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拉克伦,你还活着吗?”

拉克伦躺在草地上,鲜血汩汩流淌。他现在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伤口疼痛难忍,让他觉得还不如死了干脆。他觉得自己的骄傲和自尊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堂堂的克兰·麦格列高的庄园主被逼沦为强盗已经够糟的了,而他居然还在这次行动中受了伤,更是蠢透了。

“拉克伦!”他的同伙一直不停地在喊。

“我想……要是我没死……那就还有口气。不用劳你雷纳德的大驾……找车把我的尸体……拉回家埋了……”

他身旁传来了一阵哈哈大笑:“雷纳德,我不是说过了嘛,你尽管放心。”这是古莱尔南·麦格列高的声音。“要想射倒这么魁梧的身躯,除非英格兰人的手枪里有比铅球还大的子弹!”

拉克伦哼哼了一声,原先一直为他的生命担心的雷纳德也松了口气。“嗨,我心里有数。”那声音带着某种自诩与释然。“但让他像我这样骑马回去,我看是够悬的。要是他自己骑不了马,那就得死在这儿了。就算咱俩使尽吃奶的力气,也拉不动他啊。”

“哦,我倒不觉得这会有多大问题。记得前些年我跟他开过一次玩笑,在他脚旁点着了火,想不到他块头那么大,反应却非常敏捷,居然一下子就跳开了……”

拉克伦低声抗议起来。那件事对他来说记忆太深刻了。吉莱尔南又哈哈大笑了,雷纳德咂咂舌头,一本正经地说:“不过,这次我们不能再点火了,要是那些愚蠢的英格兰人还在找我们,火会告诉他们我们在哪儿的。”

“是啊,要是‘头儿’能熬着到家再从那该死的马上掉下来,那点火自然是没必要了。可问题是他现在就英雄落马了,这可怎么办?”

“我倒有个主意。”拉克伦不耐烦地说。“我先拧断你们的脖子,然后我们三个一起死在这儿。”

那两人清楚地知道必须充分考虑拉克伦那六英尺七英寸*高的大个子。这么魁梧的身躯靠他俩是无论如何搬不动的。他们现在故意讲话激怒他,就是想用激将法将他气得七窍生烟,让他愤而自己站起来。不过,他们可不希望他一怒之下要了自己的小命。

雷纳德又说:“拉克伦,对你来说反正都是死,可我不愿意在英格兰边境丧命。当然,如果现在是在苏格兰高地那也就算了,可在这儿——苏格兰低地,哦,我可不愿死在这个鬼地方!”

“你们两个给我闭嘴!让我安静一会儿!要是待会儿我能自己骑上马,也算放你们一码了。否则,你们就准备善后吧。”

那边果然安静下来了。看来他们也想让他养精蓄锐一会儿。但现在的问题是无论体不休息,拉克伦都没有一点力气作任何尝试了。他越来越虚弱,而且完全能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正随着血液慢慢流走。这该死的伤口!他甚至都说不出它具体在胸前的哪个部位。中弹后,他前胸先是感到一阵麻木,接着从马上摔了下来。那坚实的地面将他摔得呲牙咧嘴的——那么高大沉重的身躯一旦落马,摔得怎么可能不重呢?

几分钟过去了,他还是没能移动半步,“我敢打赌,他当时是在胡思乱想,才会被子弹射中的。”吉莱尔南又开始说话了。

“一年来他神情恍惚,一直在想着那个被英格兰人抢走的红发美人儿,做事老是走神儿。”

拉克伦知道他们是在想方设法地激怒他,好让他自己站起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他想干脆耍赖皮,不上他们的鬼当。但是,他受伤的原因倒还真让吉莱尔南给说中了。他中弹时脑子里的确正想着迷人的梅根,想着她那火一样的红发和深蓝色的大眼睛,哦,他从没见过那么美的美人儿。每次他们来到英格兰边境,他都会想起她——他正是在那儿遇到了她,但也是在那儿失去了她——当然他平时也在想她。不过,那是他自己的事,只能由他一人去品味,拿出来公开谈笑可是不行的。

“是我从那个英格兰人那儿把她抢来的,”他哺哺自语着,“英格兰人只不过是又把她夺回去罢了。”

“说得倒是简单!‘只不过’?!‘只不过又夺回去’,却搞得你那么魂不守舍!”

欠揍的家伙!已虚弱无力的拉克伦终于忍无可忍,他硬撑着身子狠揍了吉莱尔南一拳。尽管吉莱尔南一直期望着他的激将法起作用,可当拉克伦这一拳真的砸来时,他还是大吃一惊,仰面朝天地倒下了。

一旁的雷纳德哈哈大笑起来:“太好啦,拉克伦!要是你拿出刚才的能耐自己骑上马,那我们就可以一起回家了。这样尼莎就可以又有机会来照顾你了。”

拉克伦生气地哼了一声。吉莱尔南冲着雷纳德大声地说:“你可真是个傻冒!像尼莎那种喜欢大惊小怪的女人,哼,要是让她来照顾我,我宁肯逃走!她的好心会吓着人,她见到我们这副样子肯定会大哭一场,搞得大家都心神不宁。哦,简直是太痛苦了!”

雷纳德扬起眉:“你认为她会吓着‘头儿’吗?”

“我想她会。”拉克伦自言自语着。“我这完全是自讨苦吃。”他解嘲似地说。

他翻了个身,用手和膝盖强撑着身体跪在地上。天色已经昏暗,他的眼前也已是一片昏花。不行,不能就这么倒下!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这是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照理应该是个打家劫舍的大好时机。然而打劫的刺激和花前月下的浪漫却不能二者得兼:前者充满了暴力,后者却悠闲温馨,情调宜人。要是他这次能逃过此劫,他倒要好好想想今后到底该怎样生活了。

“把我的马牵来。”拉克伦对同伙说。

他们牵来了马,努力地想搀扶他站起来,但他们的帮忙倒更像是在添乱。拉克伦生气地将他们甩开了。他终于自己爬上了马背。

回家的路程漫长而又累人,为了护理拉克伦的伤口,半路上他们不得不几次停下来。对于这一切,他已经昏昏沉沉,记不清了。但不管怎么说,他的两个同伙——也是他的堂兄弟——总算将他带回了家,让尼莎来看护他。

尼莎不仅护理着他的伤势,还指手划脚地管着他,不许他干这,不许他做那,这种照料对拉克伦来说简直是苦不堪言。可他又能怎样呢?只好耐着性子熬了三个星期。等他终于一天天地好起来,他告诉尼莎他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不需她再劳神了。

但尼莎却不愿放弃这样一个与拉克伦亲近的好机会。因为她一直在爱着她。尽管他从没向她表示过什么,但尼莎一直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喜结良缘。难道不是吗?拉克伦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追求过别人,尼莎把这看作是对自己的当然鼓励。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哪有时间去追求姑娘呢?年纪轻轻就得担起整个家族的重任,也真够难为他的了。

尼莎和部族中许多人一样,住在拉克伦的庄园中。小的时候,她是拉克伦的玩伴,等拉克伦到了怀春的年龄,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了,却觉得尼莎一点也不讨人喜欢。她简直就是个假小子,整天疯疯颠颠,他从来没对她动过心。拉克伦今年二十六岁,尼莎比他小五岁,但脾气可比他大多了,发作起来简直像个魔鬼。拉克伦父亲去世后,他继母卷走了所有能带走的财物,逼他过上了以盗为生的日子,从那时起,尼莎就一直帮他照管着这个家。

他曾经告诉梅根小美人,说他家里遭抢了,其实那不是真话。他们这个家族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一直很富有,让别人都瞧着眼馋。他们家资产的一部分是皇室赠品,一部分是一位前辈赌博时运气好赢来的,还有一些则是投资的收益。不过,今非昔比,家道前些年就开始衰落了。他们每年都得支付大笔开销用来修复他们的家——克瑞格勒城堡,还要举办无数的婚礼,以及保证所有的族人不为吃穿发愁。

他们种的作物季节性很强,养的牛羊只能勉强供给整个部族食用。原本他们还有一项一直能从中获取收益的投资,但现在也不太景气了。不过,要不是拉克伦的继母温尼弗雷德釜底抽薪,卷走所有财产,他们的生活也还能够维持下去。

一想到继母给整个家族带来的灾难,拉克伦的心情就坏极了。温尼弗雷德与拉克伦的父亲共同生活了十二年,她来克瑞格勒城堡时,拉克伦还未成年,但多年来她从没关心过他。她只是呆在那儿,算是一道风景,偶尔也对人露露笑脸。她不喜欢孩子,一旦孩子打搅了她,她马上显得心绪不宁,烦躁不安。反正,她只是关心她自己,还有她的丈夫。

没有任何人想到她会是个贼,可她的的确确做了小偷。丈夫死后还不到一个星期,她便裹携全部财物消失了,其中包括属于拉克伦的那份遗产。拉克伦他们找了她一年多,但始终没任何线索,这次洗劫活动像是早就计划好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天衣无缝。

如今,三年过去了,克瑞格勒城堡已日渐没落。虽说有拉克伦在边境靠抢劫英格兰人的财物维持着,可这远远不够支付整个家族的巨大开支。况且,拉克伦也不愿一次抢得太多,他不想让那些被劫者生活陷入困顿。继母携全部财产逃跑,他自己已经深受其害,他不愿别人因为他的不是而走投无路,尽管他们都是些英格兰人。

拉克伦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养活那些他认为有责任赡养的人,他真是绞尽了脑汁。为此,他的婚事一拖再拖,可是一些原先住在城堡或靠种麦格列高家土地为生的族人还是搬出了苏格兰高地。

对家族的责任感已深深根植于拉克伦心中,但他从没想过仅有的财产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当时二十三岁的他对这事显然没有很好的思想准备,到了二十六岁,他发现情况更糟了,已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来扭转局面了,他已向几位有钱的远房亲戚借了不少的债,古堡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卖光了。他似乎只剩下抢劫这一条路了。

境况实在不妙。还没有等养好伤,拉克伦就迫不及待地叫来两位最亲近的同伙——吉莱尔南和雷纳德共同商量此事。

吉莱尔南是拉克伦的二堂兄,比拉克伦大几岁;雷纳德是三堂弟,比拉克伦小一岁。他们两人在附近都有房子,没有住在克瑞格勒城堡。他们常来陪伴他。十一月的前夕,正是狂风大作、寒意萧瑟的季节,两人此时正与拉克伦共进晚餐。

一直等到三人闷闷地把这顿粗茶淡饭吃完了,拉克伦才说了一句:“我们实在没什么办法了。”

吉莱尔南和雷纳德早已知道今天要谈的内容,他们这时也没让他作进一步说明。彼此都心照不宣。雷纳德说:“应该说在你受伤之前,一切都很好啊,”

“我受伤与这事没有太大的联系。你四处看看,雷纳德,这里家徒四壁。”

其实没必要专门去看,只要一抬眼便可看见曾一度挂着油画的护壁板上已千疮百孔。中国风格的衣柜里空无一物,桌子上再也见不着精美的水晶与银质餐具在闪闪发光。大家甚至已经忘了拉克伦父亲在世时,餐厅里的那份气派。

“你是说以后不再去抢劫了?”吉莱尔南问。

“我们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即便抢到一笔钱,也只能短时间内缓解一下窘迫,可为此我们每月要做六、七次长途劳顿,而且也不见得有多大收效。”

“嗯,我也不喜欢这么劳累,尤其在一年的这个时候。”吉莱尔南表示赞同。“可问题是我们又没认真对待过这事。我们抢别人就像是闹着玩一样。”

的确,在拉克伦负伤之前,他们是认为抢着玩总比一无所有好。他们似乎还从中得到了不少的乐趣。

“但是吉尔*,得承认一个事实,我们只不过是贼而已。”拉克伦说。

吉莱尔南扬了扬眉:“那又怎么样?

“嗬,”雷纳德也不屑地哼了一声:“我倒不觉得从英格兰贼人那儿拿东西有什么不妥。”

拉克伦苦笑了:这大概就是他们觉得抢人好玩的原因吧。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人表面上似乎相处还可以,但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敌意,至少住在高地和边境的苏格兰人是这么认为的,他们长年靠劫掠英格兰人的财物为生。在两地交界处,人们肝火旺盛,争吵不休,敌意早已根深蒂固地化为了世仇。

“要是情况还不那么窘迫,我们也许可以继续行劫,像玩儿似的。”拉克伦指出,“可我们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们必须想办法从根本上挽救克瑞格勒。”

“你是不是有什么主意了?”吉莱尔南问。

“没有。”拉克伦叹了口气,“不过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吉莱尔南不停地转动着手里的锡杯,里面装着廉价的葡萄酒。雷纳德把一条腿“啪”地翘到了椅子扶手上。拉克伦双手枕在脑后,似乎准备广纳良策。

“我听说有人在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了金子”,雷纳德说,“那儿遍地都是金块,就等着你去捡。”

拉克伦扬起了眉。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吉莱尔南就说:“是啊,我也听说过这事,不过,拉克伦不能远涉重洋去冒这种风险,我们可不能听信传言,把赌注押在这种事情上面。要知道,收到一封那儿来的信都要好几个月呢。不过,我们可以派几个人去探探情况。听说阿诺德想出去,他弟弟也想跟他一起走。”

拉克伦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更妙的招儿,只有点头表示赞同。他为自己无法亲自前往那神秘的地方深感遗憾。可转念一想,吉莱尔南是对的,一族之长是该坐镇家中,稳定人心的。

“我同意,”雷纳德说,“我们可以去问问阿诺德,看他愿不愿意去淘金。不过,我还想起了另一个办法,就要看拉克伦愿不愿意了。”

“什么办法?”

“娶个老婆,呃,一个有钱的老婆。”

拉克伦翻了翻眼珠,根本没把这当回事。吉莱尔南却向前坐了坐,激动地叫起来:“是啊,雷纳德,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为麦格列高家找一个阔小姐!”

“在这鬼地方哪去找阔小姐啊?”拉克伦对此一点也不感兴趣。

“在这儿当然找不到了,即使有也名花有主了,可在南方……”

拉克伦打断了他的话头:“在苏格兰低地也不见得有多少。”

“说得对,但英格兰有,而且到那儿骑马也只用几天,用不着穿洋过海。”

“看样子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妙法’。”拉克伦心里嘀咕着。“一个英格兰老婆?”他哺哺自语着。

“你叔叔安格斯当时不也是这样的吗?”雷纳德提醒他。

“安格斯叔叔?上帝保佑他,他当时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姑娘。”拉克伦答道。“但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总能碰上。”

“也不见得。”吉莱尔南说。“梅根小姐你喜欢吧?要是我没记错,她就是地道的英格兰人。”

拉克伦脸红了,因为吉莱尔南说的是实话。那是一个他才遇到几分钟便要向她求婚的女人,为了得到她,他曾带着她策马狂奔。他给了梅很充分的时间考虑他的求婚,但她最终还是拒绝了他,拉克伦觉得要不是她的未婚夫很快跟踪而至,又将她夺回去的话,自己很有可能会动摇她。梅根的确与众不同,他想他以后不可能再碰到那么让人心仪的美人儿了。

而现在,他们在这儿谈论的是为他找一个老婆,一个他后半辈子要一直厮守的女人。本来作为领主,为了族人的利益他该作出一些牺牲,但这一次他们似乎太过分了。他应该娶一位自己喜欢的女人,而不是为了满足族人的需要去娶什么富婆。

拉克伦牢骚满腹,语气中明显透着不满:“你们无非就是想让我牺牲自己的爱情,去随便娶一位什么富婆,只要她有钱就行,是吗?”

“不,绝不是那么回事,”吉莱尔南赶紧声明:“你想娶苏格兰姑娘,但这些人中有钱人少得可怜。所以,下决心娶个英格兰女人吧,那儿有钱人那么多,选择余地很大,你完全可以找到一个你最爱的姑娘。”

“爱”这个词让拉克伦又想到了梅根。她是否已经嫁给了她的英格兰未婚夫?像她那样曾逃到格吉特纳·格林*的人并非最终都能举行婚礼,有些人会在最后一刻醒悟过来,不愿再跟情人私奔。但事隔一年之久,就算梅根没有嫁给那个她专门与之私奔到格吉特纳·格林的男人,也很可能与别人结婚了。但是,要是她还没结婚呢?要是她还待字闺中呢?单凭这一点,也完全值得他到英格兰去一趟。

不过,拉克伦又有点不自信地说了一句:“你们可别忽略了一个事实:我又不是姑娘们结婚的首选对象。”

雷纳德马上反驳:“你可不比哪个小伙子差!会有很多姑娘为你着迷的。”

的确,拉克伦看上去很有魅力:深赭色的头发汇着一层红光,淡绿色的眼睛总带着笑意。他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很有味道——至少很多姑娘会为他的外貌着迷。

“我想他在担心他的魁梧身躯,雷纳德。”吉莱尔南小声说。“对一个娇小的美人来说,有时的确会被这吓着。”

拉克伦那强健的身体,特别魁梧的身躯都是从他父亲那儿遗传来的,这一直是他的一件烦恼事。但眼下,拉克伦担忧的不是这件事。“我是说我现在一文不名!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他气恼地说。

两人笑了起来。吉莱尔南不以为然地说:“你是麦格列高部族之长,你现在要做的是靠魅力而不是金钱去迷住一位姑娘!”

拉克伦叹了口气。以前,他接受同族的建议加入了强盗行列,结果一事无成;这次他不会再因为他们的主意而草草结婚了。当然,这事也不是完全不值得考虑。可能的话,他会去努力的。他对家中的窘境已无计可施了。

“要是真能那样的话,倒也不错,但得要有人帮我,我可不愿一个人去英格兰。我会先写信给那儿的婶婶,看她能不能帮我介绍几位姑娘。既然我得去面对那些英格兰人,你们两个该死的家伙也得去,让你们也去受受罪!这也是麦格列高家族需要你们这么做。”

换句话说,这是命令,不得拒绝。

☆☆☆

“我的孩子,你一个星期内就得动身。”塞梭·理查德,现任亚勃罗夫的伯爵,以一种不容商量的口气对他女儿说:“公爵和夫人希望在谢灵·克罗斯见到你,他们会盛情款待你。听我的话,孩子,在上层社会找个丈夫并不难。”

金白利·理查德面无表情地望着他。当她父亲冲到客厅说出这番令人吃惊的话时,她正在做针线。塞梭已五十多岁,身体微胖,面色红润,看上去很健康,可那棕色头发和灰色眼睛就不敢恭维了。金白利长相和脾气都没受到她父亲的影响,为此她常暗自庆幸。

过去的一年里,金白利沉浸在母亲去世的无比悲痛中。她回绝了所有的应酬,唯一参加的社交活动就是星期天的教堂礼拜。由于她一整年都素服悼母,未婚夫不愿再把婚期延迟六个月,她就这样失去了他。

如今,虽然哀悼母亲的日子刚过,但她并没有对父亲这番话表示出太大的吃惊。她知道这是迟早的事。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前几年寡妇马斯特来到亚勃罗夫,塞梭想娶她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那寡妇是不会愿意和金白利住在一起的。

金白利早些出嫁,塞梭就能早点再娶。他对亡妻的哀悼还不到一年,便迫不及待地另寻新欢了。很显然,一年的哀悼期对他来说太长了,他巴不得马上结婚。

金白利对她父亲的话没作反应,只是随口问道:“你是怎么得到罗恩斯顿公爵夫妇的帮助的?”

“他们以前欠了我的人情,一个大大的人情。”塞梭嘟哝着。“但我没想到用这么一件小事情就抵销了。”

“小事情!”金白利心里哼了一声,她深知这事对他是多么重要,但她没挑明,她不想跟他发生争执,尤其是现在,她想离开这个家的时候。自从母亲离她而去,这儿已不再是家了,这里沉闷、凄凉,让她度日如年。

“不要花几个月时间才作出你的决定!”塞梭板着脸说。“公爵也是这个意思。记住,别在我不赞成的那类男人身上浪费时间。”

他的语气里透着一种威胁:要是她不按他的吩咐去做,那就断绝父女关系。金白利对这种语气太熟悉了。六个月前,她拒绝在服丧期间结婚时,塞梭就威胁过她。虽说他后来作了让步,可这阴影已抹不掉了。其实金白利已二十一岁,完全有权为自己的事情作主。在她看来与这位塞梭·理查德脱离关系并非就是坏事,起码她在经济上不会受到损失。对塞校现在的变化,金白利的母亲早就预料到了,她早为金白利留下了一笔遗产。只是为了不让别人议论,才没公开这事。

金白利一想到婚姻成了交易,就不寒而栗。她小时候曾与父亲的好友,托马斯的儿子摩里斯·多昂订过终身。他们相差三岁,平时关系还算可以,但谈不上亲密无间。他们门当户对,就那么回事。

等她到了婚嫁年龄,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择一佳日举行仪式,摩里斯就要外出深造学习了,连她父亲都认为摩里斯不该只为了结婚而错过这次学习的机会,她也心根情愿地等一年。可摩里斯这一去就是两年,他可不愿放弃这到处游逛的大好时机。

没有人问过金白利是否愿意再等一年。她只是被告知摩里斯的行程将延长,他们的婚事要往后拖。

等摩里斯从国外回来,金白利已经二十岁了。终于婚事订了下来,对方来求婚了。可就在这时,她母亲去世了,她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她很爱自己的母亲,她不愿因为婚期曾拖延了两年而缩短传统的一年服丧期。她曾等了摩里斯两年,现在扯平了。他应该没有丝毫问题地等她一年,让她为家中唯-一位亲近的人服丧。

然而事与愿违。由于摩里斯延长旅程,加上赌博欠下了大量债务,他急需一笔钱财,而这只有靠结婚才能办到。

对于库里斯即将成为她丈夫这件事,金白利是把它看作早已安排好的结局而默默接受的。对摩里斯,她从来没有体验到心跳的感觉。不过,她一度曾坚信摩里斯与她结婚不是为了她的财产。直到六个月前他财政陷入困境,而她为了服丧拒绝马上结婚,摩里斯才暴露面目,匆匆断了婚约。这一切实在太出乎她的预料了。

对摩里斯的所作所为,塞梭只是唠叨了几句,对金白利却大发雷霆。不过话又说回来,塞梭又能说摩里斯什么呢?他俩的事本来就是父母定的,而今摩里斯的父亲已命丧九泉,他成了一个自由人。他已成年,加上在这样的年代,他已没有什么义务来接受上辈人订下的婚约。不过为了表现他仁至义尽,他也曾提出愿意与金白利结婚,但必须马上,而不是等六个月后的服丧期满。

当金白利气乎乎地说摩里斯显然是冲着她的钱来时,塞梭不但一点不同情,反而还说:“这有什么?其实本来就是这么回事。你以为我爱你母亲吗?我唯一爱过的女人早已被可恶的北苏格兰人杀死了。你母亲有钱,她成了我的第二个选择。你看,我们过得也不错嘛。”

是这么回事吗?金白利永远也忘不了他一提高嗓门,母亲就痛苦而瑟缩的样子。母亲温柔、沉静,他们俩根本就不相称。母亲应该找一个温存而善解人意的丈夫,确切地说,她需要一位爱她的丈夫。她在塞梭·理查德身上丝毫没有享受到爱的温存。

虽说在忍耐方面金白利与母亲很相像,但她不会像母亲那样逆来顺受,忍无可忍时她也会爆发。但对现在的情形,发脾气似乎没多大意义。她也认为自己该找个丈夫,而且要尽快。她希望早日离开父亲,早日摆脱他的控制。可自从与摩里斯的那段经历后,她非常疑惑:怎么才能知道男人娶她是因为爱她,而不是图谋她的财产呢?

以前,她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倒不是像她父亲说的爱不爱无关紧要,而是过去她听从命运的安排,等着摩里斯娶她为妻,根本没机会考虑这类问题。她从未想过自己有可能过得更好。而今她已与摩里斯解除了婚约,她没理由不认真找一位可心的人好好过日子。

要找到那么个人并不容易。金白利算不上绝代佳人,不能让男人对她一见钟情。她母亲,以前总说她的微笑迷人,会给她带来幸福,但事实上每位母亲都会对自己的女儿这么说。金白利不觉得自己的微笑有什么特别之处,她站在镜前看着自己平平的相貌,实在难以发出源自内心的喜悦。

她有点才气,唱歌还算悦耳,弹钢琴也略通一二,做针线活针脚不错,还能井井有条地管理一个大家庭。她最近还发现自己擅长计算。理财,但这一天赋并不会受到未来丈夫的欣赏,因为理财似乎是男人的专利。

她身段苗条,当然就她的身高而言,她显得偏瘦。时下虽然淡黄色头发更显时髦,但她的深黄卷发也还瞧着可以。她的下巴有点方,显出她的固执,但整个面部组合不会给人留下太坏的印象。偶尔也会有人赞美她的深绿色眼睛,说它纯情、秀美,但他们这么说也许只是为了让她听着舒服吧。

现在,金白利把手中的针线放到一边,站起身来俯视着父亲。她的身高遗传了母亲家族的特色,五英尺八英寸,*比她父亲还高一英寸。自她长到这个高度,她父亲便对此恼怒不已。每当这时,身高总给她一种愉悦感,是激怒父亲的最好武器。而在平时,她站在女人堆中,高出一头的身高还让她觉得有些尴尬。

“父亲,我不想浪费时间,但你也别指望立竿见影,我可不打算随便接受公爵夫妇介绍的第一个人。与他过后半辈子的是我而不是你。如果我不能肯定那人适合我,我是不会轻易作出决定的。”她还没有说完,塞梭已气得满脸通红,他特别痛恨她为捍卫自己权利而向他提出条件的样子。

“你胆敢骂我,还赖着不走……”

金白利打断了他的话:“你怎么知道我想赖着不走?你没看出我早就不想住这儿了吗?”

塞梭马上不说话了。平时有求于她时,他才与她说话,否则便故意不理她。现在,他也怕她一针见血,弄得自己自讨没趣。

他嘟哝了一句说:“那好,你就早作决定,尽快动身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客厅。

金白利叹口气,坐了下来,她没有再拿起针线。想到将要面对的一切,一种无助涌上心头。她从未单独离开过家,如今她要离开多年来熟悉的环境只身前往公爵府邸,去面对各式各样的陌生人。她得自己去找一个她与父亲都认可的人为夫。这事实在太难了,而且别人也帮不了她多少忙。能让她选择的男人,在她看来不会多,也许,不,很可能就那么一、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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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英尺七英寸,约合2.04米。

*吉尔是吉莱尔南的简称

*格吉特纳·格林,紧靠英格兰边境的苏格兰南部的一个小镇。过去在苏格兰结婚可不经父母同意,所以英格兰的私奔情侣多去该地匆匆结婚。

*五英尺八英寸,约合1.7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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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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