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文中记述的是四年前,在沥州发生的一宗百姓暴动案,他在其中扮演着一个查办沥州剌史、恋上对方小妾、身分败露、惨遭折磨、险些丢掉性命的御史。最令她无法接受的,是旁边书页之上,标注为「刺史妾侍」的画像,画中之人的长相几乎与她一模一样!

「是我。」乐正黎艰难的点头承认。

「沥州刺史的小妾长得跟我很像?」她的口气是冷的。

「不管如何,你都要知道这件事吗?」

「我要听你亲口告诉我真相!」

记录此事的人此时不在秘闻馆,就算他在,她也不要听他说,她要当事人亲口说出来。

「除了年龄、气质和神韵,你们几乎别无二致。」他不得不承认。

恼怒的情绪里夹杂着羞愤难平,苗槿在气恼着,也在羞耻着,感觉自己像个傻子上当受骗。

「你是谁?」她又问了一次。

这一次,是对他曾说过那些喜欢和爱恋之外隐瞒的种种所作的询问。

「西斐御史。我的真实名字叫乐正黎。」他知道她问的是什么,此时再想隐瞒已是徒劳。

「你竟然连告诉我的名字都是假的。」很好,她终于发现他一直拿她当猴子,不只观赏她的糗态,还拿她耍着玩儿。僵硬冷笑攀上樱唇唇角,深吸口气,她接着问道:「你来屏江做什么?」

「调查屏江刺史贪赃枉法、鱼肉百姓一事。」

「当初你接近我是为了什么?」原来如此……他不是为了寻找容身之处才向她兜售那两本武功秘笈,那两本秘笈,从一开始就是个天大的骗局!

「若我说没有目的,你会愿意相信吗?」当初的目的他早已忘却,但乐正黎认为,这不会是她想要知道的。

「相信你?事到如今你还想要我相信你?」多无耻的发问,连她都要为他感到不好意思。

「槿儿,你先听我说——」

「别喊我的名字。」一想到他曾用这种温柔醉人的嗓音,唤过另一个与她面貌相似的女子的名字,她就忍不住露出无比嫌恶。「你不说是吗?我来帮你说好不好?」她没等他回应,径自往下说:「你是御史,为调查屏江剌史而来,你还是那名潜入刺史府行刺的刺客,你之所以接近我,是为了取得秘闻馆记录下来的金向荣的罪证,你会对我好、对我温柔,是因为我长得与当年沥州剌史的小妾一模一样。」

他用了易容术,官府榜文上的刺客画像才会跟他的相貌毫无半点相似之处。

或许,她是个连他都未曾意料到的意外,可是他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单纯。

他不可能真的只是喜爱着她,他是透过她的面容看着另一名女人,而那个女人曾经重重伤害过他,他的脸,因那个女人的背叛烙下了永远磨灭不去的伤痕。

有着与那女人相似面容的她,他又怎么可能真心真意的喜欢她?怎么可能?

你喜欢我吗?

正在喜欢。

假的。

虽然我没有对你一见钟情,也不是意外吻了你就对你产生情意,但如今我确实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一颗心只能系在你身上,再也装不下别人,决定一辈子跟你执手相牵,白头到老。

也是假的。

我说过我喜欢你,如果你觉得那句话力道不够,那么我换一句——我爱你。

还是假的。

她分不清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或许,他对她说的从未真实过。

打从一开始,从他嘴里吐出来的就是一句又一句的谎言。

雪白贝齿紧紧咬着下唇,她逼自己忍住软弱哽咽,绝不让它演变成丢脸哭腔。

苗槿站起来,蹲太久的不适让她眼前猛然一黑,一双男性大手从旁伸来想要扶住她,却被她用力甩开,「别碰我!」

以前她很喜欢他怀抱的温暖和他手上的温度,像他带给人的感觉,淡淡的雅致、浅浅的暖润,被他包容着、喜爱着,她得到的是唯一且从不敢奢求的幸福。

只可惜,以前有多喜欢,现在就有多讨厌。

他用他的怀抱温暖过她、用他的双手拥抱过她,就意味着他同样对另一个与她外貌相似的女子做过这些。

「你……」

在他想要说些什么之前,苗槿向他投去一个凌厉的眼神瞪视,「闭嘴!不要再让我听见你说一个字。」

她不想听他说话。

她转身绕过架子,写着金向荣三个字的秘闻册映入眼帘。

这边,是他刚才整理的地方。他明明已经找到了,还装模作样地放回去做什么?

有她在他不敢拿,好,她明白,这本他梦寐以求的屏江剌史罪证,她送给他。

「拿着这本秘闻册,走出这个门,从今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撂话人人都会,只是看事后潇洒与否。

有些人吠完怒言怒语就后悔当初所作的决定,思绪混乱纠结成一团,苗槿就属这一型。

放话叫乐正黎走人,自己冷漠转身,本来料想他会黏上来再好言相劝,说些动听话语,说说对她和刺史小妾的看法,说她哪里好、说她跟那女人有哪里不同,又是哪处最令他心动,到时她心里依然会凉然嘲讽,只是说不定火气会下降那么一些些,愿意听他解释。

假如他的说法能叫她满意,也许她的态度会软化一点点,愿意给他时间证明,他对她有多么的一往情深。

假以时日,让她明了他的真心、他的所言不假,说不定她会愿意重新考虑与他的事。

说不定,说不定呀……说不定个鬼!

等了半天,等到日影偏西,始终等不到那个讨好的深情拥抱,温润的清雅嗓音也没有如预期般的在耳边响起。

耐性被磨光,忿忿转身,瞅见的是被孤独留下的她,和满地杂乱书册营造出的凄凉光景……

叫他走,他就真的走给她看?

这是摆明了在说:「目的达成,感谢你亲手给我送上金向荣的罪证,我们后会无期」,是这样的意思吗?

她好累,好累好累,身躯的疲惫让她想哭,双腿却莫名不听使唤,拖着疲倦的躯体往外走,朝着他离去时的路,一步又一步……

「啊。」踩到东西了。

她的视线,随莲足挪移转到地上的东西上头,晶眸瞠大,镶进满满愕然,只因她踩到的不是别的,正是方才她用力砸向他的狗官罪证。

书皮上是她亲手写下的「金向荣」三个字,都怪这个狗官,都怪他、都怪他——

她要找到他问清楚……她必须追回他,否则她会后悔一辈子!

苗槿跌跌撞撞跑出去,看到人便抓着问道:「婆婆!你有没有见到一个男的,他大概长这么高,穿着墨色的衣服,左侧头发垂下盖住脸庞?有没有看见?」

她的神情着急,带着渴望听见对方说有的殷殷期盼,彷佛丢失了最珍爱之物,像个无助的孩子,不得已开口向大人求救,死死抿唇忍耐,倔强逞强,绝不要在别人面前丢脸哭鼻子。

多年邻居,那位老人家却从未见过她这副模样,回望她的目光蕴含安抚怜惜,但终究轻轻摇了摇头。

抓住老人家肩膀的小手蓦地松开,她不愿浪费时间,脚步移动,奔向人来人往的大街——

「阿黎、阿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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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好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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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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