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第四十三节

我与许飒就这样开始认识了。我不知道这是否属于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我总是在不停地说话,也许我是太渴望说,需要说话这么一种姿态来掩饰内心极度的空虚与慌张。而许飒无疑是个最好的听众,她总是兴致勃勃地听,并用眼神不断鼓励我继续胡说八道。也许她从小就一直浸泡在一个看起来非常正经的环境,从来就没有人像我这般一点儿也不正经地对她说话,所以她觉得新鲜有趣。

有一次我带她去飙车。黑夜如墙,车灯如炬,一排排夜色就似波浪向两边溅开。我把车速打到100码,机车发出微微的颤动,仿佛下一刻就要腾云驾雾。许飒尖叫着,把手紧紧环绕着我的腰部,她温软的胸贴在我的脊背上,让我忽然明白了女人的**原来可以是让男人可以飞翔的力量。身体在巨大的风中摇动。恍然间不复有车不复有我,只剩下混沌一片。生命的意义应该就是梦想,而梦想的极限无一不是行走在死亡的边缘。死神或正在下一个转弯的不可明状处蹑足弓背。我怕吗?不,我是张三,人总是因为未知而心生恐惧。在那浩瀚间,所有的未知都已呈现于我们手心,化作斑驳掌纹。我哈哈大笑,在把自己置身于一种近乎于疯狂的举动时,我们能明白自己正是这世上惟一的神灵。

车速已到极限,我与车与夜色融为一体。这种无法言喻的感觉让身体每个细胞都情不自禁地哆嗦。一些泪水从眼眶跌落,生命诚然弥足可贵,但与梦想相较还是微不足道。车毁人亡并不定是悲剧,殉道者的血液将会渗入大地。一颗子弹击穿茫茫夜色,这无数瞬间就是生存的价值。我从何处来?我从来处来;何谓来处?混沌初裂的地方,那儿有片虚无,虚无是这个宇宙的实质,流转不息,生命随之盎然呼吸。我往何处去?我往去处去;何谓去处?便也就是这刹那时身心全部的感受。

许飒终于吓坏了,她开始掐我的肉,把冰凉的手伸入我衣服里,狠命地掐。风已灌满了她的嗓子,她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这些。她无法从车上跳下,也更不敢用拳头狠敲我的脑袋,在某个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做更多的什么。我微笑起来,许飒,她是许局长的女儿,一位并未背叛父亲的千金大小姐,她是怕死的,她并不会把生命看得极为轻贱,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人是会被别人吃掉的。人肉有一个美誉叫“两脚羊”。宋代文人庄纬于《鸡肋编》中津津有味地说道:儿童肉在煮烂后,可连骨头一起吃掉,是为上等美味;年轻貌美的女子比羊肉还鲜美;干瘦男人的肉最不好吃。而最受欢迎烹调人肉的方法就是烤,不能杀死来烤,方法就与现在五星酒店里那道活吃猴脑异曲同共。最后烤得汁液四溅,香飘百里。当然最先切下来吃掉的总是女人的**与男人的大腿。

还能说些什么?我停下车,手脚僵硬。夜很深,可以听见道路两侧田野上正慢慢发出各种声音,它们都在美妙无比地流淌。远方是黑的山,一切都在模糊间,却又让人感到沉默安稳的力量。我抬起头,仰首观天,银河灿烂,悠然生香,恍然浸衣。我沉醉在恍惚间。

“许飒,这里美不美?”

好半天,许飒才说出一句话,“美你个头。张三,你不要命了?”

“你静下心来,深呼吸,先把眼睛闭上,来,按我所说的做,再慢慢睁开。你看,现在这个世界又成了怎样?”我用手蒙住许飒的眼睛,然后再缓缓松开。“没有刚才的飞奔,就没有现在的从容。不动如山,动如脱兔,若神龙遨游于九天之外。要知道只有在不要命的过程中,我们才能享受到生命的可贵之处。你说是吗?许飒。”

我并没有与许飒讲述有关人肉的典故。这不仅大煞风景,最重要的是她根本就不会相信,我又何必自讨苦吃?若让她反而疑心我是个变态狂心理阴暗专门就对此类无聊的人写下的无聊记录感兴趣的话,那可有点儿不大划算。

许飒又叫了起来,“咦,现在好像真与刚才的感觉不大一样了。”

“是的,只要你肯用心眼去看,这个世界就会与你平常所见到的完全不同。”我轻轻说道,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转过脸,热泪淌下。“许飒,我唱支歌给你听吧。我前些日子写的,专门为你写的。”我闭上眼睛,想起了已死去的她们。光荣应该要梦想,夜色毋须泪水汪。我引吭高歌。

一朵花开不为春,姹紫嫣红才是真。

柔情让你香喷喷,我对青天喊一声。

清风不会再寒冷,流云拂来眼波横。

整个苍穹没伤痕,万物醒来细雨生。

请你快快把手伸,丢了孤独笑红尘。

女儿本来是佳人,洗尽铅华要倾城。

啊……啊……

一朵花开不为春,姹紫嫣红才是真。

柔情让我香喷喷,你对青天笑一声。

清风不会再寒冷,流云拂来眼波横。

九天神仙开中门,玉驾鸾车花飞纷。

请你快快把手伸,丢了孤独醉红尘。

女儿本来是佳人,洗尽铅华要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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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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