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人散,剧终

满满:人散,剧终

若是你不说话,我就含忍着,以你的沉默来填满我的心。我要沉静地等候,像黑夜在星光中无眠,忍耐地低首。

清晨一定会来,黑暗也要消隐,你的声音将划破天空从金泉中下注。

那时你的话语,要在我的每一鸟巢中生翼发声,你的音乐,要在我林丛繁花中盛开怒放。

——泰戈尔

走上街头时发现有人戴起了洁白的口罩,上面绣着各色的娃娃和花朵。

我只想慢慢地过日子,活到每一分秒死去都可以的满足。我可以做到活得安然。我如此做,也如此想。

比如,常常坐到地铁的终点。有时出来走走,再返回,有时,直接返回。我随身会带着相机,拍些灯红酒绿或夜色黯然的照片放在电脑里细细地看。这就是平凡生活的幸福和苍白,没有什么可以抱憾的。我觉得安然,而且,还算快乐。

在酒吧里听歌。歌手唱《爱不爱我》时,我已经喝多了,喝得全身发烧。喝到这种地步时我知道接下来就是什么,呕吐,唇裂,然后昏睡。

我要趁自己还清醒的时候拼命唱歌,喝疯掉之后就会睡着,然后再清醒入世。我跟着唱,拼命地唱,唱到声嘶力竭,眼前晃动着全是几年前肖泱的脸,站在暮色中无奈让我走的那张苍白的脸。然后,浑身松软,奔到门口吐,吐得眼泪都迸了出来。

肖泱说过,醉酒的人会半夜惊醒,和他在一起时,他不让我喝酒。我从未见他醉过。在他的同学聚会上,他总是一杯杯地替我喝掉,却从未醉过。我笑说他是个无底洞,肚子里都被酒折腾霉了。他扬扬眉毛,不吭声。旁人说,他替你喝那么多,你竟然不感激。

我本以为自己不再会如此记挂他的。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强烈地想他了,也没有想别的什么人。他毕业时曾来过信。在信里,他说,两年不见,不知可好。孤身在陌生城市,要学会照顾自己,学会不害怕,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也不要轻易拒绝别人。你太轻信又太容易怀疑。我已经保送上研,你随时可以跟我联系,短期内地址不变。

我没有回信。他也没有再来信。我们的关系比友谊还少。如此想,很让人悲伤。但是,事实如此。

坐到地铁的终点。随稀落的人群下车。探头看黑洞洞的邃道,黑暗一片,无底洞般,仿佛没有尽头,更仿佛,就没有开端。

电话突然响了,是妈妈,很奇怪。她从来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我惊讶地听见她问我好不好。我说,妈妈没事。什么事也没有。我很好。我突然很想亲近地说点什么,我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说话了,虽然平时和妈妈根本完全无话,可这时候我只有这一个选择。

我想说,妈妈我想和一个人联系。告诉他坐到地铁的终点。或许他会来等我。可是,我知道,他不在这座城市。可是,这种话只能永远存在于我的臆想之间。我无法把真实的情感透露给妈妈。这不知道是我的悲哀,还是母亲的悲哀。

妈妈,我真想告诉你,在陌生的城市里工作了两年,纠缠于复杂的办公室政治中,二十五岁的人心态宛如已经五十二岁,早已感觉不到疲惫,唯一的感觉就是,没什么感觉。这一切,我都想说,却终究没能说出来。挂了电话,站在明亮的灯光下,等待下部地铁呼啸着进站,我要坐到地铁的终点。我还是没有告诉任何人。但我想,或许,我会遇见一个想见的人。

有段日子。安静去世还不算久。去的时候,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她的去世让我惶然,我害怕躺在黑暗里听树叶的沙沙响声,枉自猜想所有暗处流动的声音,都是安静的哭泣声。看见她母亲哭泣时,我也忍不住泪流满面。哭泣时,我想起来除了她时常流露的厌倦脸色,我几乎对她一无所知。她没有留下遗嘱,或许她的母亲说的对,她的内心一片荒凉。她感觉不到爱,从哪儿也感觉不到。她自己根本就无爱。我恐惧的根源担心自己将重复安静的路。我常常有这样的渴望,同时又感觉到无边的恐惧。

那些日子,肖泱陪我慢慢地走路。我时常提起安静,她在学校造成的轩然大波已经平息,可是我却依然疼痛不已。他陪着我半夜在路上转,把硕大而又荒凉的城市转到熟悉得如我自己的家乡一样,成了烙在了掌心的纹路。他说,我应该认识他的家乡。可是,为什么我要认识他的家乡。他却从没有提过。

有时,坐在他宿舍里,听他妈妈和他打电话,他的声音细细软软的,我就暗自想,一个跟母亲如此温柔的男孩,必定是有恋母情结的。恋母情结。跟他提这个词时,他像往常一般冷漠,扬扬眉毛,不置一词。我忍不住摸摸他的头发,他又同样扬眉毛,看我,流露出一丝笑意。

还有,一个雨天,坐在图书馆里发呆。他突然跑来了,目光仍然如常,有些冷漠,他远远地冲我招手,头发湿淋淋的滴着水。我出门去,看见他手里的鲜花,一束百合。我笑的时候脸飞红了。他也笑笑,然后说要上课去了,又转身走了。我竟然惊慌得忘记给他伞,听任他在雨水里浓缩成一滴绿色,自己还站在走廊下兀自发呆。

时光如此之快,已经分别了两年。他留下了手机号码。隔段时间,我就会给他发段短信。内容极其简单。我问好吗。他说好。我问有女友了吗。他说没有。我说,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整整一年,我们每个月都会重复这样的对话。然后,彼此不再联系。从没有直接地对过话,他也从未主动和我联系过。

我们根本就是毫无关系的两个陌生人。

外方领导全休假了,紧跟着,中方员工也开始休假。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租住的房子里费力清洗,打发时间,两天下来,房间里窗明几净,一尘不染。等小炫回S城的时候,推开门可能都不敢进来,会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短信突然滴滴的响起。竟然是他。他的话很简单,只有保重两个字。我回答说,如果我死了,你会哭吗。他飞快地回答说,你不会死。还是那么简短,冰冷。我的眼睛酸酸的,手指飞快地按键,继续对话,说如果我故意失踪,音讯全无,你会担心吗。完全出乎意料,他竟然回答说,你失踪前一定会告诉我的。

我的眼泪就如此突然涌出眼眶。

其实,两个月前,借出差的机会,回到过他的城市。我不知道他如果知道我曾经回去,会是什么表情。说J城是他的城市其实牵强。我在这里也曾度过了四年的学生时光,但是他常常在我耳边咕哝,说这是他的城市,这个城市是他的。

我不知道他何来的这份热爱。这种热爱让我觉得太过古怪。他从未离开过这座古老的城市,而我一直以为只是离开过的人才会爱自己的家乡的。但我却愿意相信他。于是,我坚定地相信这座城市是他的。其他的人,即使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千年也都无关。

幽长的河流。沿着河走下去是他家,然后坐车出城到学校。湖岸边有细细的柳树,低低地压在河面上,荡出微弱的波纹。沿着青灰色的道路走。胸前挂着巨大的红色背包,还有相机和随声听,各种线仿佛藤条一样缠绕盘旋在身上。我喜欢在身上悬挂着无数的东西,让自己全身都肿涨起来,这样,我会感觉到丰满。

走到他家那条小巷时已经全然不识了,原来的平房都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楼房。在林立的楼房中,我找不到那幢粉红色的八层楼。其实,握着的手机上就有他的号码。拨打,或者只需要一条短信,就可以联系到他,听他的声音。可是,我却始终下不了决心。

转身离开,甚至没有给自己一分钟的思考时间。我想,或许是怕被他的冷淡刺伤。女人终归是有些自恋并且自持的,我当然也不例外。

学校的大门已经换了,变成了红色的高大门廊,雪亮的自动门,进进出出的都是从宿舍到教学区的学生,和从教学区返回宿舍的学生。他们年轻的脸上闪动着他当初也曾有过的不知忧伤和意气风发。阳光柔和地披散在头发上,闪出光滑透明的色泽。这些脸是如此年轻光洁。我几乎能够分辨出他们脸上有我的影子,也有他的影子。当年的影子。

始终是温暖的。就像他仍然在身边。或许,我已经不再需要真实的他了。

我需要的,不过是他给我带来的想象和怀念。

在校园里的咖啡屋里停留了许久,就坐在我们常常坐的那一桌。角落里种着些黄色的小花,没有味道的小花,一簇簇开得很灿烂。桌角脱落的那块漆已经被细心地补过了,藤椅也缠上了淡黄色的布,看上去秀气了许多。

要了他喜欢喝的珍珠奶茶,芋香味的,就当是和他在一起喝。我突然怀疑门口会走来两个熟悉的人。但显然这已经不可能,来来往往的都已经是陌生的面孔了,熟悉的人大半都已经离开。拎着包在校园里慢慢地走,黄昏的暮色洒在艺术长廊的雕像上,我突然想起看过的神话故事,到夜晚时,雕像都会复活,世界变得洁白,大街上游走的都是白色的雕像,白色的雕像在湖心游泳,举行一场又一场欢宴。罗马神话总是这么声色犬马,醉生梦死,腐败透顶。中国神话就有禁欲主义色彩,各个都跟苦行僧似的。两种文化竟然如此绝然不同,真是古怪。

后来,校门口碰见了班主任,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了。他没有看见我,匆匆地拎着老式布包从面前走过去,眼角的纹路如同路边的沟渠一样,深深盘绕。那模样典型就是禁欲主义的产物。他应该已经退休了。我注视着他远去的背影,没有上去打招呼。

我讨厌和老师说话。我胡思乱想。城市兀自不动。我站在城市的肢体上,深情款款地看着它,深情得让自己都恶心。我无聊地想,城市里包纳了许许多多的故事,说出来的,没说出来的。每一个时点都分裂出无数故事的基因。空间、时间、人像马赛克一样杂乱组合,然后再隐忍着化解。

不知道哪儿说过,生活是门化学课。人就这样学着化解一个个结。那么,空间和时间就是试验用的瓶子,人就是里面的试验液体,一场场成功或失败的化解都被时空巨大贪婪的嘴吞咽,或者爆炸,或者起火,或者中和,消化到没有痕迹为止。

雨下得太大,出不了门,坐在屋里看碟看到百无聊赖,和小炫聊天。小炫躺在床上,懒洋洋地喝酒。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喜欢洋酒,掺些汤力水喝,每天晚上都要喝一杯才睡。那些酒瓶形形色色,里面的汁水都是红红的橙色,我分不清楚,有时我怀疑不过是饮料被灌进了酒瓶子,否则,她怎么会总是毫无酒气,如此清醒。

小炫和男友分手了,她说这场恋爱暴烈凶猛。他们相处就是个激烈的斗争过程,常常说出极为刻薄的话后愤然离去。分手时,据她自己说,她用剪刀捅他,让他住院住了七天。我不知道是否如此激烈才叫恋爱,至少,我没有经历过如此激烈的恋爱。和蒙寂寞地恋爱,寂寞地彼此温暖。我们甚至从没有怎么提过爱字。我们只谈结婚,不太谈爱情。每天下班后相约,挽着手在马路上走,一直走到地铁站口,那儿有家这座城市里最大的电影院,一起看过《我的兄弟姐妹》,看得我泪水纷飞。我们一起逛莲花路的夜市,那儿有盗版碟和鲜花卖。有时,会在地铁站口的饭店吃饭,吃到九点钟出来逛夜市,我会挑些花让他付钱。我至今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花,紫色的,淡黄色的,一朵朵密密麻麻盘踞在嫩绿色的叶子中央。花和叶都非常小,闻起来却清香无比。恋爱热度还比较高时,我们买过很多盗版碟,两人一起看,然后晚上他送我到车站,坐车回家时,满眼都是刚刚晃过的电影镜头。有个镜头,我至今的记忆都清晰无比。美丽的法国女子,没入人群。她所爱的男人,在飞机场办登机手续,身边是需要安慰的前妻。两个人在熙熙攘攘人群中,各自有无怀想,只能靠看客猜想。

我没对肖泱提起过这场恋爱,也不是想故意隐瞒什么。我想如果他主动问我,我也许会说的吧。可是,他甚至从没有打过电话给我。我们之间其实根本就是陌生,对彼此的生活一无所知。

没有了别人的带领,似乎我就变得无力。我不能再对陌生的城市熟悉起来。我想,是因为我太懒了。我哪儿也不想去,只想自己呆着。也许,正因为如此,两年来,对这座巨大的城市依然陌生,只能熟悉几个微小的角落。

有时,我还会想起肖泱和我满街乱转的情景。我已经熟悉了J城,已经熟悉得如同从小长大的苏州小城。闭上眼睛,还能想起J城那些个幽深黑暗的小巷,街上黄棕色的玉兰枝叶和雨天里那些闪着惨白颜色的大花朵。

小炫喝完了最后一口酒,抬起眼睛看我。俯视的角度,显得眼睛分外大,分外亮,分外单纯,我都快被她的眼睛打动了,推了她一把,你干嘛啊?如果我有她那么漂亮,不知会不会感觉幸福些。可是,人们都说,这些外在的东西,其实是与幸福无关的。

小炫问我,你爱他吗。顺着我推的力量,她躺在了床上,闭上眼睛。

我犹豫了一会儿,看着她,半晌才说,不知道,也许。

那么,为什么在学校时你们都不说呢。你为什么不说?小炫依然闭着眼睛。

他并没有希望我留下。我注视着她,慢吞吞地说,心里一片落寞。想起他不断重复地话,你自己决定,你自己决定。

他还在上学,而你要工作,能劝你留下吗。小炫摇头,也不知道是你傻,还是我傻。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为了他你要留下。

他如果愿意我为他留下,早就说了。他希望的是我为自己留下。他不能承担什么,他承担不起。我说话的时候,盘弄手机寻找他的名字,决心再次问他,好吗。然后,等他回答,好。

他送你的百合是什么样的?小炫突然睁开眼睛,问。

香水百合。配上淡紫色的包装纸。我奇怪地看她,不知道她为什么问。

香水百合的意思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小炫笑了。

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

罗罗常常虚拟出无数的失恋情景感动自己。

上学时,罗罗的朋友并不多,他的父母离婚后,他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不过,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身为高校教师的父亲后来再婚两次,这三个妻子的结果都一样,忍受不了父亲的暴力而离婚,或者离家出走,消失无踪。而罗罗本人也做了同样的选择,他自高中后就搬到学校住,从此再没有登过父亲的家门。而他那天生冷漠的父亲,竟然也从来没有试图联系过他。

或者是从小太缺乏关心,罗罗对爱非常饥渴。据他自己说,他从初中开始就泡女生,不过,那时候他个子太小,成绩又一般,老是躲在角落里郁郁不乐,实在很难吸引女生的注意力,大半时间,只能回家对着镜子自怜自艾。

不过,到高中以后就不同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身材高大,身世离奇,生活艰苦,成绩优秀,知识渊博,性格开朗,风情万种,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女生通通晕倒。虽然那时的他需要为了钱苦苦奔波,穿得常常寒酸无比,甚至衣裳上还出现过补丁。一半的生活费用都是靠他到批发市场批发些小东小西来支持的。有很长一段日子,他每天都要推着自行车沿街叫卖,但就这样,还是有许多天性善良的女生跟着他,她们帮他叫卖,帮他打点货物,给他带早点吃,帮他收拾房间洗衣服。

他回忆的时候,两眼飞花,一脸无比眷恋的表情,仿佛那段日子是在天堂。他不想那些吃了上顿还在想下顿怎么办的困苦,却只念叨着那些女生一脸爱怜省吃俭用地留钱给他买茶叶蛋吃。这些女生中,有一个就是青文,也就是他有着七年历史的初恋女友。他谈到这段历史的时候,常常眼里饱含着泪花,以至于虽然他言语之间仍不时流露轻浮的嘲讽,我却从不敢怀疑他的真诚。

罗罗曾经对我说过,他从没有开始谈恋爱时就在思维中为失恋留了相当大的空间。或者这是因为他钟爱失恋时的悲伤感觉。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长期陷在具有悲剧感的现实生活中,他已经习惯了用悲伤来安慰自己。只有在悲伤中,他才不感觉到自己的生命飘离,他才觉得自己可以踩到地面生存。

因此,他对失恋的幻想远远超过对恋爱的幻想。对于恋爱,他的态度总是热情不够,仿佛耐心地等人家追求,若我是他的女友,还真无法忍受他的阴阳不调。

他告诉我说,他最经常设想的有两个场景。

第一个场景,他们走在公园里,头顶上是红通通的枫叶。他说到这里时,不无调侃地补充说,这满街的枫叶,或许我们是在加拿大分的手,看样子,我还有出国的狗屎运。

他继续说,他们就走在枫叶下面,很安静。突然,女孩,当然喽,在这种种场景的幻想中,女孩的身份都不确定,在他没有谈恋爱时,女孩都是学校的同学,或者街上偶然碰到的吸引他注意的女孩子,在他谈恋爱后,大半都是青文,但有时,也会出现些莫名其妙的替代品,比如作为他们两人同学的我。他讲到这里时微微笑了一下,好像很抱歉的表情,伸手轻轻拍拍我的肩,以示安慰。

他说,女孩抬起头,用天真无邪的目光注视着他,伸手抚摸他的脸颊,他冷静地停住脚步,看着女孩子。女孩的悲伤和天真唤起了他的预感,直觉准确地指示着结果:恋爱已经走到了尽头。

他沉默地看着女孩,咧开嘴,想说话,但又说不出来,他不知道自己的表情像哭还是像笑,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想哭还是想笑。他甚至无法感觉到自己的真正情感,这时候,他内心里充满了解悲伤的怀疑。他怀疑他从来没有在乎过眼前这个即将让他失恋的女子,他只是太过迷恋两人相处之间的种种微妙感受,而这种感受可以轻易地与具体的人脱离,因为无论是什么感受,都可以人为制造。

于是,他看着女孩的眼泪掉下来,转身离去。女孩轻便的小白鞋踩在茂密的草丛里,优美的小腿被草遮盖了一半。那沙沙的草叶碰撞声让他感觉就要有条蛇从脚下蹿出来,飞快地盘身而上,缠住他的腿,然后,迅速往他胸前钻进去。

他被蛇的臆想惊吓得浑身冷汗,死死站在原地,完全丧失了移动的能力。他觉得,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看着女孩离去,不知自己是应该庆幸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还是悲伤地哭泣。

第二个场景。他们躺在温暖的床上,刚刚做完爱。被子里他们身体的热气和汗水缠绵不已,他伸手想搂住女孩的削瘦的肩,想好好听她说些不相关的细语呢喃,在她身体和情感的双重眷恋中入睡。

可是,女孩却倦怠地推开他,翻身下床,她掀起的被子陡然迎进一股冷气,他下意识地将身体往被子深处缩去,掖了掖被子。在这动作间,女孩伸手去拿内衣,她注意到了他下意识的动作,眼神立刻添了些从容的蔑视和莫测的玄妙,然后,她将胸罩捂在胸口,仿佛怕烫伤似的,俯下身冲着他微笑,保持了半米的距离。女孩的微笑暧昧而迷人,在昏沉沉的房间里,她的眼睛是唯一的发光体。

她眼里仿佛有水珠要滴出来,清冷而舒缓的水珠。他愣愣地看着女孩保持着微笑慢慢抬起身体,然后,背过身子,一件件地穿上衣服。黑暗中,女孩的肌肤如同外面的月光,明亮而光滑。他筋疲力尽,刚刚从满足中抽身而退,一时还无法明白这种现实的意义。女子绝然的行动对他来说,仿佛根本和他是在两个世界的。虽然他们相距如此之近,这两个世界却隔绝而陌生,他感觉她的行为和他毫无关系,就像在看一场结局已经注定的电影,他没有任何特别的兴趣,也无法激动起来。

于是,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孩穿上最后一件粉红色的风雨衣——讲到这里时罗罗诡异地一笑,我则笑倒在草地上,半天爬不起来。那件粉红色的风雨衣是我的,在学校里整整四年,每一个秋季,我几乎都披着这件衣裳,甚至,在他讲话的当时,那件粉红色的防雨布风衣还在我的手边,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的光华。

我躺在草地上,用手挡住肆意侵扰我的阳光,他的这些设想并不能给我太大的震动,可以说丝毫没有惊讶之感,我想,他没有在我脸上看见震惊,一定有些失望,他或许很希望他能给人以震动,借以证明他的遗世独立。

但是,他这种种幻觉只能让我对他怜悯。我也不会因此而自作多情,以为自己在他心里占有一席之地。我清楚地知道,他的种种自怜式的性幻想其实与真实生活中的角色全然无关。他可以随意地将校园里的任何一个女子拉进他漫无边际的想象。我在这场景里扮演的角色跟任何一个路人无异。

然后,那个一席粉红的女孩拉开门,门外透进些微弱的月光。铁门奇怪地发出木门才可能拥有的吱呀响声,沉闷而嘶哑,然后,他看见女孩的衣角被黑乎乎的铁门夹住。他仍然躺在床上,麻木地看着那个衣角如同婴儿粉嫩的小手,飘浮着向他呼救。

他伸出手去,伸手的瞬间,他几乎以为会拉回一个无尽的线头,或者一个美丽端庄的田螺姑娘。但是,什么都没有来的及出现的时候,他的手被推开的门用力擦了一下。然后,他看见女孩探进头来,用极为温存的目光注视着他,说,再见。门重新关上。女孩消失在视野之内。女孩——他爱情的载体,就和那只粉红色的小手一起消失了。

他的微弱希望被无望地隔绝在他的世界之外。剩给他的,不过是有限空间里的无限黑暗。

罗罗这些荒唐的想象是在大四那年告诉我的。那天,我们坐在温暖的草坪上,我在喝肖泱给我买的珍珠奶茶,嘴巴里泛着滚滚的甜味。听完他声情并茂的叙述后,我无聊地抬起脑袋,看见不远处肖泱在操场上疯狂地奔跑,他向我拼命地挥手,许多人抢夺般地和他拥抱,满场都是欢呼声。我想,可能罗罗的叙述让我错过了肖泱的精彩入球。

常常都是这样,我专注等待某种精彩瞬间时,它总是不能如我所愿的来临,而我转身关注其它东西时,它却令人失望地发生。这种误会频繁得几乎让我懒得细数,但这次却让我略微有些惊慌,因为我知道肖泱一定会为此失望。

那天的太阳多好啊,透过无限透明的阳光,可以清晰地看见迷朦的灰尘颗粒伸伸缩缩的轻浮舞蹈。我手足无措地看着肖泱满头的汗水,心底泛起了一种近似绝望的情绪,但它不能确切被表达为绝望,它微薄得完全没有温度,它不能让我哀伤。长发被风掀起来,盖住了我大半个脸。我在飞舞的长发后看着肖泱笑。我知道他喜欢看见我长发飘浮的样子。他曾经这么说过。我喜欢满足他简单而天真的愿望。这让我有被需要的成就感。虽然我知道我的长发并不能真正带给他什么。

我转过脸再看罗罗,轻松地笑,看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他紧握的拳头让我慌张,我用力掰开他的手,发现他手心已经全被汗湿了。我看他,他也看着我,眼里突然出现一种怪异的神色——怜悯和恐惧。我想是的,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

或许就是因为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罗罗的手心在一场讲述中变得汗湿,这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细节打动了我,想起他时,心里就会泛起些温暖而潮湿的怜悯,有微弱的疼痛感。甚至对肖泱,我都没有如此的疼痛感。我只是喜欢不断地满足他,不断地伤害他,把他当作个孩子来无止境的宠爱,把他当成个男人来发泄自己的任性。这两种相互矛盾的本能让我们的关系微妙而暧昧,似乎无限靠近,却又无法真正的贴近。

一个平常的清晨,如往常般被闹钟惊醒,略微梳洗,坐了一个小时的公车,和那些和我一样满身清晨气息却面目麻木的人们挤在公车里肌肤相亲,身体之间几乎完全没有缝隙。人群中呼吸和身体的气味只平白让人郁闷。大家都厌恶这样令人恐惧的近距离,可是我们都毫无办法地贴在一起。漠无表情是我们用来掩饰这种厌恶和反抗无端亲密的唯一方法。

气喘吁吁地赶到电梯前,看见六部电梯前挤满了人,大家都仰着脑袋看,百无聊赖地等。手表的指针指到八点五十八分。人们都如此心有灵犀地踩着点儿上班,生怕被老板多赚了一分钟。

好不容易再挤进电梯,被强健的男人们挤到角落里,然后再费力地挤出来,才算到了办公室。可是,灾难还远远没有结束。办公室那一张张僵硬而疲惫的脸,比公车上的人表情还要生硬漠然,满眼全是这些无动于衷的人扮演的各种表情——故意拉长的笑容和眼里明摆的敌意。

我突然觉得很累很累。我站在走廊的窗口往外望,十九层的风呼呼地冲到眼里、鼻尖、头发丛中。我喜欢这样,比一年四季都开着空调舒服。自然风是携着生命的味道,生生不息不断循环,而空调制造出来的则是恶性循环。在空调房间里,我总怀疑机油的味道在封闭的屋里盘旋,怎么也转不出去。

我点了根烟。透过薄薄的烟,看见对面的幢幢大楼,低低的楼顶上堆积着厚厚的垃圾和灰土,楼与楼之间穿插的水泥街道,沿街那绿得苍茫的树,俯视看如同微型玩具中的灌木般整整齐齐。再回头看办公室里那一张张假面,面目空洞,两眼发直,大家都各怀鬼胎,生怕被人看穿。

失落感来得莫名,却如此强烈地拉着我跑。我在那一瞬间,突然就想尖叫,想狂奔,想崩溃,想歇斯底里地发作,然后彻底地在世界上消失,跟谁也不再有任何关系。我在想象中看见了自己,疯狂的自己。痛彻的尖叫,声音凄厉得宛如有利刃捅入腹中,我看见办公室的透明玻璃门后顿时出现一张张愕然的脸,这些脸仿佛在陡然间就脱下了面具,恐惧和惊慌真实地跳到了他们那一张张原本麻木的脸上。然后,我看见他们纷纷如蚂蚁般从门内涌出,我压住喉间就要迸发出的狂笑,夺路而逃,奔向安全过道。

奔跑中,我看见那些因震惊而扭曲出了各种古怪的形状的脸如风般掠过。我爆发出一阵真正欢乐的,毫无压抑的大笑,我几乎笑出了眼泪。奔跑中的那个我知道,这一张张脸即将在我的生命中消失。他们看见了一个人某种真实情感,看见了压抑下的狂躁难安。我将为此永远羞愧,我暴露了真实的自己。我们将永不相见。我应该虚伪,若我不虚伪,我就应该为此羞愧,就该逃避。

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

我仍然站在原地,手执已经烧掉半截的香烟,怔怔地低着头。仿佛那个狂奔的我已经陷入了深深的水泥地里。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一大清早起床,来到这个高挂半空的鸟窝——探头往窗外望的时候甚至怀疑它根基是否牢靠,万一是什么豆腐渣工程,就像营养不良的树干,不就会落个人仰马翻的悲惨结局吗?

每天来到这空间封闭的窝里,看到的都是不真实的面孔,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天知道是真是假的生意,谋求不知哪儿来的巨额利润——鬼才知道真正的成本价,反正过一手就加百分之几百。甚至,有些顾客主动要求加价——反正加出来的钱拨进个人账户。

我真不知道这世界为何以这样荒谬的逻辑运转。

掐灭香烟,抬起眼睛看见我的顶头上司悠然站在我背后的窗口抽烟。我只能看见他满头的假发,乌黑,粗糙,他的肩在抽动,他还在操练他那软弱无力的手部神经。有的时候,看着他走到哪里都捏着那堆蓝色橡泥,我真希望他的手残废掉,以免我看见他那从不停止拿捏的手,它总让我想起枯瘦的虫子在垂死时的痛苦蠕动。

慢吞吞地走回座位前,打开电脑,眼前一片白茫茫,仿佛有什么在破裂。破裂得毫无疼痛感。那个尖叫狂奔的我如同蜕皮般从身体内部脱落了。我只看见了荒唐。生活就像一个洋葱,剥去后天加在表面上的逻辑、秩序、习惯、传统、道德等一层层包装性的外物。核心只是虚无的荒谬。

罗罗的信上如此说过。

我又收到了他的信。这段日子,他似乎又在不断的假想中绝望了。他不断地写信给我,大致内容都是一样。他说,他想逃,逃,逃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安静地死去。我看着信,内心平静平常,可是,那些烙在眼睛里的字都似乎在跳舞,以一种无法觉察的节奏和韵律,缓缓地动作。

我伸手想抚平它们,这才意识到这舞蹈的不真实性——我只触摸到冰冷的屏幕和自己略微温热的眼睑。或者只怪自己的领悟能力不够,只会生吞活剥那些生存经验,不知如何正确消化。我空泛地觉得物质是泡沫,爱情是错觉,生活只是想象,信仰远在天边,宗教不过是它替代品。如此一来,在整个生命的历程中,我不需要追求什么了,什么对我都毫无意义。

我开始删罗罗的信,一封封地删,删的时候心跳疯狂地加速,我惊慌失措,手脚发抖,仿佛自己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结束的选择如此突如其来,让我不由紧张。我颤抖着双手在键盘上敲击出冰冷的辞职报告。措辞平静的两排字就足够。

其实,在这座依然陌生的城市里,两年的工作生活也是虚拟的,虚拟到用两排字当作最后的交待都嫌多余。我捏着从打印机里钻出来的白纸,看着那清晰的黑色字迹,想,规章制度一样虚拟,没有人真正需要什么狗屁交待。

辞职后。我需要做的事情太多。我要把我两年来积攒的家当都收拾好,有的送给同事,其它还需要的,就寄存到房东那儿。我不确定我是否还会回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打算。我只是把东西分别包裹起来,送走。这一个星期的繁忙几乎没有给我留下印象,我不停地打包,每天都走在芜乱的垃圾上,满地都是废弃的纸张、杂志,厨房里堆了山高的玻璃制品,砸坏了两个花瓶和一个随声听。

生活会累积出成吨的垃圾。可是,事实上,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只有那么一点点。我随身只带了几本书、手提电脑和一包衣服。临走时,小炫在喝杰克丹尼,她往酒里加了大半杯的冰块和雪碧,她喝酒的模样就像在喝白开水,不停地喝,一脸苦恼。我知道她替我担心,我也知道这种担心只是天际偶尔飘浮的云朵。我并不为此感动,也不忧虑,我的心为要远行的事实充满了激动,根本来不及想太多烦恼的事。

小炫陪我走到巷口。然后停住脚步问我,你想让我送多久。我说你现在就回去吧。她真的回头就走,连再见也没有说一声。我突然地就落下泪来,把东西丢在地上,小跑几步跟上她,说,让我抱一下吧。小炫抬起眼睛看我,眼里有些尴尬,不知所措。终于,她勉强笑笑,张开手臂。

我用力抱住她,仿佛我们永生都不能再见,仿佛我们情深似海。

我一路上都在苦苦地想,该到什么地方落脚。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想找个地方,一个人安静地过段日子,过到我再次厌烦为止。答案会在合适的时机自动跳出脑海的,不用我特意寻找。我不知自己的来处,自然也无从得知自己的去向。

出租车司机在车里放电子音乐,不时还神气活现地用指头打拍子。他戴着口罩,我看不清他的面目。只看见他有双极为俊朗的眼睛,清澈干净。我无聊地开始注意他,同时想着自己的去向。这两个注意力的方向都是对无聊的有趣填补。他的衣袖口露出串暗红色的半透明珠链,每一粒珠子都雕刻成乌龟的形状,尖尖的小嘴排列在一起。每一张张开的嘴都像个无底的洞,薄弱的视线穿透那片透明,沦落到无限的混沌之中。我盯着那些暴牙的嘴看,越看越觉得恐惧。它是牵引着人沦落的陷阱,以美妙的透明来遮挡它的无限可能。生命如斯。这张空洞的嘴,那张空洞的嘴,它们都可能通往天堂,也可能通往地狱。可在外面看,只能看见它幼稚的形体,和黯然的透明红色。透明是给人以清澈的错觉的。

《海上钢琴师》的结局就是钢琴师因惧怕陆地的光怪陆离,恐惧巨大的土地上隐藏着的无限可能而宁愿与船一起被炸死,用结束生命来结束恐惧。而我呢?我已经面对无限可能性,而且,将继续面对下去,这不意味着我不恐惧。我们都无路可逃。记得以前读过一本书,讲死亡历程的。死亡就是个黑洞,陈水久积,听着水声在潮湿中穿行,可以冷静地看见自己的躯体死亡,看见亲人的哭泣,看见医生的忙碌。但是,只能写到这里为止,没有人能透视到洞的深处,没人知道彻底的死亡之后,是无限的黑暗还是彻底的光明,抑或根本只是另一场生命的开始,死亡也许根本只是换了舞台的另一出戏,我们却对此永远不得而知。

我们陷入了不知来路,不知去向的一段路程,身前身后都是迷茫,我们是时间和空间的孤儿。

简单地买了张机票,通往罗罗的城市。我甚至没有打电话给他。我并不是对他的现状极其放心,觉得无论如何都是方便的。我只是惶惶然地忘记了自己该怎么办。除此以外,想不到另一条可以走的路,所以,几乎没经过大脑考虑就做了如此决定,我甚至有这样无聊的念头,若是到了,没别的地方可以住,鬼使神差地变成了罗罗的性伙伴,也无所谓了。就这样吧。

从邻居手里拿到钥匙进屋来,就打了个好大的喷嚏,然后才有机会定睛一看,立刻头晕目眩。那满屋子的情景,如同被沙尘暴袭击过的北京,灰头土脸。我想不明白,罗罗在这里居住,怎么有如此的本事把房间折腾得如同经年不用的仓库,四处灰土飘浮。没一会儿,清洁公司的人戴着口罩出现了,飞快地开始擦擦洗洗,地板上蜡,到晚饭前,房间的表面已经光洁如新了。满屋子的霉气也散了许多,屋子里飘浮着些许刚刚采摘下来的枝枝叶叶的香气,很清淡。

我的MP3机里放的《蓝莲花》和《柏桦林》,只有这两首歌,来来回回地放。于是,就有些阳光灿烂的场景在眼前翻转,光洁的面孔,乌黑的麻花辫,操场上飞奔的身影,白色的运动衫,愉快发亮的眼睛,天蓝色的长裙,金黄色的跑车。也许,在罗罗的印象里,我仍然是那个留着一头长发、喜欢穿粉红色风衣的姑娘,那个姑娘喜欢背着个红色的书包,喜欢在书里面夹几根摩尔烟,喜欢动不动流眼泪,喜欢替他摘去早白的头发,喜欢在操场上坐着等待天明。

《身份》里说——这就是友谊的真正和惟一的意义:为对方提供一面镜子,让他可以看到自己以前的形象。

不再想。耳朵里塞着耳机,将长袖衬衫裹在腰间。到超级市场里去买生活用品。包装光亮的种种方便面摆在货架上,五彩缤纷,看上去就觉得哗哗作响,它们排列得整整齐齐,集体等待人们伸出手来侵略。往推车里扔了十包方便面。深夜如果还不能入睡,我就要不停地吃泡面。拿完了面条,继续推着车子前进。我喜欢货架上那些五光十色的包装。膨化食品,糖果。

一年来,由于公司的任务,在广州、北京、合肥、石家庄都短暂地生活过。那些陌生城市里的日子,我常常都买上大堆大堆的食品,放在屋子里却会忘记吃。后来,专门就这个问题和些女同事探讨过,她们说这是因为我不爱看电视的缘故。一般吃零食的人都是爱看电视或影碟的,像我这样整天盘踞在电脑前面,两只手都用的上,就没空吃零食。但女人究竟是女人,明知如此也改变不了自己了积习,哪怕到最后都演变成了浪费的恶习。但今天大半勾引人的包装,我没有伸手去拿,只是拿了盒德芙巧克力。然后又买了些小东西,浴巾、浴帽、洗发水之类的,肯定能用上的。

超市的营业员们都昂着头看电视。我跟着她们抬头看电视,正在播报新闻。电视里的医生、护士和记者都裹着淡青色和白色的厚厚衣物,有人对着话筒在说话。有个营业员沉重地叹了口气,吹得面前收银机上的纸飞了起来,飘落到我脚前。我捡起来,递给她。她冲我笑笑,接了过去。我转过身,又转到冷冻柜。我想买条鱼,回去烧鱼汤喝。

往回走的时候,天色略略有些暗了,所有的一切都勾勒出一道薄薄的金光,淡淡的灰色笼罩在树顶。沿路两边种着低矮的灌木丛,树丛边是淡紫红色的瓷砖路。刚下过雨,路面有些潮湿。卖水果和报纸的小摊支着一把把深蓝色的大伞,牛皮纸箱里塞满了黄黄的瓜果,鲜嫩诱人。转弯是一家花店。店堂里有明亮的香水百合、黄玫瑰、郁金香。可是,明媚的灯光前,门口堆积了厚厚的玫瑰尸体,想必是这些可怜的花已经枯败却还没有卖出去。从花朵的身体上踩过去,脚微微的下陷,闻到浓郁而又残败的香味。花到垂死,不再被爱,随手乱扔,直到散发到尸体所特具有的腐败气味。任何衰老都是不被爱的,没有了美丽的容颜,什么都是陡然。

“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被毁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杜拉斯的《情人》开头的叙述,已经被人咀嚼、消费了无数遍,都快和清晨起床时口水一样散发出恶臭来了。太多人喜欢这样美丽的对白。用欺骗来满足梦想需求吧,我们除了梦已经一无所有了。

看《情人》这部片子时,我不过是个中学生,某天,突然看见报纸角落上的简短介绍,莫名地被激发了兴趣。第二天下午放学后,将书包留在学校,晃着膀子跑到剧院看内参片。这次单独出行,恐怕在结伴的青春期历史中,是独一无二的。

那是个阳光灿烂的周五。我穿着绿色的夹克衫,黑色的长裤。那时的我,身材修长瘦弱,因为严重贫血而显得苍白,面部带有明显的神经质。那是少女时期的特征。我想。许多少女的特征。逃离阳光,钻进黑洞洞的礼堂。寂寞地坐在最后一排,看这部被人传言了很长日子的经典电影。

成年男人的白晰的大手在汽车坐垫上游移,靠近少女的手。两人的表情镇定自若,仿佛那双犹豫游移的手并不属于与世界临界的面孔。常常,肢体比语言,比面部表情更加靠近内心。有的时候,本能和意愿通过肢体动作透露。

我盯着屏幕上的双手,感觉到无限的恐惧,莫名的恐惧。我开始害怕这种无声无息的侵略。虽然这种侵略显然与我无关,它发生在远离我现实生活的幕布上。

一个孤零零的十几岁少女,坐在廖廖无几人的礼堂里,看着幕布上那像有粉要剥落的朦胧色彩,突然感觉到内心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望在长成,有一种无底的悲伤在下坠。混杂交替,幕布前的少女无知而羞涩,拔腿逃离阴暗的影院,冲到阳光下大口大口地呼吸,仿佛被黑暗窒息已久。

现实的我,拎着塑料袋穿过马路,马路不算宽,但干净得几乎让我产生舔的欲望。我想,若告诉罗罗这个突兀的想法,罗罗一定会回答说,这是因为我有亲吻和口交的愿望。塑料袋里装着各种杂乱的生活用品,就像一个需要照顾好家人生活的妇人。我要考虑的是,晚上要炒鳝丝,烧鱼汤,吃完饭后洗碗,洗澡,洗衣服。所有的事情做完之后,睡觉。

自从超市里有了净菜,日子就变得有希望多了。小时候,帮妈妈洗鱼、刮鳞,除内脏,去肺泡,每次都把手弄得通红。满手的鱼腥气很伤胃口,到最后,香喷喷的红烧鱼端到桌子上,也全无兴趣吃了。而这会儿,鱼摆在厨房里,干干净净,只需要用水冲洗一下,把上面残存的几片鳞片摘下来,就像走在街上顺手摘下两片树叶一样轻松。然后,调好作料烧好水,把鱼就扔进锅里,真是太简单了。

我真希望罗罗立刻就回来,和我共同分享这条鱼。这样的好心情并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怕等他回来了,我连冲泡快餐面的心情都没有了。罗罗没有辜负我的希望。六点钟他就准时回来了,叮叮当当地开了防盗门,冲进厨房的速度像龙卷风,他张开双臂把我搂在怀里,拼命地揉我的头发,哦哦,终于活着见到你了,你打算住多久?咦?他突然松开手,四下看看,打扫干净了?

是啊。你怎么住的?我把手上的鱼腥味儿拼命往他衬衫上抹,怎么会有那么大的灰?

我很少来住啊。我大半住在办公室,懒得回来嘛。不过,你来了,我就有动力了。他嘻嘻哈哈地从包里拿出一瓶葡萄酒来,来吧来吧,没看出你是这么好的贤妻良母,竟然还会做菜,美酒佳肴再加美人,岂不是完美,活着太他妈的快乐了。

门又响,罗罗挤挤眼睛,神色诡异地去开门,一个女孩子的脸探了出来。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娇小玲珑,穿着一身黑色棉布短裙,头发用各色的珠子裹了一圈,杂乱地垂在耳畔。女孩一下跳到罗罗的面前,搂住他的腰,眯着眼睛打量我,你就是他的那个同学?他常常提起你呢。

哦。我无话可说。真是无话可说。我一看到她就想起青文,青文的眉眼和她有些近似,但青文喜欢穿一身白色,我们常常叫她“甲醇”——假纯,她则回答是哦我好深情哦,深情得无以伦比。其实我倒也无所谓他跟谁在一起,青文还是这个女孩,都没关系。不过,眼看着旁边换个人还是觉得别扭。

幸亏我没有参加青文的婚礼。悲剧。我讨厌婚礼。我从小就不参加,这种场合让我觉得恶心。没有一张脸是真诚的,没有,没有。或者新郎新娘想的是份子钱,或者客人想的都是怎么把钱吃回来。这种设想让我反胃得要呕吐。

女孩跳到沙发上,做了个跳舞的姿势,沿着墙往下滑坐下来,盘上腿,大大咧咧地从包里摸了根烟叼起来,好啦好啦,今天晚上去看演出吗?是从北京来的哥特乐队,听说很迷人哦,我还没有听过呢,上次他们来的时候我去S城了,这次我可不能错过。

好啊,我们一起去。罗罗卷起袖子,开始洗我没洗完的菜,先得把饭菜准备好,吃饱了再去。

我和罗罗在厨房里忙,女孩在客厅里看碟,动画片里的打斗声轰轰隆隆,她咯咯地笑,有一会儿,我听到她咳嗽,跑出去看,她笑得把桔子水吐了一地。

演出是在一家装修成血红色的酒吧进行的。满墙贴着雷锋的海报,挂着通红的国旗。我对吵人的音乐实在没有感觉,大半时间被轰炸得找不着北。不过,罗罗的那位小朋友似乎很兴奋,她爬到桌子上看,我和罗罗端坐着看她涂得鲜红的脚趾甲,还有嫩得像水萝卜一样的圆腿。

我的头都被炸疼了,到十点半,罗罗说送我回去时我感激涕零,逃一般地飞奔出去,连头也不敢回,生怕被拽回去。一个人抽烟,在黑暗里,等待他们回来。

我见到了罗罗,见到了他现在的女友,或者,用他的话来说,是性伙伴。这并不是那么重要。这一见,就已经让我觉得已经足够了。来这里的所有期望都已经实现,我已经感觉不到再在这里停留的必要性了。

或者,我是有些失望。我也不太明白。我并没有对罗罗抱有什么期望。可是,他现在这样的生活,我还是有些失望。或许,我是不是错误地觉得,对爱情没有指望的人,才会有性伙伴?这并不是我的观点。

反正,从酒吧出来,一个人回到黑暗而冷清的房间时,点燃了一根烟,看着烟头突然在黑暗中亮出一小圈红色时,突然觉得,冷,冷得想逃走,逃得远远的,在行动中寻找温暖。

想要逃。逃。逃。从这个场景逃到另一种场景。从这个舞台逃到另一个舞台。逃。逃。逃。可能,这只是因为,这所有的生活,都不是我要的生活。我不要性伙伴。我不要爱人。我不要父母。我不要工作。我不要理论。我也不要现实生活。我不知道,我还可以要些什么。

或许,只能这样了。喧嚣,静默。自由,束缚。平淡,激烈。生命的节奏在不断切换。我永远在路上,一次次的出逃。在出逃中过去,不用再费心寻找什么了。

我等着,等着,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听到门轻轻地响了。罗罗一个人进来了。我说,罗罗,我要走了。声音压得很低,很平静,为了配合夜晚,配合还没有亮起来的灯管。罗罗有一丝丝诧异,但他只是说,好,明天,我帮你买票去。我跳下桌子,伸手搂住他的脖子。伏向他怀里的时候,我听见了他沉闷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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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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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人散,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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