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婚姻(1)

1.第十一章 婚姻(1)

近代社会学者们在人类婚姻关系的研究中做出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突破,那就是,推翻了所谓“一夫一妻制是人类惟一的永恒的婚姻形式”的神话。***他们用大量事实和论辩证明:人类婚制确实经过了一个缓慢但是明显的演变过程,原始时代实行的并不是一夫一妻制,而现存的一夫一妻制也并不是永恒的;所谓“惟一”、“永恒”之类的神活,不过是现阶段社会经济形态的产物。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人类婚姻关系展史上的观点亦如上述。他们将婚制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群婚时代,时间约为100万年莳至纪元前5000年(有些区域结束得较晚)。群婚时代的开始,是一个“同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的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关系的时期”。那时,婚姻不分辈数,甚至存在父母与儿女交媾的现象。接下去是几种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即(一)血缘婚太姻形式:这种婚制排除了不同辈数的人们之间的结合,但同辈者皆为夫妇;(二)普那路亚婚姻形式:这种婚制排除了兄妹河之间的结合,采取一氏族的妇女与另一氏族的男子结为共同夫文妇的形式;(三)对偶婚姻形式:这是从群婚制向个体婚制过渡时期的婚姻形式,它虽然是一男一女结合,但家庭还没有成为独立的经济单位,夫妻关系是松散的、经常变异的。

随着母系社会转变为父系社会和私有财产制的出现,人类婚制进入第二阶段以私有财产制为基础的一大一妻制阶段。这个阶段大约从公元前5000年开始,至今已历数十个世纪。这种一夫一妻制并不是严格的,它被恩格斯称为“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

婚制演程的第三阶段是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全民所有完全实现的**时代。对那时的婚姻形式虽然难以预测得十分精确,但可以推知的它的两个基本原则是:一、男女双方完全平等;二、婚姻完全丧失其不可离异性。

我国现存婚姻关系处于哪一展阶段?它是在怎样的历史基础上形成的?它与历史相比较有怎样的变异与遗传?它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又将怎样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取而代之的未来婚制又将是什么样的呢?

历史

在私有制尚未出现的原始时代,人类婚姻大多出于满足**这一十分接近动物本能的动机。但是,“当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随着私有财产的分量超过共同财产以及随着对继承权的关切而占了统治地位的时候,婚姻的缔结便完全依经济上的考虑为转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5页)中国古老银的婚姻定义是:“婚姻者,所以承先业而继后嗣者也。”为了辨河别子女的确属,以求得到确定无疑的财产继承人,形成一个能文够使私有财产世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家庭,便生了为产生合法子嗣而締结的婚姻,同时出现了为剥削女子劳动力而形成的

家庭奴隶制。在这种婚姻中,男女双方的结合不是基于共同的爱恋,而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起决定作用的是整个家族的意志,而不是个人的意愿。那时,结婚成为—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家族势力的社会行为。对于男子来说,结婚不是为个人娶“妻”,而是为家族娶“妇”;对女子来说,结婚也不是个人嫁“夫”,而是以“妇”的身份嫁给夫的家族。

这种旧式婚姻在社会的上层常常表现为两个家族的政治联姻和经济联姻。俗谚云“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我国自古以来是以“门当户对”为婚姻的旨要条件的。《大清律例》中明文规定:“夫妻有敌礼之义,而良贱非匹配之宜。良人奴婢相为婚姻,各离异改正,良自为良,贱自为贱。”北魏和平四年诏:“皇族师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现代的阶级内婚制虽然不再像古时那样彰明昭著,见于经典,但仍为社会实际上分为阶级这一无现实所决定。拿破仑为了和旧式王朝结成同盟,以博得欧洲帝王中屈一指的声誉,娶了自己所不爱的奥国皇帝的女儿为妻,就是典型的政治联姻。日本影片《华丽家族》中所描写的金融资本家为了扩充自己经济势力,不惜违背儿女意愿与其他财阀家族締结婚约的行为,就是标准的经济联姻。在这种政治和经济的联姻中,感的动机是一文不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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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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