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还珠” 走入困惑

走出“还珠” 走入困惑

前后两部《还珠格格》对于范冰冰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大家只知道,她通过这部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却不知道,为了这部戏,她也惹上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范冰冰谈起那段经历的时候,心情显得很复杂——当“还珠”迸溅出的烟火释放出最绚丽的光彩之后,满天的星光各归其位。我也成为了台湾琼瑶影视公司旗下一名普通的演员,开始了我的漫漫演艺之路。说实话,当初和琼瑶公司签定演艺合同的时候,我觉得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虽然那时侯我妈曾经提醒过我:“签七年约,时间是不是太长了。到满约的2004年,你已经二十三岁了。你要好好考虑考虑。”我想到这么一个大公司,肯定会有很多戏拍,就没听我妈的,毅然和他们签了约。当时签约的时候我一点经验也没有,其实现在看来,他们的条件挺苛刻的。比如条款规定,公司不给我开工资,而我经济收入的百分之三四十要归公司所有;还有就是我所有的戏都要公司安排,我自己不可以去找戏拍,不可以直接和影视制作单位联系等等……我人在北京,而公司远在台湾,我老觉得和那边沟通一件事情好像特难。“还珠”后,大陆这边有好多影视公司找我去拍戏,我都让他们去找何秀琼洽谈。后来人家告诉我说:“你们公司的人给我们开了很高的价钱,我们实在接受不了。而且公司那边好象还很看不起人,交流起来很费劲。”。我就得赶紧和人家说好话,解释说公司不太了解这边的情况。有一些广告找到我,我赶紧和公司联系。结果让他们一谈,却派去了其他的演员。这种事,对于经纪公司来说,是很不道德的。我嘴上没说,可心里总是觉得不太舒服。不过我老是安慰自己,只要公司能给我找戏拍,也就行了。过了一段时间,别人找我的戏都没有谈成。而公司又一直不给我找戏。我被公司晾在了那里,有整月的时间没事情干。我真有点急了,就反复和公司交涉。说你们拿我多高的佣金都可以,但是不能让我闲着啊。那时侯,他们在大陆没有任何分支机构,我们每天几乎都要在长途电话里商讨不已。那段时间,我一个月的手机费最多达到了八千多元。我逼得紧了,公司就给我联系了一部《达摩祖师》的单元剧,让我演其中五集的一个小单元。然后就又没有动静了。那一段时间,我真是非常郁闷。我每天都在想,如果我提出解约,世人会不会说我忘恩负义、过河拆桥啊?毕竟我是通过琼瑶公司成名的。可是天地良心,难道我真的要这么坚持下去吗?那样的话我肯定要疯掉的。我要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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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范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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