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本章免费)

那男子一身契列萨人的装束,一双淡蓝的眸子咄咄逼人,令人忽视他的实际年纪。看清了他手中握的是什么,景永福的背上不禁冷汗直流。那是一把匕首,匕首上满是黯淡的血迹,遮掩了原有的雪亮锋芒,而男子衣裳上明显留有打斗的痕迹。

此人极其危险!景永福相信他能轻而易举地杀人,并且已经杀过好几个人!

正当她呆立着,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的时候,男子却收了匕首。一副不羁的模样取代了先前的腾腾杀意,他指了指他的肚子。原来,他是被伍大厨烧烤的香味引来的。景永福的神经一下松弛了下来。

男子叽里呱啦地说了句听不懂的契列萨话,景永福摇头示意。他又指指伍大厨的方向,于是,景永福便捡了个大男人回来。

“你跟我来!”

男子的相貌威武,令所有人都多看了几眼。男子也颇有意思,目光扫了一圈众人后,停在若夫人身上一会儿,再停到小翠身上一会儿,最后转投兔子,目光就坚定不移了。

景永福暗叹,还好是个贪吃鬼不是个色鬼,没像司马秋荻一样见到她娘扇子都掉了,但是不久后她就知道她错了。

因男子的出现,阿根的目光明显发生了变化。阿根性子极冷,平日极少表达情绪,这时眼神里却分明射出了敌意。

“为什么这么看他?”景永福问他。

他低吼,“他盯着小翠!”

若夫人莞尔。

男子又叽里呱啦地说了句话。

景永福试探着问:“饿了?”他这才睁着湛蓝的眼看她,看了会儿依然说了句听不懂的契列萨话。

景永福忽然想起她不会说契列萨话,但可以写,过目不忘的记性就有这点儿好处。简单的日常语,她其实是会的。她正要去找纸笔,这时候,兔子熟了。

景永福一行人目瞪口呆,男子狼吞虎咽地吃光了一只野兔。小翠惊讶之极,她吃了一半的兔腿从手中跌落,男子立刻弹丸似的弹了出去,接住了小翠掉的兔腿,嘴里还含糊地嘟囔了一句,仿佛在说,不要浪费。嘴一张一闭,兔腿送进嘴里,没几下拉出嘴就变成一根剔干净的骨头。

众人叹为观止,只有伍大厨发愁,等水姐回来做什么给她?

景永福感慨道:“仅看此人的凶悍,就知契列萨的强大。如若给他们找到一条国体的改良之策,这天下谁还是对手?”

阿根难得地多话,“我也会变得很强!”

景永福笑了,“是啊,你们将来都会很强。”

远处忽然传来水姐的声音,“大家收拾东西,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她还没到眼前,就先吆喝大家伙收拾东西,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伍大厨最听水姐的话,赶忙灭了火,移开木架,收回工具。其他人也收拾起来,只有那个契列萨男子,一把抢过伍大厨预备放起来的兔肉,使劲地往嘴里塞。

伍大厨骂了句:“饿死鬼投胎的家伙!”

水姐来到景永福眼前,凝重道:“前面有不少契列萨人,虽然看上去不像来劫掠的,但还是避一下的好……”她的目光停在那个男子身上,愈加凝重。

景永福也望着他道:“他肯定跟前面的契列萨人有关系,只是不知道他们对他来说是敌是友。”

男子忽然停下了进食,抬头看着景永福,那双明蓝的眼珠闪动着奇异的光彩。景永福顿时明了,指着他的鼻子骂,“坏人!你分明听得懂我说话!”

男子却不答,又继续啃他手中的半只兔子。

“吃吃吃!就知道吃!你既然听得明白,就赶紧告诉我们,你是谁,怎么会一个人待在这儿?”

但这男子打定主意当一个外国人,又含糊地嘟囔了一句,不答景永福的话只啃他手中美味无比的兔子。原本斑斓的乌爪子这时候已经油亮亮的,也许是他动作大了点儿,袖管口却露出一道暗红。

景永福上前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他一怔。景永福慢慢地翻开袖口,“坏蛋,你身上有伤!”

“福儿,我们带上他!”若夫人已经坐上马车,忧虑地道,“如果他不肯随我们走,就随便他吧!”

“大福,走了!”水姐催促着。

“嗯!”景永福凝视那双色泽接近于蓝天的双眼,“跟我们走,我知道你听得懂!”但他的反应叫她气愤。他抽回手,继续啃兔子。明明已经吃饱了,还啃啊啃!由此景永福确定,他实际也是个少年。

与他拉扯之间,水姐忽然从马上下来,沉声道:“来不及了,契列萨人来了!”

景永福站直身子,转头看那方向,视线里十几骑漂亮的契种良马逐渐清晰。下意识地,她挡在那个只知道啃兔子的家伙面前,但她又怎么挡得住他的头?

领头的契列萨人是个精悍的中年人,他对水姐点头示意后,说起生硬的中原话,“惊扰诸位,在下是契列萨婆罗族左刀钦克婆罗氏,来找少主。”左刀是契列萨族宗中颇有分量的人物,左刀称主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此人已是族中宗氏认可的宗长。

左刀的眼神一直投射在景永福的方向,她只好识相地让开半步,露出那个啃兔子的家伙,心中嘀咕:莫非婆罗族当代的宗长少主就是这个吃了她一只半兔子的人?

哗啦几声,马上的人齐齐下马,跪在地上。又是几句叽里呱啦的契列萨话。景永福瞎想着说话的内容,无非是,小的保护不周害少主在外吃苦,吃中原人烤的兔子都那么香……

这位婆罗氏的少主无疑架子极大。他居然理都不理他们,任由叽里呱啦声在耳边此起彼伏,直到最后一块兔肉啃完,他才抓起衣襟擦擦嘴,之后就径直向小翠走去。

阿根挡在小翠面前,却见那男子斜了他一眼后,单腿跪在小翠身前,用他那油亮的爪子握住小翠颤抖的素手,一口流利的中原话响在众人耳边,“你等我,等我六年。六年后你长大了,我蒲蒲儿娶你为妻!”

水姐瞪圆了眼睛,伍大厨张大了嘴巴。若夫人死死地拉住冲上前去想揍人的阿根。一群契列萨人交头接耳。景永福看傻了眼。

“少主,走吧!”

蒲蒲儿上马之前,忽然将怀中的匕首丢给了景永福。“这是聘礼!”

“啊!”景永福几乎能闻到血腥味,捧在手里只觉得恶心,刚要丢开,却听马上男子追加了一句,“大福,六年后你实在嫁不出去,蒲蒲儿也娶你。”

匕首下落途中出鞘,啪的一声砸在景永福脚上,出奇地锋利,鞋头中刀,还好没有伤着脚趾。

“浑蛋!”景永福破口大骂起来。

豪迈的笑声响起,“六年后到草原来找我,不然我就来抢你们!”

马撒开蹄子,狂奔而去。

“疯子!”景永福对着远去的男人大吼。契列萨人哄笑着追随他们的少主拍马而去。

匕首擦拭干净后,小翠死活不接,所以景永福只得带在自己身边。契列萨人的刀子与四年前景国王府的藏刀有着天壤之别,前者是用来杀人的,而后者只能堪堪完成逃亡使命。

聘礼之词,景永福只当他胡言乱语。这么好的一把利器,正适合防身。

经过契列萨婆罗族少主的插曲,景永福不敢继续游历烨北平原,水姐身手再好,保护他们四个人还是有些吃力。所以一行人迅速赶往了烨北西南,在废亭坡守株待兔,等到了李易和轩辕不二。

废亭坡很久以前是有亭子的,但后来亭子废了,就成了废亭,而现在,连废亭也没有了,只剩下矮秃秃的山坡,挡在了西进王都的要道上。

轩辕不二的军队还没有踏上废亭坡,遥遥就看见低矮的山头上,一女一骑而来。不复侍女的装扮,刘寄水一身简练的女武服,不带任何兵器,直入轩辕军,如入无人之地。

“轩辕将军!”刘寄水抱拳,“将军一路劳顿,我家姑娘请将军在此小憩片刻。她有几句话要与殿下相谈。”

轩辕不二早就认出了水姐,问道:“你家姑娘人呢?”

“与夫人在前面已经等了几日了。这会儿……”刘寄水忽然笑了笑,“只怕在梦周公。”

轩辕不二眉毛直竖,正犹豫见或不见,却听刘寄水哂然道:“如若殿下不方便,那我家姑娘就不去王都了。这几日连日来游山玩水,燮国的大好江山委实赏心悦目,比起人声鼎沸的王都,还是天地之间甚至于市井之地更适合我家姑娘。”

李易自遇刺后一直佯装伤重,不出车门半步,此刻却掀开车帘,对轩辕不二说道:“将军请稍候片刻,本宫还是去见见这个小丫头!”

轩辕不二沉吟道:“殿下身上还有伤,让则儿陪您过去吧!”轩辕则应了声。

李易换了身衣服,在轩辕则的搀扶下,上了匹马。轩辕不二的副将面有忧色道:“将军,让殿下和少将军同去,是不是人少了点儿?”

轩辕不二大手一挥,“去不得人多,那小姑娘见人多就跑了。”他早就看清废亭坡的地势,即便生生地冒出几个歹人来,也讨不着便宜。

“究竟是哪里来的小姑娘,莫非……”副将仍在东想西猜,那边刘寄水已经慢慢引马而去,后面两骑紧紧尾随。

山坡到顶,往下可见一辆马车静静地停着。车前一个男子蹲在地上,一个男孩正看他摆弄食材,一派宁静,只有风过杂草的轻颤。

景永福其实并非摆架子睡觉,她自从换了女装后,奇怪的事就接连发生。先是撞见那个贪吃兔肉的浑蛋,没几日,一直迟迟不来的葵水突然来了。若夫人说她长大成人了。长大成人意味着,她很困。

过了很久景永福才醒来,懒洋洋地问了句:“伍大厨,我们今天吃什么?”

若夫人忙对她道:“殿下来了,等你等到现在!”

“哎哟,对不住!”景永福的头脑逐渐清晰,“请殿下上来说话。”

车门打开,李易脸色苍白,在轩辕则的搀扶下,上了马车。景永福凝望他许久,心底某处动摇了,这人伤着还在马车外等她许久,一直没有喊醒她。他以尊贵之躯如此待她,这次她真的动摇了。

“真是太失礼了,竟叫殿下等了那么久。我给殿下介绍一下,这位是大福的母亲,这位是小妹平小翠。”

李易的目光在若夫人身上一晃,没有看小翠,直接停留在景永福的脸上,“你有什么要跟本宫说?”

景永福上下打量着他,没有丝毫生气的模样,便道:“也没什么别的,只是拦一下殿下罢了。”

李易顿时眼光凌厉,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你既然来了,也不说点儿什么吗?”

景永福没有立刻答他。他站起,“那本宫走了。”顿了顿又道,“平大福,本宫感谢你助轩辕将军捉到了奸细。此地不安全,你还是早些离开为好。”

见李易转身,她连忙道:“殿下且慢!前路坎坷,殿下如何而去?”

李易道:“本宫的手下再不济,拼死护主的忠勇还是有的!”

“殿下既然未受重伤,那殿下的兄长自然也就没有加害于殿下。”

李易慢慢地转回身。

景永福道:“殿下既然平了边境流寇,急于得意归朝,那大福就祝殿下一路顺风。”

李易张口,半晌,只道一个字:“你!”

景永福忽然低头,柔声道:“大福多次冒犯殿下,但殿下恩德从不曾计较。还请殿下坐下,听大福一言。”

一片沉闷,过了很久,李易才坐回景永福面前,神情复杂地说:“你究竟要我如何?”

景永福转头望向窗外,隐约可见轩辕的军队。

“殿下,凡事不可操之过急。您看外面那么多将士,他们是燮国的忠勇之士,一腔热血只愿撒在疆土,而不会是王室夺嫡上。”她转回目光,“您一人身上担着燮国无数性命!”

“可是我不出手,也会有人逼我出手。”李易沉痛地道,“你知道他们派了多少人刺杀本宫?你知道我这次出行带了一百零三人,此刻还剩多少?只有二十九人,其中十四人恐怕这辈子都只能靠朝廷养活了。罢了,和你说这些又有何用?你也不过是个小丫头……”安排死难者的后事,和处理伤患,延迟了他的行进速度,不然他只会走在景永福前面,断不会被她等到。

景永福的心猛地一抽,那份负疚感就更加深重。本可阻止的事情,却被她忽略了。这一忽略,就是七十四条人命,还险些害了李易的性命。

“本是手足同根,可我念着亲情,他们谁又会念这兄弟之情?”

小翠被他悲伤的神色所动,小手紧紧地抓住若夫人的衣摆。她与阿根一胎同胞,自懂事起阿根就对妹妹珍爱无比,她很难相信这世上还有谋害手足的兄弟。

“我虽侥幸逃生没有负重伤,可我这里被伤了!”李易手指胸口,吐了口浊气后,他低低道,“很久以前就开始伤了,但这次,更彻底。”既然说了,他就说到底,他也不明白,为何要对这个黄毛丫头说那么多。

景永福叹了口气,问:“请问殿下您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燮国呢?”她本来是打算远离他的,有多远就离多远,但是他感动了她,所以景永福下定决心要报答李易的知遇之情。以她的年龄和身份,当日在天然居的说话有点儿可笑,可李易从来没有轻视过她,所以这一次也不会。只是这一次,她不再扮演李易生命中闪过一下又倏忽而逝的过客,她想要帮他一把,能帮多少就帮多少。

李易仿佛领悟了什么,眼神发亮地盯着景永福。

“殿下想要一个强大的燮国吧?”景永福说出他心中的答案,“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可称霸当世,一统天下。这是最好的。而兄弟不齐心,弑王除患,守个自家江山还是容易的,不过逐鹿三国,那就算了。

“兄弟死的死,颓的颓,即便九五之尊可呼风唤雨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孤家寡人。或者,好一点儿吧,活下来的也许心不甘情不愿,但至少有点儿牵绊也有点儿趣味。抑或,再好一点儿,想到日后可分享的江山版图,想到将来更安逸的选择,总比日夜操心操肺或者族灭家亡强得多吧!”

“平大福!你为什么帮我?”

景永福哑然,不知如何回答。原先她只想先过好自己的日子。近的来说,她不想再发生令她不舒服,而让他人无辜送命的事情。远的来说,燮国不安生,她与若夫人和身边的人也不得安生。这就好比为省力,就得先做些不省力的活儿为以后的省力做铺垫。比如为逃离景王府一时的省力,她就得和若夫人先做几个月不省力的活计。

“你想要什么?”

景永福忽然失笑,“我想要什么?想要财富,我想自己努力挣钱也许可以成为巨商。想要荣华,嫁给你做个后妃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前提是殿下不嫌我没有倾国之貌。不过这都不是我想要的。殿下,我还小。我想先幸福地长大,然后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

李易听到那句“嫁给你做个后妃”不禁心弦一动,但面上依然沉静,他问:“那是什么?”

景永福思索了会儿,道:“小时候,我曾经在跳舞的时候想过,自己也许是只鸟。飞翔在天空觉得是那样自由,身体仿佛就像风般轻盈。”但是父亲来了,她跌了下来。

“你……还会舞蹈?”

“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景永福浅浅一笑,拉住若夫人的手,“飞得再高,也没有在娘身边快活。”空中的滋味再美,都是缥缈的,而脚下的土地才是最可靠的存在。而无论孩子飞多远,母亲的臂弯都是她最温暖的归宿。

“我祝愿殿下顺利登基,但只到这里为止。”

若夫人微笑着点头。只要孩子想做的,做母亲的都会默默支持。景永福微微愧疚地对若夫人道:“娘,等事情完了,我们再去寻一处风景秀丽的地儿安生。”

李易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对母女,神情复杂。

这一天午后强烈的阳光持续到傍晚,很多燮国将士都看见他们未来的君主,当时的太子殿下,亲自引一辆马车回归队伍。奇怪的是他没有骑马,而是走在马车前,轩辕则紧随着他。马车前坐着一个高大的女将,女将身旁是个平庸窝囊的男子。马车门关着,里面据说坐着一位美丽无比的夫人,和她的三个孩子。

李易轻手轻脚地走着,所过之处,军士静默。

后来李易登基,将废亭坡更名为下马坡。

简单的军帐之中,轩辕不二坐在主席,李易次之,景永福坐在末席,轩辕则伫立一旁。寒暄之后,景永福的第一句话就是,“依在下看来,我们不必急于回王都。”

“哦?”轩辕不二自然要问个究竟,但被景永福先问了。“在下想知道方大人开了当铺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李易虽知情,却属耳传,首先景永福需要掌握最准确的情报。

轩辕不二大致讲述了一下。开当铺的次日方晓春就逮到一形迹可疑之人,拷问出贼人落脚之地后,轩辕军大获全胜。匪首虽死,但其尸身上却搜出了隶王的信物,加之喽啰的口供,确定了长期骚扰边境的流寇并非景人,而全是出自皇子授意的燮人。用意一是将轩辕不二——目前燮国最具能力的将军且是轩辕一族的族长调离王都;用意二是引诱李易亲自前往,伺机谋害。轩辕不二知情后迅速押运歹人西进,在半路上救下了李易。两人会合后因隶王打着契蛮来袭的旗号封锁官道,只好北迂烨北平原。

景永福再问:“殿下遇刺,与将军得胜,孰先孰后?又差多少时日?”

李易倒吸一口冷气,“只差一天。将军前脚抓住那帮贼子,本宫后脚就遇刺了!”

轩辕不二沉声道:“确切地说,只隔一夜。”

景永福思索片刻后点头,“既然如此,就更不必回王都了。”诚然,边境流寇被擒是李易遇刺的诱因,恐怕回王都的路上也被布置过了。李易死了自然再立太子,如若不死,就把轩辕一族连根拔起。而即便没有流寇扫平之事,李易都难回王都。只是对方不想让他死在自己掌控的地界上,所以才没有在来路上动杀手。

李易并非俗子,轩辕不二更不是莽将,听景永福这么一问也已想到了这些。

良久,李易叹了声,“有此智谋,他不愧为我大燮皇子!”这里的“他”指的自然不是隶王。

他转了语调,却是真挚的,“如若没有大福,本宫和轩辕将军还真要往套子里钻去了!”

景永福暗道一声惭愧,没有她,他们也不见得死。以轩辕不二在燮国的威信,最后结局如何还两说,只是她多此一举,想叫他们更顺利点儿罢了。

“这是一盘活棋,对我们而言是,对他们而言,亦是。”景永福郑重地道,“但是,这棋走下去,不会有赢家。有,也不是燮人。所以,我们该把它推了。”

李易和轩辕不二的炯炯目光忽然让景永福记起,她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她的脸微微发红。

李易没有让景永福失望,他道:“好,本宫推了。让一切从头来过。”后来景永福才逐渐发现,这人不仅心思细腻而且胸有城府。

当下,一夜长谈,景永福最后疲累地睡着了。她已经说了她的判断,接下去如何打打杀杀,还有燮国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与她无关。李易轻手轻脚地抱走了她,将她送回了柔软温暖的被窝。

燮国王都,太子府邸容易府。

李易的亲随为景永福打开车门,从马车上下来后看到这个名字,她不禁咧开了嘴。容易府?容下个李易,还真是容易啊!

容易府附近的人不少,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她,她一一扫过众人。眼前的容易府门卫一点儿面子不给,目不斜视地看着她的绣花鞋。迎接的管事脸上笑眯眯的,却不时以眼神向她身旁的李易亲随发出疑问:这是谁?旁边滞留的行人静静地观赏着她的衣裳,身后的一个十七八岁的痞子最有眼光,凝神望着她的头,仿佛呆了。

景永福只是被刻意打扮过了,脚上的鞋出自王都名鞋坊,头上的凤钗金花是她现在暂时的主子大方所赠,身上的衣服也是根据他的品位特别赶制的。

没有人看景永福的脸,她有点儿郁闷。为了配合需要,她已经连剃带拔地少了好些眉毛,脸都刷了层粉,甚至连嘴都抿过好几次红纸了……她摸了摸自己的脸蛋,也许她的容貌真的不怎么样,连契蛮的浑蛋都担心她嫁不出去。

“这位是平姑娘。”李易的亲随轻声介绍。

管事这才仔细打量起了景永福。

李易的亲随补充道:“殿下吩咐,不可怠慢了平姑娘。”

管事似乎有点儿纳闷,但还是非常恭敬地弯了下腰,“姑娘请随我来。”门口毕竟不是说话的地方。

容易府与幼时景永福居住的誉王府邸截然不同,不提两国建筑的风格不同,即便是院舍的格局都差别极大。随着她逐渐步入,管事看到她后为何会疑惑的答案也渐渐浮出水面。

她步入了一个男人的世界,整座容易府没有一个女子。景永福不敢说自己是第一个踏入容易府的女子,但肯定是仅有的几个之一。路经之处,所有人行侧目礼,表情同管事。

她很快明了这里是李易的一座特殊府邸,相当于一种机构,堂堂燮国太子不可能没有专属工作场所和专属工作人员。她没有被装扮成男子而是一身纯女性的打扮,已然是李易对她的尊重,只是李易对妆容和服饰的品位比她好不了多少。

接见她的是李易手下最出名的谋士薛桐颐,其人三十上下,服饰简约,平易近人,而开场的几句话,更说得十分漂亮。

“平姑娘,我叫薛桐颐。姑娘既然来到容易府,就是殿下相中的人。姑娘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对我说。只要不太难办,我都会满足姑娘。”

这话里包含了许多内容,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已然明了景永福带来了李易的嘱咐。

“薛先生客气了。”景永福施礼道。

清茶送上,景永福将淄留发生的事情一一说明,他冷静地听完,道:“依我之见,也是不要那么快回王都。”

品了口茶后他又从容地道:“现在着急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殿下也是一时气急,毕竟一下子死了那么多亲随,换了谁心里都不好受。好在,现在殿下冷静了。死者已矣,该考虑的是如何对得住死者的英灵。”

景永福凝望着他,惭愧自己不能算作真正的谋士,眼前的人才是。对于那七十四条人命,她首先想到的是内疚,而他想的却是如何收拾好局面。

“不过殿下总要回来的。在他回来之前,不知平姑娘打算做什么?”

景永福收回杂念,笑道:“我想见一下迪王。”

“哦?”薛桐颐起了兴趣,“见一下置身事外的迪王?”

“想必今天有个小丫头进容易府的事,诸王一会儿便都会得知吧?这丫头才进容易府就拜会了迪王殿下,一定非常有意思。”

“是非常有意思……”薛桐颐笑了笑,“我会为姑娘安排好。”

“听平姑娘口音,是景人吧?”他忽然转移了话题。

“是。”景永福将半真半假的身世又阐述了一次。

“哎……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哦,我叫平大福。”

薛桐颐只是惊讶了一下,转瞬他的惊讶便烟消云散。“今夜为姑娘洗尘,届时会将姑娘介绍给各位府中贤士。”

景永福道谢,与薛桐颐告别。因为话到这里就够了。

容易府多文士,大多数文人即便在俗世中打过几个滚,染了几分尘色,却依然无法掩饰骨子里的清傲,而薛桐颐属于少数极个别人士。

男人的世界里突兀地出现了一个女人,不被丢出去已经不错了,不能计较态度。景永福如是想。

这一过场,乏善可陈,吸引景永福的倒是容易府历年来搜集的各方面的资料,她囫囵吞枣似的硬记下不少。

次日上午,景永福按照计划去拜见迪王,顺便一览了燮国王都的风采。轿子在宽敞繁华的大街上不疾不徐地行进,沿路不时出现高大肃穆的燮国建筑,面容平和的行人小贩行走其间。这使她断定,燮国确实比景国富强。看一个国度是否繁荣昌盛,只要看它的民众的衣装举止就够了。除了烨北平原人迹稀少,从边陲的淄留,一路西行到王都,沿路上的乞丐她就没见过几个。

她正感慨着,轿子停了一下,却不是到了地头,而是又被人挡了,挡路的居然还是司马秋荻。景永福从轿帘下看到他换了身雪白绸服,依然手持只有装饰性的扇子——换了把白色羽扇,司马秋荻飘然步入一所豪宅。

景永福的轿夫换了个方向,从边上绕过。她放下帘子,心想司马秋荻不该比她晚回王都,显见半路去过别处。他去哪里了,她却懒得想,也无从猜测。只确定他进的宅子,肯定是他司马家的重要府邸。

景永福能顺利地进入迪王府,一半归功于薛桐颐在府宴前就遣人下了拜帖,安排妥当了见迪王前的诸事,而另一半大约算是运气。

燮国并非任何一个皇子都能封王,即便不是王爷,也不是景永福这样没有身份的人能够随便见的。而迪王,更不是一般人能随便见的,原因众所周知。可是府宴后薛桐颐颇有几分怪异地告诉景永福,迪王愿意见她,并且就安排在提出约见的次日上午。时间很紧,所以景永福一大早起床,就开始恶补燮国的宫廷礼仪,这叫她多少念及李易的好处。她一个民间女子,几曾在他面前中规中矩过?张牙舞爪倒没少过。李易能一忍再忍,着实令她佩服。

宫廷礼仪其实景永福并不陌生,她很快就完成了课业。依然是那身紫衣,配备标准行头,薄施脂粉地去了。

迪王府是正式的王府布局,正门后是宽大的院落,穿院后是堂皇的前厅、雅致的后厅,然后是九曲精致的走廊,跨越人工开凿的湖泊,而后是更大气瑰丽的主厅。

最后景永福停在后花园环门前,引见她的下人道:“姑娘请在此等候,小的前去通报。”

景永福并没有久等,下人很快就出来,引她进入秋季少见的花开内院。她粗粗地浏览一番,眼前都是秋属花卉,可想而知,迪王府还有另外三季的花园。

浓郁的花香,斑斓的花姿,不知什么样的主人才能相配。早在景国景永福就听说过迪王李菲的大名。据说李菲的母妃杨怀莹国色天香,而他继承了其母的容貌,十五岁时就被誉为燮国最美的男子,以至于杨家的门槛经常更换,其因不言而喻。

所以迪王轻易不见客,更不愿会见女客。

景永福见过李易的英姿勃发,能想象得出他的兄弟也一样风采出众;她也见过司马秋荻的精致文秀,可以想象燮国贵公子的谈吐气质。但见到李菲后,她才知道李易也好司马秋荻也罢,甚至她以前见的所有的人,在外貌上都远不及迪王。

燮国贵族花园的风格多是柳暗花明曲中通幽,迪王府也不例外。侍从带着她绕过几处落英缤纷,这才露出亭轩一角,红漆绿瓦,飞檐雕兽。再往前几步,可见一个年轻男子的侧面。他斜倚画柱,额头上挂着一串深红玛瑙,丹凤细斜星眸深邃,挺直的鼻梁下是两片薄而冷酷的唇,身上披的是件深紫色暗纹长袍,里面是对襟的浅潢色绸衫,颜色强烈对比下,更显肌肤晶莹剔透。只是一个侧面,景永福就确定他的容貌名不虚传。

在上午的明光里,迪王粉色肤质下略显淡青的血脉,那是他搁在栏杆上的一只手。修长的手指,蓄着长而洁白的指甲,却无言地述说着一个事实,手的主人其实非常强大。如果迪王真是个养尊处优的皇子,他的手只会白皙柔嫩,不会显经露脉。

大约还有十步的距离,他慢慢地转过了头,几缕细发被风拂过,带出一种令人难以收目的磁力。虽然实际上他的眼眸是懒散冷漠的,但那斜吊的丹凤眼角却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在微笑。

在这样的容貌前,景永福只能自惭形秽。美得叫人不敢多看,因为太美的东西,有的不能奢望,有的更是危险,而她不是来看美男子的。她低眉垂目,规矩地行礼,而后默不作声。

侍从躬身而退。景永福站在亭轩外,李菲坐在里面。李菲的目光在景永福的脑袋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以同美貌匹配的声音清冷地问道:“你就是平大福?”

“是的,王爷。”

李菲没有马上问下去。一阵微风吹来,景永福脑袋上的视线随风而去。她站了会儿,也不管失礼,抬起头望着他。这个迪王很奇怪,美得叫人惊奇,怪得叫人不解。

过了很久,那清冷如幽泉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求见我?”

“是的,王爷。”景永福再次回答他无意义的发问。暗想:她叫什么名字,拜帖上写着,她不来见他,送什么拜帖?正常的人该问她,你为什么来见我啊?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啊?显然,迪王是非正常的。

李菲又没了声音,眼眸虽然停留在不远处,但她觉得他什么都没看。他在神游。

又过了很久,李菲结束了召见,“既然已经见了,那你就回吧!”

景永福一怔。难道迪王的智商和容貌不成正比?把她当作慕他美色前来瞻仰的一员,瞻仰完就打发掉。但见李菲转身拂袖前,眼中的那一丝玩味,她立刻惊觉,他哪里是在敷衍她,而是配合了个彻底。

她来见李菲原本就是打算扯淡的,李菲不过是将无聊的空话省略了。直接开头,跳到中段,利落地结尾。

景永福在心底叹了口气,既然李菲猜到了她的来意,又配合了一场接见,那就是默认目前支持李易。于是,她对着他离去的翩然身影,发自肺腑地说:“多谢王爷!”

那背影顿了顿,倏忽消失了。前一刻还见他凝固的姹紫流光,后一刻花颤人已去,只有风如故。

他竟露了手轻功!

如果景永福是个涉世未深,没见过世面的普通少女,见到这么个绝世男子,又是王爷,又身怀上乘武功,不倾心才怪。但景永福不是。虽然对迪王的美貌不可能视若无睹,但是她眼中看到的更多的是他的厉害。

归途路经撞见司马秋荻的豪宅,景永福突发奇想,去见下司马秋荻。

下轿后,景永福如愿地又收到各式精彩目光。从昨日抵达容易府开始,就有人盯上了她。那个十岁的痞子就是其中之一。

“姑娘找谁?”门卫见她衣着光鲜,身上“配件”齐全,客气地发问。

景永福笑吟吟道:“本姑娘来找司马秋荻!”

门卫倒是问得清楚,“敢问姑娘找我家公子何事?”

景永福笑得更甜,“他答应过我要请我吃饭!”

门卫狐疑着问:“姑娘认识我家公子吗?”

“你去告诉他我姓平!”

后来景永福为此追悔过无数次。如果说惹上迪王是不得不为之,那么惹上司马秋荻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司马秋荻又换了衣裳,竟是一身无论王宫民间都少见的橙色系衣裳。琥珀帽,橙衣红巾,衬得一张脸更显富贵标致。他手上照例拿着一把扇子,这回是把檀香薄木扇。不过在景永福眼中,他更像一只插了个牙签的大橘子。

司马秋荻满面笑容地从宅子里跑出来,看到景永福身后只有一个单人轿,那笑容就减了几分。

“就知道是你!上次宽城匆忙一别,你不是说去烨北的吗?”

“司马公子,我去了烨北就不能来王都吗?”

司马秋荻忽然反应过来,“平……平公子,你怎么穿成这样?”

景永福听见自己从牙缝里发出的声音,“穿成这样你都叫我平公子?”

“失礼失礼……”一叠声的谦辞,扇子在景永福眼前晃来晃去,“平姑娘,都是秋荻我眼拙,平姑娘千万不要生气。秋荻给你赔不是了。”

一旁的司马宅门卫瞪圆了眼珠。景永福看到门口围观的人多起来了,赶紧拉了司马秋荻就走。

“走了走了,吃饭去!”

“平姑娘……”司马秋荻挣脱景永福的手,微红着脸道,“姑娘别拉着秋荻,秋荻怕影响姑娘名声……秋荻自己走……”说话声越来越小,也不知道谁是姑娘,谁是大爷。

司马秋荻的随从们大开正门救了场,驾着宽敞华丽的马车一出,司马秋荻就恢复了贵公子的风范,檀木扇一展,“平姑娘请上马车。”

这天景永福的行程据说被很多人记录在案,后来她在迪王那里看到了这张行程表:“辰时二刻入迪王府,巳时末刻出。午时初刻见司马秋荻,二刻随同司马入应家菜馆,未时三刻出,末刻游玩荣光湖,申时三刻归。又与司马于酉时一刻入放鸽楼用了晚膳,亥时初刻归容易府。”

司马秋荻虽不曾踏遍燮国的一山一河,但生在世家,自小耳濡目染,竟不冷场三江五海地扯个没完没了,加之他与景永福年龄相仿,所以这一天出了迪王府后,景永福过得非常惬意。迪王带给她的压力一扫而空。男人太漂亮又聪明实在讨厌。好在有一个既有钱又有趣,外表还俊俏的贵公子陪着玩,她忍痛少的那些眉毛总算值了。本来眉毛就散淡稀疏了,还给拔成弯眉,幸好发现得早,不然拔成柳叶眉只有细细的两道,她哭都来不及。

司马秋荻原本约好景永福继续游玩,而景永福也觉得他还没尽够地主之“谊”,但公事来了,私事只能先推到一边去。

景永福拜见迪王的第二天,迪王就大驾光临,回访她来了。事前李菲没有任何通知,直接找上门来,仿似吃准了天下没有敢拒绝他的人。

也许天下还真没有几个敢拒绝他的人,至少景永福不敢也不能。在李易未归之前,她需要制造一个假象,迪王肯回见她,正求之不得,所以她只好忍痛吩咐容易府下人通知司马秋荻改日再玩。

容易府没有迪王府那种精心到奢华的花园,但干净整洁的庭院不少。薛桐颐遣人引迪王去的正是这样的庭院。

景永福匆忙赶到的时候,一身素雅的迪王就宁静地伫立在树下。她不得不暗叹一声,这个男子生来就是为赚女子芳心的。

景永福很想想象在几棵几乎掉光树叶的老树下,一个惨淡青年在等候命运的安排。可惜事实不是这样。

淡青色衣裳一般人穿着都黯然无光,但眼前的人配一支青玉发簪,以他本身的光芒带出了青色流波。淡青色长袍及地,外罩一件墨绿暗纹的无袖长衣,腰后别一把短剑,整个人透出一股高山青松的隽永。

一枚枯叶缓缓飘落,他摊开手,叶子就落到了他手心。他侧过头来,清凉的声音潺潺响在院落里,“平姑娘,轮到本王回见你了!”

景永福走近,施一薄礼,正不知说些什么,他已转回头去,悠然道:“见多了绮丽,初见这寂寥清净,倒也不错。”

“是的,王爷。”

又没了下文。他不说话,景永福只能等。在等待的时光里,景永福只能像观赏景观一样欣赏他的美色。迪王不仅貌美,而且非常会打扮自己。如果说司马秋荻是色彩丰富的,那迪王李菲就是风姿独特的。一般男子即便有他那等姿色,装扮起来也会失之阳刚偏于阴柔,但迪王却完美地展现了自己的男子气度和身为皇子的尊荣。

过了很长时间,李菲才开口道:“明日午后,平姑娘到本王府来一趟。”

“是的,王爷。”景永福忽然发现有时候话说得少,嘴是轻松了,但脑袋却很累。迪王的主动邀请她该受宠若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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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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