酒品一向很好,我只是闷声不响地缩成一团,全身都发烫,可是又觉得冷。我哆嗦起来[自由自在]。

“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我房子借给朋友开PARTY了,不能带你回去。”

我紧闭著嘴唇和眼睛,听到他叹了口气。

车停了一会儿,又慢慢顺著路继续往前开。

一个急刹车,我整个人从座位上滚下来,狼狈地重重摔在铺了地毯的车里。

他骂了一声。

车门开关的声音,然後一双有力的胳膊把我抱起来。

“有没有摔痛?”

我冷得发抖,本能地抱住他的腰把脸贴过去。

这个温暖健壮高大的人是谁呢?

糊涂地在他身上摸索。

有谁这样紧紧地拥抱过我?

陆风,陆风。

我拼命抓住他,往他怀里缩。

你不要忘了我,不要爱上别人,不要不认得我,不要用抱过我的手去抱别人。

你不要忘了你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你不要忘了我一直都在等你。

陆风。

我寻找到两片滚烫柔软的东西,就把嘴唇胡乱压上去。

陆风,我有五年,都没有吻过你了。

你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下巴上有一点刚刚冒出头的胡渣,一著急就会撞到我的牙齿,明明装模作样得很男人很野兽可是只要我主动一点就会开始害羞?

陆风,我都不知道,你还会不会愿意去吻吻一个已经不爱的男人。

他有回应,真是太好了。我知道自己技术很糟糕,永远也学不会挑逗,关键的时候可能还会很扫兴。

可是我爱你。

他抱我抱得很紧,淡淡的烟草气息肆虐地充满整个口腔。我晕眩得厉害,手指纠结了半天也解不开一个衣扣,费力地在他身下困惑著。他一把就全扯开了,包括厚重的牛仔裤,然後火热强硬地压过来。

他的身体很温暖,甚至发烫,我怕冷地哆嗦著贴上去。痛。痛楚慢慢扩大,一下子撕裂一样扩散到全身。我咬著牙没有往後缩,还努力缠住他的腰。

陆风,我们那一次的时候我那麽生涩那麽别扭,你是不是很不高兴?如果我能主动一点忍得住痛一点表现得好一点,你会不会……记住我久一点?

他的冲撞接近野蛮,折磨得我几乎发不出声音。

我哭著想喊陆风的名字,可是那点含糊不清的声音完全被他的嘴唇堵住了。

床有点硬,被子不是我熟悉的青草味,隐约是常年累月没晒过没拆洗过的懒虫的味道。墙上贴的乱七八糟的海报不是我的,窗帘也不是我那浅蓝的素色格子。

这不是我的房间,奇怪却眼熟得很。

没有力气追究这个起码有一个礼拜没有扫过地板的主人是谁,只要那个正推门进来的不是秦朗就好。

虽然还头晕目眩,我已经清楚昨晚在车里是和秦朗做爱了。

现在我没脸见他也没法解释主动爬到他身上的理由。拜托,不要逼我从窗口跳下去。

那个人走过来用力揭开我蒙在脸上的被子。

这麽粗暴的不会是秦朗,真幸运。

“都中午了你还不醒!快给我起来!”

我哑然,坐起来望著面色不善的…………亦晨。

“为什麽……会在你这里……那个…………秦朗呢?”

亦晨显然气得不轻:“难道你还希望是躺在那个花花公子床上?”

我垂下眼睛,揪著床单不吱声。

“哥,你和那个人……”亦晨呼了口气压抑地,“是他强迫你的对不对?”

“不对。”我头也不抬,“是我勾引他。”

亦晨显然爆发了:“你是怎麽回事?还没玩够是不是?你别傻得对这种花花公子动心!”

“他对我很好。”

“他对没玩够的人都很好。”

“随便。”我用力把揪成一团的床单抚平,“不就是玩够了会被甩嘛,我又不是没被人抛弃过。习惯了。”

“你怎麽会边成这样。”亦晨快气疯了,我看他恨不得手里有两把刀,“爸妈要知道你又跟男人搞在一起,会给你活活气死。”

“难道你们还指望我跟女人搞在一起?”

“女人不行吗?你这几年不是都挺正常的,我们还以为你病该好了以後可以娶妻生子……”

我爆笑出来,笑了半天才在亦晨惊诧的眼光里慢慢收住声音。

“我的病好不起来的。”我抬头盯著他,“亦晨你记不记得陆风?”

亦晨目光躲闪了一下。

“他要结婚了。”我笑,“很厉害吧,终於痊愈了可以跟女人结婚,你们是不是盼著我能变得跟他一样正常?可惜了,我没他有本事,病好得这麽快。我一辈子都只会对男人有兴趣,变态是治不了的,你们死心吧。”

我动作迟缓地下床穿衣服鞋子:“亦晨,要是觉得你有个同性恋的哥哥会让你蒙羞,那就当程家只有你一个儿子。”

亦晨没再来找过我。我明白他愤怒而且失望,因为我那样伤害他。可他不明白,他也一样伤害了我。

同性恋有什麽不对。我只是想要人爱我,有什麽不对。

我一直躲著秦朗,怕见到他两个人都难堪。他既然是亦晨的朋友,就不可能是GAY,和我那一次……多半也是我引诱的结果。

但终於还是被他约出去了,午後空无他人的咖啡馆,靠窗户的位置,冬日里洒满桌面的阳光,温暖融洽的气氛,面对面坐著的两个人却都局促不安。

看得出他很紧张,我低头玩手里的水晶水杯也一样不好受。

“亦辰……”他低咳了一声,总算开口了。

我不敢看他,只把头略略抬高了一点,表示在倾听。

“那天晚上……我抱了你……”他吭吭哧哧地。

拜托,这个我也知道啊,你不要拿出来再说好不好。

可他没有再能憋出半个字了。

我不知所措地抬头,他也正望著我,那眼神就像见到只湿漉漉的弃狗蹲在他面前,脸上呼之欲出的“真可怜啊”四个大字。我更难堪,大概我现在的狼狈潦倒是谁都看得出来,可我并没有骗取他同情的打算。

“秦,秦朗。”

“恩?”他很专注地看著我,那种眼光让我几乎要生出一点期待来了。

“你……”我本来想说什麽的,手摸到口袋里那张汗津津的报纸,全忘记了,开口的时候是,“你……以後,要不要陪著我?”

他吃了一惊,手上大大一抖。

果然是吓到他了。既然不是来表白,那就是来和我撇清关系的。

原来还真是我自做多情了。

好不容易积聚起来的勇气四下里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羞耻还呆呆留在原地。我仓促地站起来:“随便问问……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不要介意。”

“亦辰……”

“我要回去了……”

“你听我说……”

“不用了,我只是随口说的,你别当真……”

蹩脚的自圆其说和自我安慰被他轻轻打断:“是!我会一直陪著你!”

他用力抱住我,摸我的头和背,很小心很温柔,安慰和怜爱的抚摸方式

“我爱你,亦辰……我爱你…………”

我想了想,战战兢兢伸手抱紧他。

无所谓他是怜惜多一点还是爱情多一点,我现在只是需要有人抱紧我温暖我。我太孤独了,孤独得都绝望了。

外套里那张皱巴巴的被捏得又软又旧的今天的娱乐报纸,上面是某位商界王子和他的公主终於举行的盛大的订婚典礼。

http://www.myfreshnet.com/GB/literature/li_homo/10002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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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大家对这几只的将来没什麽兴趣的说啊……

辰辰你作为一号男主角太失败了……

陆风你作为二号男主角就更失败了……

至於替补的三号某人……偶就不说你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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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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