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她错了,真的错了,不是她的,用尽心机终也不会是她的。本来他们还有美好的手足之情,现在也完全荡然无存,她还要继续错下去吗?

泪水落个不停,她知道接下来的决定会令自己痛彻心扉,但却是解救两人最好的办法。

他终究只能成为她的大哥。

「进来。」

郝艳推开门,走入房间。

陶伯夫抬头看是她,很惊讶,「艳艳,你竟然会敲门。」

她漾开微笑,「人总要进步的,你很忙吗?」

「差不多了,明天要结婚,事情总要告一段落。」他正在整理书桌上的物品。

郝艳走上前,「抱抱我好不好?」

陶伯夫好笑,却也没拒绝,伸手拥抱她,「明天就结婚了,你还要撒娇。」

她没回答,只是抱紧他,嗅着他身上熟悉的阳刚气息,享受最后的温存。

「夫哥哥。」

「嗯,什么事?」

「没有,我只是想叫叫你。」她微笑,感到泪水涌出眼眶,浸湿他的衣服。

「昨天你来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陶伯夫想起,立刻开口问。

「我骗你的,我没去找你。」她撒谎。

「小坏蛋,婚后你不能再这么孩子气了。」

眨眨眼,止了泪,她离开他的怀抱,「不会了,你要好好保重自己。」

陶伯夫轻笑,「为明天保重吗?这是你来我房间的真正目的吧。」

郝艳扯扯唇角,露出不自然的笑容,「不打扰你了,我回房了。」

看着她的背影,陶伯夫的心冒起莫名的异样,「艳艳,你还好吧?」

她没回身,点了点头,「我很好,谢谢你,大哥。」拉开门离开。

陶伯夫有半晌失神,她叫自己大哥?这丫头真有古怪,女人结婚前都这样阴阳怪气吗,他摇摇头一笑。

邡艳回到房间,躺到床上。睡吧,她需要体力来应付明天。

今天要举行婚礼,陶宅一大早就忙碌了起来。

郝艳和郝逑天未亮就起床,由司机陈伯载着到礼服公司化妆、换婚纱礼服,然后新郎会来迎接,一起到教堂举行婚礼。

来到礼服公司门口,郝艳和郝逑都下了车。

「大姊,你先进去,我拿了东西就来。」

郝逑点头,快步进入礼服公司。

陈伯从后行李箱里拿出一个行李箱,「三小姐,我帮你提进去。」

「不用了,陈伯,你去停车吧。」

陈伯坐回驾驶座,车子转入后面的停车场。

郝艳看看礼服公司,却扬手拦下一辆计程车,坐上车子离开。

展开她的新生活。

【第十章】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溜入房间,爬上依墙而放的床铺,顽皮的溜上美丽的睡颜。

不久,床上的人儿在朝阳的催促下醒了过来。

郝艳伸个懒腰,略微移开脸,看着枕上的阳光,这是她最好的闹钟,每天她都是在太阳的亲吻下醒过来。

深吸口气,照例她闻到对面面包店飘来了刚出炉面包的香气,还带着一丝隔壁早餐店的蛋饼香,在这个靠海的小镇,人们都起得早,一早见面就热络的寒暄打招呼,就算才去买两次早餐,老板娘也会热切的问候。

她到此快半个月了,开始喜欢上这有着浓烈人情味的淳朴小镇,大家所聊的都是谁家孩子不听话,邻居老王又和老婆吵架,晚上八点看哪一档的乡土剧……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没有压力,生活平淡自在。

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太看影剧新闻,不认得她是谁,其实也是因为她已改头换面,就算影迷也未必能认出她来。

掀开被子,她起床了,走入浴室。

镜子里映照出她一头不很整齐的短发,这是在火车站的洗手间里她自己剪的,剪去注册商标似的长鬈发,她拿出化妆品在脸上点上雀斑,换上轻便的T恤、牛仔裤,再戴上鸭舌帽,她就变成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女孩,没人会多看她两眼,她大方的买了车票,探险似的搭上往东部的火车,远离台北。

牙刷干净了,她将脸泼湿,倒了点洗面乳,开始洗脸。

在火车上,她拿出手机开机,将准备好的一篇篇简讯发出,交代了她的心情,也表达她的歉意,短短的简讯或许无法解释她成为落跑新娘的原因,但至少能让亲友安心,她没被绑架,只是选择了出走,沉淀心情,寻找她的人生新目标。

甩去手上的水珠,她来到简单的书桌兼梳妆台前坐下,抽出面纸拭去脸上的水渍,倒出在寻常药妆店买的保养品,轻柔的涂在脸上。

你说得对,你不会是我的幸福,我终于在犯下大错前想通了,可惜有点晚,我只好不负责任的将婚礼这烂摊子丢给你,当是我麻烦你这大哥的第一件事,希望它也是最后一件,别为我担心,我不会有事,我只是想出去散心,过些时间就会回家。大哥,对不起,也谢谢你,艳艳。

留给他的简讯仍深刻的刻印在她脑海里,想到他,说不心痛、不思念是骗人的,这个伤口太深了,不可能痊愈,只能尽量淡化,尽量做到不在意。

她也清楚,这需要很长的时间,她现在还想不出应该怎么面对他,所以仍未和家人联络,鸵鸟心态的告诉自己,再过一阵子吧,她应该就能走出情伤了。

涂完了保养品,郝艳走到冰箱前,拿出昨天买的吐司和果酱,将吐司放入烤面包机里,再从柜子里拿出麦片包,为自己冲杯热饮。

当初她漫无目的的闲逛,先来到宜兰,找了家温泉饭店住下,却被隔壁客房那对情侣整晚的淫声浪语弄得脸红心跳,一整晚没睡好,第二天就连忙退房离开。

接着她来到花莲,她不爱热闹的市区,随意跳上公车,来到这她还念不出地名的小镇,没想到镇上连旅馆都没有,她正烦恼要住哪时,就看到这二楼的公寓要出租,家具虽老旧,但是一应俱全,房租更是便宜,她二话不说付了租金和押金就搬了进来。

爹地有不少警界好友,她担心用金融卡或信用卡会被锁定找到行踪,所以离家时地带了笔现金,但是不知道她会在外面流浪多久,她不敢随意花用,只再买了些生活必需品,便在此住了下来。

烤好的吐司跳起,她涂上果酱,配上麦片就是她的早餐,简单又能填饱肚子。

她的日子过得也很简单,餐桌上、柜上和床上都堆着小说、漫画,是她最好的精神粮食,她从小就爱看浪漫的爱情小说,以前忙碌,让她抽不出时间,现在她可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

除了看书,她的行李箱里还有台笔记型电脑,有灵感的午后,她会带着电脑穿过小巷,来到海边,在废弃的雕堡旁寻个不会晒到太阳的地方,将脑里的思绪化成文字,写下一篇篇的心情日志,也许是受了小说的影响,她总能下笔如飞,已径积了不少的文字量,或许以后还能集结出书呢。

吃完早餐,她在房里做着伸展操,运动身体,逼出了一身汗后,她用湿毛巾拭去汗水,换上外出服,回到梳妆台前为脸上加工,点上了雀斑。虽然应该不会有人认出她,但是当初她是顶着这样一张脸来到小镇,就只能保持原样,然后习惯性的戴上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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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光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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