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工会与中苏友好协会引起争议

加入工会与中苏友好协会引起争议

王芸生长期从事脑力劳动,属不属于资本家,可不可以入工会?———上级批示王芸生可以加入,但附有说明,他加入工会并不等于说他已是工人阶级一员了———成立中苏友协时,又有人提出:王芸生长期以来一贯“反苏”,不应该吸收他为中苏友好协会会员。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大公报》仍属民营企业,那个总管理处仍然挂名存在。没当几个月的《大公报》总经理曹谷冰,无疑成为资方代理人。大公报内也建立起了“工会”。但王芸生能不能入工会,成了“一大难题”。事情还得追溯到“大公报新记公司”的资金来源。实际上这一资金来源相当单纯,由吴鼎昌一人出资5万元。吴鼎昌当时并没有当官,那时他是盐业银行总经理,5万元纯属民族资本。吴、胡、张续办《大公报》前就已商定:胡政之和张季鸾两人是以劳力入股,每到年终,须由报社送与相当股额之股票。以吴鼎昌的金钱股与胡政之、张季鸾的劳力股相结合,成为这个企业公司的性质。正如吴鼎昌所说:“一个报馆办不好,主要因为资金不足,滥拉政治关系,拿津贴,政局一波动,报馆就垮了。我拿5万元开一个报馆,准备赔光完事,不拉政治关系,不收外股。”大公报新记公司正是这样做的,后来只增设了“劳绩股”,以奖励对报社有特殊劳绩者。这项“劳绩股”先后赠送过四次。持有这项股票的人计有二十七人,他们是:曹谷冰、金诚夫、李子宽、王芸生、杨历樵、孔昭恺、费彝民、王文彬、王文耀、袁光中、赵恩源、许萱伯、王佩之、张琴南、李纯青、萧乾、许君远、严仁颖、徐盈、曹世瑛、李清芳、叶德真、左芝蕾、樊更生、周绍洲、黄钱发、于潼;1928年底,曹谷冰、李子宽、金诚夫、王佩之、许萱伯等五人第一批获得“劳绩股”的奖励。问题就出在王芸生在这个获得的“劳绩股”二十七人名单之列,且排行第四;前面三人曹谷冰、金诚夫、李子宽都不能入工会,原因都是他们在《大公报》担任经理职务,股票数量相对多一些,属资方(即资本家)。而王芸生在二十七人持劳绩股中排行第四,不能算少的,但他不担任经理职务,长期从事记者、编辑职务,自1941年9月份张季鸾去世后,他才继任总编辑。长期从事脑力劳动,属不属于资本家,可不可以入工会,就成了大问题。那时《大公报》党的负责人李纯青不敢作主。因为李纯青本人也持有劳绩股,他入工会也有人说三道四,但终因他是地下党员,**员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岂能不加入工会,他加入工会不在话下。王芸生行不行?他自己心里也没数,但他却十分担心将自己划入“资本家”的行列。王芸生到底能不能加入工会,尽管报社内部甚至其他报社在下面议论得沸沸扬扬,但谁也不敢作主,报社的党组织也不敢作决定。除了上报上海市委外,还上报了国务院。据说,上面连周恩来都过问了。最后传达下来,王芸生可以加入工会,并附有说明:王芸生加入工会,并不等于说他已是工人阶级一员了。另外一个会,就是中苏友好协会。建国初,人们又称那个年代为“苏联是老大哥,中国是小弟弟”的年代,因此参加中苏友好协会几乎成了全民的事,人人只要填个表就算是协会的会员,后来简单到只要说一声就行了。但是,王芸生参加中苏友好协会又遇到问题,据说外单位,可能是《文汇报》的某人提出,王芸生长期以来一贯“反苏”,不应该吸收他为中苏友好协会会员。果然,王芸生加入中苏友好协会又成了问题。王芸生起初对此还很坦荡,但他得知曹谷冰等不能加入工会的都已是中苏友好协会会员,就感到自己颇为尴尬了。了解历史真相的人都清楚,王芸生从未“一贯反苏”,只不过1941年《苏日中立条约》、1946年雅尔塔秘密协定,以及后来苏联在东北谋取利益,写过社评或不满或抨击。但此刻王芸生到底能否加入中苏友协,又得报上级请示。这次上面答复很快,同意王芸生加入中苏友好协会,并说王芸生这些事,上面都知道。只是那位反映意见者还一时想不通,发牢骚说:“统战,统战也不能丧失原则。”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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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生心血倾注《大公报》:一代报人王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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