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风波

解约风波

在持久的折磨过后,我终于下定了决心,要和琼瑶公司解除演艺合同。事情的导火索是因为我直接接了贾云的一部戏。贾云是国内很有名气的一位影视制作人,我早期拍摄的《青春冲动》等电视剧,都是由他出品制作的。说是接了贾云的一部戏,其实只是客串了一个小角色。为了帮朋友的忙,我觉得这算不上违约。我在台湾的公司知道这件事以后,屡次来电话声讨此事。在一九九八年底,我委托我妈妈去法院递交了一纸诉讼书,要求解除合同。平生第一次打官司,心里其实挺害怕的。我记得是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先让我们调解。对方提出让我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我妈妈当然是不同意,并代表我说明了理由。当时相持了好几个回合,我没有出场,都是我妈妈代我去的法庭。到后来,我真的已经很烦了,就想赶紧了断这件事情。说来说去,说到了十五万元。我就跟我妈说,就这样吧,赶紧了解算了。当时我拍戏挣来的所有积蓄还没有十五万块钱,但我也愿意全拿出来。因为这件事弄的我太痛苦了。其实,当时有一位特别有名的律师曾经对我说,如果我能够坚持下去,他有把握让我一份钱不用出。他说:“第一,你签约的时候才只有十六七岁,按照大陆的法律,不到十八岁没有主体资格,而合同上又没有你监护人的签名,所以合同是不成立的。第二,他们是一家台湾的公司,在大陆没有办事机构,不可以直接在这里开展业务……我虽然认为有道理,但还是想快刀斩乱麻,不想再拖下去了。后来我才知道,同是和琼瑶公司签了约的乐加彤、李玉等几个人,都是一份钱也没花就解了约的。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当初的决断,不管怎么讲,我争取到了时间。我解约后,琼瑶公司的人声称要封杀我。我当然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台湾毕竟太小了,祖国大陆又是如此的幅员辽阔。我在影视圈的位置既已奠定,他们怎么可能阻止别人找我拍戏呢?那一段时间,曾经有媒体的朋友找到我,问我要不要在报刊上发一个声明,澄清一下。我说不用。我说我还是特别感谢琼瑶阿姨,是她把我引进了影视的殿堂。我是厚积薄发也好,我是昙花一现也好,毕竟是《还珠格格》让海内外那么多观众认识了我。后来我和公司间的一些具体细节,她本人也未必知道。你想,她手里有那么多事情,真的不可能顾得过来那么多事。我想,如果将来琼瑶公司拍什么戏,需要我去帮忙的话,我肯定会义不容辞的。说起来,我和琼瑶阿姨只有两三面之缘。有两次是她到剧组来探班。还有一次是“还珠”去台湾宣传,我到了她的家里。她拉着我的手,一直说让我好好演戏。琼瑶家里太漂亮了,好像一栋六七层的楼房都是他们家的。楼房里面富丽堂皇,其中有各种各样功能的房间,甚至有专业的影视剪接机房。琼瑶的老公特别爱她,昵称她为“宝贝”。在家里托着她的手走来走去,吃饭的时候总给她夹菜、喂饭。和我同去的林心如、赵薇全傻了,都说咱们这辈子不知道会不会摊上这么一个老公呢。有这样一个老公,即使不做什么事业,也会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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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范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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