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会唱歌

第十四章 不会唱歌

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已

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前言

人是感性的动物,但感性也总有不准的时候。

一瘸一拐回到教室后,或许安童的眼神有麻醉或者安神的功效,正正趴在桌子上没有五分钟就睡着了。

接下来一个星期的正正就是个老佛爷,吃饭也不嫌弃他慢了,甚至是天天给他带饭,走路照例是我跟晓楠搀扶着。我说正正提前养老了,正正说这是跟了我们两年最解气的一次。当然,并不是。

直到毕业,有一次我骑车驮着安童回她的住处,我们聊起正正的各种受伤经历,笑的肚子疼。安童就提起踢飞的那件事,然后说了一句相当可爱的话:我当时看着他,就在想这要是我该多疼啊。

在我并不留意的一天,听安童说是放假回来,估计我还在在草坪上躺着。正正对她表白了,没有鲜花没有巧克力也没有明信片。

至于正正具体说了什么我也是不知道,没有山盟海誓也没有死缠烂打,没有什么一生一世,也没有什么至死不渝。很真诚,不自私。回答还是那句“正正你是个好人,我现在不知道。”

其实,正正是懂得不合适是什么意思的,但是不知道这句话,始终是模棱两可。直到天各一方,没有多少重逢的机会,也会不到过去,安童的回答也是不知道。

今天,安童还是安安静静的一个人,不过学会了拒绝其他人,很直接的。

那个时候咋就没有好人卡这个实用的东西呢。

并不是我愿意这样老去的

只是白天黑夜不断地催促

将你从我身边夺去

到连我伸手也再无法构及的

距离

我一直被认为是许多段感情的中间人,但是我没有。我也架不起一个桥梁去沟通谁,我也不知道谁在思念谁。

一般我搭讪有一个必然问的问题:你喜欢听谁的歌啊?

答案嘛,无非是三种。喜欢谁谁谁的,不爱听歌,没有特定的人感觉对了就行。

我是第三种人,一个特别陌生的歌有触动也喜欢得不得了。但是对周杰伦和林俊杰有偏爱,到现在听到还忍不住跟两句。

但是我是不会唱歌,只喜欢听。倒不是有多难听,虽然经常自嘲我是五音跑了两对半。是因为曾经受过伤,而且坚持认为要唱歌想听的人。

我真的认为音乐可以跨越国界,或者艺术的语言可以跨越国界。我是经常自己陶醉在音乐中的,蛮享受。四年级的时候他们说如果哪一天李文萱在路上走着很高兴而且你不知道在嘟囔什么,那肯定是他在唱歌。

自己写写画画嘛,甚至是自己写歌词,把喜欢的旋律配上去。我真的是有自己的原创歌曲了,可惜那是时候我们都没有手机,也不敢像老师借,所以到现在都忘了。

就更不必说那些歌词了,所谓的。

每年的元旦晚会,我都是跟老大和说相声,大部分是说的别人的,有一年我编了一个,发现效果还不错。相声说完了本以为就下场了,结果他们嚷着要我唱歌。真是脑子短路,茫然的不知道唱什么歌,就很小声又起高音把嗓子唱破了唱了我的原唱歌曲。刚唱了四句就被赶下去了,真的是赶下去。

我知道已经不能再丢人一点儿了。从那之后就再也不在公众场合唱歌了。

直到六年级,两个很要好的女同学去我和我妈租的房子去找我玩。我妈并没在家,所以我也没有什么顾忌。也是我嘴上每个把门儿的,一秃噜,就说了我前几天自己编了一个歌,自己觉得不是特别难听。

结果她们两个两眼放光,要我唱出来。虽然不好拒绝,但我的直觉还是拒绝。

没有成功,我在二楼很小声的唱了几句,她们就都跑了。或者说,落荒而逃,抱头鼠窜。

第二天她们安慰我,不是调子难听,是因为声音实在是太小,听不清才忍受不来的。已经没用了。

我真真的是不敢再唱歌了。六年级的元旦晚会,全班打着拍子让我唱歌,我很下不来台,也做了件很下不来台的事,直接走出了教室。事后班主任批评我不是做事,我直言我真的不会唱歌。

基本上就是鸡同鸭讲,不在一个频道上。后来发现,同频道是为人处世很重要的法则之一。换成通俗的话就是,最起码要有共同语言吧。

音乐课吧,也难得明德在初二还没有取消这个课。因为钢琴坏坏了,所以我们在教室玩接歌。规则我就不介绍了,但是回答不上来的要表演节目或者唱一首歌,一句话就是都不喜欢。

轮到我的时候上句歌词的最后一句话是花,我算是很大声的唱了黛玉葬花词,全场惊呆了。他们以为我是不会唱歌宁愿去讲一个笑话什么的。

正正问我为什么唱了歌而不是讲个笑话糊弄过去,我的回答是:我当时咋就没想起来呢!

后来班上给我的反常唱歌行为给了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我是特意唱给子期听的。

说实话,我当时想的真的没有那么多。下课之后,平时并不怎么说话,初二才转过来的金星宇对我说我唱歌真好听,写字也漂亮。要了我的签名,现在估计早就丢了,她本人也忘了罢。

这个人跑步的姿势很是有趣,忽略背景,跑起来简直就是四仰八叉,还挺快。初二的时候春季趣味运动会还拿了三人四足女子组的第一名,她的搭档是谁我倒是忘了。

要说我的朋友里有谁唱歌好听的话,女的是梦菲。有一次她唱《人约黄昏后》,我还以为是原唱。也是因为这个歌,我才记住了那首词。有人说是艳词淫诗,我只是觉得挺好的,反正我是很喜欢。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坦白说,梦菲留给我的印象真的不少。

男的毫无疑问的就是葛原了,不光是我一个人这么认为,还有子期。我听过他给子期唱歌,子期也老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听他的歌。我听见过几次,我个人很喜欢。嗓音也舒缓的让人舒服,像是听春雨。

我有幸听了他唱了《偏爱》和《此生不换》,后来别人也唱了不少。当年这两首被太多人唱了,我是唱不上去,偶尔哼其中的几句。平心而论,《偏爱》是我最喜欢的版本,包括原唱,《此生不换》是除了原唱我最喜欢的版本。

后来葛原过了中国好声音第一季在武汉的预选,没有过复试。把录音《寂寞先生》发给了我,我单曲循环了很久。

高干唱歌也是不难听,正正不唱歌,唱了一次被我封杀了,因为是真的难听,我觉得在这件事上没有欺骗他的必要。

其实,我唱歌是很用心的。只是放不开,声音小的可怜,上了大学之后才改变过来。因为发现,唱出来很痛快,而且不是很难听。

同事高鸣生日的时候去k歌,高鸣说我的嗓子很像薛之谦,而且他很喜欢。这句话,我也就当真的收下了。

最喜欢的歌,不是最想唱的。就像是,你是什么人跟你想成为什么人是两回事。

我可以唱上去的歌不多,因此也算喜欢杨宗纬。有次扯着嗓子唱了《月半小夜曲》,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不敢说话,后悔死了。

上了大学发现大家都很爱唱,都很会唱。更揶揄的是,绝大数歌我都不会,所以经常自嘲“我老了”。

中学四年,我唱歌次数用手指头可以数的过来,绝大多数是给子期唱的,没有办法拒绝罢。第一次是《水调歌头》,这也是我特别喜欢的歌。唱完之后子期没有什么过激反应,也没有吐,我挺欣慰。唱完之后,貌似眼圈有些红,说了“谢谢你”。

我意会了。

子期曾给我唱过歌,早忘了。当时听得很享受。算不上多好听,很耐听。

第二次是《此生不换》,我最初只是喜欢这个歌名而已。光是挺葛原唱,也就会了。那天葛原不在,所以我就成了替补。我并不是很情愿的,一再坚持下还是屈服了。唱了一遍。

我唱歌的习惯是闭眼睛,也不怎么会换气,所以有的时候断断续续。等我唱完了就看见子期在用纸巾擦眼泪。我什么都没说,问要不要继续,子期说不必了。

他们说我怎么整天喜欢忧郁的歌,其实只是凑巧。难不成听恭喜发财吗?我相信这样的歌我也唱不上去。

我觉得唱歌是有一个度的,整天唱也会变味道。大学的时候一个室友疯狂喜欢单曲循环,有一次一首歌放了两天,从早六点到晚两点,我真心是怵了,再也不想听到那首歌。

学校早上的广播也抽筋了一次,把一首歌放了一个月。宿舍打呼噜我都不带耳塞的我最后选择了在放广播的时候带耳塞。

后来到了高二,是什么晚会我忘了,子期要唱《遇见》。这首歌我是不怎么会的,子期要求我必须会,我就死缠烂打着我们语文老师让她给我开小灶听歌。用了两天吧,我就会了。

头一天晚上她去找我,我没有吃饭,不知道她会不会找我,我唱了一遍。泪水还是没有任何掩饰。

那是我中学时代最后一次唱歌了。

后来发现那些起哄的人有的真的是想听我唱歌,只是我再也不会了。我本就是不会唱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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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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