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周日上午十点,简士凯开车来到赵家门口,从小他就常经过这楝花园洋房,但从未有机会进入,只能在外头好奇地观望,而今天,他是来接赵家小姐出游的。他走下车,双手抱在胸前,望着那楝白墙红屋顶的房子,有种说不出的微妙心情。

十点零五分,赵千柔小跑着出门,脸上有点红,呼吸有点喘。「谢谢你来接我:-…不好意思,你等很久了吗?」

母亲一听说她要去约会,高兴得帮她挑衣服、配鞋子,所以耽误了些时间。幸好母亲没过问约会的对象,赵千柔还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还是等时机成熟、确定要结婚再说吧。

原本她不太放心母亲独自在家,但自从母亲开始看心理医生,并配合吃药,最近心情已经平静多了,也会帮忙整理钢琴教室,今天还约了以前的女佣来给她上课,从扫地、洗衣到煮饭都要学,她当了大半辈子的贵妇,也该是展开新生活的时候了。

「我也刚到。」简士凯替她打开车门,看她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长发用发圈绑成马尾,像女学生一样青春可爱,她这番打扮是因为要去兜风,还是为了要配合他?这么巧,他穿着黑T恤和牛仔裤,两人又形成了黑白配的画面。

「谢谢。」她坐上车,看车里收拾得很整洁,没有任何挂饰或玩偶,就是车子该有的样子,但是怎么没有烟味?她记得他会抽烟,所以当初才有那个打火机派上用场。

转动钥匙发动车子,简士凯咳嗽一下问:「妳想去什么地方?」

「我回台湾才一个多月,今天就拜托你当我的导游喽。」机车和脚踏车都不会骑的她,在英国却学会了开车,但从来没在台湾开过,现在家里也没车可开,加上以往总是让司机接送,她不只没有方向感,也想不出哪里好玩。

「好。」他早做好计划,想带她到他最喜欢的一些地方,希望她也会喜欢。

一路上,音响播送着古典音乐,赵千柔不禁好奇发问:「你常听这类音乐吗?」

「念高中的时候,常听音乐班的学生练习,不知不觉就听习惯了。」除了是习惯,也是怀念吧,尤其听到钢琴演奏曲,总会让他想起那段酸酸甜甜的往事。

「这么说来,你应该也听过我练琴的声音吧?」

「嗯。」他点个头,心中彷佛有一串黑白键,被一双小手反复弹奏,起伏不能由己。

「时间过得好快,我们毕业都十年了。」她偷偷望向他的侧面,其实他改变得不多,依然是平头的造型、性格的单眼皮和健康的肤色,但眉宇之间多了些成熟稳健,以及十足的男人味。

「嗯。」他还是只能点头,两人都没提到太平山,回忆却在车内流转着,如果她没有出国,如果他多点勇气,那他们现在会是怎样的情景?

悠扬的音符中,车子在台二省道上奔驰,抵达了台北县石门乡,左转北17乡道,经过绿色的田野和蜿蜓的山路,来到青山瀑布的步道入口。

一下车,赵千柔就对满山翠绿发出惊叹。「好久没有走这样的步道了。」幸好她穿着平底鞋,母亲的预感没错,今天的约会是走健康路线。「要走一点三公里,妳可以吗?」这条山路的挑战性算是初阶程度,他可不想让她发生什么意外。

「有你在就没问题了。」不管发生什么天灾人祸,她相信他会保护她。

她的信赖让他扬起了嘴角,也挺起了胸膛。「好,走吧!」

一开始是上坡的石阶路,大约有一百二十多阶,接着就是平缓的步道,旁边还有清澈的水圳,今天的气温虽高,林荫下却是阵阵凉风,透人心脾。沿路上有青山与老梅溪作伴,每个转弯处都有不同的景色,可以看到丘陵、溪谷和远方的海。

「小心点。」他特别走在她身后,怕她看风景太出神会跌倒。

「我知道。」她才这样回答,下一秒钟却不小心踩空了脚步。「啊!」

他及时从背后抱住她,双手紧握在她的肩上和腰间,神情担忧。「妳没事吧?」

「没……没事。」这回她没扭到脚,但他的气息就在她耳畔,他的胸膛就贴着她的背部,害她心跳急促而且全身发软,这样算不算有事?

如此暧昧的姿势让他也愣住了,身体紧绷,喉咙沙哑。「没事就好。」

「嗯。」她试着调整呼吸,都二十八岁了,见过世面了,不能再像小女孩一样紧张了。谁知道他放开了她的肩膀,却牵起了她的手,一脸严肃但口气温柔。「我们慢慢走,平安最重要。」

「喔……好。」他的掌心传来热度,她无法忽视那份烫,可知他握着的,是她不听控制的心呀。

牵手走路的速度当然比较慢,眼看登山客一个一个地超越,最后只剩下他们,更能享受林荫间的宁静,甚至希望这条路没有终点。原本四十分钟就能抵达,他们却走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到石门山林中的「青山瀑布」,瀑布高约八公尺,旧名「尖山湖瀑布」,水势相当壮观,从崖顶直落而下,白色水花不断飞溅。

感受着山中微风,还有瀑布的清凉水气,赵千柔忍不住要赞叹。「好舒服喔!」

「妳脸上喷到水了。」简士凯指向她的额头,在那儿有几颗幸运的水珠。

她拿出面纸,却不知道水滴落在何处。「在哪儿?」

「我来。」他干脆接过面纸,仔细替她擦拭,而她眼睁睁任他摆布,整个人无法动弹。

在那一瞬间,往事都回来了,心动的感觉又出现了。彼此的嘴唇彷佛有种磁力,逐渐吸引、逐渐靠近,若不是还有其它游客,他们真有可能就这么kiss下去。

「呃:-…谢谢。」她先低下头,不好意思公开上演亲吻戏。

「不用客气。」他的喉咙干哑到不行,想起自己带了两瓶矿泉水,这次是有备而来。「妳会不会渴?我这里有水。」

「你会不会饿?我这里有巧克力。」自从高中毕业旅行之后,她就养成随身携带巧克力的习惯,也因此尝试了许多品牌,最后找到了几个最爱,每次都会买一堆储存,每回出门都要带几个才放心。

两人找了块大石头坐下,一边喝水、一边吃巧克力,滋味很简单,却能直透心田,这份默契除了一起经历生死关键的伙伴,再也找不到别人可以分享了。

微风吹得人心悠然,也稍微平静下来,他先开口聊起:「妳在英国的时候,应该过得很充实吧?」

「嗯,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辛苦可是也很满足。」出国后才发现人外有人,她并不是最顶尖的,正因如此更不能忘记初衷,只要喜欢音乐就可以坚持下去,无论以任何形式。

「如果妳家没有发生这些事,妳会回来定居吗?」

「我也不知道,『如果』这两个字是很难说的,但是现在我很肯定,家人是无可取代的,就算我在英国有再大的收获,都比不上多陪我爸妈一天。」

「所以妳不会再回英国了?」他拐弯抹角的,其实想问的是这个,他怕她有天会回英国定居,她在那儿可能有许多回忆,说不定还有好几个恋人--…废话,都十年了,她这么美怎么会没人追?他不喜欢自己胡乱吃醋,但就是忍不住会在意,万一她有天跟英国的恋人复合怎么办?

「那可不一定。」她的回答让他差点心跳停止,幸好她又及时说明。「我可能会去英国旅行、拜访老师和同学,或是带我家人去玩,都很不错啊。」

他僵硬地点个头,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放心,如此忧患意识究竟从何而来?说穿了,他对自己还是信心不够,偏偏她又是那样美好,唉。

「你呢?你在事业上有了很好的成绩,但怎么会跟两任女朋友分手?」她不懂那两个女人在想什么,居然放弃了这么优秀的好男人。

「呃……可能因为我工作太忙,个性又太无聊。」他从来没追求过女性,两任女友都是由亲友介绍。一开始大家都很客气、很包容,但日子久了,女方就开始嫌他不够浪漫贴心,最后只能说有空再连络,等再听到消息时,也就是女方结婚或生子了。

她听了一笑。「你放心,我不会跑掉的,结婚以后不管怎样,我都不会提离婚,除非你不要我。」

她的用意是要他放心,但他还是摇头。「妳不用为了答谢而跟我结婚。」

「是我不够漂亮吗?还是不够贤慧?你不要以为我是大小姐,我在英国学会了开车、煮饭和做家事,也经历了生活的磨练,虽然我不擅长爬山,但我真的不差。」

她忽然激动起来,他见状连忙否认。「我不是这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她眨了眨眼,泪光闪闪,一个女人主动要嫁给一个男人,却被对方再三婉拒,教她怎么能不难过?十年前她已经给过暗示,却只得到他的祝福,直到今天他依然什么都不想要吗?

她眼中含泪的模样让他大为惊慌,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

「没关系…」她说是这样说,嘴唇却在颤抖。

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伸手把她揽进怀中,真恨自己不会甜言蜜语,只能如此安慰她敏感的心,万一婚后他又惹她伤心怎么办?没有恋爱天分的他,该如何学着去爱一个人?

她把脸贴在他胸前,默默忍着不让泪水滑落,可能是她想太多了吧,莫名其妙就别扭了起来,但那份心酸的感觉就是不断涌上,只有在他怀中才能得到安歇。

恋人们总是身在迷雾中,找不到情感的出口,要到哪一天,才能对彼此坦承心意?「青山瀑布」彷佛落在他们心中,奔腾而喧哗,永无平静之时。

不管心情多矛盾,总之简士凯有了第三任女友,未来不是结婚就是分手,两种结局他都很难想象,但如果他不曾动心,就不会如此在乎吧。

晚上九点,简士凯骑车回到自己的住处,爸妈年纪大了睡得很早,他的晚餐通常都自己解决,也就是到便利商店买便当。小时候家境不好,他因此养成简约的生活习惯,对于物质享受不怎么讲究,即使现在身为董事长也不改作风。

才坐下没多久,敲门声传来,他打开屋门一看,原来是弟弟简育彬。

简育彬手中拎了一个保温盒,看到桌上的东西就挖苦。「亲爱的董事长,拜托你不要那么可怜,老是吃那些超商的便当,这里有我老婆煮的啦,不用客气尽管吃。」

「谢了。」简士凯打开三层保温盒,里面有饭菜、鱼汤和水果,确实比较像人吃的东西。

兄弟俩相差两岁,除了个性截然不同,生活也有天壤之别。简育彬早就为人夫、为人父了,仔细想想还是他最聪明,担任业务经理除了能发挥长才、时间弹性,又可以兼顾家庭和休闲,难怪他总是笑嘻嘻的,面对亲友和客户都一样热情。

简育彬坐到老哥面前,忍不住好奇打听。「你最近一放假就往外跑,还会特别打扮,是不是有桃花出现了?」

「你不要问那么多。」简士凯知道家人都很想知道,但没人敢过问,只有老弟比较大胆。

「我是关心你,怕你变成孤单老人,到时我儿子、女儿还要照顾你,很累耶!」

「我会去报名养老院,还会先买好灵骨塔。」简士凯一边扒饭一边回答,原本他以为自己会单身一辈子,现在却没那么肯定了。

「就算你住在养老院,也得有人去看看你吧!等你搬到灵骨塔,也要有人去拜拜你啊!」兄弟俩说话没什么忌讳,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生常态。

「我说不过你。」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简士凯早已经习惯。

「老爸和老妈都很关心你,一直向我探听消息,你好歹也透露一下。」简育彬外号包打听、情报王,今天要是一无所获,叫他以后怎么见人?

「该说的时候我就会说。」

简育彬双手一拍,眼睛一亮。「意思就是有喽?是谁?我认识的人吗?」

「你应该算认识。」以前念同一所高中,又住在附近,就算没说过话,一定也曾听过名字。

简育彬听了大为振奋。「天公疼惑人,我终于要有大嫂了!老哥,你放心,不管你娶谁,我跟可欣都会好好关照嫂子,不用怕什么适应问题,有我们在就免惊!」

陶可欣是他的高中学妹,打败许多莺莺燕燕,才坐上他老婆这个大位,个性是有比较呛辣,但心地很好的,做人就跟做菜一样认真。

「多谢。」简士凯确实想过这个问题,赵千柔能适应他们家的环境吗?还是小两口该搬出去?或者他搬到赵家去住?基本上,他对两人一起生活这件事充满了疑虑。

「那我先滚啦,等你的好消息。」简育彬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总算不虚此行。

看弟弟要下楼,简士凯忍不住多问一句。「等一下,我问你,如果有个女人因为感激而跟你交往,你会怎么办?」

这是什么情况?老哥什么时候成了慈善家,居然有女人想以身相许?简育彬歪头想了一想。「人都是会变的,感激也可以变成感情,、试试看有什么关系?重点是你喜不喜欢人家?」

「我……」简士凯不知道该否认或承认,乱尴尬的。

「如果不喜欢就不会有问题了,既然有感觉,那就冲吧!」难得老哥会露出害羞的表情,这下确实有谱了。

「嗯。」看来也只有这条路了,已经来不及回头了。

老弟离开后,简士凯一边吃太晚的晚餐,一边想着交往和结婚的事。对于交往他不太擅长,对于结婚他没有经验,尽管如此,他似乎无法拒绝赵千柔的要求,如果她真的掉眼泪,他一定什么都答应。

哔哔―手机传来简讯声响,他拿起来一看,是他女友传来的。「我刚上完课,准备要洗澡睡觉了,你也要早点睡喔,不要太累了,晚安。」

平常他们都忙于工作,怕打电话会打扰到对方,她就会用简讯联系,即使他不常回复也无所谓,对此他非常佩服,她确实是个认真的女友。

思考了几分钟,他终于回传了几个字。

「我刚吃完饭,晚安。」

天啊,好糟糕的回复……看到自己打出的讯息,他忍不住双手抱头哀叹,然而他已经尽力了,如此笨拙的他真能成为她的丈夫吗?万一结婚后她发现他是根木头、是个草包,但因为债务的关系,她不得不忍气吞声,自我牺牲一辈子……不,他不能再胡思乱想下去了,否则恐怕会失眠一整晚。

最后,是一通简讯平息了他的混乱,她回复的讯息将所有烦虑轻柔抚平。

「辛苦你了,这么晚才吃饭,结婚以后我会做饭给你吃,希望你能早点回家。」

就这样,他心平气和了,也确定自己是闪躲不了,注定要栽在那双温柔的小手中……

六月底,简士凯和赵千柔已经交往一个多月了,每到周日就一起出游,平常则靠简讯传情,对于两个成年人来说,算是不紧也不松的关系。这天傍晚,阳光软软的,晚风凉凉的,他们来到北海岸的白沙湾,缓缓漫步在沙滩上,当然是手牵手的状态,他怕她会跌倒,或者被浪冲走。他对她的保护心强得有点离谱,可能是十年前那场意外的后遗症,总觉得她随时可能出事,而他绝对不能放开手。

两人原本聊着最近的工作,他却冒出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妳还是决定要结婚吗?」

咦,他刚刚说了什么?原本在脑中打转的问题,怎么会自动脱口而出?莫非他也深深期盼着?

「那当然,难道你不愿意吗?」她停下脚步,屏息等待他的回答。拜托别再让她失望了,她已经不想再寻寻觅觅,这辈子她确定就是要跟他在一起,除了感谢还有感情,只怕他不懂把握。

「我:-…」望着她期盼又紧张的眼神,他想不出其它台词,只能如此回答。「我愿意。」

这般情节像是男女主角调换了,女主角勇敢询问男主角,而男主角心中百转千回,才羞答答地说我愿意,唉,他真的是太逊了。

「谢谢你。」她笑了,那甜蜜、那耀眼,让他目不转睛,原来他也有能力使她快乐?

「哪里,不客气。」等等,这是什么对话?两个即将结婚的男女,还有必要这么礼貌吗?

既然有了结论,他们继续往前走,她主动提议:「找个时间,我应该去你家一趟的。」

「不,应该让我先去医院探望伯父。」其实他早就该去了,之前不知道该以什么身分出现,但现在一切都名正言顺,再不去的话就显得失礼了。

「好哇,等一下就去吧。」选期不如撞日,今日就是好日。

「啊?」现在才傍晚五点,回台北只要一个多小时,时间不算太晚,但是…有必要这么急吗?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啊!

看他惊慌失措的模样,她微笑建议。「下周六晚上,如果你没加班的话,我们一起去医院好不好?」

「好。」至少还有几天的时间可以让他镇定,这下他松了口气,却又发现一件大事!天啊,他们真的要结婚了,还要拜见双方父母,从说出口到实际感受,其中过程奇妙极了。

夕阳西下,海风吹来有些凉意,她不自觉颤抖了一下。

他立刻把她揽近,站在前面为她挡风。「我们找家餐厅吃饭吧。」吃什么都行,但一定要点个热汤,好让她暖暖身子。

「嗯。」她温顺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告诉自己,这里就是她的归宿。

白沙湾附近有许多靠海的餐厅,他们选了一家比较幽静的小馆子,没有那么多人、那么多声音,或许这样更能听到彼此的心声。虽然海天之间已是一片黑暗,那点点渔火和阵阵浪花,仍带来了海洋的气息。

「妳想要怎样的婚礼?我完全没概念,不知道要注意哪些事?」在他的想象中,她应该会喜欢有古堡、乐队、鲜花和大蛋糕的梦幻婚礼,他记得毕业旅行时她说过很天真的话,看到整片山都是白雾,她说好神秘,还以为里面有妖精呢!她喝了几口罗宋汤,放下汤匙回答他的问题。「我希望是一切从简、小而美的婚礼,只要有家人和亲友的祝福,其它的并不重要。」

经历过人生的起伏之后,她有种领悟,没有什么比平凡平安更珍贵了,实在不需要太多锦上添花。

「喔?」他好像不太认识她了,果然人都会变,他对她的了解不能只停留在十年前。

「你呢?你希望办怎样的婚礼?」

「呃……我也不太清楚,大概就是请很多客人来喝喜酒,最好能宾主尽欢。」

他参加过的婚礼都大同小异,最后新郎一定会喝挂,总之就是大吃大喝的场合,坦白说-…有点无聊。

对了,赵千柔这才想到,男友可是公司负责人,一定有许多员工和客户会出席,加上两家的亲友也不少,婚礼还是要盛大一点,这样才符合大家的期待。

「那就找家饭店吧,菜色要够好,气氛要够热闹,我明天就开始找。」她决定要做贤妻良母,让他无后顾之忧,这是她欠他的,也是她想给他的。

「这样真的可以吗?」他不懂,她怎么有时很坚持,有时却立刻妥协?

「我没关系的,只要你开心就好。」她越是温柔体贴,他就越是感慨万千,到底她是跟他结婚,还是跟他的钱结婚?尽管如此,他仍庆幸自己是借钱给她的人,若不是如此,她可能就要跟别的男人结婚了,那样他会心痛到不行的:-…

日子在忙碌中飞逝,转眼就来到周六晚上,简士凯特别穿上西装,还买了鲜花和礼物,以表达他的慎重和诚意,毕竟是要请人家把女儿嫁给他,为人父母的心情一定很复杂。

两人走进医院,来到病房门口,赵千柔对男友问:「准备好了吗?」

第一次看他穿正式西装,挺有型的。瞧他人高马大、又黑又壮,却一直在做深呼吸,有必要这么紧张吗?

「嗯!」简士凯伸手抓了一下头发,应该不会有什么差错吧?希望岳父岳母不会讨厌平头,他知道自己看起来有点像「大哥」,但平头简单又好洗,多年来他都是这种造型,总不能戴假发吧?她微笑着伸出手,替他整理领带和衣领,当她这么做的时候,他心跳不由得加速,感觉两人就像丈夫和妻子,举动如此自然,结婚应该是个好主意,至少他能享受她独有的温柔。

帮他整理好以后,她伸手转开门把。「我要开门喽。」

他屏息以待,当房门一开,就看到床上的准岳父和一旁的准岳母,他们的视线带着期待和好奇,脸上则是记忆中亲切的微笑。其实这并非他们初次见面,十年前也是在医院,那时就有过一面之缘。

「爸、妈,你们还记得简士凯吗?当时我参加毕业旅行发生意外,就是他一直保护我、照顾我的。」赵千柔事先已经告诉双亲,今天要带她的男友来见他们,一开口就先替男友说好话。

「啊,原来是你,好久不见。」赵永诚和曾宛琳对这件事是永生难忘,也对简士凯这孩子留下极佳印象,十年不见,他长大了,看来很有男子气概。

简士凯先僵硬地鞠个躬,才礼貌地招呼。「伯父、伯母,你们好,不好意思,这么晚才来看你们。」

「没关系,你们坐,别站着。」曾宛琳早有准备,两张椅子就摆在床的另一边,如此一来大家就可以聚着说话。

「对了,这是一点心意,请你们收下。」简士凯不会买花也不会选礼物,全靠女友帮忙决定。

「谢谢,你真是太客气了。」赵永诚带着研究的目光注视这年轻人,真能放心让女儿跟他结婚吗?

简士凯把礼物和鲜花放到一旁桌上,感觉自己的额头在冒汗,如果他这时抽张桌上的面纸来擦汗,会不会有点失礼?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女友已拿出手帕,替他擦去额头上的汗珠,幸好有她在,这会儿他平静多了。

这一幕当然也落在赵永诚和曾宛琳眼中,很明显的,小两口已经很有默契,不愧是十年前就认识了,还一起经历山难获救,这也算是难得的缘分。

寒暄过后,大家总算都坐下来,也该进入今晚的主题。赵千柔握起男友的手,对父母说:「我和士凯交往一段时间了,我们有打算要结婚,不知道爸妈你们赞成吗?」

听到她喊他的名字,简士凯心中一片飘飘然,他们从高中同学进化成男女朋友,而今更是即将结婚的一对男女,当初他连想都不敢想的梦,如今就要成真了,人生真是很奇妙啊。赵家夫妇都相信女儿的眼光,这孩子从出国留学至今,已经有足够的人生历练,不再是那个傻气的小女孩了。

但赵永诚仍是有些疑虑。「我们家的情况大不如前,只怕会给士凯带来负担…」如果是过去,他自认赵家的家境不会让女儿扣分,绝对只有加分的效果,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听到丈夫这么说,曾宛琳忍不住叹息,都怪她给女儿造成压力,她这个做母亲的太失败了。

「伯父、伯母请不用担心,我会尽力照顾你们和千柔。」简士凯拿出名片让两位长辈过目。「我开了一家机车公司,目前有二十家连锁店,营业额一直有进步,也准备要成为上市公司。」

「喔?」赵、水诚和曾宛琳都大感意外,在他们记忆中,简家在马路边开了一家机车行,生意不好也不坏,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飞黄腾达?

「爸、妈,你们不要想太多,士凯他很保护我的,也会跟我一起孝顺你们。」赵千柔望向男友,暗示他稍微表现一下。

「没错,夫妻同心,什么事都能迎刃而解。」简士凯搂住女友的肩膀,对众人一笑,希望自己不会笑得太僵硬,他只是不擅长表达,但他正在学习。

若是十年前,赵家夫妇未必会轻易答应,然而患难见真情,女婿明知道他们家的情况,却还是不打退堂鼓,甚至愿意照顾他们全家,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思考片刻后,赵永诚对宝贝女儿身旁的他交代。「千柔她的个性有点好强,什么事都要做到完美,但其实她内心很脆弱,容易胡思乱想,以后要请你多包容她。」

曾宛琳跟着叮咛,声音已经哽咽。「千柔从小就很容易生病,吃得又不多,你要好好照顾她。」

「是!」简士凯感觉到肩上的重任,但他毫无所惧,他相信自己扛得起,也相信这会是最美好的责任。

当晚,他们聊了很久很久,有回忆也有感慨,更重要的是对未来的期盼,以后就要成为一家人了,如此缘分可不是每天都会遇上,他们愿意相信这就是苦尽甘来。

女方家人那关过了,还有男方家人这一关,打铁趁热,隔天周日上午,简士凯决定要向爸妈坦承。走下楼,他看到在自家的门廊前,有他爸妈、弟弟和弟妹、侄子和侄女,小朋友正在玩捉迷藏,刚好所有人都到齐了,只要讲一次就行了。

「阿伯!」侄子三岁、侄女两岁,看到简士凯就扑上前,小手小脚抱住他的双腿,把他当巨型机器人玩耍。

「乖。」简士凯一手一个,把两个小家伙抱到肩膀上,让他们玩弄他粗硬的头发,然后坐到板凳上,对其他人宣布。「我有事要跟你们说。」

「什么事?你要结婚啦?」简育彬半开玩笑地问,万万没想到老哥还真的点头了。

「啊”」大家都吓得目瞪口呆,最近看简士凯一到假日就不见人影,隐约猜到他可能交女朋友了,但没想到事情会发展至此,简直是霹雳恋情、闪电结婚!

「对方是谁?怎么会这么快?」简育彬瞪着老哥问,这消息也太劲爆了,难道是奉子成婚?

不顾肩上和头上的两个小鬼头,简士凯仍是一脸正经。「其实你们也认识,对方就是赵医生的女儿,赵千柔。」

「虾咪?!你要跟赵小姐结婚?」惊吓一次比一次强烈,四个大人都变了脸色,只有两个小朋友呵呵直笑。

「嗯,我见过她父母了,也已经取得他们的同意。」简士凯又点个头,一派神色自若。

简守仁的喉咙实在太干了,先喝了两口茶才问长子说:「你虚岁都三十岁了,是该结婚了没错,但是赵小姐她…她怎么会答应嫁给你?」

「我们交往一阵子了,彼此都有这个意思,她爸生病住院,她妈心情不好,我会好好照顾他们一家人。」简士凯不想透露太多,免得家人想得太多,总之他有这份能力就行了。

「赵医生的医院让给别人了,现在我们家又有你们兄弟当家,是不会被人家说什么高攀啦,但是赵小姐她那么有学问、有气质,真能适应我们家的生活吗?」刘文蕙忍不住比较起来,二媳妇陶可欣的个性直率,大家相处起来都很爽快,现在突然多了一位赵小姐,以后说话是不是都要文调谒的?

简育彬稍微想了一下,决定要站在老哥那边。「唉吻,免烦恼啦!大家本来就各住一层楼,平常老哥工作忙也没有一起吃饭,你们就当作他在三楼多了个室友,这不就得了?」

「话不能这样说,我们总是一家人。」刘文蕙皱起眉头回应次子。

简育彬不想用恐吓手法,但有些商品就是得这样才卖得掉。「老哥有人要就不错了,再拖拉下去,三十岁很快就变成四十岁,你们想看他变成孤单老人吗?」

「不想!」两个孩子嘻嘻哈哈地回答,虽然他们都不懂大人到底在说什么。

陶可欣也思考过了,她赞成老公的意见。「大哥每天都加班,要认识对象不容易,赵小姐就住在附近,大家本来就是好厝边,以后两家往来也很方便。如果娶了外籍新娘,每年可能要飞来飞去的,爸妈你们不是不敢出国吗?」

简守仁和老婆刘文蕙互看一眼,夫妻俩心里有数,长子如果继续情场失意,除了变成孤单老人,就是得娶外籍新娘,到时语言、文化、礼俗都不一样,沟通上更困难。仔细想想,赵千柔她说话轻声细语,为人有礼貌、有家教,以后对孩子也是个好模范,还有什么能挑剔的?

「好吧,你什么时候带她回来坐坐?」简守仁这句话就是接受的意思了。

简士凯放下侄子和侄女,抬起表看可一眼,时间差不多了,「等一下她回过来吃午饭。」

「什么?你现在才说!」这下非同小可,全家人都动了起来,要煮饭做菜,要打扮自己,要整理环境,简直是忙翻天了,两个小孩看大人忙进忙出,也兴冲冲地玩起办家家酒。

「不用这么慎重吧?我们出去吃就好了。」简士凯不明白家人为什么如此激动,上次赵千柔也来找过他,那时爸妈根本没多大反应。

「闪边啦!站在这里只会挡路。」刘文惠忙着出门买菜,把长子推到一旁。

看众人乱成一片,简士凯无法参与其中,于是决定出门去接女友,走路也好,散步也好,都比在家里好。

走着走着,他哼去一段进行曲旋律,他真的要结婚了,脚步逐渐轻快,心情仿佛飞了起来,这种感觉莫非就是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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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黑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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