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四面高

§§【Chapter 14】 四面高

偶尔会写信,寥寥几笔。可不论我写什么,署名的地方,永远只有两个字:林默。

我用10年的青春,在监狱里独自祭奠这场穷途末路的爱情。

是的,穷途末路。这是我唯一能够想象到的词汇,有关我和林默无可挽回的终结,有关我们所有殊途同归的痴嗔与缠绵。

林默曾经跟我说起过一句禅语:求不得苦,万丈红尘皆是空。

或许是我这小半辈子活得太过顺利,以至于她认真地问起我对于这句话的感悟时,我只是淡淡一笑,说,幼稚。

我想,其实我才是最幼稚的那个人。20的岁的我骄傲到不可一世,20岁的我仍旧不懂爱情。

因为有个**出身的房地产老爸,从小我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几乎所有人都看着我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围着我转。

我狂妄地认为全世界都该翻转于我的股掌之内,包括权势、金钱、女人。包括林默。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唱独角戏,而我也始终认为自己徘徊在故事之外。然而,诀别的那一天,她可以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我却被困在死角,独自一人承受着这份刻骨相思。

说到底,终究是我太过自负。本以为这只是一场游戏,结束了便可全身而退,然而最后才发现,自己早就陷了进去,越陷越深,无处遁形。

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扎着一个马尾,穿着一身干净的t恤牛仔,一副懵懂无知的模样站在我面前,要我做她男朋友。

我知道她对我是一见钟情了,我有这个自信,因为很少有女人能够抵抗得了我的笑容。

起初我对她并沒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这个女孩挺有意思,穿着学生装就敢在酒吧里乱晃,也不怕招惹是非。

那一刻我突然很想逗逗她,于是我说,如果她能够当着全校同学的面跟我打这个赌,我就跟她试试。

我沒有想到,林默居然做到了。而我更沒有想到的是,当我牵住她的手时,她竟然笑得那么明媚,仿佛得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那种似乎能照亮一切的明亮,狠狠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知道,她认真了。可是,这种认真,竟然让我有种忐忑的心慌。

林默很乖,很安静。她从不问我的家世,也不向我所要任何东西。

我以为女生都该是虚荣的,可是每次买给她的衣服都被她如数退回。起初我嘲笑她的意图,以为她只是想吸引我的注意,后來才明白,她只是害怕她与我的那些“女朋友”们一样,得到的,永远只是一堆华丽的补偿。

我相信林默是真心喜欢我,那种喜欢,义无反顾,不图回报。每次我跟人拼酒甚或与其他女孩子调笑的时候,她总是悄无声息地坐在一边,像个静止的雕塑,姿态卑微得令人心疼。

我让她向东,她绝不敢向西。我讨厌这副卑躬屈膝的姿态,在我的认知里,女孩子就应该像个公主一样,昂首挺胸,颠倒众生。

于是我故意折腾她让她去城郊买糖炒栗子。我告诉她那是我的最爱,其实不是,我就是想看她为我奔忙劳碌的样子。

我以为她会提条件,不想,她二话不说,烈日炎炎的夏天,竟然倒了5趟车直奔到那里。当她从包里掏出那袋热乎乎的栗子,献宝一般双手捧到我面前时,我就那么直直地看着她讨好的眼神和笑容,心口莫名地浮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玄妙,似乎有愧疚,有心疼,有无奈,更多的却是种无从遁形的烦躁和不安。

我承认我有些后悔。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招惹到了自己不该碰触的一类人。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我身边的女孩向來都是穿着超短裙和露背装,顶着一张美丑不分的烟熏脸,肆意而张扬地出现在这个连光线都透着绝望忧伤的世界。

sheisnotmytype.

这是我们那群狐朋狗友间最常说的一句话,在甩掉一个人的时候。

对于林默,我想到的也是这句话,她根本就不适合我,或者说,她本就不该出现在我的世界。

于是我开始冷落她,对她恶语相向,搂着各种妖娆女子从她面前一次次走过,只留给她一个冰冷而决绝的背影。

我以为我只是腻味了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我所有的爱情,持续的最长时间也不过2个月而已。

可是那时我不懂,原來我所有回避的举动,其实都是一种本能。本能地,不想伤害她。

最开始的时候,她会偷偷地哭,会坚定地跟在我身后,故作镇定地看着我不耐烦的表情,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向我道歉,拉住我求和。

其实她根本沒必要向我道歉,因为从始至终,错的都是我一个人。林默爱得太小心太卑微,她总以为我对女生的不耐烦是因为她们的无理取闹,所以她总是以一个安静的姿态沉默地站在我一转身就能看见的地方,从未走远。

我有些不忍心。不忍心看她委屈而无助的表情,不忍心看她强作欢颜的镇定。

也或许,是真的有些舍不得。我喜欢看她的笑容,那么明亮,那么阳光。她在我身边,我会感觉温暖而安心。所以,转过一圈之后,我们又回到了原点。

可是,所有人都看得出,我安定不下來,也不想安定下來。我喜欢林默,却不愿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她一个人身上。我承认我很自私很混蛋,可我就是停不下來。

后來,我伤害她的次数越來越多;后來,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越來越僵持。

看着她越來越淡漠的双眼,我不知道心里究竟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知道她累了,因为我也疲惫了。所以,我利用一个人,一个故意要跟林默一争高低的女孩,吴希悦。

我醉眼朦胧地窝在包厢的沙发里,身旁的吴希悦笑靥浅浅地偎在我身旁,一副小鸟依人的娇弱表情。

最后一次,我跟吴希悦在星巴克里被她当场抓到,她跟吴希悦打了一架,我沒有拦。

说实话,看着她蓬头垢面却依然像个小公鸡一般斗志昂扬的样子,我有些心疼,更多的却是讶异。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林默,,朝气蓬勃,永不服输。只有在我面前,她才会展露处自己最乖巧的一面。因为她知道,她不能像那些女孩一样肆无忌惮地索求,若要让我不厌烦,她就要学会包容,学会忍耐。

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当我终于彻彻底底地摆脱开林默时,内心并沒有如释重负的轻松,而是一种空洞。像是蔓草疯长的无边旷野,沒有尽头亦抵达不到彼岸,那种空洞,寂寥而又落寞。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偷偷跟着林默,看她跟她的两个发小在街边嬉戏打闹,看她对那个叫季晓录的男孩笑靥如花。

虽然不知道他们俩人到底什么关系,也不知道林默对这个男孩是怎样一种感情,可是一看见他们望着彼此温暖而又开心地笑,我就嫉妒,我就眼红,甚至疯了一般地生气。

再次酩酊大醉之后,第二天一早,我去林默的学校找她。然而令我失望的是,林默看着我,眼中显现出点点疲惫,还有一些无奈。她说我们已经划清了界限,这一次,我们终于毫无关联。

我无理取闹,厚着脸皮让她回來,甚至很无耻地威胁她不要后悔。

本以为她会再度屈服,沒想到,她竟然毫不犹豫地留给我一个决绝而利落的背影。

那一刻,内心突然升起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和慌张。我觉得,自己似乎真的要彻底失去她了,我已经抓不住她的心,更是无法洞穿她掩饰在安静之下的那份倔强。

林默像一只小鸟,有自己的天堂,也有自己的梦想。

曾经,她为了我折断翅膀,甘心留在我身边,扮演着一个陌生角色來乞求我的那点真心。

如今,我才猛然意识到,这个同样骄傲而又决绝的女孩才是林默最真实的模样。我恍然发觉,自己的心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随着她日益沦陷。有时甚至连自己都迷惑,我这个心无所出,这个伤害过多少女人都不曾有过半分愧疚的情场浪子,竟然有了一种想要安定下來的感觉,为了她。可是已经晚了。

当我终于明白,林默的骄傲只向那些对她毫无意义的人展现。因为爱我,所以她放下尊严,敛起自己所有的不甘、委屈、伤心,以及那些尖锐的锋芒。

而现在,我开始学着珍惜,学着怎样去爱一个人。我想要弥补,想要好好跟她谈一场再不分手的恋爱,然而她的眼底毫不掩饰地写着对我的不耐烦和厌恶,看着我时的表情那样无可奈何。

我知道,我已经失去了唯一的筹码。她慢慢放下对我的感情,她的心里渐渐空出我的位置,我想,我大概连和她心平气和坐下來谈谈的资格都不再拥有了。

我不甘心。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是苏漠北想要做的事,上天入地,从沒有达不到完不成的。

于是,我开始挑衅,开始无缘无故地找她麻烦。我想重新引起她对我的注意,哪怕是恨我,我也是愿意的。

莫南说我变态,说我这样会毁了林默。

我笑。那又怎么样,都说爱是恨的源头,恨你,说明她还在乎你。如果连恨的感觉都消失殆尽了,那么,我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了。

我知道,莫南其实也很喜欢林默。就像是妹妹对姐姐的依赖和崇拜,但凡有什么事,她总爱征求林默的意见,而不是听从我的看法。

可她毕竟还是小孩子,什么也不懂。她不知道,当一个人狠狠爱过,却又被狠狠伤过之后,她的一切记忆会自动对曾经伤害过她的人产生排斥,可是同时,这个人也会在她的记忆里留下一个深深的记号。一个不可磨灭,刻骨铭心的印记。

如果可以,我希望林默恨我。如果不爱,那就永远地记住我,记住我带给她的伤害。

家里出事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像是生活在冰冷的海水中,想要浮出水面呼吸空气,又怕自己的挣扎力不从心。

我想林默,很想。我迫切地想见到她,哪怕不说话,哪怕只是静静地坐着,看她一眼,也好。

我像个任性的小孩子,再次以一种孤注一掷的姿态出现在她的世界之内,肆意挑衅,无理取闹。

可是,林默仍然选择了对我视而不见。不论我怎么吵怎么闹,她的眼神永远淡漠,像是在看一个跳梁小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开始感到失落和难过。她不在乎了,甚至连这点关注都吝啬于给我。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独自坐在酒吧,一杯又一杯地饮下面前的红色液体。酒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消愁,可以忘忧。

我想借酒消愁,顺便重新偎入那些温香软玉之中,可是沒用。不论她们的脸蛋多么妖娆,身材多么火辣,我却始终找不到感觉。眼中浮现的脸孔永远是林默,林默。还是林默。

这算不算是报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当看着她和其他男孩在一起时,内心总是有股想要杀人的冲动。

其实在见到林默的第一眼时我就知道,我们是同类。

同为生长在单亲家庭的孩子,缺乏最基本的关爱和安全感,对人生一度充满怀疑,自卑而又自负,不轻易信人。

只是,我与林默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从來不曾放弃过对爱情的信仰和追求,而我,从一开始就拒绝相信,相信她的飞蛾扑火,相信这个世界,真的还有如此纯粹而又不计代价的爱情。

大抵,人总是这样后知后觉。得到的时候不懂珍惜,懂得的时候那人却已离去。

可是我依然想要再努力一次,争取一次。或许是为了自己卑鄙的占有欲,亦或许,我是真的想要留住她。

对于季晓录,我向來不屑一顾。她不喜欢他,我看得出來。虽然他们经常在一起,可多半都是因为他的温暖,以及她自身的寂寞。

季晓录对我构不成任何威胁,我甚至懒得用言语威胁他。自打我设计将他引到酒吧后就明白了,他的温柔内敛或许能够暂时感化林默,可这并不能长久。她需要的是细水长流的爱情,而不是那份结局未明的感动。

我知道,真正对我有威胁性的,是周朗,陪伴她一起成长的那个男孩。因为很早的时候我就看得出來,她对他并不是沒有感情,甚至,比我想象得到的还要多一些。

或许是陪伴的时间太长,两人都刻意模糊了这种凌驾于零界点间的暧昧。他们相互依赖,相互扶持,我看得到林默不经意间对周朗流露出的关心和在意,也看得到周朗举手投足间对林默展现出的宠溺与呵护。

那是一种融入到骨血中的,可以相濡以沫的归宿感和存在感。旁观者清,他们看不明白,我却早早地了然。

我让莫南去勾引周朗,又制造出许多旁生的误会和流言。本以为他们不会在一起,沒想到,兜兜转转一大圈,命运的分割线终于还是在他们的掌心中相交吻合。

我看着他们的夜幕中静静拥抱在一起,那种完全契合的姿态那样美好,美好得像是一个毫无缺憾的圆。就这么安安静静地沿着轨迹,走完了独属于他们的全程。

那一刻,我疯了。天可怜见,一向洒脱自如不可一世的苏漠北,也会为了一个人,渐入心魔。

我做了一件错事。一件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却也永远不会去道歉的事。

我强奸了林默,并且,差点打死了來为她“报仇”的周朗。

其实在林默最后一次來找我之前,我便已经料到了吴希悦的目的。

她嫉妒林默,便想要毁了她;她得不到我的心,便要让自己恨起來。于是她在我那间包厢所有的酒里都下了药,然后出门打电话叫林默过來。

从始至终,吴希悦望向我的目光都充满讽刺的快感,她以为我醉了,其实沒有。我头脑清醒,像看跳梁小丑一样看着她的表演,我知道这样做不好,可是不知为何,我沒有阻止。我默许了吴希悦的所有动作。

林默终究还是來了,她依然那么善良,即使分手,即使讨厌我,却也见不得我自甘堕落。

在进入林默身体的那一刻,我沒有那种得到后的喜悦,亦沒有感觉到任何激动。有的,只是无以复加的悲恸和无从遁形的绝望。

无人看见,黑漆漆的房间里,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砸下來,砸在肮脏凌乱的地板上,砸在林默痛到极致的心口上。

我的心很痛,像是被千万把匕首凌迟,又像是被人从体内生生拔出。我知道,此时林默的心情一定也跟我一样。因为那种痛,刻骨铭心,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

人这一生,最最悲哀的四件事就是:生不对,死不起,忘不了,逃不掉。

周朗出事的那个午后,当我站在医院喧嚣异常的走廊里,远远看着林默苍白着一张脸摇摇欲坠地望向急救室的大门时,我的心渐渐沉了下去。

我想,终极一生,她都不会再原谅我了。

我选择了投案自首,毫不隐晦地将自己所有的罪行程堂供上。

强奸罪和故意伤人罪,因为性质太过严重,家里动用了所有关系,找了最好的律师,却还是判了我10年有期徒刑。

进去之前,我那位大病初愈却仿佛在一夜间苍老了二十岁的父亲对我说,好好表现,你还年轻,有机会减刑。

我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他的现在身体大不如从前,势力更是如日中下,自从那次横祸之后,他手中的股份与权力大多落在了旁支兄弟手里,再沒有那么大的能力來护我周全。

人活着,失了什么都不能失掉尊严。与其为我舔着脸卑躬屈膝地四处求人,倒不如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静享天伦之乐,反正还有莫南陪着他,经历了这次事,想必那丫头也该长大了。

我懒散地看着他们东奔西走,心里却如死水般沉寂一片。

无所谓了,我都不在乎。这是我的罪孽,这是我的劫,哪怕判我死刑,我也心甘情愿。

只是,对于一个人,我始终放心不下。

我笑自己,自作孽不可活。呵,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后悔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孽,也许,我真放不下的,不过是自己的堕入深渊、万劫不复的心魔。

莫南來看我,每次她跟我说起林默,我总是感到内疚而无望。

我从來不知道,原來思念一个人的感觉竟然这样撕心裂肺,仿佛内心的每一根神经都连接着她的骨血,一碰,窒息般地生疼。

她的隐忍,她的坚强,她永不放弃的执着和那份义无反顾的孤勇。我无法想象,甚至不敢相像,那个时候的她,那个时候爱着我为我掏心挖肺的她,在被我一次又一次地深深伤害之后,心有多痛,灵魂又有多么的绝望?

已经整整一年了。四季就这样无声的流转,沉淀在我狭小而孤独的世界里,像一个平庸而漫长的传奇。

不知是不是监狱里的生活太过安逸,我的思想已经有些迟缓,很多事情也渐渐开始忘却。

夜晚无眠的时候,我会看见很多画面。那些情形如光影般在脑海中一遍一遍地回放,回放着小时候长满高草的荒原,回放着家乡那条铁青色的河水,回放着酒吧街斑驳着阳光气息的树荫,回放着我与林默相识那天,我们从彼此眼中惊艳而出的亘古而永恒的瞬间。

我看见陌生的自己在这个世间惴惴不安地匆忙行走,沉默而面无表情,把所有慌乱与失落紧紧地攥在汗湿的手掌里,走到这里,驻足啜饮空空如也的瓶子,再走到那里,望着隐沒了繁星的夜空失声痛哭。

不停地行走,不停地寻找。寻找自己在此时所在的这个位置确切的存在感,可是却总抓到满满一把的虚空,冰冷静默,倏倏地从指间溜走,终究远远消失于空漠的非物质的黑暗里。

林默从來沒有看过我,甚至开庭的那一天,她也决绝地不肯來看我一眼。

我知道她恨我,不为她自己,而是为了周朗。

我的林默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孩子,或许她可以原谅我对她做的一切,却唯独不能原谅我伤害了周朗。

因为,他是她的救赎,他是她生命的阳光。

也好,见了面,我可能更不知该如何面对她。

忏悔吗?不,我从不后悔自己对她所做的一切,说我恶毒也好,说我卑鄙无耻也罢。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大概还是会那么做。

我唯一后悔的是,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沒有紧紧握住林默的手。那个时候,我为什么从來都不懂得珍惜,不懂得她对我的重要。

莫南说,周朗醒了。

那天,林默哭了。喜极而泣。

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心里空空的,说不清是高兴还是难过。

高兴的是,等待这么久,坚持这么久,爱情终究战胜了命运。林默放弃大学,苦守了沉睡一年的终于人睁开了眼,她得到了她永远想要与之相守的幸福。

而我难过的是,我输掉了爱情,友情,亲情。我丢掉了我本该用尽一辈子去呵护的林默,还搭上了自己一辈子的前程和幸福。

现在好了,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点。似乎什么都沒有变,又似乎什么都变了。

突然想起安徒生故事里的《白雪皇后》。

魔镜碎了,一枚碎片落入小男孩加伊的眼里,黏在他的心上。从此,善良的加伊变得冷酷无情,整个世界在他眼中都变得扭曲、丑恶。小女孩格尔达为了找寻失踪的加伊,历经千辛万苦,排除艰难险阻,终于在白雪皇后的冰雪宫殿里找到加伊,拼出白雪皇后所要求的词“永远”,融化掉加伊心口上的碎片,然后手拉着手一起回到家乡,自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那不是童话,是个完美的爱情故事。而这样的爱情只属于他们,注定与我无关。

这样想,我是不是就可以安心了,放心了。林默的幸福或多或少可以化解我内心的些许愧疚和悔意,可我们却也这样永远地错过了。从此以往,她的世界,不再有我。

心口突然有些微微的刺痛。

我的亲爱,如果还有來生,我一定会紧紧握住你的手,再也不会放开。

我的亲爱,如果醒來便是來生,那么,我现在开始酣睡,只等你将我叫醒。

窗外的阳光依旧明媚得有些刺眼。我闭上眼,仰起头,将那滴温热而酸涩的液体强行逼了回去。

再见,林默。

再见,我穷极一生都无法预支的爱情。

那些回不去的过去,那些到不了的未來,那些自我薄凉生命中匆匆路过的人们,那些在我斑驳青春留下隽永印记的人们。

再见,再也不见。

所有喧嚣静止。这个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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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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