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泱:GHOST

肖泱:GHOST

沉重的时刻

里尔克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哭,

无缘无故在世上哭,

在哭我。

此刻有谁夜间在某处笑,

无缘无故在夜间笑,

在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走,

无缘无故在世上走,

走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死,

无缘无故在世上死,

望着我。

坐到地铁的终点。在那儿相见。我想要告诉肖泱,可是,终究还是没有告诉他。

一个人在S城。周末,或者晚上,没有事,就坐地铁,反复地坐。每次都到坐到终点。看着人群纷纷涌出,如同春季校园里樱花瓣的掉落,然后,被风掀起,消失了。人也散尽了。

人散尽的时候,我常常坐在淡黄色的塑料椅上,慢吞吞地喝汤力水,等待对面地铁的驶来。我最喜欢的是那种有绿色线条的地铁。这种颜色看上去很清冷,有点像肖泱给我的感觉。清冷。

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起他,不断地想起他。虽然已经绝少联系,也还是忍不住想起他。这种想起我以为和想念无关,是对那段单纯的好日子的怀念,也是逃离落寞处境的一种出路。

在这座居住了近两年的城市里,依然有强烈的陌生感,总觉得不够安全。可为什么不够安全,我捉摸不透。我希望是因为没有他的缘故。在高兴的时候,我会这么想,可以安慰自己那颗冷冻过的心。

有的时候,我习惯于夸大一个人对我生命的作用,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比如,肖泱。比如,汪海。他们在我生命中的作用。可能只是一种夸张。我只是用他们来原谅自己的现在,原谅自己的自闭,原谅自己的懒惰,原谅自己的想念,原谅自己的孤独。可是,常常,我也不相信这是种夸张。我浑身乏力,懵懵懂懂,一次次地恐惧外面的一切,包括这完整的世界,包括人。每到这时候,我就要问自己,到底是什么教会了恐惧?到底是谁让我如此害怕伤害?为什么,我逃离了孙杰,逃离了肖泱,不敢获得他们能给我带来的一点点感动?是什么让我变成了今天的自己?

太害怕未来,就会陷在过去。太害怕过去,就又回到未来。总之,似乎永远不在现在。

我告诉自己,我太习惯了肖泱的存在。习惯了他牵引我熟悉某个陌生的城市。我骗自己,让自己变得一往情深。我情愿让自己相信自己内心残缺的不是某种情感,而是某一个特定的人。

毕业那年,到S城之前,回家了一趟。大概呆了三天左右。没有找孙杰,听说他到昆明去了,因为女朋友是昆明人。在家的日子,也没什么事可做,没什么话可说。那时候,爸爸已经病了,只是,我们都还不知道,再过几个月,他就会死去。家里的一切还和往常一样,甚至,连吵架也和往常一样。

一个深夜,我在上网的时候,听见妈妈在客厅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透过窗玻璃,我看见她穿着件白色的内衣,领口已经破了,坐在沙发上,腿上放着个粉红色的枕头,颜色都已经被洗得枯燥了。不知道她为什么哭。我回到桌子前,继续上网。找了个音乐网站,放乡村音乐听。

三个月后,父亲病重的消息是如此的让我震惊。在回家的路上,S城的灯光迅速地退倒,倒退,倒退在夜色的黑暗里。我整个人陷入了如同夜色一般的混沌里,手脚惊栗,但脑子一片空白。就像之前的汪海,任何人,任何事给予我的打击,仿佛都要经历一段时日来让我反应。

我用手拼命地抹脸,手的温度比面部略低些,似乎这样一抹,就会感觉有些凉意,人变得清醒些。

回家,路上只需要一个小时。当我推开病房的门时,看见了爸爸。爸爸的身体,就在这三个月之间,消瘦得成了一把骨头,尖利而锋锐,眼睛只是一个黑洞洞的眶,他张张嘴,努力想发出声音,可是,除了咝咝的吐气声,我什么也没有听明白。

他艰难地抬起胳膊,指指床,示意我坐下来,眼皮不断地抖动,嘴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咝咝声,一丝细细的口水晶亮的垂在他嘴边,强烈地污辱了他一生极力维护的尊严和体面。我不想哭,可是,坐下来时,眼泪毫无知觉地落了下来。

妈妈没有吭声。在一旁沉默地坐着。只是我进门时抬了抬眼睛,然后,眼皮再沉重地落了下去。我第一次注意到,妈妈的手背皮肤已经变得稀薄,像层玻璃纸一样,浮在骨头上。她的面容模糊成一片,惨淡暗黄。嘴唇干燥得起了皮,嘴角的纹路深深地垂了下来。

她已经不再具有尚且年富力强时的伤害力了。她的爆发不再是棍棒交加,高跟鞋开道,烟灰缸飞扬。她只剩下了哭泣的力气。就像那个夜晚一样,抱着枕头,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哭泣,只有身上残破的内衣跟着她的身体抖动。

她为年轻时的暴戾付出的代价是如此惨重。在她年老力衰时,她需要人的爱抚时,她的女儿只是默默地坐在房间里上网听音乐,将她的哭泣声隔绝在门外。我这才清醒地意识到,随着我的长大,她也衰老了,她所有的伤害,已经沉淀在我的记忆,我的想象中,再也不是现实的事儿了。

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现实。永远在变化的现实。只是这么几年。他们就都迅速地老了。

我坐在床边,看着黄昏洒落的光线,看着我面容枯败的妈妈,看着我瘦小干涸的爸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是,所有的语言都堵在了胸口,胸腔被压得沉淀淀的。

三天后,我温和的,一贯两面讨好的,企图息事宁人的爸爸因胰腺癌去世。距离确诊的日期,只有短短的一个月时间。

每天上班乘地铁,下班再坐一趟。回来两趟都是在高峰时间,穿梭于涌攘的人群中,随同将人群吞噬的列车在黑暗中行走。车厢里的灯光黄灿灿的,仰着脑袋望,我直想感激生活的丰富,看着这种温暖而冰冷的绚丽,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

尤其是,回想到爸爸,回想到刚刚来时,在地铁的血脉中游走,总是忐忑不安,出地铁站时阳光扑面而来,风也在衣裙间穿梭,而这偌大的光明世界,与我有关的,却只能那么少,只能相距遥远。

慢慢的,习惯了这样的孤单;习惯了四周从商店到建筑都是这样物质的漂亮;习惯了公车稳稳地开在路上时,盯着刷刷消失的水泥路面,感觉就像要往地下扑的下坠速度;习惯了走在路上时,目不斜视地看着一双双匆匆掠过的鞋都简洁干净,习惯了风掀起的时候,香水味道开始弥散。

但是,最最喜欢的,还是地铁。喜欢极了那些在黑暗中掠过的广告牌,雪白粉嫩的脸庞,在暧昧的灯光下温存地笑。他们的漂亮几乎不能让人感觉到真实。他们不像我,也不像任何我身边的人,他们的存在似乎不太真切。

可是,只有我一个人,我不能说出来,只能沉默地望着。其实,我想说,若能常常做梦般地看广告上的青春永驻,也是极好的。可是,话到嘴边,又落下,总是说不出口。真希望肖泱在身旁。我喜欢告诉他一切我有关无关的想法,它们微不足道或意义重大,都没有关系。

到S城的第一天,到公司报到后,拎着行李走上街,我没有急着回公司暂时帮我租住的房子。不认识路,也不想问路,满大街陌生的人流,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每隔一段路都有高高的站牌,上面写着我所不知的方向和终点。在这个巨大而表面繁荣的城市里,我毫无方向感,我迷失。这样更好,随便选择一个方向,背着巨大的行李,仿佛漫无目的,沿着直路走。

路过一家文具店,买了本日记本。没有了肖泱,没有了罗罗,就没有人可以说话了。至少,那些心里最微不足道的,最不值一提的微妙和感触没有人可以诉说了。我想,我最需要的就是日记本。我只能用笔记下我的心情。朋友的功能,日记也可以实现一部分。

把日记塞在胸前挂着的白包里,往店外走。从公司出来的时候,阳光毒辣得怕人,明晃晃的,照得我一头的汗,马尾辫在发绳下都湿了,热烘烘的。而从文具店出来,也不过就半个小时,天色已经半黑半灰。刚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天上轰轰的打雷声,声音如此之巨大,我的心猛然沉下去,无来由的,慌乱心悸,手脚登时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公司暂时提供的住所是仓库的里的小房间,居住非常不方便,有水电,有煤气,有电话,但是没有热水器,没有单独的卫生间,每次上厕所都要走好远。而且,公司也不愿意员工老占着这间房,他们还希望把这间房间装修成出纳室,以后专门请一个出纳在这里上班,方便出库开票记账,所以,我花了段时间跟着中介四处看房,终于在一个小区里找到了房子。

那是个小高层住宅。在十一楼。单间。有卫生间,有厨房,有热水器,有电视,有冰箱,有洗衣机,有常用家具。唯独没有电话。不过,我不需要电话。没什么电话可打,也没有人会给我打电话。总之,这小套室的地板还算光滑干净,橱柜的漆也还算亮堂,只是,我不喜欢家具这种暗红色,看上去陈旧而压抑,就像堆积了几百年的破烂货,丝毫没有古典的风雅,没有沉淀,没有沧桑,没有岁月。

从卧室的阳台望出去,视野算不得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和任何一座城市的高层住宅没有区别,满眼都是高楼栉立的城市。我已经很满足了,没有恶臭的菜场就什么都好。

为了房子,我已经跑了太久的路,每天下班后都跟着中介挤车,满城市乱跑,等房东,看房子。当我看见它时,觉得就是它了,我已经累得一步也不想走了。我已经对着中介假扮了足够多天的笑脸,勉强说了许多废话。或许,如果看见的是猪圈,我也会咬着牙答应下来的。只要不逼着我再跟那个獐头鼠目、贼头贼脑的中介跑,不要再听他说那些没边没际的蠢话,已经谢天谢地了。

那个周末的晚上,再次背上行李,跨越了小半个城市,来到了楼前,仰头望时,忍不住自己绽开了个笑容。上电梯。但凡是居民楼的电梯,总是和公司里运货的电梯别无二致,刷着淡绿色的漆,踩在上面,发出空洞的金属碰撞声,劣制的白色按钮一闪一闪,标识着楼层数字。一般来说,宽大的电梯间里总会坐着个冷着面孔的阿姨,仿佛刚追债不成回来,连眼睛也不愿意抬一下。

这里也是。站在阿姨的身后,仰望着数字的变换,哆哆嗦嗦急等着到十一楼,生怕没来及跑下电梯,阿姨会突然不爽,回过头来捅我一刀。

从十一楼出来,要在阴暗潮湿的楼道里拐三个弯,才能到我的房间。拿出钥匙开门时,有种温暖从心里涌出,然后,推开咣当当的防盗门,过了没有灯光的过道,看见那人迹惨淡的房间里的月光,我放下行李,站在原地,幸福得手足无措起来。

陌生的城市,暂时安身的小窝。可以在屋里安定知足地生活。这样简单的房间,一半月光一半黑暗,光滑的地面上,家具的影子安静站立。

终于有了个自己的地方。终于,可以有块空间,只有我一个人,随便地做着我想做的事情。洗完澡,可以光着身子赤着脚走出浴缸,可以整天都不拉开窗帘,可以自由地躺在沙发上抽烟,可以一夜不睡看天亮,等待天空渐渐泛白,不管做什么事,都不担心惊扰别人。

大城市的生活,不过是人和房屋一起蜷缩在某一个方格里,放眼望着或高或低的城市和微弱的月光。

能拥有这样自由的幸福。在这样一个自由的城市。我还能想要什么呢?

放水时,开始流出的水都是水管里的锈,黄黄的。灯泡上积了厚厚的灰,光线也因此而晦暗了。把屋里能找出来的锅碗筷子都洗了一遍,然后开始全屋的大扫除。柜子要擦,地板要拖,阳台上的灰要扫,玻璃要洗一遍,卫生间当然也得彻底冲刷,就连厨房里排得密密麻麻的橱和管道也得清洗。

一直折腾到凌晨两点,我终于下定决心闭上眼睛,不再看被我遗忘的角落,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入睡了。

在睡觉前,我想写日记。可是,坐到桌前,握着笔,咬着头发,想了半天也未动笔。

写什么呢?上班时,空调的冷气害得我鸡皮疙瘩直起?人事部说话不算话,一厢情愿地宣布住房补贴取消,而我们则不得不服从他的一厢情愿?或者告诉自己坐车时看见一个孕妇穿着极不得当的玫瑰色长上衣配大花长裤,看上去就像一只缀满了人造花的桶?或者,下班后坐在地铁站口喝茶,退了一半的阳光黄灿灿的铺满了天,人们的样子都似乎很忙碌,惟有我一人无事可干?

把头发咬得一股腥重的口水味,一个字也没写出来。那些细微的感动,在疲劳的灯光夜色下全部消退得干干净净。我无力将情感异化成文字。于是,那些个夜晚,我不停地对自己抱怨,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已经被扭曲成谎言了。于是,努力了很多个夜晚,我只有放弃。

那本空白的日记本,成了毕业工作后的纪录。上面签有我的名字,潦草之极的字迹,一大滩我故意滴上去的墨水,后来被我用笔补成了卧在盘子里等待刀叉的烧鸡,墨水的浓度不太一致,后来滴上去的尚且有些蓝色,而先行滴上去的已经是黑乎乎的一团了。

把这本空白的本子放在枕头下。用空白来表现我的时光。空白就是无限的可能性。它是生活的原型。

晚上,时间显得很不重要。可以任性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有顾忌,没有恐惧,感觉安全而自然。曼陀凡尼的音乐,最合适在夜晚听,关了灯,楼前楼后都是寂寞,孤零零的灯火和星星一样遥远。睁开双眼,看见天花板上皎洁的月光,很淡很淡,但足够让我看清楚有块面目狰狞的水迹张牙舞爪地扩张。

这些音乐,叫《寂寞的芭蕾女子》,叫《晚年,情人》,叫《当时光流过》,叫《在黑暗的树林里散步》,我觉得和我都没关系。我不在乎它们的名字,正如我不在乎它们想表达什么一样。把音乐声拧得很低,入睡前,已经是凌晨了,灯火渐渐的少了,大半的人们应该已经睡了,世界变得很安静。我躺在黑暗中闭着眼睛,感觉不到睡意的来临。

刚到公司时很亢奋。人没办法改变自己的时候,就改变生活状态。工作给我的就是这种全新体会。每天穿着严肃的套装,把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挂着谦虚客气的笑容,办公桌上摊着一堆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信用证。每天都与外贸公司和银行亲密接触,电话不断,某个单词,某个条款,某个日期,只是这么细枝末节的东西,常常要花三、五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商量。有了这份工作,我以为自己的个人价值开始实现了。我觉得自己不再那么微不足道。甚至,每个月发了工资,我都会去逛逛港汇广场,在徐家汇那个巨大的地下圈子里绕,即使是外面下着大雨,甚至下着刀子,都不需要我关心。我只需要关心钱包里有没有足够的钱,买下我喜欢的套装。

这些套装,通常都是银白、银灰、黑色的。三件套,两件套。恰恰好的尺寸,服帖地沿着身体的线条滑下来。鞋子,要配上最传统的中跟皮鞋,这样,既保持了优雅,也不会一脚踩在窨井盖里,丢人现眼的在马路上费劲拔鞋跟。

那段日子,真是过得平静而知足。几乎,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忘了个干净。除了爸爸,他就在那些日子里,瘦成了一把骨头,然后,被一把火烧成了掺着骨头颗粒的灰。妈妈哭泣的样子,让我几乎不忍心要离开她。但是,眼看着她被泪水灼得通红而褶皱的脸,我想起的事情,却让我的胃几乎翻江倒海。我想起的,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不知道为了什么争吵,妈妈恶狠狠地把灯推倒,把桌子掀翻,然后,自己搬了张小凳子就坐在门口的葡萄架下,不管不顾地嚷道,今天我就坐在这儿等着,等着你死!我甚至记得,纱窗后,邻居们被压扁的脸隐隐现现,那些惊讶而好奇的目光扎在我身上,就像是被一排排的钉子挤压。

我知道想起这件事是不合时宜的。现在,我面前坐的,不再是那个威风凛凛、精力旺盛的中年女人,而是一个满脸细细纹线,皮肤比纸还要脆弱的女人,这个女人,即将步入老年,身体和精神都在迅速地颓败下去。特别是,这么多年,可以让她蹂躏,让她发泄生活压力的人,一个已经死了,还有一个,就要离开她。但是,我仍然无法控制地想起了这件事,想得鸡皮疙瘩都起了满身。

蒙在我常去办事的那家外资银行工作,做的就是信用证。我每次去办事都能碰见他。他个子不高,戴副眼镜,脸色阴郁,总是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地盯着电脑,偶尔抬起头来,目光散漫地望望窗外,或者是来来去去的人,然后再低头做自己的事。

有人找他办事的时候,他脸色立刻缓和下来,似乎很和颜悦色。但上帝知道,他的声音是天生粗暴,洪亮尖锐,而且,他似乎总是理直气壮,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在他的办公室呆着,很多次看见那些找他办事的人听完他气宇轩昂的训话后,心服口服地离开。我希望他们出门后不会醒过来,发现原来他除了把别人都称作笨蛋外,其实什么也没说。

有一次,我在卫生间外面洗手,抬起头正好看见蒙的脸,他站在我身后,盯着镜子里的我看,我们的目光对视的那一瞬间,他立刻下意识地推开男盥洗室门,不动声色,消失在门后。我低下头继续洗手,心里想,这种对视太戏剧化了。《小小偷的春天》里,警察和小女孩在镜子里互相对视。在电影里,平静的对视下面蕴藏着未来的某种线索。对抗,相爱,或者其他什么。这种对视,让人对未来想入非非,也不知道是因为被众多电影演绎得暧昧不堪而造成的心理暗示,还是正因为它让人想入非非,电影才会如此演绎,而加深了它的暧昧。

我的办公室里有两个人,有一个S城本土男人,头发总是梳得油光滑亮,喜欢洒香水,味道很清淡,似有似无地传过来。我们叫他Shawn。肖恩。他的确姓肖,叫肖庆恩,三个字的名字叫得很不顺口,英文名字就让人轻松多了。多半时候,肖恩不在办公室,据说他和太太两人开了家公司,专门把这个公司的单子都转到自己公司去,这就是他在我们公司的全部工作了。所以平时,这位大爷都在忙自己公司的事,到公司来不过是走走过场,坐一会儿,讲几个黄色笑话,跟各位领导同事打个招呼,再上上网,就离开了。

有时,我觉得他的行为很夸张,他常常背着个巨大的背包,运动衣就挂在包上,到公司转一圈后,他就直接扑到健身房去健身。这种和规章明目张胆的对抗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我懒得问别人,在这些方面,我的好奇心不算太强烈,没有什么求知精神。

一天下午,肖恩给我打电话,说请我吃饭,蒙也在。我说算了吧,和两个并不熟悉的男人一起干进食这么隐私的事,想想都别扭,我一口拒绝,借口说我要到伯父家去。

那天晚上,下了班不想走,呆在办公室里,隔壁办公室的同事们一个个拎着包走掉了。我懒洋洋地盯着电脑看。想了有一个小时之久,我终于还是拿起包往外走。路过财务室时看见两个女会计坐在沙发上嗑瓜子,仓库的一个男人坐在桌子上,面对她们,背对我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他说的全是英语,一句中国话也没有。而那两个会计的脸半埋在硕大的瓜子袋里,嘴角浮出因为克制而显得诡异的嘲笑。

也许只要留意一下,就会发现,任何傻瓜旁边都会站着些同样卑微而迟钝的人。

路两旁的水果摊子有种迷人的清香,还有淡淡的尘土味道。几个腰间系着黑色人造革包的女人肥硕的腿伸得老长,赤着的脚上涂着各色指甲油,在惨黄的灯光下都能把已经残破的颜色看得清清楚楚,像被人用刀子划伤的碎叶子。她们的肤色因为长期坐在太阳下等待顾客而变得焦黑,头发高高地束成一团,碎发从头绳中钻出来,憔悴地挂在耳畔。

买了苹果,用餐巾纸擦亮,边走边吃。我在想是不是为了这个谎言就真的去伯父家一趟。不过,走到车站的时候,我又犹豫了。去干什么呢?说话?应酬是这辈子我最不想干的事。三趟车来了又走了,我终于决心往回走,车站旁边的琴行突然传出钢琴声,如果没有记错,这首曲子应该是《misty》,青文有的时候会在琴房弹这首曲子,她很喜欢。

毕业时,青文留在学校教务处工作,而罗罗则到了西安。他们似乎都没有什么悲伤,很镇定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我分别和他们谈过,青文说自己很累,罗罗则说疲倦。用的词不同而已。很清楚的是,双方对彼此的关系很默契,已经不抱希望了。

据罗罗说,他们还曾很认真地讨论过结婚还是分手的问题,双方都非常冷静,觉得这样的关系只能如此进行,分手,或者结婚。最后,两人终于没能做出个决定来。而没有决定也就意味着分手了。他耸耸肩,毫不动容地说。

我盯着他看,什么也看不出来。我笑,他也笑,一脸的索然无味。

站在光线温暖的琴行旁边,一直听到曲子最终结束。我点了根烟,装出在等人的模样,懒散地倚在门柱上四处张望。我不喜欢被人看见自己无所事事地站着听音乐。即使是一个人,也常常有种感觉,有眼睛在盯着我,不知道是谁在盯着我看,或者是陌生的路人,或者是被分裂出去的自己。我不太清楚。

每到这种时候,感觉到被人注视,自己的一举一动就变得极为神经质,像一场表演,会突然唱歌,突然颤抖,突然惊悚地往窗口看,突然四下找寻,想知道那双眼睛的主人是谁。或者为自己的无聊找借口,比如,明明是听琴,却披上等人的外衣,警惕地观察所有路过的人,生怕被他们看穿自己欲盖弥彰的掩饰。

过了些日子,肖恩又叫了我几次,每次都说是吃饭。感觉很奇怪,肖恩平常并不是个非常热情的人,他疯狂地说话只是为了掩饰他的另一面。这是我对他的印象。每天到公司短短的一个小时内,他都已经很热情地跟十个以上的人闲聊过了,但在说话时,他的眼神却极为空洞,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在强迫自己说话,其实他根本是什么都不想说。

强迫自己跟别人交流也是种病态,拒绝跟人交流也是种病态,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确实不太容易。

习惯了他空洞的眼神之后,再让我相信他是真心请我吃饭还真困难。他无论怎么说,我都只是一笑而过。后来,肖恩也不提了,偶尔开句玩笑说我不给他面子,伤了他的骄傲。

反正日子就在这样的荒凉之中过去。不过,荒凉是事后的感觉,当时并不觉得。只是后来觉得,除了工作,回家,在音乐中入睡,生活就再没有了其它内容。晚上和周末加班成了自觉自愿,生怕两手空空的,除了寂寞,一无所有。那些日子,我完全没有了自己的生活,成了为了生存而劳动的工具。甚至,连阅读的习惯都放弃了,我的心完全被在外界拨动,书本无法让我安静。

爸爸去世后的三个月后,蒙出现在我们公司。

那天下午,正好老板不在,隔壁办公室一个疯狂热爱韦伯的小姑娘在会议室放《猫》剧里的《记忆》,女高音几乎要把玻璃隔断给震碎,整个办公区域都响着这痛彻心扉的歌声。本来财务室的人还在听收音机里的点歌节目,叫她把声音关轻点,她置之不理,最后财务室的人只好把收音机关掉。

蒙一进我办公室的门就拍胸口,天哪,我还以为走错地方了,你们公司怎么不改成小剧场?我看看他,四下张望,发现肖恩不在,只有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里,这才确定他是和我说话。我笑了笑,挺好听的,你觉得呢?

我觉得在办公室这么嘈杂的地方听歌,简直是糟蹋音乐。蒙不以为然地说,在肖恩的椅子上坐定了,微笑着看我,眼睛发亮,肖恩不在?

嗯刚才还在,不知道到哪儿去了,可能嫌吵,走掉了吧。我盯着电脑看,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在问我,急忙咧着嘴扮出个乖巧客气的笑容回答他。

在忙?他脑袋伸过来,今天我请你吃饭。下班时我在楼下等你。我从文件中抬起头,惊奇地张大嘴盯着他。请我吃饭?我听错了?我正想说话,他却微笑地告别了,等会儿见。说完,腋下夹着小公文包走了。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长桌前吃寿司,五彩缤纷的寿司慢慢地在面前打转。厨师们都很年轻,脸色白晰而光洁。坐在对面有个年轻的男孩的眼睛细细长长,神色冷淡,这种神色让我想起肖泱。蒙说了些什么?似乎说到他的前妻。她是个什么人?他说她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泼妇,在公车、菜场甚至大街上拼命地吵架,而且次次获胜。每到这时候,他在旁边都很无力,怀疑不是自己疯了就是自己的女人疯了。她和他谈恋爱时,虽然有点疯疯颠颠,但从来就没有表现得如此凶恶过,他甚至有很长时间觉得她是个脆弱的人,略略有些神经质。结婚没多久,他开始害怕和她出门,生怕她又抓到个吵架的对象,他真替马路上来来往往的陌生人担心。

他还说,第一次看见我就注意到我。他说他喜欢我。我很认真地吃最便宜的寿司,只包裹了一层紫菜,其它什么也没有。他和我什么关系都没有,我怎么能放肆地吃他的钞票?我原本不想来。下班前,站在卫生间里龇牙咧嘴了半天,明亮的灯光特别能突出人的丑陋,我发现自己脸上有色斑沉积,雀斑爬满两颊,肤色焦黄,眼神低迷,嘴唇干枯。这种发现真让人沮丧,我真恨不能立刻就躲到家里把自己泡在浴缸里,浸浸水可能会好点,至少不会那么像木乃伊。

所以,下楼看见蒙对我温文尔雅地微笑时,我恨不能踢他两脚拔腿就跑。

听他的话很无聊,我不断地走神,不断地被他重新拎回对话中。我不知道他怎么想,反正,我认为被人研究是件尴尬而且无聊的事。要知道,每件事都有多种可能性。比如,每天都换衣服可能是时尚,也可能是心情积郁强烈需要改变,也可能是偏执狂,认为这个世界无比肮脏。我不知道他凭什么说我时尚,我从来对时尚都不敏感,我每天换来换去,没有一件衣服具有流行和夸张潜质,都是普通不过的深色套装。

不过,他好像适合我。离婚两年。年龄三十四。正好大我十岁。经济条件尚可,反正是一外资公司职员水平。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经历过工作的变迁和婚姻的变迁,当然会把年龄和拥有的社会资源当作力量,虽然个子不高,这些东西垫在脚下也显得蛮高大,只要不抽掉他脚下的东西,他永远都会理直气壮。

我绞尽脑汁想,我问自己,和他在一起会不会有安全感?年长,有经历,可以弥补我的脆弱,安慰我的伤害吗?我想得有点头痛,我告诉自己抱有希望是不对的,可是,令我不安的是,有希望在我心里升腾。

吃完饭,过街时,蒙伸手扶住我的腰,过了街,又自然地松开了。我沉默地盯着路灯下双脚的移动,很有节奏,一步一块瓷砖再加半只脚的距离,两步则是两块瓷砖加一只脚,三步正好走完四块瓷砖,开始新一轮的反复。瓷砖正好也是由四种颜色拼成的,红绿黄蓝,每三步一个轮回。不知道是不是专门为了配合成人走路节奏设计的。我更宁愿相信它是一种巧合,恰好配合我的步调,为我一个人的步调配色。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肖泱。没什么特别的情景。他坐在黑暗里,我坐在他对面。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脚。我在梦中毫不胆怯地告诉他,我很想念他,那段日子的不再,让我无休止地想他。但他似乎什么也没有听到,只是低着头盯着他的脚,仿佛睡着了,歪着脑袋靠在墙上,我伸手推他,他的身体晃了晃,头还是没抬起来。我蹲下来,但是我只能看见他低垂的眉毛,他的脸被阴影埋没了。

我伸手想摸他的头发,恐惧让我浑身颤抖,紧接着,我在颤抖在惊醒,发现自己抱成了一团瑟瑟发抖。

总是会有最后的防守的。实在无能为力,就只有逃跑。连做梦都这样。用惊醒来逃避恐惧。

在床边找不到鞋子,光着脚跳下床去开灯。水泥地冰冷的,还有疙疙瘩瘩的尘土颗粒,真讨厌。这样的清晨。孤独地从梦中惊醒,想着一个不该再想的人。

我看了看闹钟。五点。从钱包里翻出张电话卡。我想等会儿出门时是不是该给妈妈打个电话。想了半天,又把电话卡放回去。

爸爸不在了。妈妈一个人。我真的是什么话也没有了。

离开学校前,还是常常和肖泱见面的。这种见面已经不像以往那样轻松了,我总是无话可说,百无聊赖地发呆。我喜欢和他在一起坐着,哪怕什么也不说。可是,不是这样的无话可说。这种气氛让我越来越尴尬,越来越恐惧。

肖泱还是老样子,至少,表现出来的还是老样子,为了不冷场,他不停地说笑话,讲些趣闻轶事,或者说伍迪·艾伦的电影,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我听得很专注,为了表示自己的专注,尽管觉得无话可说,还是强迫自己说话,强迫自己不要让他失望。

我很累,他也很累。

那段时间我们都有心事。我要毕业了,他还有两年毕业,前途什么的都很迷茫。他花那么多时间陪着我,只能让他自己也越来越不开心,对我也没有帮助。

有一个晚上,我对他说,我们可以在一起。只要我们两人每天都杀死自己一次,把所有的昨天都杀得干干净净。晚上上床的时候,要仔细地好好想想,把留在心里的,牵挂的东西全都杀掉,然后再睡觉。第二天我们都是全新的了。我们能做到吗?你说我们能做到吗?我泪流满面地看着他,一遍遍地问,你说好不好?你说我们能做到吗?

他沉默。半晌才抬头看我,温柔地说,我们做不到。我伏在他肩上拼命地哭,愤恨地想要撕碎他。我不恨他。当然不恨他。我只想毁掉我眼前所有的东西。我太需要一种力量,崇拜的力量,迷信的力量。而这种力量他却不能给我。我四处找寻不着这种力量,只好盲目地崇拜街上的每一个人,我如此深信他们又如此怀疑他们。我无法消灭掉让我左右摇摆的他们,只能借希望于每天晚上杀死自己。

之后,有好几个夜晚,靠在他怀中,我们不再说话。

说话太可怕,所有的语言都太可怕,有时觉得它能穿透,把人刺得血淋淋的,有时候又觉得它太迟钝,永远无法抵达内心。好像总是生活在一端,眼望着彼岸,走啊走啊想抵达,但却怎么也无法抵达。我越来越恐惧,醒的时候头痛得厉害,睡着时又常常被苍白的梦惊醒。

那些日子,我几乎想不起来我们是否有过交流。我们的相处落入了失语的陷阱。

语言是陷阱。失语也同样是。

而梦境也是一样,我在梦中沉默,他在梦中也沉默。我甚至不知道梦里是否有他,我所能记得的,不过是一片茫然的黑色,除了我的昏沉外,我什么都不记得。

躺在黑暗里时,脑子里突然钻出来的念头,就是一切不过是丧失,什么的本质都是丧失。永远不存在获得。于是,脑子里开始浮现自杀死亡的人名,伍尔芙、杰克·伦敦、海明威、萨福、茨威格。我克制着自己要站到窗口往外看的冲动,躺着一动不动,拼命地想,死是什么呢?没人知道是什么。就像是一扇永远张开的门,进入后就会在身后关上。门外的人对门里的一切都因为未知而恐惧。生之恐惧。

而我的爸爸,和我已经隔着这道门了。他却无法告诉我,那扇门的背后,都有些什么。

我恐惧,我站在生命的某一点,未来和死亡都看不清楚,每种设想都让我害怕,始终不得安心。然后,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睁开眼睛时我非常迷惑,看看表,离我上床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应该没有睡着,可是这十五分钟对我来说却是一片空白。我完全想不起来我做了什么。

有时,肖泱会唱歌给我听。肖泱对我是不是太好了?他太年轻,对我无能为力,只能一味纵容。他让我放任在自毁的情绪中,花时间陪我,怕我出事,他不去上课,不回家,骑着自行车满校园乱转找我,或者,跟着我。他这样的宠爱反而把我推到进一步的放任之中。我太惭愧他如此夸大我的神经质,我的行为跟不上他的想象力。我其实心智正常,不需要这样密切的监护,他的出现让我更加烦躁,我拼命地赶他走,泪流满面地四处逃蹿,不让他跟着,有时逃到小巷里呆坐几个小时,有时甩不掉他,他倔强地追着我,死活也不肯走,脸色惨白,闹到最后,我揪着他的衣领拖他,他拽住我也开始流泪,我们哭成一团。

和肖泱相处,我历数出来的似乎都是不快乐。其实,大半的时候,我想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对视时忍不住的微笑,等待时流露的喜悦。下雨时,两人披着一件雨衣坐在湖边听风声雨声,感觉到彼此的体温却无论如何不敢亲密的碰触,羞涩困窘地说着些暧昧不清的话。相互之间越是模糊不清,越是缺乏了解,越是暧昧含混,就越有想象空间,越具有吸引力,这种时候的快乐,无可比拟。

他说,为了给你买这部电影,我跑了哪里哪里绕了大半个城。比如,他特意到书店去买我甚至只是随便一提的书,然后轻描淡写地告诉我这本书不太好找。我喜欢和他在一起,我就像是个任性的孩子,向他索取关心,强迫关心他,他送我花时我脸涨得通红,但还叫他把花一朵朵再数一遍,告诉我数字的涵义。这样的事情总是会让人高兴的。

临毕业前有段时间,因为长期的夜间生活,我开始厌食,看见食物很恶心,特别是油腻的食物。不过,平时我的食欲就很差,也就没注意。肖泱到超市买了一大堆的水果叫我吃,吃着也没有问题。但没过一个星期,我就无法进食了,吃什么吐什么,胃里翻腾得厉害。我也没太注意,觉得可能是生活习惯不良导致的。有一天,和肖泱一起吃饭拼命地吐,把他吓得脸色都白了。第二天一大早,我甚至还没有入睡,他就来敲我的门,叫我去看病,我不肯。我害怕跟医生说话,还怕在挂号室窗口排队等候,反正这种种想象都让我头疼,挤在人群中等待,告诉医生自己不舒服,再慌里慌张地听他的判决。我受不了。我实在受不了。

肖泱实在无可奈何,开始我们只是细声细气地商量,后来他不耐烦了,语气变得有点粗暴,勒令般地问我去不去,看我还是摇头,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门外拖,他的力气当然比我大,我拽着门框死不肯走,手指甲抠在门缝里,像裂了一样疼痛。我的眼泪拼命地往外钻。不是因为身体的疼痛,我身体对疼痛的忍耐力很强,从没有因为身体不适掉过眼泪,就连小时候都没有,我妈妈常常夸我打针从来不哭。如果他没有劝我去医院,而是直接把我带过去,陪着我,我肯定会同意去看病的。我就是不愿意人家耐心地征求我的意见,我不愿意向任何人表达我的意愿。他让我越来越恨自己。

青文听到门外的响动,披着衣服钻出来,你们两个干嘛啊?怎么打起来了?你放手,你没看见她哭了吗?

肖泱瞪了她一眼,不知道不要瞎管!她生病了不上医院你们都不管!

青文调脸怀疑地看看我,生病了?那是该上医院啊。要不,我陪你去?

不要!我死也不去!我疯狂地尖叫起来。

第二天,是罗罗和青文陪我去的医院。肖泱为了镇定我的情绪,有两天没有出现。其实我倒是希望他能出现的。不过,青文叫他这两天不要再来了。

他离开的时候没有表情,我不知道他是生气还是懊悔抑或是悲伤,他远远地站在门口,看了我一眼就走了。而我则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眼泪早就干了,理智也恢复了,后悔得要命,对不起这三个字早在唇间徘徊了,却怎么也吐不出口,只好死死地盯着他看。

医生给我开了药,治胃炎的,还开了稳定情绪调节神经的冲剂。我奇怪地盯着他,他解释说,因为是神经性疾病。我没吭声,拿着药就走了。我真希望是肖泱在旁边,他至少不会像青文那样大惊小怪地瞪着我看,喋喋不休地说些要休息要戒烟要好好生活的废话,也不会像罗罗那样立刻鄙夷地斜医生一眼,仿佛医生撒了个弥天大谎。肖泱肯定不会有表情,他只会默默地陪着我。

回想肖泱的种种,一直回想到天已经大亮,烟灰缸里堆满了烟灰。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钻进屋子,肺里顿时冷冷的,浮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似的,倒吸一口气。楼下的人如同蚂蚁般涌攘,女人的睡裙在风中飘浮。肖泱的形象顿时消褪在清晨冷静的空气里,我开始惦记手头没有完成的工作,还有那个昨天刚刚跟我约会过的蒙。

我猜想,蒙是个有基本经济基础的男人,有过婚姻经历,年纪也不小了,应该有些包容心。这或许是个值得尝试的选择。比肖泱更加合适我。

蒙再找我的时候,带了一堆英文杂志,都是些经贸方面的,为了让我熟悉业务知识。饭后,到隔壁的茶馆坐了会儿,我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的语气还是很斩钉截铁,决断地跟我谈他的奋斗史,他如何考上大学,毕业后分到工厂里穷了几年,如何抓紧机会跳槽,如鱼得水,现在也算混得不错,有套不算小的房子,而且手头也宽裕,不用太为经济焦虑,他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缺少一个关爱他的女人。他说这话的时候软弱地笑了一下,头一次减轻了语气,人需要相互关怀的,对吧?

是啊,人需要相互关怀的。他说得对。我冲他笑笑,没有吭声。可是,需要关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太近了让人厌烦又恐惧,太远了又感觉不到关爱。某一种细枝末节可能源自于好意,却在无意中造就伤害。就像我父母的关系一样,只是方式处理不当的悲剧。

这天下的事,这天下的人,都那么难懂。

那段日子,蒙就这样理所当然地进入了我的生活。常常一起吃饭,或者泡泡茶馆,有时看看电影,没有两天,他就开始牵我的手,然后搂我的腰。我听之任之,非常麻木,肖泱稍微碰到我都会让我极为敏感,害怕或者甜蜜,而蒙的任何举动都没能让我有一点点激动,不激动也就不害怕,似乎更容易接受点。反正,没花一个星期我们就建立了恋爱关系,公开的出双入对了。

你喜欢蒙吗?小炫问我。小炫是隔壁美国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她的房东回国了,要收回房子,就搬到了我那儿。我还挺喜欢她。我很容易喜欢别人,也很容易讨厌别人。反正,小炫搬来住了一段时间,我感觉还不错。

不知道。很安定。我趴在床上翻杂志,连头也没抬。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心虚,和蒙相处,实在是除了安定感,其它什么感觉也没有。我讨厌他总是那么绝对那么自信,仿佛全天下都错,就他一个人对。他的话不容置疑,这种姿态让我处处怀疑,几乎没办法相信他的话。

不过,他会考虑到我的需要,吃好穿暖,喜欢听什么音乐,看什么电影,吃什么零食,每天陪我散步,隔三岔五给我买花,每天有事没事都打电话过来聊天。感觉好像也挺对,有什么不对呢?这就是恋爱了吧,天天约会,天天电话,没完没了地说话,吃吃喝喝,然后,讨论一下婚姻问题。

我们约会了三次之后,我就问他想不想结婚。这种问题恐怕还是蛮吓人的,他立刻愣住了,怔怔地看了我半天才舒展眉头,结婚?好啊,结婚,我当然想啦,我怕你不想呢。

不想结婚?怎么会?我只是不想恋爱而已。当然,后一句话硬生生地咽了回去,眉开眼笑地看着他,那么,我们是认真的,对吗?

他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我,怎么会不认真?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我没想什么。我喝了口芋香奶茶,抬起眼睛看着他温存地笑。我总是这么温存。他有那么强大的自我,出于一种本能的平衡,我就会弱小,我就会温存。

这不是我的天性,和肖泱在一起,我时常强大地去压抑他。这种态度的转换不是出自我的本意。或许,人的本性就是这样,为了保持自然平衡就恃强凌弱。

反正,蒙从来没见识到我的神经质。有一次我说我害怕,我总是担心,我总是不自信时,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有什么好不自信的,有什么好担心的,叫我别矫情,别耍嗲了。他说没有觉悟的人才会想不开,我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或许他是对的,就是因为没觉悟,想不开,才这样不断烦恼、茫然,不知所措。可是我不知道如何提高觉悟,或者应该像他那样,每天看看《新华日报》,关心政策动向,预测经济走势,这样的生活显得比较健康。

有一天晚上,我在睡梦中窒息,惊醒后我拼命张着嘴呼吸,却怎么也感觉不到新鲜空气的进入,我抓起电话想求救,可是却失手将电话打翻在地上。我半跪起来抓住窗户把手,想伸头出去呼吸,可是我脑袋却撞向了硬梆梆的窗户。或者是小炫关了窗户,我不知道,我伸手去拧,可怎么费力却都拧不开,当初这个窗户也是好不容易才打开的,把手都已经锈掉了,我惶恐得要命,几乎都要哭出来,不过,我根本没有力气哭。我绝望地拍打窗户,只听见哗啦一声,玻璃碎了,冰冷的空气从外面钻了进来,我饥渴地大口大口呼吸。在黑暗中抚摸自己生疼的手。没有血流下来。手没有被划破。我很安全。紧紧捂住胸口,绝望地趴在破碎的玻璃前,我的眼泪逃命般地涌了出来。

后来的日子,我的身体奇迹般好转了。头不痛,不惊醒。每天安心于他在楼下接我,然后一起吃饭,或者到他家去做饭,看看电影看看碟,晚上有时他送我回家,有时,我就留在他那儿过夜。开始,我很害怕他。尤其是他想亲吻我时。我浑身紧张,我想逃跑,想打他,这不是他的问题,我想,我害怕的只是亲近感,而不是具体和某人的亲近。

但回忆到肖泱,我又开始否定自己的感觉。我记得当肖泱摸我的头发搂我的肩时,我没有如此的抗拒。但是,和蒙在一起,我的反抗太剧烈了,蒙很讶异,一脸受伤的表情。他说都什么年代了,如果爱我,为什么不把你交给我?当然,他只是咕哝了一句,然后还是很细心地安置了我,然后自己睡沙发了。

后来,慢慢的,时间长了,我的心安定了些,也渐渐能适应了,没有那么深的恐惧。偶尔也会和他做爱,没有想象中的血腥场面,很平静。如我所希望的,温存开始,温存结束,没有太多欲求,也不想诉说,只是在平静下完成,然后安静地说几句话,各自入睡。

其实第一次之后的那个晚上,我的睡眠也不好,我梦见他和我坐在车里,然后他甩门下车,冷淡地说,我走了,你不要再来找我了。听了这话,我猛然颤抖,睁开眼睛在黑暗中摸索,我摸到蒙的手臂,很温暖坚实的手臂。他在睡梦中呻吟,问我干什么。

我说没什么没什么,轻轻挽住他的手臂,眼泪就这么掉下来,眼里满是房顶的黑暗,有限空间里的无限黑暗包围了我,对于丧失的恐惧又紧紧抓住了我。而蒙,在我的手臂缠绕中,轻轻地发出了安宁的鼾声。

蒙喜欢吃牛肉,鳝鱼,我开始学做家务,给他烧菜,希望让他开心。当然,其实我觉得他原本就蛮开心的,有没有我都开心。但是怎么办呢?如果你背负了女朋友的身份,就要做和这个身份相符合的事。而女朋友是什么呢?我仔细地想了想,中和我对蒙的观察感受,得出了结论,女朋友就是要对男人的生活照顾体贴,要仔细地想到他的各种需要,要安抚他的疲惫,要支持他的观点,要为他身体的各种需要鞍前马后,小心侍候。

我打算这么做。

有一个晚上,和肖泱在一起。那天是在他在校外租住的房子里。那时候我已经收到了公司的信,通知我可以报到了。他也放假了,原本可以回家的,为了陪我最后几天,他没有回去。

心里有疙瘩时,交流就像种打磨,拼命的在表面制造磨损,每句话都是话里有话,可是却没人愿意点破。我说,我该接受这份工作吗?他扬眉毛,你自己决定吧。我说你希望呢?他说我希望你好。我说你快乐吗。他说,我的生活原则就是快乐,没有事可以让我不快乐。我说我走了你还会把我当朋友吗?他说这可说不准。

我们并排坐在床上,他懒懒地抱着人家刚送他的狗,一脸慵懒,眼神却极为警惕,正如他一贯的做派。

我脱了鞋子盘腿坐着,把脸埋在长发里,也不再想说话了。你的长发让你显得很颓废。他摸了摸我的头发,稍微修理一下会好点。不过,千万别乱剪,女生长发好看的。

我颓废吗?我抬起眼睛看他,笑。他犹豫了一下,嗯,还好。有一点吧。不过,也很正常啊,有什么不正常的嘛,存在就合理。对吧。他往后退,靠在床上,摸狗身上长长的白毛,嗯,大家都很好,大家都快乐,这就好了嘛,不快乐也是一辈子,快乐也是一辈子,该装傻的时候就装傻嘛。你饿了吗?我们到楼下的便利店去买点吃的吧。没东西吃了。

你去吧。我等你。我不想动,没有力气。我翻他床头的书。拉倒吧,你已经够懒的了。他拽住我的手,走吧,走吧,今天你来买。

凭什么?我付钱,你来买。我头也不抬,看书。

他从我手中抢过书,里面有张条子,我从我妈的书里翻出来的,觉得对你有用的。看看吧。

我知道他妈妈是心理医生。我陪罗罗去看过心理医生,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医生似乎不是在提供帮助,也并不打算聆听,像个自以为是的愤青,手里拎着一打打的帽子,满大街找脑袋,不管合适不合适就往人头上扣。反正,那个医生告诉罗罗,受学校迫害就应该把该死的行政楼砸掉。

他给我的纸上写着:

A.起床后无论你如何沮丧,如何浑身无力,都要去洗脸刷牙梳头换衣服,这会让你有种新的精神面貌。抑郁症患者清晨情绪最为低沉,你要用实际行为和悲观对抗。

B.你强烈需要说话时,最好能先用自言自语克服,实在没办法再向他人求助。你明明知道你已经丧失了对说话对象和话题的筛选能力,等你狂躁的情绪过去,你说的话会将你拖入新一轮抑郁,内疚和恐惧使你从朋友身边逃离,变得越发孤僻。

C.如果食欲不振,就多喝水,不要强迫性进食进而引发厌食症。如果进食时注意力不能集中在食品和胃的知觉上,最好在身边少摆食品,避免引发暴食症。感觉到头痛,胃痛,或者有其它身体不适,可以借助于药物入睡,思考只能让这种躯体转移症状更加恶化。

D.将你的生活作息习惯调整正常,虽然你喜欢夜晚。但长期的夜晚生活会让你的思维异于常人,与世脱离,无法自拔。在阳光下和众人生活有助于建立现实感。尽量参加正常的工作学习,如果实在做不到,就尽力为自己找到规律性的事情做,让自己疲劳,晚上可以入睡就能避免单独思考,逃离死亡阴影。

E.给自己拟定个简单的购物计划,到陌生的地方走走。先从问路、购物这种简单交流做起,一步步来,你不需要每次都成功。它可以帮你克服你对陌生人的惧怕,不至于丧失最基本的社交能力。

F.不要不断重复并且分析情感需要的种种细节,不要对发生过的事和说过的话反复咀嚼,无论是好是坏。这样会使你产生幻觉,生活在自己虚构的生活中,对现实和周围的人不满、厌倦或者抱有过高希望,严重脱离实际生活。

G.如果看到这里已经有了无数个无奈或无力的理由来让自己不这么做,那么你大概至今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还在为自己找借口,尚未可能自救,得另寻它径。如果有了,也要小心,因为抑郁症自杀行为高发期正是好转初期,因为你有自杀的力气——不要给自己太多自由,不要给自己时间。

我眼睛有点酸。跳下床,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吧,走吧,买东西去。把纸条顺手塞进包里。

切着案板上的茄子,突然就非常非常想看那张字条。这张纸条一直藏在随身带的笔记本里,那张薄薄的透明薄膜下压着,还有一张肖泱的借书条,上面列着的都是我们一起看过的书——那段时间他总是根据我的喜好来借书,想刺激我的阅读欲望——《青年心理学》,《女性犯罪心理学》,《流亡曲》,《夜色温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无处躲藏》,还有一张肖泱的一寸照,我从他的借书证上撕下来的,当着他面撕的,还有一张字条,他贴在我门上的,“我来了,你不在。回来给我电话。”字迹很潦草,但是很漂亮。肖泱小时候学书法,还曾拿过市级奖,比我那滥字强很多。

洗干净手,笔记本刚取出来,蒙探头进来,你手破了?

没有啊。我有点慌张。他看看我的表情,什么东西啊。我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不习惯说谎,也不会应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的问题。他走过来,狐疑地看看我,然后又盯着我手上的纸片看。

幸亏照片在底下,他没有看到,他只是看到了借书单,上面写着肖泱的名字。学校的借书单?你的初恋情人的吧?他不以为然地笑笑,留着纪念?还挺单纯的哦。说完转身出去,平静地说,水开了,我灌水去。

我将纸条收起来,抬头看见蒙的目光。他似乎有些漫不经心,但他皱着眉头。我用力捋捋头发,想把凌乱的头发理整齐。

蒙若有所思地在门口抽烟,目光散漫。我从他身边过去,想到厨房继续做菜,我都已经走到了厨房门口,他突然跟上来拽住我的胳膊,你刚才在看什么?

我听见他的声音里有愤怒。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愤怒。我觉得我才有资格愤怒。什么?我反问他,甩脱他的手。回过头看他,他也盯着我,满眼都是狂躁,我突然害怕起来。我觉得他有可能揍我。天知道,他的眼神让我害怕得绝望。

我是不是发出了声音?是从嘴里,还是从心里?

我悲伤地说,对不起。我太邪恶了。我无可救赎。我总是对不起别人。我满怀恶念,总是想到父母的冷淡和暴力,总是对汪海耿耿于怀,总是觉得肖泱对我的保护不够有力让我没有安全感,总是觉得蒙人到中年就应该对我好可以给我一个家让我安全。我太过自私,总是觉得别人会伤害我,却没想到自己会伤害别人,总是希望依赖深信,却总是怀疑别人的诚实,总是只想到自己的感受,总是苛求别人对自己更好一些,却从不肯原谅别人。

蒙没有吭声,紧皱着眉头在屋里走来走去,像只困在屋子里的野兽,健步如飞,双手握得紧紧的,拳手都有些发红。我伸出手去握他的手,试图让他情绪安定下来,他用力一推,我飞一般地跌出去,趔趄几步,终于倒在了茶几上,腰撞得生疼。我呆呆地坐在原地,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怎么样才能挽回局面。我开始无助地哭泣,想换取他的同情。我越哭越觉得自己可怜,干脆放声痛哭起来。我觉得自己真弱智。

曾经很厌恶别人的碰触。甚至不愿意坐别人坐过的椅子。我记得有一回下课时,我到走廊上抽烟,回到教室发现一个新疆女同学坐在我的位置上跟同学讲话,那个女孩其实蛮漂亮的,平时打扮得清清爽爽,总之应该没什么不卫生的。不过,那时候我自己比较变态,我从早到晚换衣服还觉得脏,脏,脏,克制不了脑子里那种觉得一切浑浊的肮脏感,当我看见她穿着那套一个星期没见换过的蓝色套裤坐在我的位置上时,我都快躁狂得崩溃了。我仿佛亲眼看见她衣服上的灰驳驳地往下掉,落到我的椅子上,一层层堆积,把整个椅子都变得灰朦朦的,爬满了灰色的蠕虫。我的想象力真让我自己恶心。我把桌子上的书拿起来,到其它位置上坐下了。我讨厌自己这样,我觉得这种行为让我有罪恶感,我不应该这样。可是,我无法克制自己神经质的想象。

我抚摸着蒙的头发,身体缠绕着他的身体,再回想这种强迫性的厌恶。对自己的身体,既而对他人的身体厌恶。我并不喜欢蒙的身体,对此我也充满了负疚感和罪恶感。我想如果爱一个人,也就会爱他的身体。但我不想承认我不爱他。

我只是想好好地和一个人生活,忠诚而安心。我不需要他们说的爱情。我只是想结婚,结婚是安全的托辞。我也可以结婚。至少,我没有完全抗拒蒙的身体,也没有完全抗拒他这个完整的人,虽然我也并没有接受他。他的行为、语言和我没有关系,我可以顺从含忍,一直到死。

蒙从面前的杂志前抬起脑袋,厌恶地把我手里的烟拿走,放进自己嘴里,对了,什么时候跟我到我妈家吃饭吧?

简直是五雷轰顶。我张口结舌,发呆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他惊讶地盯住我,干什么呢?不想去?

嗯。算了吧。我安慰地拍拍他的手,睡觉吧。

不去怎么结婚?他在我身后问,很烦恼的口气。

不去不能结婚?我脑子开始“嗡嗡”乱叫。

太烦恼了。从来这世界都是牵连不断,纠缠不清。我真想结婚。可是,或者我只是需要结婚这个概念。其实随便怎么样都好,随便找个地方,打扫干净住进去,为什么要这么麻烦?烦人透了。我决心装作睡着了,从他的问题中逃跑。

我闭上眼睛,抱住自己的胳膊,安静地呼吸。他没有再问我,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翻身,叹气,整整半个晚上,他都在躁动不安。

和蒙去书店买书。他说他最讨厌买书。因为书是大毒草,他不需要别人的教导,生活是自己活出来的。或许他说得对。以前罗罗也说他不需要别人的教导,他说那都是垃圾。不过,他还是在不停地吸收垃圾,他说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巨大的垃圾场。一起吃饭的人说他不正常,他立刻反驳说,别人看到我是alien的时候,只能说明他们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我看他们都是alien的时候,说明我的精神很正常。

蒙坐在书店大厅里喝水,叫我自己上楼去挑。

真无聊。好像是到服装店挑衣服的女人。我感觉。百无聊赖地坐电梯上楼,看他在楼下瘦瘦的背影,真觉得奇怪。为什么就是这个男人?为什么他就是我的生活?我的未来?为什么?这世界这么大,为什么和我似乎没有关系?

音像部在放丁薇的《女孩与四重奏》,“站在街角,发现自己很无聊,我怎么哭着叫着像个孩子在胡闹。我该微笑,还要有一点骄傲,就算是没了你了我了我也不能让人笑”。

站在街角。这几个字如此的熟悉。我眼前立刻浮现出场景来,我孤零零地站在一条小巷里哭。巷子很长,七拐八拐,肖泱在路的尽头出现,远远地望着我,慢吞吞地靠近我,然后,在一米开外停下,安静地看着我。不说话,也没有表情。我走到他面前,用力推他,他仍然兀自不动,双手握住我的肩,想哭就哭吧,就是别赶我走。这是哪次神经病发作,为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记得这么个残碎的场景。那条巷子是苍白的,混凝土颜色的,还算宽敞,有人骑着自行车叮叮当当地过去,身后的红砖和绿石墙不知为什么向前倚,我靠在墙上,虚脱得浑身冷汗,沿着墙往下滑,背难受极了,肖泱用力拖住我,但我下滑的力量太大,他终于也被我拽得蹲了下来,满眼慌乱地看着我,不知所措。

“站在街角,发现自己很无聊,我怎么哭着叫着像个孩子在胡闹。我该微笑,还要有一点骄傲,就算是没了你了我了我也不能让人笑。”我跟着曲调哼,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对面有个年轻女子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转身收起了笑容。看见蒙坐在大堂里,不耐烦地看表。真奇怪。他愿意坐在这里等我,而放弃追求比我更好的女人。比如,我背后的这个年轻女子。

恋爱和工作一样,是个转移注意力的方式。Killtime。以前罗罗说的。是的,可以把时间都消磨掉。和蒙在一起,上下班,吃饭,散步,看电影,日子过去得真快。有过争执,多半是因为我不同意他的观点吧。他对别人不同意他的看法极为恼火。我后来就学会闭嘴了。他说我觉得我的才华根本无人能及。我说你说得对。他说可惜生不逢时。我说对啊太对了,这年代,简直是Shit。他说他的朋友都不理解他,他却那么具有理解能力,全都能理解他们。我还是硬着头皮说对啊对啊,你这人是蛮透彻的。反正,无条件支持一个人也没那么难,只要把这个人当成弱智。

我以为这就是幸福。

直到他提出分手的那天。

很突然。没有什么迹象。至少,在事前我没有发现。只是有一天,我们吃完饭分手,第二天打电话找他,他就说,分手吧,我实在忍受不了,我觉得我被你控制了,我受不了。他说完就挂了电话,没等我说第二句话,我惊愕地张大嘴什么也说不出来,半天才想起来,又拨电话过去,他说你这人就这么烦人,不能让我安静一下,思考没有坏处!

我说不是啊,不是啊,我要到你房子里拿走我的衣服,还有几本书,好像还有个CD机。他愣了一下,说好吧,来拿吧,走时把钥匙留下。我的心像被揪住一样,疼痛得几乎喘不过气来,但是我说,没问题,等会儿就去,你下班前我就走。

真奇怪。分手可以分得这么干净利落。我应该不断哭泣,苦苦哀求才对。蒙肯定也是这么断定的。或者我就是想出他意料之外,或者我是自尊心过于强烈才表现得如此倔强。

天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即将被抛弃,所以最要紧的就是让自己不流露出怯懦来。表现出受伤害,无非让他得意。但我觉得应该像琼瑶小说那样,哭泣不止,嚎叫不休,才能说明感情的深度。

这种对自己不甚深情的责备都快让我发疯了,晚上躺在床上练习哭泣,我逼自己流眼泪,呲牙咧嘴做出哭泣的表情,但怎么逼自己都不行,我眼窝仍然干涸无比。我气愤得睡不着觉,在屋里团团乱转,找了把刀子,在手腕上比划了一下,轻轻地划一刀,没有太用力,一道白色的长裂口,血丝从伤口中间渗出来一点。太无聊了,把刀放下,又躺回床上。

我不是不难过,我也难过,脑子里转来转去都是他以前的话,对我的好,和最后一天极为分裂的态度。我手机里还有他的短信,“爱你不但是感觉,还是命运”。“我要陪你一生一世,也许都不够。我不会离开你,除非我已经死去”。这场恋爱持续了半年。以我不明白的方式无疾而终了。那段日子,我过得很不好,我疯狂地拉着小炫四处乱转,把整个城市都转遍了,拼命地买衣服,阻止自己思考。

我想不明白,当然想不明白。可是如果给我安静的时间,就算明知没有答案,我还是会不停地想,企图找出答案来。好几次,我都想打电话给他。尤其是凌晨无法入睡的时候,为了阻止自己,我就拼命地喝酒,喝到醉翻在床上,第二天一口酒气的去上班。结果,没有两天,全公司都知道我失恋了,我脸不洗就去上班,浑身酒气,到了中午时间跑到卫生间去把自己淋得满头满脸的水回来。

我突然明白了——人都是在内核中完成裂变的。

有一天,一夜无眠,钻到卫生间洗头发,洗完了更睡不着了,我用小刀割手腕,割出三个整齐而苍白的伤口,心在那一瞬间突然就像冷却了般坚定下来。

然后,我发短信给罗罗告诉他我浑身罪恶,我再也配不上任何人了,我要孤独到死,绝不信仰任何人。罗罗回答说,从变态到常态,从常态到变态,没有变态,也就没有常态。人生本来就是个弹簧,绕来绕去。

看到他短信,和蒙分手后的第一次眼泪终于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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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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