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的社会文化基础

流氓的社会文化基础

作为一个社会阶层,流氓的主体仍属于处在社会下层的平民、贫民阶层,他们也有自己的意识及文化兴趣。尽管流氓是平民、贫民中的不良分子,即他们时常违法犯禁,与朝廷维系封建统治秩序的传统教化伦理格格不入,他们的文化兴趣倒是与一般平民趋于一致。这就是说,他们与渗透于平民阶层的俗文化相亲合,而与士大夫的雅文化较为疏远。当然,不排除有的流氓头子,一旦成为暴发户以后,附庸风雅,藉此进入上流社会。一般来说,流氓受教育有限,识字不多,有些甚至大字不识几个,所以,其文化兴趣必然受到下层大众文化心理的影响。他们对朝廷所确定的以儒家伦理规范百姓的做法极为反感,不愿做一个以耕织为生的“顺民”,而是希望摆脱土地的羁锁与束缚,到处游逛,自由自在。基于此,他们又容易沾染上不少市井阶层无赖的不良习气,酗酒、赌博、嫖娼等吃喝嫖赌样样俱来,而且在处事上不乏油猾、刁钻,有时带有几分狡黠、诡谲,更甚者则野蛮粗暴。

可以看到,传统的农民意识在流氓群体中根深蒂固,尽管他们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但终究无法脱离农民意识的拘束。流氓与传统的农民在文化兴趣上有诸多雷同之处,他们虽不愿对朝廷规范的官方祭祀活动表示尊敬,却与农民一样,对民间的宗教祭祀活动表示出极大的兴趣,佛道信仰及民间的宗教信仰在这些人中间仍十分流行;他们对儒家经典虽无多少好感,对孔孟或儒家的先贤不屑一顾,却对流行于民间的戏曲小说及民歌兴趣盎然,对梁山泊众绿林好汉肃然起敬,对关云长这样的侠义英雄顶礼膜拜。

同时,流氓意识及其行为特点又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某些内容有密切关系。

流氓文化将传统文化中的某些内容劣质化,变为适合自己胃口的东西,此处可举几点加以说明。

其一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的山头、帮派、乡土意识与流氓的帮伙观念互相契合。中国自古以来具有的农业生产经济结构和地域隔离状态,使其社会政治盛行山头主义、帮派思想和乡土观念,朝廷中的朋党、商业的行帮、秘密社会中的帮会、流氓无赖中的帮伙,都是这些思想观念的表现和延伸。流氓的帮伙观念以中国社会盛行的山头主义、帮派思想和乡土观念等社会意识为大背景,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他们的帮伙观念是建立在反社会、反理性,谋求极狭隘的私利的思想基础上的。正因为如此,帮伙内部发生背信弃义的事情便是司空见惯了。

其二是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中国传统民俗文化主要是下层民众的文化,作为下层民众一部分的流氓群体,深受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同时又把自己所接受的传统民俗文化改造得充满流氓特点,如绰号、隐语、歃血结盟、祖师崇拜、斗鸡走狗等,本来都是中国传统民俗的重要内容,但一受到流氓的青睐,一被流氓“拿来”,就变得流氓味十足,成为流氓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其三是中国传统无赖的复仇观念。中国古代复仇观念很盛,复仇被视为一种神圣的义务。《周礼》对于复仇曾给予种种规定,复仇有法定的手续。(参见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战国时代复仇之风极盛。游侠风气下有专门为人报仇的刺客,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被后代传为美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是流传极广的俗谚。可以说,流氓的复仇观念是以中国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复仇观念为大背景的。但是,流氓的复仇观念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极自私、极狭隘,毫无正义性,且极具凶狠性、狂暴性。

其四是墨家精神中崇尚勇武刚烈的影响,以死为能,面对强敌,敢于赴汤蹈刃,死不旋踵。侠客出于墨,故常常有“墨气”,侠客是墨家的末流,故其“墨乞”常走偏和异化。流氓与侠关系颇密,所以与墨颇有瓜葛。流氓的崇尚勇武和暴力的观念,亡命也死的观念,既包含有墨家精神的影响,同时又大大歪曲了墨家精神。墨家之勇,基于“兼爱”主义原则,有损己为人之美德;流氓之勇,则是恶勇,恶霸之勇,墨家之不畏死,是以政治原则为基础的,流氓之敢死,则是为了钱财女色等极狭隘的私故,只能是亡命之徒。

流氓意识有其社会文化基础,但一旦形成,便有自身的特点。流氓大多来自破产的农民,属于流民,因而流氓意识的突出特点是游民的劣根性,具体表现为山头主义,土匪意识,见利忘义与雇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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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史:流氓的历史(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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