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离开江苏,我回到了A市。

是的,兜兜转转了一大圈,跑到了美国,跑到了老家,我竟然还是回了A市,我最熟悉,最深刻,最甜蜜,最心痛,也最眷恋的城市。其实,这个想法,很简单也很纯粹,爱上一个人,往往在无意间,也会爱上一个城!

我很快就安顿下来,找了一个二手房,房子有些破旧,地段也不怎么好,而且离我家的别墅很远,在这个城市人间稀罕的另一端。我看不到习朗,当然,我也不用担心被他看见。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习朗和爸爸小舞他们,肯定又开始满世界地找我。

不过这次,我想习朗一定想不到,我就在A市,我就算是死,也要死在A市。

收拾好家具之后,我去街道上的简陋理发店修剪了头发,将一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细碎的短发,额前的刘海恰巧微微遮住眉眼,显得脸型清秀瘦小。

然后,我上网找了一份工作,不需要怎么出家门,通过网络发送一些E-mail就可以,虽然工资不高,但也刚好维持一个人的开支,哦不,还有我肚子里的小宝宝。

我的生活正在趋于一种从未有过的平淡,就好像我取了一瓢冰水,却端着它,于数不尽的朝暮与变换的四季,走过了千山万壑,终于把冰水酿成了甘泉,然后一滴不剩地饮下,放在心里可以每时每刻地思念。

我想,这种感觉,就像我的婚姻,或者我对习朗的爱恋,能这样把他放在心里,可以随时想想,就够了。

怀孕三个月,我的肚子开始微微鼓起来,身体也变得越发虚弱。我强迫自己吃肉食品,尽管会像以前一样难受,剧烈地呕吐,但是吐得越多,我就会吃得越多。

我的邻居是一对年金七旬的老夫妻,见我这样很辛苦是看不过去,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孩子也是独自在外。

大妈给我炒了一盘清淡的木耳肉丝送过来,看着我吃得狼吞虎咽,叹了口气,“哎,你们年轻人的事儿我是不知道,可是感情这东西,我倒是觉得还是过来人有经验。”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大妈接着说下去,“感情,就好比一根线,一男一女的扯着两边,即不能攥得太紧也不能攥得太松,太紧,会把线给绷断,正好一拍两散,太松了,谁都觉得没劲儿,搞不好就都松了手……”

我愕然地看着大妈,哭笑不得,“大妈,我就是出来散散心,没跟着家里人吵架。”

“得了吧,整天憋在房间里,即不哭又不笑,大妈我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心里藏着事。”大妈果然是明眼人,一个闪亮的眼神飞过来,我已经心虚了,“两个人出了问题,不管是谁的对谁的错,总归是要解决的,解决了才能一块好好过日子。人这一辈子总共就活80岁,有60年都是跟那个人朝夕相处,就是有天大的仇,早晚也得解开。”

大妈给我讲了许多自己的人生哲理,她说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一见钟情的婚姻其实很少,更多的则是在漫长的岁月中艰难地,一点一点地彼此磨合,磨合掉当初信誓旦旦的诺言或者是心浮气躁的抱怨,最终磨合成一对相依为老的恋人,在黄昏暮年,细数着彼此做过的傻事,携着手步履蹒跚地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

正说话间,大*老伴闻着菜香走了进来,大叔已经秃了顶,摸着光溜溜的脑袋,问我“老婆子又在扯些什么”,大妈狠狠瞪了大叔一眼,站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你们都还年轻,不做些傻事,以后都没的回忆,也不好”说着,就撵着自家老头儿回去了。

看着两位老人笑骂的背影,我的眼角忽然毫无征兆地滚下一滴热泪,我呆了呆,放下筷子,伸手抹掉。离开习朗以后,我很久没有再哭过。不过大妈说的对,其实,我也没有怎么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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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帆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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