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朗廷路W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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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我躺在黑暗中,眼睛濡湿,病得很严重。我思考了一些事实。我是那种心软、容易受骗的人。这背后有充分的原因。先是我的父母,他们即便在最穷的时候也会遵照《圣经》的诫命,拿出十分之一的钱做慈善。我记得一些跟这“十分之一”有关的对话。

我爸爸不耐烦地笑着:“但我们没有任何收入。等卖掉谷子有了钱,这笔钱应该直接进不动产银行,还掉我们的债务。”

我妈妈:“那么,我猜我们可以说,我们从来就没有任何收入,但那意味着我们永远都不会付出。”

当他们计算这十分之一的时候,我爸爸的抚恤金也包含在内吗?她卖鸡蛋给班凯特的商店得到的那笔钱呢?

他们每年都捐钱给“救助困境女士联盟”、一个救助贫困海员的慈善机构和一个救助一士兵家属的慈善机构。他们告诉我,应该把口袋里的十分之一的钱捐出来,无论是我卖珍珠鸡给商店挣的钱,还是写广告挣的钱。我一直有负疚感,因为我没有这样做,但我不是已经决定不再相信上帝的存在了吗?

自从我离开了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离开了弗兰克·威兹德姆,跟同志们会合,我就一直跟慷慨的人在一起:在我的经验里,**者总是很慷慨。我在伦敦的早期生活也伴随着对金钱的总体蔑视,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没有钱。自从我终于挣到一点钱,就开始有人向我“借钱”。很多钱借给了年轻男人。一文不名的年轻男人经常得到年长女人的帮助,这种现象合合理,因为这种心理需要是双方的,而且它跟性不一定有很大关系,或者说跟性没有关系。如果我想,我可以列出一长串“债务人”名单。我对这些丝毫不感到后悔,但给那个让人不快的年轻女人的每一分钱都让我觉得怒火中烧,我很生自己的气。这就是为什么我躺在黑暗里,忍受着恶心、高烧和燥怒,反思自己的性格。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现在写下对自己年轻时的性格的洞见是很容易的,但即便在当时,我也瞥见了我性格中的一些基本因素。我一生中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在我真正恰当地理解自己很久之前,短暂地、隐隐地领会到这种理解。我当时下了个决心:如果我天性中有这样的弱点,那么我至少要能够控制它。等我在自己的房子里安顿下来之后,我要真正挑选一下,哪些人是我愿意负责的,这将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自己的决定,我将获得控制权:采取行动而不是被动响应。那栋房子太大了,我当时这样想。彼得那时时十五六岁,他的行为举止已经开始像整个六十年代的年轻人的风格:他有时候被别的家庭当作荣誉成员,就像他的朋友们,跟我的关系比跟他们自己的父母的关系更融洽。用不了多久,那栋房子就会被十几岁的孩子占满。

那个不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的事也预告了一些我当时还不知道的东西。比方说她的态度,那是一种泛化了的气急败坏的轻蔑。她体现了一种积怨已久的嫉妒,我当时已经开始对这种态度感兴趣——现在我对它的兴趣更浓了。她显然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别人应许给她的东西。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都以此为基本动力。“他们骗走了我应得的东西。”这个年轻女人带着一堆没有父亲的孩子,是一个受害者,只是一个受害者;她的处境完全不是她的错,她有权利憎恨这个世界。她的存在就是一种控诉。是的,我那时才开始理解:我说过的话,尤其是我曾经的思想,有多少正是那种东西——控诉,我控诉。我控诉这个世界。

这是她泄控诉的方式:“你又富有又成功。”她之所以选中我,是因为我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这里透露着我们民族的恶习:嫉妒,“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综合症。

我搬家了,不是很麻烦。就像我年轻的时候——也就是我跟弗兰克·威兹德姆和后来的戈特弗里德·莱辛一起生活的时期,我们总在搬家,完全不当一回事儿——我带走了书、两张床、一张桌子、床上用品、窗帘和厨具。把那些丑陋的家具全部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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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中行(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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