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这首歌在现代可是一代歌姬的名曲,多么可爱的情歌呀,他教切以刑唱它,被他一唱,可爱不见了,只剩搞笑。

于灵飞站在一旁,笑得抱住肚子,在场只有他拍手叫好,其它人只差没掩住耳朵,原来威风凛凛、英俊剽悍的切将军竟然是个大音痴,一首浓情蜜意的歌被他唱得好杀风景,猪死前的尖叫都比他的歌喉好听。

唱了两遍,他发狠的目光已经望向于灵飞,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

于灵飞摇头晃脑,像是他唱得多么悦耳。

“好呀,有唱歌的勇气,各位,给切将军拍拍手。”

于灵飞权充主持人,比向切以刑,所有人拍了掌。说的也是,这么难听的歌喉肯唱,也是极需勇气的。

不过他唱得难听,下一个人只要唱得好些,就会有对比效果,让人觉得加倍的悦耳,只见白谒图上台,身后站了十个身材曼妙,穿着七彩霓裳的女子,他满脸笑容,开口唱歌,舞群就跳起舞来,整个气势完全不一样,台下叫好声不断,这就是于灵飞传授的点子,歌唱得好不好其次,光找十个会跳舞的在身边陪衬,保证出场气势就赢过他人十分。

他歌声好,舞群跳得更好,极具舞台效果,当然拿到不少票数,在唱的时候,还向坐在前面的绿竹眨眨眼,迷得绿竹满脸崇拜,更让一些姑娘羞红了脸,以为他朝她们抛出那羞死人的媚眼。

下一个轮到白谒承上台,他歌喉不差,但少了舞群,自然失色不少,但艳红用力的鼓掌,一双小手都拍红了,让他心暖了。这场选美比赛名次不重要,他们都心知肚明,第一名不是白谒图,就是颚佳,谁能与这两位争锋。

白谒宏也上台了,他就像歌剧魅影的男主角一样,半边脸上戴着金丝线绣的面具,增添了神秘感,阿捧抱着孩子,坐在前排。白谒宏一开始声音有点颤抖,但他与阿捧眼神一接触,阿捧含笑的点头,勇气注入他心里,他声音变大,还带上几个动作。

靠!于灵飞心想,怪不得他在现代当偶像明星,那股戴着半边面具的神秘感、那甜死人的温柔笑容,还有悦耳精准的歌声,几个随音乐摆出来的姿态,虽是不自觉的,但是让台下的姑娘全都看得如痴如醉,一时间掌声响透天边,他不当偶像,谁能当啊。

“好棒呀,八王爷,我们迷上你了。”

他这么受欢迎,连他自己都很错愕。

阿捧笑了。他的孩子也一起咯咯直笑,白谒宏台风稳健的回到后台,之后就又紧张的昏了。

颚佳是最后上台的,他后面也跟了十个人,他已请名师指导过唱法,再加上波难国的男儿向来歌喉洪亮,唱起这首情歌,所向披靡,最棒的是他有十人和声,这些人可是他精挑细逃的,每个人的歌喉都可独挑大梁,现在却充当他的伴唱。

这也是于灵飞的点子,白谒图是舞伴,鄂佳就找和声天使,肯定轰动,果不其然。

而且颚佳一边唱,还一边改歌词,唱到“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改成了“路边的野花我不采”,并朝燕楼送去一个飞吻。

燕楼捂住嘴猛笑,这首情歌是颚佳唱给他听的,燕楼笑得身子东倒西歪,旁边的姑娘已经在打听这颚佳公子是何来历。

第二回比的是武术,骑马射靶对上过战场的人而言,只是小事一桩,切以刑箭箭射中靶心,大大挽回第一回合的失分,那马上英雄的风姿,让姑娘们再度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白谒图不射箭,拿了弩,手一动就一发,仿佛衣袖一飘便可杀人,那凶悍之气跟挂在脸上的灿烂笑容形成强烈对比,姑娘的心怦怦乱跳,票自然大增。

颚佳更卑鄙,他射了一轮都中靶心,竟不下场,迳自再射一轮,每一支部再射中前一支,在靶上开了花,谁见过这样花稍又神准的箭术,鼓掌叫好的声音震聋人的耳朵。

白谒承与白谒宏自然比不上这些人的武勇与花样,第二回合的票就少些。

到了第三回合,谁也不知晓比什么,只见每个选手人人有椅坐,前方皆有张小桌,放着一碗小粥,仔细一看,这粥怎么这么小碗,吃个几口就见底了。

然后有人抱了软软的东西上来,一人发给一个,就见台上的男人慌了手脚,黑了脸孔,有的更是一副想要逃跑的没用表情。

就连白谒图也是吹胡子瞪眼睛,颚佳则是哭笑不得,努力不让怀里的小小孩摔下去,但是小婴孩软绵绵的让人心生惊恐。

这些男人平常养尊处优,就算已经有孩子的,也没亲手带过,孩子,不就是女人、奴婢在带的嘛,更别说亲手给孩子喂饭,他们硬着头皮喂粥,没喂还好,一喂,不是姿势不对,就是用力过猛。

小孩们皱着脸,闻着香喷喷的粥却吃不得,哭闹起来,一下子台上哭声震天、魔音穿脑,有的男人已经开始跳脚,没用的哭丧着脸道:“他尿了我一身。”

几乎兵败如山倒,男人们就算被剑刺穿几个血洞,也不会露出这么颓丧的表情,但面对孩子,天啊,这不是小孩,根本就是可怕的小妖魔。

只剩一人左手搂着孩子,右手喂着米粥,小孩吃饱喝足后,他就帮他拍拍后背,让他好消化些,然后自然的亲亲他的额头,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这孩子可是他与阿捧爱的结晶。

胜负实在太明显,台下姑娘纷纷发出赞叹声。没错,会奶孩子的,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唱情歌,虽然有加分效果,武勇超人,虽然能保护自己,但是生了孩子后,若是双手一甩,坐在旁边做他的大老爷,丢自己顾孩子,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这种男人要来何用,所有女人忽然在这一刻聪明起来。

所以白谒宏在这一回合里高分领先,没人有异议,最后冠军就是他,白谒图跟颚佳相对苦笑,这一局输得心服口服,而白谒宏得了第一名,却莫名其妙,只是喂着自己的孩子,有这么难吗?

阿捧笑得嘴角一弯,接过他手里的孩子,白谒宏搂过他的肩,毫不避讳他雏儿的身份,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亲了他的脸颊,把于灵飞给的奖牌送给了最心爱的人。

台下的尖叫快翻天了,尤其是那些雏儿,眼里满是羡慕,但却丝毫没有嫉妒,阿捧义诊,名声早已传遍京城,多少人受过他的帮助,每个曾受他点滴之恩的人,都希望他能幸福圆满。

阿捧吃惊的羞红了脸。

白谒宏轻轻说出自己的心声,“送你,没有你,我的人生只是一片荒芜的沙丘,若是这一生有你为妻,将是我最大的幸福,以前我恨过上天,为何待我如此不公,如今才明白,它只是要让我看清谁才是我最重要的人,我由衷的感谢这片鬼胎记。”

于灵飞眼眶都红了。

风嫋抹泪叫道:“阿捧,收下呀,快收下。”

台下每次拍手就大喊一次,“收下!收下!收下!”

阿捧又哭又笑的收下奖牌。

白谒宏握紧他的手。

这双手,这一生一世他再也不会放了。

八王爷跟阿捧那场缠绵悱恻的爱情戏,让所有买票的姑娘、雏儿们津津乐道,深觉值回票价,八王爷痴情又真心的形象烙印在每个人心里,京城第一美男子、世间第一痴情男,除了他,又有谁能当上这名号。

而选美比赛结束后,燕楼搬出茶楼,与颚佳同住,这日趁着有空开始整理行李。颚佳不可能在白宋国久待,他伤又养得差不多了,颚佳已向他提过,近日就要回去。

素手将几件衣物放入箱子,阿满也在一旁收拾,他见侍从这几日脸上表情有些奇怪,轻声问:“怎么了,阿满,你不想回波难国吗?”

阿满吓了一跳,支支吾吾道:“当然不是,阿满孤身一人,你就像我的亲人一样,你去那里,当然我就去那里。”

“既是如此,怎么魂不守舍的?”

阿满低声道:“都是那个于小公爷,仗着投对娘胎,是个人人敬畏的小公爷,桃红花魁对他又毫不设防,任由他在楼里乱转,他之前每日都来找我,没见人那么烦的,说什么要我教他武功,于国公府又不是请不起武师,要不然就是拿了书来,说哪一段他不懂,要我解释给他听,他家不是有请夫子吗,怎么还要我教他——”

燕楼脸上带着微笑,意味深长的问:“那你喜欢教他吗?”

“当然不喜欢呀,但是他一直缠着,而且讨厌得很,原本长得比我还矮,又满脸痘痘,现在吃了茶楼的药膳,身子一下子抽高,脸也英俊起来,我竟然还得仰头看他,楼里的大家都在说——说——”

阿满说到这里便打住了。

燕楼拉着他坐下来。

他咬咬唇才不甘愿的说:“说小公爷看上我,加上之前他的贴侍也为这事被我一脚踹出去,他们只要见到小公爷来,就在背地里嘻笑,我讨厌做官的人,怎么可能跟小公爷——”

“既然你讨厌,那也就算了,为什么这几日心情又不好呢?”

阿满目光游移,最后落在燕楼含笑的脸上,他才实话实说:“前些日子缠得那么紧,仿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结果我们搬来这里,他未曾来过,想必只是他刚好到茶楼遇见我,并不是专程为我而去的,是我——我多心了,他以后是当官的人,当的还是大官,自然是不把我们这些雏儿看在眼里的。”

“若对你不是真心,也是少见为好,但我瞧小公爷性子率直,对林大娘也很念情,不像个薄幸的人。”

才说到这里,就听到一阵鸭公嗓,阿满立刻站了起来,原来于任心现在正值变声期,声音非常难听,他一听就知是他来了。

“小霸,阿满是住这里吧?你说他跟燕楼都要回波难国,是真的吗?”随即声音变大,“滚开,我是小公爷,你拿着刀朝我身上一割,包你人头落地,还不快把刀拿开。”

这里是颚佳住的地方,哪容闲杂人等闯入,轻则踢了出去,重则没命,燕楼正要起身,要侍卫放人进来,阿满已经一马当先的冲出去。

“刀下留人,是、是我朋友。”

见了他,于任心又气又恼,用力扯住他的手,“你为什么要回波难国那种地方,你家人不是都死光了吗?你留在这里,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一句“波难国那种地方”惹恼所有波难国的人,原本不拔刀的也拔了刀,原本坐着的,也脸色难看的站起来,阿满急得跳脚。这小公爷作威作福惯了,这种自找死路的话也放在嘴上胡说。

“退下!阿满,进来。”

燕楼这句命令极为有力,拔刀的人犹豫了下,最后收刀入鞘,低眉垂目站在一旁。颚佳早已承诺会让燕楼为妃,这些带来白宋国的都是他的心腹,眼前的人就是主子,岂敢违背。

阿满见他危机解除,这才悻悻然甩开他的手,走向燕楼。于任心就要追过去,侍卫岂容他随便亲近燕楼的身,立刻拔刀向前,架住他。

燕楼朗声道:“阿满不会在这里受你照顾,你这心性不知死活,眼睛长着,却看不清四周,耳朵没聋,却听不清声响,这样的你,我不能放心让阿满留下,他得与我回波难国去,但是我绐你三年的时间,若是三年后,你能让我刮目相看,阿满便让你带回白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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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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