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210公分的信念(1)

1.一210公分的信念(1)

人们永远忘不了那天晚上,布兰登·范德库尔飞过克劳福德家族的那片雪原,逮住了来自乌有之乡的王子和公主1。***事太不寻常了,所以人们乐此不疲地重复了无数遍,每一遍都说得栩栩如生,如同身临其境,让你忘了自己根本没有亲眼目睹过事的生。故事似乎已经和边境两边的人的记忆,交织在一起了。

那一夜,和前四个晚上没什么不同。布兰登的目光掠过飞逝的田野、树木和小卡车,打量着人群、汽车、麻袋、影子以及所有外来之物。他总也想不通自己到底是怎么当上警察的,但他也一直尽量避免把自己想成是滥竽充数的人。

布兰登开着车子,晃晃悠悠地驶过汤姆·邓巴那片正在冬眠的树莓地。地里耸立着一座自由女神像的复制品,有六米多高,是某次老汤姆突然大爱国主义精神建造的。石像很快就老化了,老汤姆却不以为然,

1原文为“…theprinceandprincessofnowhere,nowhere”原意为“不知道的地方”,作者诙谐地将这一单词大写,虚拟出了一个“乌有之国”,而布兰登逮到的偷渡客,也被称为“王子与公主”。

一口咬定是被那些加拿大小流氓糟蹋成这样的。布兰登极不愿地向埃里克森兄弟挥了挥手—这两个家伙,每次看见他穿制服就嘲笑他,故意朝他敬礼—他加大油门开了过去,路过德克·霍夫曼的牛奶厂。德克正站在木梯上,赶着完成最近刚做的一个阅读板,上面写着:漱口水也是杀虫剂!—这是他专门用来抨击环保主义者的。布兰登礼貌地鸣笛示意,然后一转方向盘,压过路上结冰的小坑,越过了中线。啊!他终于看清红尾鹰那优雅流畅的侧影了,这是第二十六只;还有啄木鸟那白色的小屁股,第二十七只;当然,它们都比不上那一只来回不停穿梭的树燕,第二十八只。

现在,布兰登不仅可以在自己热爱的道路上来回巡逻,还能因此拿上一笔工资。在外人看来,这样很好。他做着自己钟爱的工作,可以一遍又一遍地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这种周而复始的工作也刚好适合他,况且没人比他更熟悉这里了。他长到二十三岁,还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些农田和周围平淡无奇的小镇。这片土地处于群山和内陆海之间,在华盛顿州最北部。只要布兰登稍稍跨出这个圈子,就一准儿迷路。要是来到狂放不羁的大城市,看到那不停闪烁的霓虹灯、成群的鸽子,还有那些睁大眼睛只能傻傻盯着他看的侏儒,他就更晕了。要是在西雅图或者温哥华那些如明镜般的大峡谷内绕上几小时,那他肯定完蛋—车坏了,人也不会说一句完整话。他甚至还可能担心自己会不会就这样死掉,那样的话,他就永远都没有机会去弄清楚生命到底是什么了。

有人说他脾气古怪都是因为他患有阅读障碍症。不过他的症状的确挺严重,连那个目光呆滞的儿科医生也说这是上天的礼物:虽然他的读写水平永远都不会超过一个四年级学生,但是,他总能看见我们平常人看不见的东西。还有些人总是疑心他过于庞大的身躯和这个世界是否搭调。布兰登总说自己的身高只有两米多一点,因为这是人们普遍能接受的最大高度。超过这个,他们就会感到困惑不解。其实他实际身高恐怕有将近两米一。不过,他绝对不是一根瘦长的麻秆。相反,他可是个大块头,足足有一百零五公斤,一身结结实实的肉和骨头,让他这两米一的个子完全没白长。他笑起来时嘴是歪着的,头又总是一副怒气冲天的样子,所以怎么看都像一座未完工的雕像。庞大的体型也让他的生活充满各种奇妙的经历。美术老师夸他画的鸟儿很特别,就像他的体型一样异于常人,能让人忽然之间灵光乍现。篮球教练逢人就称赞他多么有天赋,可是自从他看到电影《飞越疯人院》里,印第安巨人替玩世不恭的杰克·尼克尔森1往篮网内投球后,就决定永远告别篮筐。高个子的女人们本来认为他挺有潜力,也有点想法,可是再仔细瞅瞅他的绘画,听听他模糊不清的吐字,还有哼哼唧唧的笑声后,又都敬而远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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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公分信念(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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