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出山历练

8.出山历练

回到紫云宫已经大半个月了。

从各地前来投奔的盗贼团伙不下数百个,人数达到数万。另外还有大6东南西北各地的一些大盗贼团大部分都派来了使者前来联系,表示愿意投效、听从我们的命令。

没想到最支持我的居然都是盗贼!

盗贼就盗贼吧,比没人支持强。据说各地的盗贼加起来也有几十万人了,这样也算是革命形势一派大好吧?

不过现在我很郁闷。

前些天剑士公会会长里约、魔法师公会会长盖克还有雇兵公会会长艾克拉提这三个来到紫云宫,告诉我三大公会将在紫云城设立分会,而且是总会直属分会!

三大公会的分会遍及大6,不过从来没有过直属总会的分会。这就意味着三大工会将把紫云城当成他们的中心所在地了。

于是思嘉丽带着蜜雪儿四女跟着里约去了,说是去创办魔剑士职业分会。还有鲁道夫带了几个手下也跟了去,负责创办弓箭手职业分会(说老师话,论起步射,还得数鲁道夫他们。而且紫云宫的守卫现在由潘塞负总责,路德协助,没鲁道夫什么事)。

詹姆斯上山后,跟着谢里夫和波里一头扎进了帝国文明研究会的筹办工作之中,唯一能和我玩的爱丽丝成天围着她家小不点转,很少有时间理会我。而皮特则带着他老婆去了紫云城,参加了紫云城的军队(这家伙有点躲着我的意思)。

于是,没有人和我玩了!

本来我现在已经得到了修真法诀,应该安心修炼,争取早点达到神现期,以便取得大地之神的神格。可是一来静心修炼根本不符合我的性格,二来我怕到时候拿不到神格(因为血脉的原因),造成我身份的穿帮,所以对于修炼懒的很。

好在没有别人知道我们“胖子”家族的修炼是怎么回事,我就骗他们说为了早日晋神,我需要外出修炼。

以修炼需要的名义拒绝了潘塞和路德安排给我的跟班护卫,我独自一个离开了紫云山。

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好好游历一下这个大6。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我还没有真正好好游历过呢,很快就卷进了一大堆破事里,烦都烦死了。

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自由了!

反正那什么复兴帝国的事情有人操心,我乐得当个甩手掌柜。

其实复兴帝国是他们最希望的事,不是我自己最想的事。就我那点水平,管一个几百人的小帮会就是极限了,再大的摊子我就弄不清楚了,还不如自己一个人逍遥逍遥再说。

下山之后,我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紫西城。

这是一座中等城市,位于罗曼王国的西北角。

进城之后,我见街道上人来人往的蛮热闹。

随便逛了一会儿,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了,便找了家看起来蛮豪华的大餐厅进去吃饭。独自一个坐在桌边,正在品着美酒,忽然听见旁边有人说话。

“这两天城东的大营里很热闹,是要打仗了吗?”

“你还不知道?我表哥在总督府做事,听他说新国王前天下达了旨意,命令总督霍夫曼侯爵集结紫西行省的全部兵力,要联合丰泽国的紫北行省、法兰国的紫东行省联手攻打紫云城了。所以,这两天本省所有骑士和士兵都要前往东大营报到。”

“原来是这样。不过为什么要攻打紫云城呢?那里现在蛮不错的,我有一个朋友在那里开店,说生意很好。而且听说三大公会要联合在紫云城建立总会了!这样的话,恐怕紫云城以后会展成整个大6最繁华的城市呢。”

“可能就是因为那里现在太富有了,这三个国家才想占领它。毕竟那里现在还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听说紫云城的城主拉科齐不是贵族,以前就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和咱们一样!你说那些国王和贵族能容忍吗?”

“一个普通的冒险者能当城主?听说紫云城是以前紫云山里的盗贼团出山修建的。这个拉科齐以前是一个大盗贼团的团长!”

“那你说这次三省联兵,能打过紫云城吗?”

“这很难说。虽然是三省联兵,但谁都知道这三个国家都是各怀鬼胎,能不能真正齐心合力不好说。紫云城的军队如果是紫云山的盗贼的话,那还是有相当战斗力的,不然不会这么多年没人敢去紫云山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盗贼是在山里面厉害,真正到了平原上,就是正规的军队厉害了。我哦看这次紫云城有麻烦了。”

“唉!刚刚出现一个好城市,却要这样!听说本来紫云城方面准备开放紫云山的狩猎呢,这下怕是泡汤了。”

“是啊。本来这中原腹地就缺少狩猎的好地点,就一个紫云山,以前还去不了!”

“你说官军要是打下了紫云城,会不会开放紫云山?”

“官军就是打下紫云城,也进不了紫云山。这次要是紫云城方面胜了,开放紫云山还有希望,要是官军胜了,就没指望了。”

“呵呵,那就希望紫云城胜利吧!”

这几个人正说得热闹,猛然另外一张桌子上站起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喝道:“你们这几个鸟人!说什么呢?居然希望盗贼胜利?信不信老子把你们抓到总督府去治罪?”

这边几人一听,顿时怒了:“你们是什么东西?管的事情还不少!”

那边一人道:“我们是霍夫曼侯爵府的家族武士!”

这边几人呵呵笑了起来:“原来是老霍夫曼家的看门狗啊!怎么没栓好,跑出来乱咬人了?”

这俩武士一听,刷拉拔出了剑,喝道:“卑贱的平民!竟敢辱骂武士?”

这句话的打击面有点广了,顿时餐厅里的客人纷纷站了起来,有人道:“说什么呢?平民怎么了?平民就该死吗?”

还有人道:“对啊!你以为现在和以前一样呢?告诉你,再想欺压平民,小心你的狗头!”

这边刚开始说话惹祸的几人也站了起来,各自拔出了剑,其中一个道:“听说大地之神就要重新降临世间了,到时候还不知道国王和贵族怎么死的呢,你们这些走狗早晚也是个死!还嚣张个什么?”

这时,餐厅老板慌忙跑了过来:“各位!消消气,消消气好不好?你们要想打,请到外面去,小店经不起折腾啊。我不收你们的饭钱了好不好?各位请吧!”

一个武士道:“你们敢跟我们到光明神殿去,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不?不敢去的才是狗!”

这边说道:“你当我们傻啊?我们又没有主子,怎么会是狗呢?有主子的才是狗!大家说对不对啊?”

整个大厅里顿时轰然,纷纷道:“说得对!”“说得好!”

武士真恼了,一个武士仗剑便要上前,餐厅老板忙张开胳膊拦在他前面:“这位大爷,求你行行好,不要在这里打行吗?”

武士大怒,一巴掌便把老板扇得飞了起来:“滚开!卑贱的家伙!”

老板一直飞到一张餐桌上,轰隆一声将餐桌砸塌,酒水饭菜溅得到处都是!

这张桌子上本来只有一个绿碧眼的美女,身穿淡绿色法袍,手边靠着根两尺长的法杖,显然是一个一个小小的风系魔法师。

这时酒水溅了这美女一身,美女冷着脸站了起来,将魔法杖抄在了手里,指着那武士娇声叱道:“你!你怎么敢把我的衣服溅成了这样?”

说着,魔法杖上一道风刃了出来,嗖地将那武士的右胳膊切了下来!

武士出其不意,突然遭受到如此重大的打击,一时间痛晕在地。他的伙伴一楞,然后大叫起来:“你!你怎么敢?”说着轮剑便向这美女魔法师砍了过来,美女魔法师轻轻侧身一闪,让过他的剑,又一个风刃出,也将他的胳膊切了下来!

这时,整个餐厅的客人们全都静了下来,静得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一样。

美女哼了一声,转身便往门口走。

这位美女不是别人,就是区区在下变的。

刚走到门口,忽然身后响起了一阵拍手的声音,一个男子说道:“小姐的风刃术好厉害!居然能斩断高级剑师的胳膊!”

另一个男子的声音道:“如此犀利的风刃术,在下还真没有见过!”

我回过头来,看见从餐厅的一角走出两个青年男子,一个穿着灰色魔法袍,一个穿着黑色魔法袍。

我冷冷地问道:“怎么?想和我切磋切磋?”

灰袍蓝青年道:“哪里!在下是不过想帮小姐清洗一下污渍而已。”说着,手中魔法杖一指,就见一片晶莹的水珠将我全身笼罩住了。下一刻,我的全身果然被清洗的干干净净!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现在我浑身象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还不错,居然也是瞬间默!

我被他气笑了:“这位先生,我要谢谢你。可是你把我全身都弄湿了!”

黑袍青年生着一头红,闻言忙笑道:“就是!这家伙真是孟浪!看我的!”说着举起法杖,念念有词,就见一股火焰从杖端喷出,化为一条火蛇,绕着我的身体转啊转啊,不一会儿,就将我浑身烤干了!

说起来,这家伙这份控制魔法元素的能力还真是不错。

灰袍青年在一边直瞪他,黑袍青年视若无睹,笑着对我说道:“小姐,这里太乱了!不如在下请小姐换家餐厅去吃饭吧?”

想泡我?又点意思!

我似笑非笑地道:“那怎么好意思?我又不认识你们。”

这时,旁边窜出来一人,道:“不如由我们来请客,请三位赏光如何?毕竟这位小姐也算是帮了我们。”

我一看,原来是方才和那两个武士生口角的几个冒险者。

灰泡魔法师忙道:“这里没有你们什么事,该去哪儿去哪儿!”

我道:“可以呀,反正我还没有吃饱呢。”说完转身便走出了餐厅。

几个冒险者顿时喜上眉梢,跟着我就走了出来。我用眼角偷偷一看,却现那两个魔法师居然也跟在后面!

嘿嘿!贼心不死啊?

换了家餐馆,这次没坐大厅,要了个雅间,大家一齐坐了进去,两个魔法师抢着坐在了我两边,几个冒险者不好跟他们争,只好随便坐下。

在这个世界,魔法师还有比较有地位的。

黑袍魔法师刚一坐定,便自我介绍道:“我叫达尔文,这个傻傻的家伙叫赫胥黎。不知道小姐芳名?”

我估计这会儿嘴里要是含着酒的话,一定会喷出来!这都什么名字啊!

我只好随便编了个名字:“我叫格琳娜。不知道这几位大哥都叫什么?”

其实,这个世界的名字都不是随便起的,都是有意思的(在这里为了方便,全部用了音译)。比如,这“格琳娜”就是“绿女孩”的意思。“达尔文”是“阴暗的风”,“赫胥黎”是“热的海贝”。

冒险者有四个人,分别叫布莱克、海顿、威廉和唐努。其中布莱克是大剑师,其他三个都是高级剑师。

至于两个魔法师,我一眼就看出来都是大魔法师了。

赫胥黎抢着道:“格琳娜小姐的名字真好听,和你的人一样美丽!不象某个家伙,和他的名字一样阴暗!”

达尔文看着侍者,问:“有没有热的海贝,来一份!”

大家都忍不住笑,弄得侍者莫名其妙的。

好容易点好了饭菜,开吃以后,达尔文问我:“格琳娜小姐是什么等级?”

我道:“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等级,没评过。”

达尔文奇怪道:“那你都学过什么魔法?”

我道:“就学过三个魔法,一个风刃,一个小旋风,一个飘浮术。”我是真的只会这三个风系魔法。

达尔文道:“你学了多长时间?我看你操纵魔法的能力很强啊!”

我随口胡诌道:“学了十几年了。”

达尔文和赫胥黎点头道:“怪不得!”

风刃和小旋风是风系魔法士学的头两个魔法,象我方才能用风刃把大剑师的胳膊切断,那可不是一般的功力。要知道,大剑师的身体通常都经过很多年的斗气淬炼,就是没有放出斗气护罩,也不是小小的风刃能够伤害到的。当然,如果有人天天练,一直练上个十几年,凭着对这个小魔法的无与伦比的控制能力,完全有可能将它强化到这样厉害的程度。

不过,任何一个正常的魔法师,都不会将一个一级小魔法练上十几年。因为魔法师真正有用处的本事是那些大中型魔法,光练上两、三个小魔法,就是练得再厉害,也没有国家或者大家族肯聘用你!而且,只会这两、三个魔法,也没有办法评级的。

除非有什么大家族或者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反正不靠魔法吃饭,随着性子才有可能这么练的。估计他们现在把我当成了逃家出来的大小姐了。

布莱克忙替我打圆场:“格琳娜小姐的魔法虽然少了点,但是贵在专精嘛!我看很好很强大!”

几个剑师也跟着猛点头。

我偷眼看去,明明看见达尔文和赫胥黎眼中都露出笑意!

靠!在心里笑话本小姐是不是?

要是你们知道本小姐这三个小魔法有多么厉害,眼珠子还不得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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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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