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三章

44.第四十三章

此为防盗章一对剑,一对短剑,却取了极其像刀的名字,叫做楚刀。也有人说它就是刀,给它的主人惹上了数不清的麻烦,实在难以应付,它的主人便找来工匠熔掉它,重新锻造成剑,怕被垂涎它的人发现,又故意做成短短的一对,贴身藏匿。

这位主人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来历,没有人知道,或许是年代太早,知道的人都陆续老死了,只剩他还继续活着,活着,活成了无亲眷,无旧友的孤家寡人,带着一对不死不灭的剑四处漂泊,前路茫茫。

“剑是死物,自然不死不灭。”听故事的人提醒道。

我知道,剑是死物。可那是普通的剑,冷冰冰的一块铁,怎么能和故事里的剑相提并论?

“哦?故事里的剑暖烘烘的会发热?”

会发热又有什么好稀奇的,现代科技发达,有千百种办法使铁发热,值得拿来说吗?

我说的这对剑在它还是刀的时候,可比大多数活人要贴心百倍,懂得揣摩主人的情绪,猜测主人的想法,它的主人用它杀人,想让人死,人便一刀封喉;不想让人死,它连头发丝都割不断一根;想让人半死不活,砍伤的地方就治不了、死不了,时好时坏的拖着,一到变天复发,痛痒从骨头缝里钻出来,令伤者饱尝皮肉之苦,生不如死。你说说,普通的死物能有这般心窍吗?

“不能。”听故事的人唏嘘,“这么厉害的刀,难怪到处给它的主人惹麻烦,慌得要把它给熔了”

再麻烦也就对付对付垂涎它的武人,它的主人功夫好,兵器又通晓他的心思,堪称天下独步,敢来抢的,杀光便是了,何必把刀熔掉。

“既然不怕麻烦,那是为何毁了它?”他又问。

什么毁了它呀!我先前就说过这东西不死不灭,它被一分为二,秉性却还在,甚至比原来更通人性,见到它的主人黯然伤神,它也难过的滴出锈红的水珠;听到它的主人爽朗大笑,它也高兴的发出嗡嗡铮鸣。

“好一对有情有义的短剑。按照故事套路,这时候剑应该变化作人,日夜守在主人身边成就一段姻缘,但你说它不当人,它后来当了什么?”

后来?后来它的主人如你所想,日日盼着这对剑变出人的模样,盼得发了痴,什么正经事都不做,什么正经事也不想,带着剑四处流浪。到一处新地方,就问剑,这里风景美不美,带你住上几日散心好不好。起了风沙,淋了暴雨,从来不管自己的衣裳是黑是白,一心仔细擦剑,口里还念叨,别哭别哭,你脏了也好看,我喜欢极了。他一年到头都没有买一双新鞋赶路,剑上挂的穗子倒每个月换新样式,舍不得它用旧的。

“恋物癖吧,现代也有很多,你这故事算不上荒诞,我听说有人幻想自己前世是一块英俊的草莓蛋糕王子,老婆孩子都不要了,整天跟自己烤的漂亮的草莓蛋糕公主上床过日子。哎,别问我跟蛋糕怎么上床,我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没好意思细问。”

你说的那人得了癔症,精神失常,有什么好多问的。我说的这人精神还是正常的,头脑灵光得很,他带着剑从南走到北,花了十数年的光阴,从东走到西,又过去十数年,长安城头一起喝酒的花魁娘子早就嫁作商人妇,生儿养女,儿女们长大又成家立业生孩子,做了奶奶,他却面容未改,仍旧是当年剑眉星目,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不过芳华易逝,红颜易老,操持家业为生活所累的女人自然比不上无忧无虑的人精气神饱满,他便没在意。二三十年弹指间,等他从西域回到江南,龙椅上的天子不知何时换了人,都城竟迁去了北方。想起去北方探望旧友,辗转寻见的却是坟头一把草,旁边还葬着好友的儿孙,血脉绵延了几代,照这些人的岁数仔细一算,不知不觉中居然已过数百年。唯独他还活着。

他竟还活着!

听故事的人这时也静了,沉默半晌才惊讶问道:“长生不老?怎么可能!始皇帝为了求长生,听信术士胡言乱语,醉心炼丹,甚至派千名童男童女出海寻找长生不老药;汉武帝为了求长生,不惜重金打造金铜仙人承露盘,承接雨露服用,企图延年益寿。可结果呢?谁真正求得了长生?”

“历朝历代想要长生不老的皇帝穷极一生都没求到结果的事情,他区区一介刀客怎么做到的?”

是啊,权势滔天,无往不利的帝王们都求不来的东西,他如何得到了?没有人知道。

我猜想过是因为刀,它不死不灭,得到了它的人也一样会变得不死不灭,所以无数人想争想抢,它的主人才把它丢进火里烧化,试图毁掉它。

然而刀的魂魄还在,能力就还在,即使重新锻造,它依然通人性,依然能赋予它的主人万古不灭的生命。

“再后来呢?他就这么一直活着吗?”

不,故事的最后他死了。

“死了?”听故事的人难以置信。

是的,死了。剑的主人活了几百年,终于有一天活够了,再也不想长生,尝尽各种办法寻死。但是剑还在,他的性命就还在。

“那他怎么还会死?”

他把剑毁掉,不就死了。至于用了如何狠毒的手段毁掉剑,为什么想毁掉剑,就不得而知了。

“唉,有福不知享。换做我能长长久久的活着,我宝贝这对剑还来不及呢!”

非要活那么长久干嘛,我倒觉得普通人的一生时间正好,活的短暂,烦恼也短暂。你现在羡慕长生,等你真的不老不死,看着亲人们陆续老去,爱人们一个接一个离去,朋友们也一轮换过一轮,几百年过后,只剩自己孑然一身,恐怕又会嫌寂寞。

“我这种喜新厌旧的人,七年之痒都抗不过,怎么会怕寂寞?旧人逝去了,再找过新人呗,如果我有一天遇到真爱,爱到痴狂,非他不可,我就想法子让他重生过来,用正经的医学手段也好,用歪门邪道也好,时日长久着呢,足够我折腾了。”

哈,你这话说的,十分像我听过的另外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

另外一个与长生有关的故事。

“还有人能够长生不老?快,说来听听。”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从何处说起呢?就从一个梦开始说起吧。

今夜的月格外冷清,但也格外明亮,熠熠银辉像一层纱笼罩着傅若虚,他生了一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如水的月光尽数落入眼底,给他这张神色淡漠,堪比冰霜的脸染上了些许微妙的温柔。

傅若虚的真身与传言中的嗜血罗刹实在相差甚远,暹罗猫惊讶之余,忍不住开口奚落:“沧平那老道口中阴狠毒辣,凶残暴戾的魔头,竟是这副文弱德行,看来无涯天里都是沽名钓誉之徒……”

说话间,傅若虚的身形越来越清晰,五官轮廓立体深邃,四肢修长,挺拔如松,单看他这面貌,令人不禁想夸赞一句“君子端方,温良如玉”。可再看他乜斜着眼,眸光晦暗,冷冷地掠过来,暹罗猫好像被冰锥刺穿了心头,不由得毛骨悚然,赶紧打住了后半句话。

“你慌什么?”傅若虚平静的问道,眉宇间的肃杀之气却愈聚愈浓,“有胆子背后骂人,就要有胆子骂个痛快。”

那暹罗猫忘了般微澜也是无涯天众多“沽名钓誉”的弟子之一,当面骂傅若虚后果不一定严重,但当面说他心尖上的人半句不好,烧起的火真能将阎王也吓煞了。

它此刻进退维谷,只能像鸵鸟一样缩起脖子,躲在爪子下,吞吞吐吐把想说的话说完:“……空有名气在外,内部一团草包,居然被你一人……灭了满门……”

傅若虚几不可闻地轻笑一声:“罔顾昔年同门情谊,手刃自己的恩师与众多师兄弟,沧平说我阴狠毒辣,凶残暴戾,哪一句不对?”

暹罗猫识趣地闭紧嘴巴,沉默不答。蹑手蹑脚地爬远一些,以免碍他的眼,自寻死路。

突然尾巴传来一阵剧痛,疼得它炸毛尖叫,眼泪连串往外飚。傅若虚松开踩着它尾巴尖的脚,一手掐着它后颈,把猫提起来:“周靖柔开车去了何处,你认识吗?带我去。”

旺丹酒吧位于闹市区的酒吧一条街,门面不大不小,不算明显也不算难找。午夜十二点多,正是酒吧街最热闹的时候,般微澜他们虽然出来的早,但因为饿着肚子,中途找了个地方吃晚饭,耽搁了一些时间才到。

周靖柔来的路上给陆曼打过电话,陆曼帮他们提前点好了台子,正对着舞池,一坐下就能看见留长卷发的男歌手抱着电吉他嘶吼。

般微澜坐在背光处看他们对着吹啤酒,手里捧了一杯喝不醉人的蓝色玛格丽特,唇不沾杯。霓虹灯随着音乐节奏旋转变色,红的蓝的斑斓光影活泼地投射下来,盛满酒杯,也盛满他的双眼。

陈睿才看他指尖贴着杯壁摩挲,葱白的十指硬朗修长,骨节分明,当真是每一个细节都生得十分漂亮精致,就没话找话地套近乎:“你不爱喝鸡尾酒吗?进来起就没见你举过杯子。”

周靖柔和别人赌骰子拼酒,争得面红耳赤,般微澜观战得起劲,没注意听旁边有人讲话。陈睿才便伸出手点了点杯沿,故意去挨他的手。

般微澜对于陌生人的肢体接触有种超出常理的敏感,陈睿才还没碰到他,他就缩了缩手指,偏过头问:“怎么了?”

“你怎么不喝酒?”陈睿才也像触了电似的,讪讪地收回手。

般微澜脸色蓦然一红:“我不会喝酒,从小家里就不让碰。”

陈睿才闻言挑了挑眉,自以为很帅气的打了个响指,高声招呼不远处的调酒师做一杯柠檬水。

调酒师正往调酒杯里加果汁,傅若虚一边等着酒,一边目光满场飞,周末出来寻欢作乐的年轻男女颇多,酒吧里人头攒动,五颜六色的灯光晃得他眼花。正欲用点小法术找人,调酒师已经调完手头这杯,夹了一颗樱桃放在杯沿上推给傅若虚,继而抬眼看般微澜那处,手脚利索地做柠檬水。

傅若虚听到那处一堆人嘻嘻哈哈,也漫不经心地朝他们瞥去——这一望,恰好看到般微澜笑弯了眼,拿着骰盅随意摇晃几下,扣在桌上,身边一男一女起哄喊道:“大!大!”

般微澜慢悠悠地揭开骰盅,笑意更浓:“五、五、六,还是你喝。”和他一伙的艳丽女人立马白酒兑啤酒,做了一杯深水炸弹,灌给和他们赌大小的中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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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穸[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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