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民党的大陆岁月(2)(1)

1.国民党的大陆岁月(2)(1)

对于未来的治国方式,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之纲领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一党治国”模式:“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非本党不得干涉政权,不得有选举权”。这种治国模式对今后中国历史的影响之深之远,此时恐无人料及。

但如何带领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革命党”前进,孙中山毕竟毫无经验,因此中华革命党不仅无法夺取政权,本身亦渐式微。从1916年到1922年,中国陷入军阀割据之中,政治一片混乱。孙中山两度联络部分军阀“护法”,却都因军阀背叛而惨遭失败。在极度困难之中,他在1919年10月将越来越不景气的中华革命党改建为“中国国民党”。中国国民党虽对中华革命党的章程作了一些修改,但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仍与中华革命党一样,规定:“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这时,以极富组建革命党经验的列宁为的共产国际和刚刚诞生的中国**,向孙中山伸出了援助之手,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了。在共产国际和中国**的帮助下,国民党开始了自上而下较为严密的组织建设和党军建设。

1927年4月,国共合作的北伐正在乘胜前进,两党矛盾却空前尖锐,蒋介石动“四一二”政变,开始“清党”,国共合作破裂,中国开始了血雨腥风的“十年内战”。

在这十年间,国民党建立起了一党独裁的**政体。1928年,国民党通过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权分立”,但各部门组成人员全部为国民党员,并规定“国民政府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指导及监督,掌理全国政务”,初步确定了国民党对政权的控制和垄断。而《中华民国训政纲领》规定国民党总揽一切权力,公民和其他一切政党事实上不得享有包括选举权在内的所有政治权利。以后颁布的各种条文、法规规定,国民党以外的任何其他政党都是“非法党”。1929年国民党“三全大会”对国民党一党治国的解释是其独裁的基本“理论”:“中华民国人民,在政治的知识与经验之幼稚上,实等于初生之婴儿;中国国民党者,即产生此婴儿之母;既产之矣,则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责;而训政之目的,即以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还之政,为其全部之根本精神;故训政纲领开宗明义即以中国国民党依照建国大纲,训练国民使用政权。”因此,国民党要“独负全责领导国民,扶植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于必要时,得就人民之集会、结社、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国民必须服从国民党、拥护“三民主义”。

从1929年到1931年,国民党又进一步确立了“领袖”蒋介石的独裁地位。总之,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时,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人事、监察等全部权力都归国民党独有。

国民党的这些规定,通过特务体系和保甲制度得到贯彻实行。国民党的特务机构于20年代末30年代初开始产生、形成,以后展成为“中统”、“军统”两大特务系统。特务活动延伸到一切军事、政治、经济、文教系统,造成全面恐怖。同时,国民党大力推行保甲制。从1928年到1934年,保甲制逐渐严密。保、甲成为全国普遍推行的基础政权组织,负责对国民实行“管、教、养、卫”,清查户口、监视居民,一户犯罪、各户株连,实行“党化教育”,收缴各种苛捐杂税,组织军事训练。

通过这些措施,国民党一直实行严酷的独裁统治。

“胜利的灾难”

虽然国民党一直采取种种办法镇压异党,但以**为主要代表的他党一直未被其消灭。而且,随着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越来越严重,要求全国各党派团结起来共同抗战的要求、呼声越来越强烈。1936年年末的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使国共再次合作,也为中国结束一党独裁实行民主政治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停止了对异党的镇压,在一定程度上与其他党派实现了局部合作。国民党释放了一些被捕入狱的**员和一些因反对蒋介石而被捕的民主进步人士,允许各地成立抗日救国团体,放松了对新闻出版物的查禁,《新华日报》等**报刊可在国统区公开合法行。特别是1938年7月,国民党邀请各党派人士“共商国是”的咨询机构国民参政会成立,更表明国民党受到抗日民主浪潮的影响和冲击,已开始做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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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裂缝(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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