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1)
我要讲的是我的孤独,它藏在每个人心里,是一张薄薄的嗜血刀片,割得人心鲜血淋淋。女人因此哭,男人因此喝酒,一个是把泪往外流,一个是往里咽。如果出生前可以选择,我不当男人,也不
当女人,我要当头怪兽,把眼泪变成流动的月光,一池给自己香薰,一池泼洒天地。
我二十五岁,母的,短头长身材,是马伊俐的山寨版,不惊艳,还耐看,并闷骚。我最欣赏的女人是貌如吃了不老丹的巩俐,她身体里流淌的百分之七十的水,不是米粒奸的,也不是新嘎泊的,而是映着荷花垂柳的泉水。为此,我只爱喝产于济南的普利斯矿泉水,还特别想改名叫工凡小俐,或者退一万步叫章子小怡。
我和巩俐有近似的初级版爱,我曾经爱上的那个男人也是个导演。不同的是,他单身,今年四十五岁,做着拿奥斯卡奖的梦,却只执导电视剧。我不在乎我们之间的二十岁差距,只在乎他给我的北京山寨市民的日常生活。
所有的人都说影视圈乱,导演和演员之间有潜规则,开始我还不相信,而现在,他用夜不归宿和暧昧短信证明了。我没胆杀了他,只能杀死爱,脑门上顶着“失败”两个字,将自己放逐。
这不是丢失恋,是我遗弃它。失恋是上辈子人用的词,很土很庸俗。我讨厌这个傻瓜词,称它为遗恋。它是死亡爱的遗物,在孤独的刀刃上加了柄,磨了尖,在心上捅出别人看不见的血窟窿。这就是遗恋的恶狠之处,它是场丢手绢的游戏,明知道那块手绢在别人身后随时要被捡去,自己必须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假装看不见。
我要说的那些事,从北京开始……
惦
你才说不**
我却已瘦比黄花
不必说独爱一种
我没有万般风
不在乎谁与你
帘卷西风
爱你
是上辈子的事
这一生我又来
是怕你
冬天里喊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