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第三十四节

我叫庄枪。我看着屋子里的蒙蒙灯光。**女郎在墙壁上搔首弄姿。一只蚂蚁因为一时冲动与一只大象发生了关系,不巧的是大象忽患高血压告别了人间,蚂蚁的余生也只能在挖墓穴这个动作里渡过了。我有一些伤心。我虽然很想念她的味道,可也担心一语成谶。我胡思乱想。如果我没有记错,她的**应该是馒头状的,很软也松,热气腾腾,上面撒有一些褐色小麦粒之类的东西,总之,一眼望去,感觉甚是香甜。我喜欢不停地咂舌头,喜欢咽口水。那时我还不大,但也不少,是一个整天胡思乱想的少年。我从乡下来到了城市,我一眼就看见了她。她是我的邻居,一个受人敬爱的医师。听说她的手工活做得很地道,能把病人的肚皮漂漂亮亮切开然后一针针缝好。病人肚皮上虽然一样会出现一只面目可憎的大蜈蚣,但里面绝对不会残留纱布剪刀什么的。她是我妈的朋友。当然那时,她们年轻得令人嫉妒。我妈在乡下锻炼出来的好本事再一次为她博取了友情。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再一次与身边的人群打成一片。当然,她已不再讨论谁家瓮里还有多少陈米的问题。在我的记忆里,她与我妈经常坐在阳台上窃窃私语。一盆盆的花在她们身边绚丽多姿。微风拂来,四周陷入一种不可言喻的氛围里,她们的脸光滑得好像天上的月亮。一般来说,女人的友谊不大可能持久,她的丈夫对此甚感惊讶,便也经常过来找我爸下棋。我爸不喜欢下棋,但我爸非常懂礼貌,不会说自己不喜欢也不会把热水瓶在桌子弄得嘭嘭作响以表达自己的不喜欢。我爸喜欢抽烟,他抽着烟面对着她的丈夫。手指在棋盘上漫无目的地移动。我爸的样子有点儿像哲学家。可惜我爸没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她的丈夫是一个小老头儿,无论何时,两只手的指甲一定是干干净净、修剪得非常整齐。她的丈夫是她的领导。一对夫妻,一个是领导,一个是被领导,那自然是有趣得紧。她在与我妈说话的时候手指老在绞来绞去。她与我妈说一会儿话,便停下来笑笑,再说一会儿话,又停下来笑笑。她丈夫也是我妈的领导。我不知道我们为何会来到这里,我分明记得我妈没有干过赤脚医生。大人的世界永远是一个少年无法理解的,我只能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不喜欢我妈身上那股福尔马林的药水味——而且,我还不能把这种抱怨说出口。离我家几十米远就有一间停尸房。所以在医院里病死了的人或者是被医生治死了的人又或者是没钱看病一头撞死在医院门口两根大理石柱子上的人都会被送到那里面去。我不害怕它们,可我讨厌它们。自从我从大杂院搬出后,它们就无时无刻不在向我提醒着这世上还有死亡这回事。我能识破它们的歹毒用心,它们想扮演上帝。只有上帝才会干这样的缺德事。我坐在桌子面前,看着墙壁上的镜子,眼角余光早就瞥向她与我妈。黄昏把她们的声音扯得支离破碎。我屏住气息听了好久,所听见的还是一些毫无意义的单词与音节。那时,我还没有想通没有意义才是最有意义此一光辉论断。毕竟我才十来岁,不可能把手挥得结实有力。我有一些沮丧。从物理学角度来说,我与她的距离并不远。桌子是摆在窗户底下的,她就在窗户那边。我们中间仅有一层透明的玻璃。玻璃没有发明出来之前,窗户上糊着的只是纸。我确信自己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前提下,把纸捅出一个小洞,但我显然无法对玻璃也如法炮制。我在医院里长大,可从来没见过鬼,我没有特异功能。我想了很久,忽然不明白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我看着她与我妈一点儿一点儿沉入暮色里。夜色不可抗拒,明天也无法拒绝。很多年以后,我的一位哥们儿问我:一个女人若是遭遇到无法抗拒的强暴行为,如何自处?我想了想,准备开始长篇大论。真正统治着世界的,不是人,而是几条基本规律,譬如因果律。任何行为都有其动机。当某种资源严重匮乏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透明、合理分配时,暴力的产生也就势在必行。暴力的结果无非两种:暴力者被消灭;暴力者在取得支配资源权力的同时消灭了曾经的支配者。暴力意味着消灭,意味着参与资源分配的人数的减少,这是属于天道流转、属于资源与生命的自我调节,所以圣人要以万物为刍狗。令人遗憾的是等我刚把思路理清一点儿,我的哥们儿已经在自问自答:徒劳的反抗只会更加激发起占据主动处于支配者地位的男人的**。任何**在其前进过程中遇到阻碍,一定会产生强大的破坏**。水遇到巨石,水花才会溅起,水珠拍打在脸上才会隐隐生疼。故女人若遭遇到无法抗拒的强暴行为。最好闭上眼睛享受得了,再怎么说,掏耳朵时,耳朵要比火柴杆舒服。闭上眼睛,夹紧腿用心享受。这就是最富生命力的生活态度。生命可贵,任何一种经历都是一个巨大的财富,被强奸的滋味也不例外。我这位哥们儿的话极有逻辑,逻辑让我彻底晕头转向。我很想问我的哥们儿,既然被强奸的经历也是财富,那么被强奸的女人岂不是要对强奸者千恩万谢?他笑了,笑得极具哲学家的气质。他说:感恩不是必要的。感恩的实质其实就是向别人屈膝,把自己置于奴仆的地位。感恩这个单词纯属于上帝玩儿的一个小把戏。上帝自以为造了人,自以为他赐于了万物生命便有权力要求人的感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打个比方,一条大狗生下了一条小狗,小狗有必要感谢大狗吗?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它们都是狗,一样平等;若大狗口口声声什么哺育之恩,小狗完全可以控告大狗在未经它同意的前提下,把它生出来。狗的下场不是被车辗死就多半被宰了做成狗肉火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狗的一生从根本上来说是苦难的,而苦难的制造者就是大狗。何况小狗的出生并不是大狗的自愿产物,无数事实证明大狗多只是耐不住自身**,繁衍后代只是在追求**或性愉悦进行交媾行为中所产生的副产品。我听傻了眼,我脑海中的长篇大论被他击成粉碎。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无数单词从里面狂奔而出,比当年抗联战士向小鬼子们猛力扫射时还要密密麻麻。我对他的景仰之情一时犹如滔滔黄河水汹涌澎湃。我说:那这个女人应该如何办?他惊讶地啊了一声,好像我是天外来客。他说:享受完了,提起裤子走人呗。我说:若男人觉得不过瘾,又或者说心理变态,非要来一个先奸后杀,如何办?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可以忽略不计。他哈哈大笑,我估计他觉得自己是在对牛弹琴。我这位哥们儿哼了一声,说道:沟通。真诚沟通,告诉他自己所不能承受的底线所在。老虎被兔子咬了一口,那也有损老虎形象。何况凡心怀恶意者,必眼冒凶光。女人被强奸时,完全有充分时间对此进行观察。男人射精后多半腿酸脚软,若兔子此时一口咬在老虎的生殖器上,嘿嘿,所谓不动如山,动若脱兔。他说着话,站起身,张开手,一时间壮怀激烈,潇潇雨歇。我与他的对话也就在此暂告一段落。我这位哥们儿大名李吧。当然,他不是李哲的弟弟也不是李哲的哥们儿。他们之间惟一可联系起来的,他们几百年前有一个祖宗叫李世民,而他们显然还不知道这点。按中国某处方言读来,“李吧”与“你爸”谐音。这为他赢得了许多勾引女人的机会。也由此可见取名“李吧”比“李哲”的好处。“李哲”还得是城管队长,还得是小白脸,而一般来说,那些漂亮或不漂亮的女人在听到“李吧”的名字后,多半要掩口而笑。还有一些夸张的,干脆就一个劲地傻乐,似乎不把自己整得弯不起腰来就不爽不痛快。一个女人笑起来也就意味着有机可乘。机会只会属于精明人。他们或许看不到更为遥远的地方,但对鼻子底下的一条鱼是香是臭马上就能做出最佳反应。李吧是精明人里的精明人。他曾经对我耳提面命:人,归根到底,是一只动物;而女人由于胸前那两砣肉往下坠的重量,更是一只渴望哺乳的情绪动物。跟着感觉走,抓着梦的手。纵然感觉把她们欺骗了成百上千次,她们仍然会无怨无悔。李吧说的话跳跃性很大,若有人把它们去掉标点符号排列成行,完全可以当成诗歌配乐朗诵。诗歌是一根奇怪的手指,能拨动女人心底最隐秘的弦。我很羡慕李吧的这种本事。性是一种男人间值得夸耀的东西。它能让一个穷光蛋在一个百万富翁前趾高气扬。而我那时并不认识更多女人,当然更不认识小意。我所拥有的性经历,还仅仅只是性幻想,而且多半是对那个端庄的女医生,我的女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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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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