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民党的大陆岁月(3)(1)

1.国民党的大陆岁月(3)(1)

虽有此种种变化,但国民党并不想放弃一党独裁的基本政治模式。***所以,它虽未明,却实际拒绝了中国**在1944年秋提出的“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因为这一主张是对国民党一党独裁**的彻底否定。抗战胜利后,在国共的重庆谈判中,中国**仍把反对一党独裁**、争取民主政治作为谈判的重要内容。

以后的历史表明,这可能是历史给国民党提供的最后“一线生机”。然而,国民党被抗战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将这难得的历史机遇白白丢掉。

1945年8月10日,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浴血抗战,日本终于无条件投降。消息传来,普天同庆。这是百余年来,中华民族在大规模反侵略战争中第一次取得彻底胜利,而且,在抗战期间,以英、美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为先导,百余年来列强强加在中国身上的不平等条约已基本废除,租界已经收回,领事裁判权被废除,被日本强占半个世纪的台、澎列岛即将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在联合国任常任理事国,百年积弱的中国一跃成为世界“五强”之一……这一切,不能不令人欣喜万分,也不能不使国民政府、国民党的威望突然高涨,达到多年未有的高度。抗战胜利,确使国民党得到一笔巨大的政治财富或曰政治资本。然而,就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国民党的威望却一落千丈,并就此埋下了几年后失败的祸根。何以至此,的确令人深思。

一切,都源于对“敌产”的接收。

日本的失败,使国民党突然面对一笔巨大的财富。按说,对敌产的接收,应是代表国民政府的军政大员接管沦陷区敌伪政权全部政治、行政和军事机关及一些敌伪所拥有的公、私产过程。具体说,要对工厂、公司、办事处、仓库、住宅等查封清点,查清财产有多少、属谁、来源等,该没收的没收,该还原主的归还原主。接收应有统一机构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但国民党的接收却是多头齐下、互相争夺乃至生冲突,谁先抢到就是谁的。

如1945年9月在上海成立了“敌伪机关及资产接收委员会”,但10月又成立了“不动产处置委员会”和“敌伪侵占平民工商企业处置委员会”。以后各种有关机构越来越多,如第三集团军、海军总司令部、国防部、经济部、粮食部、上海市政府等都有自己的“办事处”负责接收工作。各机构代表不同集团的利益,各有各的后台,根本无法统一。一些部门将敌产贴上封条,另一些部门来后撕下原封条,换上自己的封条。有时竟然架起机枪,武装相向。在许多地方只能靠日、伪军维持秩序,甚至谁只要有一两杆枪,就可以军管之名横行,以搜捕卖国投敌分子为幌子,抢占房产、强行抓人、“接收”各种财富。

在这种况下,本来就不健全的有关规章,实际上完全无人执行。如1945年8月底,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法令,宣布一切由日伪政权登记、注册的土地契约全都无效,但迟至一个月后才公布“清理敌有土地专门条例”。这一个月的空白期使许多“接收者”鲸吞大量土地,后来者自然也不甘心,致使这个专门条例只是一纸空文。

敌伪的许多财产其实是掠夺中国公民的私产,理应归还原主,但“接收者”往往找出各种理由拒不归还,甚至将其盗卖。金融稳定是经济稳定的最重要方面,但许多接收大员却正是金融投机的推手。日伪投降,使沦陷区使用的伪币作废,但中央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向沦陷区投放大量法币,所以一时还不能不继续使用伪币,而其“身价”自然大为贬值。不少接收大员随身携带大量法币进行黑市兑换,同时有关利益集团居然故意推迟确定法币与伪币的兑换率,以牟取更多非法暴利,加剧金融动荡。

军队、海关、警察利用手中特权,以接收为名大横财更是便利。湖南岳阳是敌伪遗留物质最多的城市之一,国民党某军接收时将日军所建不少工厂的机器全部变卖一空,每天黄昏宣布戒严,将各种变卖物资转运到外地。安徽芜湖警察局局长和下属监守自盗,把仓库内的大米卖到外地。当时白糖紧张,属专卖物资,上海闸北警察局局长伙同他人将被查封的大量白糖偷偷卖掉。据统计,北平被接收的敌伪财产入库率不到五分之一。全国况,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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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裂缝(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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