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周朗 寻找

§§【Chapter 13】周朗 寻找

我仿佛跌入了一场梦魇之中。

整个人陷入一片混沌,仿佛末世中转世初生的婴孩,对未來的一切充满着懵懂、无知,可是,大脑里却清晰地保留着前世的记忆。

那一幕幕的画面如浮光掠影般自我的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徜徉而过。那些有关林默,有关苏漠北,有关吕筱然,有关季晓录,甚至有关苏莫南的欢笑与泪水像是一部冗长而又沉重的史诗,一页页翻过去,最后留给我的,只剩下一片茫然而又空洞的苍白。

那是讲述完整篇故事的最后一页,什么都沒留下,什么都不剩下的苍白。

可是,即使这样,我却始终记得一张完整的笑脸。

我记得自己浑浑噩噩被推入急诊室前的画面。我的女孩明明哭得像只小花猫,却仍然坚定地握住我的手,对我诉说着天长地久。

她对我强露出的笑颜似是來自天地间的唯一一缕微光,让我看到了生命的珍贵,爱情的美好。

就是那一抹笑靥,让我再沒有放弃这个世界的理由。

我终于安心睡去,我知道,不论多么艰难,总有一个人,她会默默守护在我身边,陪我并肩作战。

我知道,总有那么一个人,她会坚定不移地期待我醒來。

那是我的林默,我这一生唯一一次义无反顾想要永远守护珍惜的人。

我和林默从小一起长大。

郎骑竹马來,绕床弄青梅。这么矫情的文字,可我就是喜欢一边又一遍地用它们來陈述我们情比金坚的革命感情。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林默还有吕筱然因为臭味相投,喜欢沒事找事地损人、整人,很早的时候就被院子里的孩子们扣上了“毒舌三贱客”的高帽子。

只不过,林默的心太软,不像我和吕筱然的内外兼骚,很多时候她太过顾虑别人的感受,即使真的讨厌这个人,即使被人利用被人陷害,她也还是不忍心下狠手。

她从來都不愿意去刻意地报复谁。她只希望自己能将过去的那些不开心遗忘。

毕竟,伤心在所难免,我们拥有的仅仅是现在和未來。

林默其实只是个很平凡的小丫头。跟同龄的女孩一样,有点倔强,有点骄傲,有点自我,有点任性,并且,还有那么点一根筋的傻气。

如果让我用五个词语來概括的话,我只能说:阳光,勇敢,执着,快乐,干净。

她对朋友很仗义。只要她认定了一个人,哪怕上刀山下火海,为了她的义气,她都会赴汤蹈火地当做使命來完成。

记得林默曾无意中提起过,我在她心里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不仅仅是友情,还有那么点亲情,我们彼此间的在乎程度接近爱情,然而友达以上,却依旧恋人未满。

林默大抵不知道,我其实一直都是喜欢她的。也或许她早就感觉到了,只是觉得沒法回应,所以始终装傻,故作不懂。

同样都是比我小一岁的青梅,可是我对她和吕筱然的态度却完全不同。

我可以给吕筱然买大把的零食去满足她的小虚荣,却不会像对林默那样,付出大把大把的时间陪她看一部很无聊的肥皂剧;我可以借自己的作业给吕筱然抄,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帮她做題,却不会像对林默那样,一道題一道題耐心地讲解给她听,不论多少遍,直到她听懂为止。

明眼人都看得出我和林默之间的感情明显要比吕筱然亲厚得多。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很复杂的,实实在在的归宿感。

书上说,每个人都想不起自己三岁以前的事。这一现象,在医学和心理学上被称为“幼年健忘”,据说这是因为幼儿脑皮质的发育尚未成熟。

然而,我却记得三岁时的所有事情,因为那些被印刻的画面中,有一双葡萄般清亮纯净的眼睛。

认定一个人需要多久?不多。一秒足够。

我是三岁那年同父母搬到的这个小区,就住在林默家的对门。那天出门,妈妈抱着我和对面一个非常美丽而又干练的阿姨打招呼。我在望向那个优雅的女人的时候,也看见了她怀里的小女孩。

女孩子也就一两岁左右,粉粉嫩嫩的小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那双眼仿佛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似乎能够将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吸附进去。

当她用那双紫葡萄般的眼睛望向我,奶声奶气地喊我“哥哥”时,小小的我忽然有一种飞起來的感觉。

彼时的我尚且不明白自己当时的感觉。后來渐渐懂得,那大概便是所谓精神上的超脱,带着某种被认可的愉悦。

《圣经》里说,耶和华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女人,女人便是男人的血肉,男人的延续,甚至便是他自己。所以,找到属于你的那根肋骨,男人才完整,自此,女人便也有了安全感。

我想,林默大概就是我遗失在前世的那根肋骨。不知经历了多少道轮回,颠覆了多少异世空间,我兜兜转转,四处寻找,却在看见她的第一眼,心里终于安定下來,欢喜起來。

林默仿佛从天而降的小天使,一步步地向我走來。与她静静对视的那一秒,我的眼前铺满开大片大片的白光,那些光束落在我的眼里,照亮了我的整个世界。

仿佛有了她,我的生命便从此完满。

我知道我陷进去了,再也万劫不复、逃脱不了了。那种感觉根本不受年龄和时间的限制,即使我那么小,可我依然无比坚定地认定了一个信念,我要守在她的身边。

因为这个女孩是我的小天使。

很久以后,当我们一起细细品味王菲的《流年》,突然觉得每一句词都在唱我们无与伦比的过去。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林默,你就像是漫天绚烂的烟火,我用自己第一秒的时间遇见了你,用一朵花开的时间认定了你,并以一副保护者的姿态默默伫立在你身边,此后,便是漫长的一生。

甚至,连我自己都沒有想过,这所谓的一生,竟然真的如此漫长而又坎坷。

很多人都不知道,童年及少年时期的林默其实并不如后來的那般勇敢张扬。

我的小女孩因为家庭缺陷而带來的自卑,一直都有些不同寻常的小心翼翼,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深思熟虑半天,小小年纪便养出了一副少年老成的心态。

虽然平时看起來很活泼,可我明白,她只是在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去掩饰内心的那点不安。每每看到她那个样子,我和吕筱然都打心眼里心疼。

所以,纵然都是半大点的孩子,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尽力的去维护她、保护她,就为守护她心底那份卑微的骄傲。

可是谁都知道,对于一个沒有父亲的孩子來说,小伙伴无意间的一句嘲讽和羞辱就会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巨大伤害。不管我们做多大的努力,有些阴影,是永远都挥之不去的。

就是在我十岁、她九岁的某一天,所发生的那件事情让我看到了林默隐匿在温软性格之下的犀利。

这个年纪的孩子,心里敏感、脆弱,认知里已经能够明显地区分出爱憎,并且渐渐体现出对于自我尊严的重视和维护。

当她知道自己被人伤害时,林默第一次露出自己尖锐的爪子,像只愤怒的猫咪,不管不顾地扑了过去。

那个细雨绵绵的午后,就因为学校里的一个小男孩骂她是沒有爸爸的野种,林默冲了过去,伸出很久沒有剪过的尖尖指甲冲着那个小男孩的脸直接挠了上去。

等我和吕筱然赶过去的时候,就看见那个男孩顶着一脸被挠花的血痕躲在老师身后,很沒骨气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林默,我的小女孩,她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浅棕色的稀疏的头发湿瀌瀌地贴在她的头上,看起來那么狼狈。

我來不及去听來龙去脉,只是狂奔过去,像个护犊的老母鸡一般,以一个守护者的姿态把她护在身后,试图给她一线温暖,一丝慰藉。

我以为她会哭,然而沒有。那双黑葡萄一般的眼睛里充满了对未知惩罚的恐惧,可更多的,却是一股子誓不认输的倔强。

沒有人知道我的林默受过什么样的苦。都以为她才是罪魁祸首,只有我看见了,那天她在被我扯到身后时,悄悄攥紧的手指。

那里一滴一滴往下淌着血。仿佛很细很细的一条溪流,那么红的颜色,狠狠刺痛了我的眼。

她也在流血,那么多的血,必定是被什么东西划破了掌心或者手指上的脉络。可是她不吵不闹,安静得仿佛有一个玻璃娃娃,甚至连一个“痛”字不曾说过。

我仰起头,努力咽回心底某种不堪言说的苦涩情愫。

林默那么坚强,却又坚强得令人心疼。

就是那一秒,我的眼泪几乎落下。

我和吕筱然慌慌张张地拉着林默去医务室,轻轻掰开她的掌心,然后我们便愣住了。

女孩苍白细嫩的掌心被某种尖锐的东西狠狠劈开,红嫩嫩的肉从里向外翻开,殷红的液体像是爆发的岩浆一般不断地向外汩汩流出,鲜血淋漓地模糊了一片,滴落在我心尖上,然后我听见了自己心脏扭曲抽搐的声音。

我知道那种划痕的來源。那是我们削铅笔用的小刀,平时小孩子间打闹时,这种东西常常用來吓唬人。

吕筱然再也不忍心看下去,她抱住林默,“哇”地一声哭了出來。我沒有哭,只是拉着林默的手,看着校医用沾了酒精的棉球一遍又一遍地为她清理伤口。

满地的红色棉球。满地支离破碎的忧伤。

当校医用纱布在她手上裹好最后一圈时,林默终于支撑不住,晕倒在我怀里。那时我才发现,她的额头满是被汗水浸湿的冷然,可是为了避免我们担心,她始终紧咬着牙关,不曾放松,不曾喊痛。

我想,凡事皆有因果循环。林默之前从來不怕血,家里也并无遗传基因,而她的晕血症,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林默的妈妈最终还是被请來了学校。原因很简单,林默动手打人在先,对受害者差点造成“毁容”的恶劣影响。

呵,真是可笑。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纯属再正常不过,更何况是那个男孩出言不逊,要是换了我我不把他揍个稀巴烂我都对不起他骂我的那句话!

可是沒有办法,男孩的爸爸据说是个当官的,给老师们塞了不少礼,于是所有的矛头一致指向了林默,我可怜的傻女孩。

我看着林默的母亲当着众人的面狠狠甩给她一个耳光,逼着她去给那个男孩道歉。

林默依旧死死咬住下唇,不哭,不闹,不说话。就那么睁着一双纯澈的眼睛倔强地看着她,看着周围的那些人。

沒有人会听她的辩解,沒有人会了解她的苦痛。她百口莫辩,于是只好沉默。而我和吕筱然在一旁的拼命解释也成了被一干人教育打压的反面教材,我拉着林默的手让他们看她的伤口,而老师对我们的申诉却只定义为两个字:撒谎。

我们终于失望,终于绝望。

林默所有的委屈和不甘终究在那个男孩骄傲而又炫耀的嘲笑中缓和下來,可是我永远记得,当那个男孩坐在他爸爸的奥迪a6上冲我们无比嘲弄地嘻笑时,她的眼光也彻彻底底地黯淡了下來。

她沒有看那个男孩,却是始终看着他的父亲,眼底有着说不出的羡慕和嫉妒。

彼时的我沒有想太多,不曾考虑过一个父亲在她的心里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意义。以至于很久以后,当我欺骗了林默却被她毫不犹豫地拆穿之时,她会那么厌恶我,那么痛恨她所谓的父亲所带给她的一切“荣华富贵”。

从那天起,我和吕筱然把保护林默当成了我们生命中的一项责任。

我们太害怕这个女孩子受伤,因为我们三个之中,只有她最善良,最故作坚强。我们不愿看到她难过,因为只有她还保持着那点最孤勇的纯真。

三岁那年,早熟的我想要坚定地守护在她身边,而十岁的我,却已经开始学习着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强大自己,用实力去保护自己的女孩不受到任何伤害。

她觉得自己寂寞,要找狐朋狗友出去喝酒,被吕筱然拖了回來,狠狠骂了一顿;她不甘心过平淡安逸的生活,大半夜地跑到酒吧跟一群人疯舞,被我找到抓了回來,反锁在我的卧室里,任她大哭大闹也不开门。直到惊动了双方家长,我爸妈都觉得我对她有企图之心,为这事我还被不问青红皂白的父亲罚跪了整整一夜。

那夜之后,林默对我的态度明显柔顺了很多。不,不是柔顺,而是听话,是依赖。

她真的把我当成只得完全托付完全依赖的人,因为她知道,无论何时,我愿对她好,我愿为她受苦,我愿倾尽一切,只为得到她某时某刻的某种肯定。

我以为自己可以坚定不移地守在她身边,哪怕做不了恋人,至少也能让她不受其他人的干扰。

可惜我太自负了。

当那个叫苏漠北的男孩出现时,我看见林默整双眼睛都在发光。那种光芒跟我初见她时的感觉一样,明亮,耀眼,照得整个世界都金灿灿地夺目生辉。

她拉着我的手,半是撒娇半是试探地向我说起他的淡漠洒脱,他的孤高桀骜,他与众不同的品味,以及他不可一世的疯狂。

我见过苏漠北,那个衣着独特眼神冷漠的男孩。就在林默大着胆子跑上操场的主席台,鼓起勇气接受他的赌注时,我望向操场隐蔽处的树荫,看到他远远地站在那里,一双桃花眼无限风情地眯了起來,表情似笑非笑。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这个男孩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我阅历虽浅,可看人的眼光却是错不了的。林默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不,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样一个天性招桃花,性子风流不定的人,以林默的资历和头脑又怎么可能驾驭得住?

于是我和吕筱然给她开了一场批斗会,批斗的主題就是:必须放弃苏漠北!

可是我们的一切控诉和声讨都被林默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劝也劝了,骂也骂了,吵也吵了,该说的都说了。我和吕筱然被气了个半死,得到的却只是林默九头驴都拉不回來的答案,她的脾气依旧那么犟,她说,不,你们根本不懂我要的是什么!

红鸾出动,在劫难逃。

本以为她只是对那个男孩的好奇和兴趣,不想如今,我终于在面前少女的脸庞上看到了这八个字的含义。

林默明亮漆黑的眼底仿佛有一小束月光,柔柔软软地照射在我心上,任我如何都忍不住去破坏她这份少女最初的悸动。

于是在批斗会平息了一段时日之后,我只得一脸疼惜对她说,默默,保护好自己,不要让任何人拥有伤害到你的可能和动机。

林默和苏漠北的分手其实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

那种光芒四射的男孩一看就知非池中之物,万花丛中过却片叶不沾身,这种人大概一生都居无定所,又怎么为了一个傻不拉叽的小丫头驻足停留?

所以当林默哭得歇斯底里跑到我这里寻求安慰时,我只是给了她一个大大咧咧的拥抱。

我甚至还在调侃她,傻丫头,瞧你那副沒出息的样儿!多大点事儿啊,至于吗?这不还有哥哥在呢嘛,他不要你我要你,肥水不流外人田,怎么着也不能让我们家这宝贝为外人做贡献啊!

其实那是我的第一次表白,隐晦得连我自己都有些好笑。后來我曾无数次对她若有若无地提起这件事情,当那个时候我已经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爱,却已然沒有当初最最青涩而又单纯的感觉。

那么美好的感觉。

可是,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林默只是抬眼看了看我,接着便像个傻子一般继续哭。

我很无奈。我知道她沒听明白,或者说,她根本就沒在意。那个时候的她伤心欲绝,整个人除了浑浑噩噩度日,大概就只知道无休止地哭。

林默并不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所有的让外人看到的强势和勇敢全部都是为了自己目标明确的那点信念而伪装出來的。

她像一株倔强的仙人掌,无人看见她内心的脆弱,只晓得外在那层层包裹着的尖锐和铜墙铁壁般厚重的绿色碉堡,令人不敢靠近,却又令人无端地感到心疼。

那段时间,怕林默受了刺激想不开,我和吕筱然几乎日日陪着她,就差把家搬过去陪她同吃同住。

林默还算配合,纵然再伤心再难过,可是她不忍看我们日日为她担心、操心,于是以最快的速度调整心态,纵使强作欢颜,也不愿让我们看见她愁眉苦脸。

她和苏漠北分手近一个月的时候,我带她去了八角游乐园。

去之前她还一脸不屑地嘲笑这是小孩子才去的地方,一副宁死不屈的驾驶。我好说歹说,几乎是威逼利诱才把她拐了去,只为傻乎乎地印证王菲的那首歌曲,《旋木》。

旋转的木马,让你忘了伤,在这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

说我幼稚也好,痴傻也好,我就是想要我的林默快乐。所以,当她坐在旋转木马上沒心沒肺地笑着冲我招手时,我突然觉得,不论付出多少,于我來说都是值得的。

我沒有想过林默会跟苏漠北三分三和。在我看來,像她这种眼里揉不进半粒沙子的女孩,应当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坚决拥护者。

可是某一天,我无意中看见她和苏漠北从他们常去的酒吧里走出來,她冲他挥手说再见,笑容一如既往的幸福甜美。我再也忍不住,冲到马路对面将她一路拖了回去。

小区楼下,当我攥紧她的肩厉声质问甚至责骂她的时候,她沒有什么太大的表情,只是跟我说了短短一句话。她说,周朗你应该知道,爱情來临的时候,很多事情真的身不由己。

我的心突然冷却下來。不是不想再管,而是,再沒有立场去管。

林默有她自己的想法,我阻挠太多,只会遭到她更多的反抗。爱情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知道的,她的世界,从來不需要我插手。

我就这么放纵她的任性,看着她一次又一次地鼓起勇气冲向她的火焰,然后又一次次地被熊熊烈火焚烧得遍体鳞伤,直到所有的感情和勇气渐渐透支,消失殆尽。

最后一次,她终于告诉我,她准备放弃了。

我松了一口气。

因为知道有多爱,因为也体验过这种隐忍而又汹涌澎湃的爱,所以我能够理解被最爱的人反复抛弃和背叛时的那种痛彻心扉。

于是我再次对林默说,默默,累的时候就回头看看,我还在这里。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这一次,她点了点头。我不知道她明白了多少,可是她的眼底,分明流露出一种渴望被收容,甚至暗含着期待的小微光。

那一晚,我一夜无梦,安眠到天亮。

季晓录的出现应当算是一个意外。虽然我知道林默的性格确实挺讨喜,可是也不曾想过,会有一个男孩那么勇敢地漠视掉一切挑战,以一副半是守护半是追求的姿态,牢牢吸引住林默的视线。

我承认,他比我勇敢。

因为,我的爱太过沉默,太过小心翼翼。而他的爱如同初临人间的孩子,单纯,却带着股不管不顾的莽撞,來势汹汹。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在他闯入林默世界的时候,无意间招惹到了一个不该招惹的人。而他的善良、心软和不懂拒绝,无疑成为了被人利用的最佳筹码。

吕筱然自小便毒舍,说话向來不饶人,林默纵使不爱季晓录,却也不愿平白无故地受她那么多的冤枉气。林默说不过吕筱然,便只好借着季晓录向她示好的一举一动,玩点刺激,找找乐子。

她本不是有心要让吕筱然难堪,却的确是有意而为之。

十七、八岁的年纪,本就敏感多疑,总是臆想着别人对自己有所企图,得理不饶人。

为了季晓录,两个女孩多年的友谊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质疑和决裂。她们相互争吵,彼此诋毁,耍心机,斗心眼……直到吕筱然的苦肉计终于逼得林默再无退路,林默只得苦笑一声,放手。

她知道自己斗不过,也知道自己继续下去不会再有任何意义。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和她同时知道了一个秘密。一个有关18年前她父亲不顾一切抛妻弃女的秘密。

充满浓郁馨香的咖啡店里,那个女人对林默说了多久,我就坐在她们身后的隔断间内听了多久。

我承认,那一刻,在看到林默茫然失措惶然无助地冲向门外那一刻,我的心软了。我再也不想继续这样僵持下去了,只想好好地跟她在一起,保护她,宠爱她。我不在,她竟然受了这么多的委屈,并且,是一个人独自承受下來。

人声鼎沸的人民广场,我远远看着林默和那个曾给她带來过温暖的男孩做着最后的诀别。她回避他的碰触,拒绝他的关心,只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了一个荒谬的笑话。

林默不会允许他再度出现在自己的世界之内,她也不会知道,在他们见面之前,我已经把所有的实情告诉了他。

凭什么所有的负担和压力都要由林默來背负?凭什么一切苦痛伤心都要由这个女孩子來承受?

我告诉了季晓录一切,然后将他推向林默。我在等着他做决断。

终于,新年钟声响起的那一刻,在听到季晓录的一句话后,林默渐渐红了眼眶。

因为,他对她说,姐,你一定要幸福。

林默出事前的几个小时,我的右眼皮一直在跳。

左财右灾。我向來不信邪,可那天就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

原本说好的去三里屯,她却因中途接了一个电话便临时走开。我知道她要去见的是谁,可是我沒阻止。我知道林默一直想要去做一个了解,我理解,所以我成全。

然而很久以后,每当我回想起这一段事情之时,我总是心下疼痛,悔不当初。

那个时候我就想,如果当时沒有放林默离开该多好,我宁愿她后悔一阵子,也不要我自己后悔一辈子。

然而,这世上哪里來的如果?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如果,沒有如果。

我一个人跑到了三里屯,什么也不做,只是睁大眼睛茫然四顾,仿佛仅仅是为了履行我们相约而出的决定。

那天我等了很久,等到连我自己都不知今夕何夕之时,林默还是沒有來。整整一天,我一遍又一遍地拨打着她的手机号,起初是无人接听,可到了最后,却成了关机。

怕林妈妈起疑心,我不敢直接给林默家打电话,只得试探着问了一圈她周围的亲人和朋友。结果令人失望。沒有,她们都沒有林默的消息,谁也不知道她在哪儿。

我开始感到焦虑,并且无端地恐惧。那种被黑暗所吞噬的氛围始终围绕在我周身,尖锐而又沉闷,令人压抑得喘不过气來。

都说女人第六感准,其实男人对于自己所喜爱的女人也一样。

我终于接到林默的电话,然而说话的却不是她。那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低沉急促,他开口的那一秒,我的心突然毫无征兆地疼痛起來,仿佛被什么东西紧紧攥着,揉捏着,那样的力道,令人抽痛得快要死掉。

那个人并不是苏漠北,只是酒吧里跟林默相熟的一个朋友。

他说,你是不是周朗?赶紧來paradise,林默好像被人强奸了!

在地下室找到林默的时候,我只觉得整个人都空了,似乎就要那么垮掉了。

我忘记了是怎样跌跌撞撞地将昏迷中的林默抱进了医院,忘记了是如何松开了她的衣角,跌坐在人群喧嚣的走廊里,眼睁睁地看着她被送入急救室。

外面的世界那么沸腾,我却觉得我的空间寂静得像一片死气沉沉的古墓。

以前跟林默一起看《寂静岭》的时候,她说那样的画面空洞得令人想哭。当时我还笑她多愁善感,而现在的我却终于体会到了那种感觉。

,,那种被死亡和绝望束缚住的窒息感。离不开,逃不掉。

清醒后的林默看起來很镇定,大概已经接受了事实,也或许是真的累了。

平日里生机勃勃的她此刻像一株被抽干了水分的蔬菜,安静而又苍白。她对周围的事物置之不理,那种表情和语气都很淡然,甚至连吴希悦的肆意挑衅都泰然处之。

我不知道她这算不算是自我麻痹。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坐视不管、视而不见。如果我真的什么都不做,我大概会恨我自己一辈子。

林默的痛,我要加倍还给苏漠北。哪怕我不自量力,哪怕牺牲我自己。

是的,我真的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找苏漠北的。

起初他对我根本不屑一顾,甚至对林默的伤害沒有丝毫歉意。我再也忍不住,扬起拳头冲他挥了过去。

我把对林默所有的心疼和对苏漠北的恨意都发泄在了自己的拳头上,然而自己与苏漠北在力量和搏斗技巧上的悬殊之大,也让我看清了自己的卑微和弱小。

可是,我不想就这么倒下去,不想连一句“对不起”都沒有听到便从他眼前消失。所以当啤酒瓶冲着我的脑袋砸下來时,我仍然强睁着一双鲜血模糊的眼,冲着对方不屈不挠地拼命。

一下,又一下……当殷红的鲜血彻底染红了我的脸,我的双手和我的衣服时,我终于支撑不住,双膝跪地,直直跌倒在那个猩红了双眼的男人面前。

爱情可以卑微,却并不卑贱。

林默,我想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拥有你了。这大概也是,我为你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昏迷的途中,我似乎被卷入一场又一场的梦魇之中。

我不停地行走,不停地寻找,却依旧茫然,自己究竟在寻觅什么。是珍贵的东西,还是一个人?

直到我听见一个声音附在我耳畔对我悄声呢喃,像是情人的蜜语,又仿佛山间被微风卷起涟漪的溪流,那么清澈,那么温润。

一瞬间,仿佛天光大亮,温暖了我的世界。

她说,亲爱的,上帝要我不要叫你醒來,他说等你自己情愿。

我的亲爱,天快要亮了,春天又來了。

你说我们的未來,还会远吗?

苏漠北喧嚣静止,尘埃落定

我从來沒有说过我喜欢林默。

其实那也不能算是喜欢,因为,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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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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