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这次案件里的女性死者触动了我,从尸体上我感受到她们的恐惧、痛苦和无助。愤怒和被侮辱的感觉包围着我,唯有挖出那禽兽,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我才能稍稍舒解……

我推翻了先前的想法,不再认为这个男人是自我引爆而死。现在我正在把这个男人拼凑起来。在我面前有两块头盖骨,已黏好胶水,正插在装满沙子的不锈铜盆中等待风干。光靠这些骨头就足以判定死者身分,这样验尸陪审团就轻松多了。

时间是1994年6月2日,星期四的傍晚。我在等待骨头胶水凝固的空挡,心思开始照例飘翔漫游着。然而,一阵敲门声,却把我拉回了现实。没想到,这阵敲门声竟打破了我对这具尸体原有的想法,打乱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对人性邪恐面的认知。

当时,我正沉溺在圣劳伦斯河的美景之中,享用这个小办公室唯一的优势。窗外一个名叫“忘金池”的清泉,总能让我感到—股生气,每当我看着池水缓缓而有节奏地流动时,这种感受更是鲜明。我望着池水,思绪飞到了即将来临的周末。我很想到魁北克市走走,也想去亚伯拉罕平原吃蚌壳和薄饼,或逛逛路旁的小饰品摊子,躲开周末的观光人潮。我虽然已在蒙特娄的法医研究所担任了一年的人类学法医,却从未去过魁北克和亚伯拉罕,因此相当期待。不过,想去旅行,得有完整的两天空闲,没有骨头要拼、没有尸体待解剖,也没有河里捞起来的尸体要处理才行。

想归想,但要付诸行动可不容易。我总是反复思考计划要去哪玩、做某一件事,但是结果往往不了了之。由于工作的关系,使我一直无法好好安排自己的休闲生活。

他还没敲门,我就已经知道他待在门外了。虽然他故意不作声,悄悄地移动他笨重的身躯,但他身上那股浓重的烟草味却暴露了他的行迹。他是皮尔·拉蒙斯,在法医研究所担任所长职位已二十年。他会亲自造访我的办公室,绝不是什么寻常事,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他轻轻地敲我的门:

“唐普!”他用法文叫我。

“什么事?”几个月下来,我都是这么机械式的回应。此时,我正沉浸在即将来临的旅程中,幻想自己正用着流利的法文。事实上,我不太会说魁北克的法文,现在还在学,进展很慢。

“我刚接到一通电话。”他边说边瞄手中的便条纸。整张脸是拉长的,那线条恰与他高挺的鼻子和长耳朵成平行,很像短腿猎犬的长相。从他脸上,不难看出岁月的痕迹,我觉得他可能没那么老,只是我猜不出他的年纪。

“今天有两个发电厂的工人发现一些骨头。”他说完,看到我一脸不高兴,眼光随即转到手中那张粉红色的便条纸。

“发现的地方,就在去年夏天挖到古物的那个遗址附近。”他用一种独特、标准的法语说道。我从没听过他使用简赂的言词,也没听他用过埋语或专业术语。他又说:“那个地方你以前去过,应该是同一个地方。我需要有个人跑一趟,确定一下要不要验尸。”

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纸条,脸上的皱纹更显深刻。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之下,这整件事就像个黑洞一样,有着强大的吸力。他露出憔悴的笑容,削瘦的脸上出现四道如裂缝般的笔直皱纹。

“你认为那可能不是古人的遗骸吗?”我推托着。先前在计划周末的行程时,我倒还没料到会有这档事介入。如果我明天想出发旅行,就得赶快把衣服送洗、开车去加油、去药房、打包行李、把猫送到大楼管理员温斯顿先生那里寄养。

他点点头。

“那好吧。”我不太情愿地说。

他把手中的便条纸交给我,说:“需要警车送你去吗?”我看着他,努力掩饰心中的不悦:“不用了,我今天自己开车去。”我看看纸条上的地址,发现那个地方离家很近。“我找得到那个地方。”

拉蒙斯无声息地离开了,就像来时一样。他老爱穿绉底鞋,口袋里没有习惯放任何东西,因此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像一只鲜鱼,上岸时没有任何预警,离开时也不发出半点声音。有些同事经常会被他吓倒。

我一边把一套工作服和一双橡胶雨靴塞进货包里,一边祈祷不要用着这两样东西,然后又抓起笔记电脑、公事包和一个有刺绣的水壶套,当做钱包使用。在出发前,我对自己保证,直到下星期一前,我一定不要再回办公室。然而,另一个声音却不断在我脑中回响着: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当夏天袭入了蒙特娄,这城市就像个伦巴舞者,狂热地舞动起来:处处可见到穿着凉快的人们,在阳光下闪烁着黝亮的皮肤。整个蒙特娄似乎走进一场喧腾而漫长的庆典,由6月一直持续到9月。

夏天在此绽放光彩,生命也展露鲜活面貌。经过漫长而淡漠的冬天,露天咖啡座又纷纷出现了;骑脚踏车和溜轮鞋的人,在道路两旁来来去去;精彩的街头表演,一个接着一个盘据在人行道上,就连乌鸦似乎也受到这活泼气氛感染,在人行道上盘旋飞舞着,把空气鼓成一个个小漩涡。

圣劳伦斯的夏天和我北卡罗来纳州的老家实在不一样。在老家,夏天的沙滩上总是寥无几人,只有从高山和原野的面貌改变,才看得出季节的更替。若不看月历,一年四季根本难有明显划分。在我搬到北方的第一年,就惊讶于在愁苦的冬日后,春天竟然来得如此快而强烈,把我在漫长暗黑冬夜里的乡愁一扫而空。

当我驶过扎卡提尔桥,转向西前往维格的这一路上,脑子里尽是老家的景象。接着我经过河边的摩松酿酒厂,以及加拿大电台大楼的圆塔,想到在那里面工作的人们:他们一定和我一样,渴望能赶快放松休息;他们一定很想乘船去玩,或是骑着脚踏车到处逛。此刻他们必然不停地看表,心里早已飞向这大好的6月天。

我摇下车窗,打开收音机。

收音机传出盖瑞·布莱(GerryBoulet)的法文歌一一“心中之眼”。我自动把法文歌词翻成英文,心里也出现这位歌者的形象:他有一对乌溜溜的眼睛和一头卷发,对音乐怀抱无限热情。不过,他只活到44岁。

丧葬遗迹一一每个人类学法医都得处理像这样的案子。地下一些先人的遗骸,有可能被野狗、建筑工人、洪水、坟墓工人给刨了出来。在魁北克省,和死亡有关的事都得经过法医处理。如果你死的不得其所,不是死在医院,不是死在病榻上,那么法医就非得弄明白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死因和他人有关,法医也非得把原因查明,弄清楚到底是暴力致死、意外死亡或暴毙。但是,若是古人的遗骸,那就另当别论了。就算这遗骸当年怀有冤屈而死,然而毕竟年代久远,也不会有人去管他了。只要证明发现的是古人遗骸,那整个案子就可以交给考古学家处理。希望这次的案子也是这样。

我穿过市中心拥塞的车潮,不到15分钟就到了拉蒙斯说的地方——圣米内大教堂。这座天主教教堂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就位于蒙特娄的市中心。它占地很广,有如一座绿色的小岛,静静地耸立着。教堂的石墙、了望塔、周遭阴郁的古堡、细心照育的草皮,以及通向原野的广阔空间,在在都见证了教会过去的辉煌岁月。

在教会鼎盛之时,许多家庭都把小孩送来这里的神学院,想担任神职的孩子数以干计。到今天,仍有一些人来读神学院,但是数量已少了很多。教堂许多空出来的房合都租了出去,做为校合之用,教授之科目却已相当世俗化,电脑网络和传真机取代了《圣经》进驻此地,神学也不再是课堂上讨论之事。也许这座教堂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我们今天热衷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而不再重视与全能上帝的沟通。

我把车子开进一条小街道,在一间神学院对街停了下来。往东一望,谢布鲁克大道有一部分已成了蒙特娄学院的校地,其他,倒没什么不一样。我摇下车窗,往另一个方向看去,并且把手伸出去搁在车身上。突然,一阵炙热的刺痛烙在我手臂内侧,我猛然把手抽回。汽车的金属外壳已被阳光烤得火热,才轻轻一模就像被蟹螯螫到一样。

他们就在那里,就在前方一座中世纪的石塔旁。这座石塔西边的入口处被一个蓝白相间的指示牌挡住了,上面写着“蒙特娄市警协防”的字样。指示牌前面,停了一辆灰色的卡车,是魁北克水力发电厂的车子。车子上面横放了一些梯子和装备,看起来就像个太空站。卡车旁边,一位穿警察制服的警官正和两名工人模样的男子谈话。

我向左转往西边开去,陷入了谢布鲁克大道的车阵中,暗自庆幸现在没有任何媒体记者在场。在蒙特娄这个地方,一旦遭到媒体包围,势必得面临双重考验,因为这里的新闻人员不仅用英文、也用法文做采访。而我一遇到这种两面夹攻的情形,想要不给予他们凶恶的回应也难。

拉蒙斯说的没错,去年夏天我的确到过这里,我还记得那次是为了调查下水道发现的白骨。结果证实,那堆白骨是考古学界的新发现,考古学家还因而挖掘到古教堂遗址、古代墓地和棺停。如今,那件案子早已了结,希望这回情况也一样。

我把车子停在那辆卡车前。那三个男人停止交谈,一起看向我这里。我一下车,那位警官先愣了一下,然后才向我走来。他们的谈话似乎已经结束了。这个人脸上不带一丝笑意,以现在午后4点15分的时间来看,他的勤务应该早就结束,看来他是不想留在那里。其实,我也不想。

“小姐,请你把车子开走,不要停在这里。”他边说边挥手要我离开,就像在赶马铃薯沙拉上的苍蝇一样。

“我是法医研究所的布兰纳博士。”我一面说,一面用力地关车门。

“你是法医?”他的语调就像见到KGB的调查员一样。

“没错,我是人类学法医。”我一字一字慢慢地说:“我负责解剖尸体或拼凑骨头的工作。这样可以吗?”说着,我便取出证件给他看。

他口袋上别着一张方形的警察识别证,上面的名字是:康斯特·格鲁克斯。

他看看证件上面的照片,然后看看我。显然,他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这时我也才发觉,自己忙了一天下来,倒忘了打扮一下;全身不但沾满胶水,还穿了一件褪色的咖啡色夹克和一件磨破的棉衬衫。脚上没加袜子,头发也只是用一根夹子稍微盘住,没夹住的头发散乱地披在我的脸上和脖子上。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很像刚搞砸糊壁纸工作的中年妇人,完全不像法医。

他仔细看我的证件,好一会儿后才一言不发还给我。很明显的,我和他期待中的模样差距很大。

“你看到那些尸骨了吗?”我问。

“没有,我只负责守卫。”他用带有法语腔调的英文回答我,然后手指那两个男人。他们正一边谈话,一边往我们这里看。“是他们两个发现的,我叫他们带你去。”他又指向那两个工人,对我说:“我帮你看车。”

我对他点点头,但是他早已转过身去。那两个工人静静地看我走近,然而当他们一摆头时,向晚的阳光便在他们的墨镜上聚成橘色的光束,令人眩目。走近一看,我才发现他们两人都留了很浓密的络腮胡。

站在左边的这个男人,看起来比较老,长得又瘦又黑,像老鼠一样畏缩。他很不安地左顾右盼,眼神不定,如同准备采蜜的蜜蜂一样。他先是注视着我,但很快又将眼光移去,好像怕一旦与人四目交接,便会泄露不可告人之秘密似的。他不停地移动双脚,两个肩更是上下晃动不停。

另一个男人就高多了,身材修长,扎着马尾,满脸坑坑疤疤地。他一见我走近,便对我笑了一笑,露出一口不甚完整的牙齿。我猜,他比较多话。

“日安,你们好吗?”我用法文跟他们打招呼。

“很好,很好。”他们点着头,用法文答道。

我立刻便切入主题问道,那些骨头是不是他们发现的。他们点头承认。

“谈一谈发现的经过。”我边说边从背包里取出记事本和原子笔,微笑等着记录。

那个扎马尾的急着开口。他说起话就像要放假的孩童一样雀跃,看来他很喜欢这次的经历。他语调中有很浓的北魁克法语腔,而且咬字不清楚,所以我得仔细听才能懂。

“那时候我们在清理树丛,那也是我们的工作之一。”他指指上方的电线,然后做了一个清扫的动作说:“我们必须保持电线畅通。”

我点点头。

“当我走到那边的壕沟里时,”他转了个身,手指向那边的小树林,然后挥动双手说道:“我闻到一个很奇怪的味道。”说到这里,他两眼紧盯着树林,伸开的双手也定住不动。

“什么奇怪的味道?”我问。

他转过身来说:“叱,那味道也不算相当奇怪……”他有点说不出话,只是紧抿着双唇,似乎在努力思索最正确的字眼回答我。“是死东西,你知道吧,是死东西的味道。”

我没说话,等他继续说下去。

“你知道吗?就便有些动物爬进某个地方死掉的味道一样。”他耸一耸肩,然后看看我,等待我的回应。我相当了解他的意思,因为这是我这一行最常接触的味道。于是我又点点头。

“那时我想,这味道不是死狗,便是死皖熊。所以就拿起耙拨开树枝,但那里的怪味道实在太重了。我敢说,那里有一堆白骨。”说到这儿,他又耸耸肩。

“嗯,嗯。”我开始觉得不安了。如果这堆白骨是古人的遗赅,不可能会有这股味道。

“所以我就叫吉尔过来帮忙……”他看看那个比较老的男子,等候他答腔,但他却直盯着地上。“接着,我们就开始挖那附近的落叶堆和垃圾堆,但挖到的骨头怎么看都不像狗或皖熊的。”他双臂环抱胸前,下巴紧缩着。

“怎么说?”我问。

“太大了。”他说这句话时,舌头就在一个大齿缝中忽隐忽现,活像一条探头见光的虫儿。

“还有什么吗?”

“什么意思?”他问。

“在这些骨头附近,你们还找到其他东西吗?”

“有啊。我们就是这样才觉得不对劲。”他又展开双手比出一个尺寸说:“我们在垃圾堆附近找到一个这么大的塑胶袋,还有……”他双手一摊,耸一耸肩,没把话说完。

“还有什么?”我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了。

“一根通条。”他的语气急促、困窘又激动。吉尔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和我一样,也觉得同伴的反应过于激动。他的眼光已离开地面,开始飘移不定。

“一根什么?”我想可能听错了,又再问一次。

“通条,厕所用的。”他倾着身子,双手做出握住通条手把的样子,一上一下地动着,好让我明白他所指的东西。

这时,吉尔开口说了一句:“真惨……”便又把眼光移回地面。我紧紧注视着他,总觉得不对劲。于是我停止记录,把记事本合上。

“那里全很潮湿吗?”除非必要,否则我实在不想穿上雨鞋和工作服。

“不会。”他说完又看了吉尔一眼,寻求认同。吉尔摇摇头,但眼光始终没离开他脚上的污泥。

“好吧,那我们走。”我希望自己能表现得冷静一卓。

那个扎马尾的带路。我们穿过草地,走进了树林,到达一个像小峡谷一样的深沟。越往深沟底下,树木和灌木叶越繁盛茂密。“马尾”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把树枝拨开,好让我和吉尔通过。无数根树枝和我擦身而过,把我的头发都扯乱了。空气中充满了烂泥腐叶的湿味,阳光从叶缝中洒进来,在泥地上形成了令人眩目的斑纹图案。在树梢林间透下的光束中,只见无数尘埃不停舞动着。飞虫也出来凑热闹,不是在我面前飞来飞去,便是挨近我耳边作响;有些虫子更是肆无忌惮地在我脚踩上蠕动着。

当我们走到深沟下面时,已没有大树干挡在面前。马尾一下去便向右转,我依然紧跟着他,两只手一下打蚊子,一下拨开面前的植物;双眼则斜盯着在我眼睛旁打转的那群虫子,不让它们直冲入我的眼睛。走了这一段路,我的头发全湿了,汗水滑过嘴边,流至颈子。现在,我已不必在意自己的穿着和发型了。

不需任何指引,我就知道15里外有一具尸体。即使空气中充满着森林泥土和阳光的气味,尸体的味道还是无法被掩盖。绝对错不了,那是尸臭味。这腐尸的味道不像其他动物的,尤其在午后温暖的空气中,味道更是不容置疑。当我一步步接近时,混杂在空气中的忍臭味越来越浓,甚至压过了其他所有的味道,就像一只死亡将至的蝉对生命发出最终最强烈的怨言。终于空气中所有青苔、泥土和松树的味道,全给这股恶臭淹没了。

吉尔停下脚步,往后退到一个相当远的距离。这味道很浓,他毋需多看一眼就知道是这里。马尾则站在十英尺远的地方,沉默不语地指向一个被树叶和泥土覆盖的地方。那上头围了一群苍蝇嗡嗡作响,如同一群抢用自助餐的学生一样。

一见这景象,我的胃紧缩了一下,脑海里隐隐闪出个声音说:“我早料到了。”我感到有点恐惧,我能清楚揣测出尸体斜躺的位置,心中惊恐的程度更加高涨。

最后,我终于看出在那堆树叶泥土中,隐然突出一副人的肋骨。那微弯的形体,就像古老船只的骨架。我弯下了身,想看清楚那土堆,却被围绕在尸体上的苍蝇遮住视线,苍蝇蓝绿色身子在阳光下反射出虹光,让我看不清地上的东西。我手上挥,旋绕它周围的苍蝇惊吓得满天纷飞,仓皇地往各处窜逃。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将土堆上落叶拨开一些,这副脊椎骨便赤棵地显露出来。我无暇顾及那群乱飞的苍蝇,继续将其余的土渣清掉,理出一个接近3英尺见方的区域。虽然我到达这里不到十分钟,但毫无疑问,我已能完全断定吉尔和他同伴发现的就是人的死尸。

我拨一拨盖住脸庞的头发,蹲在地上审视眼前的情况。我仔细检查尸体骸骨露出的部分;在肋骨、脊椎、骨盆之间,仍残存着肌肉和韧带。这两种人体组织,通常比较难以分解。关节往往经过数月或数年也不会变形,而脑部和内脏却大不相同,在细菌和昆虫的摧残下,大概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完全腐烂。

这具躯体的胸部和下腹骨骸表面,仍黏有棕色的干燥的组织。我在苍蝇围绕、林地斑斓的阳光下,心中想着两件非常确定的事:这绝对是人的尸体,而且埋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很久。

此外,我想这具尸体弃置于此也绝非偶然。这应该是先遭杀害,才被弃尸。尸体可能会被放在旁边这个大塑胶袋里。这个塑胶袋虽与一般家庭用的无异,而且已被扯破,但我认为它很可能是运尸袋。尸体的头和手脚都不见了,而附近又几乎看不到任何相关的东西。除了一个东西之外。

在这具尸骸的骨盆上,倒插着一根通条。红色的橡胶吸盘紧塞住骨盆口,而通条的木棍则直插入内,就像一支平放的冰棒。由这根通条看来,这宗命案的凶手不但是蓄意谋杀,而且手段凶残,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由于蹲了太久,膝盖一时拒绝挺直。根据过去经验来看,假如不见的尸块是被动物拖走,通常会拖到相当远的地方;狗会拖到低矮的灌木丛藏着,一般的穴居动物则会将小骨头或牙齿叼到地下洞穴里。我拍拍手上的积物后,便开始观察附近,寻找动物可能行经的路径。

此时,林子里充斥着苍蝇的嗡嗡声响,以及从远处谢布鲁克大道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我的脑海开始浮现以往见过的景象,森林、墓地、尸骸,一幕接一幕,就像老电影断续呈现。我站在那儿,搜寻着,保持高度的警觉。终于,我感到周围似乎有个不寻常的东西,在阴森幽郁的树林中,似乎有一道光线从我眼角闪过,使我猛然转身。但是,什么也没有。我脊背一凉,怀疑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我继续挥手赶开眼前的小虫子,突然感到越来越冷了。

该死。我继续寻找。林间起了一阵微风,吹动我湿润的头发,也吹动了树叶。此时,我又感觉到那个东西了,仍是一道光影闪过。我仍无法确定那道光影的来源,往前走了几步后便又停下来。什么也没有。真笨,我暗骂自己,这里当然什么也没有。除了苍蝇之外。

然而,就在此时,我发现那个东西了。那个东西在微风轻拂下,不断变幻反射着午后林间的光影。我屏息向那个地方走去,到处查看。在前方一丛黄杨木底下,有一个塑胶袋淹没在金凤花之间。金凤花灿烂的花朵与阴暗的塑胶袋形成了强烈对比。

我走向前方的树丛,细枝和树叶在我脚下劈啪作响。我站好脚步,一手抓住塑胶袋,但是却拖不动。我只好两手握住袋口,使尽力气拉。好不容易,袋子移动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里面装的东西。此时,小虫子在我面前纷飞,我的背也湿透了,心脏更是跳得快,就像重金属乐的鼓声一样砰晦响。

我使尽全力将塑胶袋拖出树丛,好让我能检查塑胶袋内的东西。袋子很重,光是这点就足以令人起疑了。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对的:当我才稍微解开第一个结,一阵腐败的气味便立即冲出。我屏住气息,快速解开袋口,向内看去。

塑胶袋里,一颗头颅直直地瞪着我。这颗头颅虽已开始腐烂,但由于塑胶袋隔绝小虫的蛀蚀,使得脸部的肌肉仍保留着。不过树林里的温度和湿气已使这张脸完全变型:两只眼睛干枯而紧缩,眼险半垂着;鼻子弯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状;两夹下垂;嘴唇卷缩,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齿。这个人泛青的脸皮,几乎是紧贴着脸骨。压在这颗头下面的,则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红色的卷发;夹杂着从脑部流出来的液体。

我颤抖地把塑胶袋口束起来。我看向那两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个扎马尾的家伙站得比较近,而另一个则躲得远远的,驼着背,把双手插入裤袋里。

我脱下手套,从他们身边经过,迳自离开森林,往停车处走去。他们两个一句话也没吭,默默在我后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来。

格鲁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车的引擎盖上,虽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势一直没变。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态度。

“可以借一下无线电吗?”我的态度也很冷。

他双手一撑,挺直身子,走到驾驶座旁,从车窗探头进去把无线电拿出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是命案。”我说。

他面露惊讶、懊恼的表情。按下通话钮。“是命案。”他用法语对总机说。在一连串例行的拖延、转接、等待后,无线电里终于有了回应。

“我是克劳得尔。”声音有点急躁。

格鲁克斯立刻将对讲机递给我。我报上名后,便报告这里的情况。“这里有一起命案,”我说:“可能是弃尸,死者可能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尸案。你们最好立刻派人来处理。”

无线电那端停顿良久。看来这个“好消息”还没有人知道。

“对不起,请重复一遍!”

我把刚才的话复述一次后,要克劳得尔替我把话转告给在停尸间的拉蒙斯。这一回,就不干考古学家的事了。

说完,我把无线电还给格鲁克斯,他应该全听清楚了。我提醒他,把那两个工人带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笔录。他听了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年、20年监禁的罪犯一样,因为他知道这个周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汤。对此,我没有必要同情他,因为我也是如此。这个周末我铁定不能出发旅行了。事实上,当我开过几条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后,我想,这个案件会让大家鸡飞狗跳,别想有人能好好睡觉了。果然,这件案子后来的发展证明我当时的看法是对的。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们面对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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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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