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沈雪子闲散地往客栈的街道瞎晃,只瞧前方喧嚷地围了一堆人,便好奇的凑上前瞧热闹,才知是丁府在招买丫鬟。

「小哥,小哥,我成不成?」沈雪子挤到前头,丫鬟这活儿她还没干过哩!

「你!?」不只是丁府管家讶然,就连所有人也瞧不出沈雪子是苦命的贱格相。

管家怀疑的再问:「姑娘,瞧你一副富家千金的身子骨,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喂!你们到底是在算命,还是买丫鬟?有谁生下来就活该是丫鬟命格的。」

沈雪子刁蛮地说,活似富家娇娇女的性子。

「成,你肯卖,我自然愿意买,不过,我倒想听听你的身世如何可怜,非逼得你卖身做丫鬟?」管家这话引起群众的好奇。

沈雪子扫了周遭群众那张张好奇的目光后,煞有其事的沉下一张好不悲伤、凄惨的神情,提气哽咽几声,泪水汪汪说来就来,第一个对不起的便是爹地、妈咪——

「爹、娘早逝,自幼便与大哥相依为命,日子虽然清苦,但也无忧无愁,没想到大哥积劳成疾,无力工作,本想来益州投亲,亲人却早已搬离益州,如今兄妹俩投宿迎宾客栈,身无分文,不但付不了帐,更无力请大夫为大哥看病,大哥为了照顾我,努力工作,至今仍未能娶妻,今落得如此凄惨地步,我总不能放著大哥不管,万一……万一大哥也死了,我举目无亲,无人依靠,所以……」沈雪子唱作俱佳,泪水汪汪直淌,惹得旁人也一掬同情泪水。

古人的泪水也未免太容易骗了吧!嘿!就是对不起雷震这位「大哥」罗!

「小姑娘,你的身世太令人同情了,待会儿咱们就去见你大哥,如果他同意的话,画押五年卖身契后,便付你五十两,请大夫为你大哥治病。」管家同情拭泪。

赫!堂堂乔亚集团的独生女,居然只值五十两,还得白演一场戏!?沈雪子真的快哭了。

不过,教她担心的还在后头,瞧雷震那八百年都死不了的健硕身体,哪像个命在旦夕的垂死病人!?

「哟!季管家怎么有空过来?」吕逢雨笑脸迎上。

沈雪子整张脸全垮了,没想这丁府管家与吕家父女熟识,她真不知该如何继续演完这场自编自导的大悲剧。

李管家和吕逢雨客套几句,便表明来意,教这父女俩及雷震当场儍了眼。

这丫头究竟在玩什么把戏?

「这位便是你大哥?」李管家困惑地打量雷震,那神采奕奕的模样,横竖怎么看都不像个垂死病的人。

「是这样的,我哥得的是种怪病,时好时坏,一旦病情发作,就会脸色发白,全身虚弱无力,有时气提不上来,便昏迷好几天,如果没事的话,就像现在这样。」沈雪子急中生智瞎编一通。

「哦!这可是心病,小兄弟,你得注意,那可会随时要人命的哦!」李管家一副专家的模样提醒道。

「是啊!是啊!」沈雪子连忙抢话。

「我……」雷震一脸啼笑皆非,才开口,就让沈雪子暗踹一脚,痛得哇哇大叫。

「你瞧!你瞧!我哥病要发作前便是这副德行。」沈雪子窃笑。

「这么吧!府里急著找丫鬟使唤,如果小兄弟同意的话,你们兄妹俩就在卖身契上画押,我马上付银子,让你赶紧请大夫治病,我也好回去交差。」李管家说。

「李管家,这到底……」吕逢雨满头雾水的想问个明白,却让雷震截话。

「我没有意见。」雷震煞有其事的装病干咳几声,虚弱的说:「我的病大概又发作了,不过,你给的五十两太多,我想,二十两就够了。」

二十两!?沈雪子险些叫骂起来,他居然比李管家还瞧不起她,想必是存心想报复,看她笑话!?

最后,雷震还是以五十两将沈雪子给「卖」了,他可是乐得很,反正是那丫头自找的。

「雷大哥,雪子她……」沈雪子自始至终总是给吕宁儿神秘的笑意,让她忧心这丫头究竟在玩什么把戏。

「我也不晓得她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不过,你们放心,这丫头鬼灵精得很,用不著替她担心。」雷震说的好轻松,倒真想瞧瞧签了那纸五年卖身契的沈雪子如何脱身。

不过,他不难猜出,这丫头准是好管闲事,想摆平沈祖先与吕宁儿及丁素素之间的三角关系。

***************

虽是丁素素的丫鬟,但礼貌上仍得先通过丁府两老这关,这对沈雪子来说一点也不难,管家事前叮咛了她几项身为丫鬟的规矩后,凭著以前在爹地、妈咪面前练就的伶牙俐齿娇哄功夫,直逗得丁家两老满心欢喜,笑容盈盈。

管家带她见丁素素时,正瞧见丁素素与韩启仲在花园里煮茶、赏花、吟诗,管家不敢惊搅。

「这公子……」沈雪子问。

「是咱们益州韩府的少爷,人品端正,长得俊美,甚得老爷和夫人的欢喜,说不定就是咱们丁家未来的姑爷。」管家窃语。

姑爷!?那沈祖先要往哪摆?看来,得找丁素素问个明白,镯子可是在他俩手上的吔!沈雪子发觉自己这丫鬟还真做对了。

送走了韩启仲,管家才正式带她引见丁素素,著实吓了丁素素一跳,怎么一日不到的工夫,她竟成了自己的丫环。

「没办法,赖著宁儿姊白吃白喝的,总是过意不去,和你谈过话后,发觉你不是个惹人讨厌的人,索性就来当你的丫鬟,混口饭吃。」沈雪子一副委曲求全地说。

「那你的家人……」

「我的身世,管家全知道的。」沈雪子故作自怜说:「别再叫我提起凄惨往事。」再演一次同样的戏码,那多累人哪!

丁素素嫣然一笑,也不多问,还感激的说:「坦白说,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和你投缘,还想找个时机,探问宁儿可有荣幸交你这个朋友。」

「这下成不了你的朋友,倒做了你的丫鬟。」沈雪子笑叹,早知她想主动交朋友,就不必害得她「卖」身了。

「不,我不会当你是丫鬟的,我宁愿从今以后当你是朋友,我一直期盼身边有个能谈心事、解解闷的知心朋友。」丁素素由衷地说,神情也看得出她的寂寞。

「那好,我这个人向来是不懂得服侍人,都是别人……」服侍她的,她忙收口,顺话问:「刚才那韩公子不是常来找你聊天、解闷吗?」

「韩公子文温儒雅、知书达礼,是个很聊得来的朋友,但毕竟他总是个男子。」眼神里不难看出丁素素对他的仰慕。

坦白说,沈雪子倒乐见其成,这样至少吕宁儿还有些机会,但偏偏镯子在丁素素手上,若与沈祖先成不了佳偶,那她岂不是得消失了。

「你很喜欢那个韩公子?」沈雪子向来不懂得拐弯抹角问话。

「我……我不知道。」丁素素又露出被问到沈祖先的问题时那茫然的神情。

「老天哪!你不能总是回答不知道,那可是会害死很多人的吔!」沈雪子最讨厌这种含糊的答案。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丁素素矛盾苦恼极了,「他对我很关心,很体贴,而且我爹、娘并没有禁止我们的来往,但是……」

「但是沈祖先对你也是同样关心,甚至做了很多让你感动的事,那幅画只是我所知其中一件,但偏偏老爷、夫人却嫌他穷,不准你们见面,是吗?」

「雪子,我到底该怎么做才对?」

「感情这种事别人是没办法替你拿主意的,不过,你最好做个抉择,不然,痛苦的绝不只有你。」

「我很想见沈公子,但是,我根本没法见到他。」

「那不成问题,这事交给我办,有我在,你随时都可以与沈公子见面。」沈雪子自信这档小事还难不倒她的。

「真的?」丁素素感激不已。

「对了,你可有一只水晶镯子?」沈雪子想确认。

「有,是爹送我的生日礼物。」她拿出镯子交给沈雪子。

天哪!果然是与她的镯子一模一样!沈雪子心头有说不出的矛盾,看来,真要对不起吕宁儿了,但她又如何忍心?

唉!是老天爷对不起吕宁儿这痴情女子,命中注定,可怪不得她啊!

为什么镯子不属于吕宁儿?如此一来,各有所爱,岂不是皆大欢喜吗?

「你不是想见沈祖先那家伙吗?」沈雪子问。

丁素素羞赧支吾。

「想见,我现在就带你去见他。」

「可是,万一我爹、娘发现……」

沈雪子可不管被发现后会受什么处罚,拉了丁素素便从旁门溜出去。

丁素素既惊又怯,传统的礼教告诉她,未嫁的闺女,在未得父母允许及家丁陪侍下,是不能擅自出府的,更甭说是受了胆大妄为的刁钻丫鬟唆使,去私会情人。

这要是传出去,不但关系著她的名节;万一教父母发现,沈雪子将会受到如何严厉的惩罚?

***************

已经忘了有多久,丁素素没像现在这样如此愉悦、自在,且那么真实地踩在益州街道的石板路上。

沈雪子的开朗、活泼、率性,也使她不自觉抛开了富家闺秀的矜持,她喜欢这般无拘无束的舒畅快感。

以前她总是坐在轿内,悄掀轿帘,好奇地看著匆匆掠过的繁华街景,是沈雪子大胆的为她开启心扉及深闺大门。

「雪子,谢谢你。」她亢奋,好奇的目光不愿放过眼前所有新奇景物,她发现生命再度活了过来。

「啊!?谢我什么?」沈雪子纳闷,买了两串糖葫芦,当然是丁素素付的银两。

「哇!好久没吃甜的东西了。」丁素素像换了个人似的,如孩子般惊叫,全然忘了富家千金的身份。

「身上银两够的话,想吃什么都不成问题。」嘿!她这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居然成了丁素素的向导。

「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像现在这样,悠游自在的逛市街,这种感觉好自在哦!高兴怎么地就怎么地,想吃什么、看什么都那么轻松自在。」丁素素兴奋的想发声大叫。

「一成不变的生活是对生命不负责的浪费,人的生命本就该活得多采多姿,尽量丰富自己的生命,这才是生命的意义;像在我们那年代……」沈雪子收嘴,清楚彼此截然不同的年代,是没办法对她说清楚的。

「这也许是得与失的问题吧!多少人羡慕我生长在豪门宅院,却不知深闺的孤独、寂寞,以及失去了生命应有的光彩。」丁素素黯然。

「这是不负责任的抱怨,谁规定未嫁的姑娘就非得认命,幽怨地锁在深闺?不愿孤独、寂寞,想让生命充满炫烂光彩,就该勇敢的走出来,看看这美丽的世界!女人不是天生注定得靠男人过日子的。」

这番话在丁素素听来,简直是骇然、离经叛道的大胆论调,但如果可以,她愿意像沈雪子那般活得自在。

「你是摆夷人?」丁素素第一次见她时,她正是穿著吕宁儿给她的那套摆夷传统服饰,「摆夷姑娘向来乐观、活泼,并且可以大胆公开地向心仪男子表示爱慕之情,沈公子他们兄妹也是摆夷人,他妹妹伶秀就像你这般活泼、可爱,总是充满愉悦、乐观的甜美笑容。」丁素素羡慕不已。

哟!这么说来,不管沈祖先日后娶谁,她都注定该有摆夷的血统。

难怪,她爹地老是怀疑,她这不受他五指山管辖的野丫头,不似妈咪的端庄、娴淑,而是调皮、活泼,不懂得安份的鬼灵精个性是得自谁的真传,这回沈雪子找到答案了,回二十一世纪后,她一定要告诉爹地。

画摊的生意依然乏人问津,沈祖先仍然一副啃书就能饱似的,连她们在他面前杵了许久,还浑然不知。

「书呆子,买画啦!」沈雪子生气地夺下他手中的书,吓得他险些跳了起来。

「姑娘想买哪幅画……素素小姐!?」沈祖先惊喜、后怔傻。这不是梦吧!?

眼神痴怔的交会里,满是含情脉脉的情愫,忘情的凝神顾盼,教夹在两人之间的沈雪子都吃味了。

「喂!你们看够了没?」沈雪子怪叫。

两人乍醒回神,羞赧、尴尬地避开彼此的眼神。

「托宁儿送去的画,可有收到?」到底还是沈祖先先开口。

「是雪子送来的。」丁素素娇羞地说,沈祖先这才知道这见过两次面的丫头叫雪子,她感激的说:「听说你为了那幅画费了很多心血,谢谢!」

「只要你喜欢,就是费再多心血都是值得的。」沈祖先像姑娘般的羞赧。

「我很喜欢,我会特别珍惜那幅画的。」

之后,两人欲言又止的尴尬,开始让沈雪子有些受不了。这就是古人谈恋爱、私会的方式?

哦!对了!她这电灯泡是太亮了。

「我到附近逛逛,你们慢慢的聊,离天黑还早得很。」沈雪子丢下话,知趣地走开。

「雪子……」丁素素忙唤不及,便闪进摊内佯装赏画,免得惹人闲话。丁家千金当街与穷书生谈情说爱,不成多事者街头巷尾的话题才怪哩!

「近日可好?」沈祖先关怀的问。

「好。」丁素素赏画,心可摆在沈祖先身上。

「我们……我们似乎不能再像从前那般自由自在的在一起了,连送个画都得托人。」沈祖先笑得感叹。

丁素素茫然、无奈的眼神,虚摆在一幅「送子观音」的画像前。她又何尝愿意,无奈父母势利的阻挠,教他俩想见一面都难。

「启仲最近可好?已有数日不见他来找我了。」沈祖先的语意显然在探问,她与韩启仲最近感情可有进展。

丁素素沉默半响,「启……韩公子,我也许久不见。」

「是吗?」他只是顺口接话,自卑的说:「启仲是富家的公子哥,愿意结交我这样一文不值的朋友,实在……」

「祖先,别这么说!相信有朝一日,你也能功成名就的。」丁素素鼓励他。

沈祖先叹笑,只怕有幸功成名就之日,丁素素已做他人妇了。

「启仲才华并茂,俊逸潇洒,与你们家又可说是门当户对,我想——」他知道,唯有韩启仲才能给她幸福。

「祖先,其实我……」她欲言又止,心底有著矛盾与挣扎,她的至爱毫无偏私地分给这两个男子,她是那么害怕最后的抉择,因为那绝对是个痛苦的决定。

沈雪子并没走远,赫然发现吕宁儿提了竹篮过来,慌忙上前欲阻止,但她已怔傻地站在画摊前了。

「该死,什么时候不来,偏挑这时候。」沈雪子自语骂著,忙迎上前。

「宁儿……」丁素素既尴尬又惊喜,「我们三人好久没这样碰在一起了。」

「嗯!」吕宁儿尽量使自己处之泰然,笑说:「伶秀最近身体不好,正逢中午,所以替沈公子送午饭过来,我家是开客栈的,总是比较方便。」

「这么巧,宁儿姊是来送饭的,而丁姑娘是来感激沈公子送给她那幅画,偏巧大伙就这么碰上了。」干她这局外人啥事!?本想化解尴尬,没想到她笑的更尴尬。

哈!老天爷还真开起玩笑来了,怎么该来,不该来的全来这画摊了。

只见沈伶秀及韩启仲各从一方走来,沈雪子想摆平都难罗!

「我没辙了,你们自己看著办吧!」沈雪子索性事不关己地在一旁坐下。

「真巧!」韩启仲倒表现得落落大方。

「今儿个怎么了?没见我哥画摊这么热闹过。」沈伶秀促狭的对沈祖先说:「哥,我本来要送午饭过来给你,早知道这么多人关心你,我就省走这趟了。」

沈雪子暗暗打量沈伶秀,瞧她那性子,还真与她几分神似哩!这沈祖先肯定是她的祖先是错不了,可是女主角又是谁?吕宁儿?还真是丁素素?

「客栈还忙著,我……我先走了。」吕宁儿拎了竹篮想走,却让沈伶秀拉住。

「宁儿姊的饭菜,不但色香味俱全,还有著一份关爱,只怕我这份饭菜哥咽不下去,你还是留著吧!」沈伶秀显然是说给丁素素听。

「我回客栈了。」吕宁儿羞怯地离去。

「宁儿姊,等我。」临走前,沈伶秀对沈祖先丢了一句话:「你的艳福不浅哦!慢慢撑死你。」

「小姐,我们也该走了,免得老爷、夫人骂人。」沈雪子拉了丁素素就走,心底满怀对吕宁儿的内疚。

唉!她到底该帮谁啊!?

见韩启仲眼神爱慕地目送丁素素离去,沈祖先故作泰然地整理画摊。

「素素是位气质高雅、娴淑、端庄的姑娘,得此佳丽,人生无憾哪!」韩启仲笑叹,兴奋的对沈祖先说:「对了,我今天来是向你报告两件喜事的。」

「何来喜事?」

「第一件喜事,是我爹透过关系,由郡太爷推举你进京师太学读书,凭你的才学,相信一年后的御考必能高中,届时风光返乡,可别忘了我这好友。」

「真的?」沈祖先惊喜,在汉朝能受推举进京师太学读书,是百姓无上的荣耀,而且那也是考取功名的途径,是他梦寐以求的事,只是,这对他而言,却不过是场空欢喜,「蒙启仲兄抬爱,我恐怕得折煞你的美意了。」

「为什么?你每天捧书苦读,还不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韩启仲困惑不解。

「小弟家穷,经济困窘,启仲兄应该清楚,甭说上京师得花费一笔旅费,即使在太学求学一年时间里的开销费用,恐怕也不是我所能负担的。」沈祖先黯然。

「就为这原因?」韩启仲释怀而笑,说:「这不愁,小弟虽非富可敌国,但沈兄这点盘缠,小弟尚能略尽薄意,沈兄大可放心。」

「启仲兄,所谓无功不受禄,这万万使不得。」沈祖先惶恐。

「嗳!沈兄这番话,岂不抹煞了咱们这三年来的友谊?要是你不接受小弟这份薄意,我掉头就走,咱们就此恩断情绝。」韩启仲愿为朋友肝脑涂地,态度坚持。

「言重了,启仲兄,只是这……」

「再说,咱们就真的连朋友都做不成了。」韩启仲又笑着说:「有言无功不受禄,说来你还算是我的大恩人呢!恐怕这薄意都报答不了你的恩情。」

「何来言恩?」沈祖先更加惶恐。

「若不是你,小弟又如何能认识素素姑娘这美丽佳人?这也正是小弟要向你报告的第二件喜事。」韩启仲喜上眉梢,说:「我爹已准备托媒人向丁府提亲了。」

天哪,这是喜事吗!?简直是……青天霹雳,教沈祖先眼前一片昏暗、晕眩。

「沈兄,你怎么了?」韩启仲忙扶住他。

「没事!」尽管他脸色发白,仍强作镇定,强颜欢笑,「没事,只是这消息来得意外,令人……令人不敢相信。」不,这是他预料中迟早的事。

「其实,至今我仍不敢相信,自己如何跟我爹要求,向丁府提亲的。」韩启仲喜形于色,只是担心——「就不知丁老爷是否会应允这门亲事?」

「你们两家可说是门当户对,而且又是——郎才女貌,并没委屈素素姑娘。」

沈祖先心碎、绞痛,恨不得躲在墙角里痛哭一场。

「如果得幸娶了素素姑娘,我一定会将她视为掌上珍贵的明珠般,竭尽所有呵护她。」

「我相信你会好好对待她,而且也能给她最好的一切。」沈祖先强抑悲痛,说:「但如果你让她受了半点委屈,我第一个不饶你。」

「我知道你绝对是第一个会找我算帐的人,因为十几年来,你始终视她为亲妹妹。」韩启仲保证道:「你放心,我若教她受半点委屈,我会主动将脖子伸上前,吭都不吭声,让你杀了我。」

沈祖先笑得好苦,但却感欣慰,毕竟他得承认,这本就不该是他能拥有的爱情。

「沈兄,别怪小弟唠叨,在没上京师前,你也该先娶房妻子,较踏实些。」

「家境穷困,功名尚不可知,有哪家姑娘我能高攀?」

「这可不一定哦!人家笑你书呆子可没冤枉,瞧迎宾客栈的宁儿姑娘对你那番照顾心意,旁人都看进眼里,只怕你是看不上人家,所以故作糊涂。」

「启仲兄,怎么连你也寻我开心?自幼我们玩在一起如同兄妹般,好比……好比我和素素姑娘的情谊一般,你说笑了。」沈祖先的神态,似乎在告诉他,他与宁儿自始至终彼此心底并无爱慕情愫,而且,吕宁儿再笨也不会瞧上他这穷小子。

「沈兄,旁观者清哪!可别辜负了人家姑娘的一番痴情。」韩启仲提醒。

吕宁儿那丫头!?沈祖先实在无法想像。她的关怀、照顾,似乎……似乎是那么理所当然!

***************

从画摊回客栈的一路上,沈伶秀又搬出摆夷族姑娘对爱情敢于主动表白、追求的哲学,在吕宁儿耳根前唠叨,听得她的耳朵都快长茧。

「我告诉你,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哥,你这个嫂子我是要定了,晚上我就找哥说去。」沈伶秀是打定主意要找哥哥要这老婆。

「你敢多嘴、胡说,看我以后理不理你。」

「就怕我哥让素素姊给抢了,你才不理我哩!」沈伶秀嘀咕:「刚才在画摊上,也没人赶你走,你倒好心,白白将机会给了素素姊!」

「伶秀!求你别瞎闹了,如果……如果素素喜欢你哥,那……那也是椿好事,她人长得美丽、温柔、端庄,又是个富家千金,至少她能帮你哥上京求取功名。」

「素素姊样样都很好是没错,但偏偏她是个富家千金,万一他们要真两情相悦,那才真是悲哀哩!你以为丁老爷子肯那么容易让他的掌上明珠嫁给我们这种穷人家?我知道你爹和你不嫌我们穷,要不我哪敢厚著脸皮赖上你。」

「反正……就是不许你找你哥瞎说。」

「我就是要说。」

「不许你说!」

「就是要说。」

两人就这么吵进客栈,不见吕逢雨,沈伶秀迷糊地险些撞上雷震。

哇!好俊挺的美男子!

「你爹办货去了。」雷震对吕宁儿说。

「喔!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你藏了个如此的美男子,才不理我哥的。」沈伶秀口不遮拦,著迷似的打量雷震。

「伶秀,他可是客人,别瞎说。」吕宁儿嗔骂。藏了男人,多难听哪!

雷震疑惑地打量沈伶秀的同时,吕宁儿解释了老半天,才让沈伶秀搞懂雷震的身份。

「你们之间真的没什么关系?」沈伶秀露出诡异的窃喜。

「伶秀!」吕宁儿以白眼瞪她,羞得不知如何向雷震致歉。

「如果真要说的上关系,那就是老板与伙计的关系。」雷震含笑,瞧那俏丫头的性子及神态,倒有几分沈雪子鬼灵精的模样。

「雷大哥可已娶妻?」沈伶秀问的大胆。

吕宁儿吓得心儿险些迸了出来。

「正确的说,还没有。」雷震觉得这丫头有趣。

「可有心仪的姑娘?」沈伶秀愈问愈大胆。

「伶秀!」吕宁儿吓慌了。

「嗯……这问题就难回答了。」因为他还没搞定沈雪子。

「无所谓!」沈伶秀不在意的俏皮一笑,更加大胆的说:「咱们摆夷族是女子当家,也就是说,姑娘主动追求心仪男子是很正常的事。」

「那又如何?」雷震研究过摆夷族是母系社会,瞧这丫头还真有摆夷姑娘活泼、开朗的民族个性。

「所以,如果我说有些喜欢你,请别吓昏过去。」沈伶秀脸可不害臊!

「伶秀!」吕宁儿可为她臊红了脸。

「宁儿姊,我才不像你哩!喜欢上一个人就要勇于表达,就算被拒绝,但至少要让对方知道你喜欢他。以后我会常来找你的。」哦!不,找雷震。她对他俏皮地眨眼后,愉悦地离去。

「雷大哥,伶秀还只是个不懂事的丫头,你别……」吕宁儿羞赧不已。

「我不会放在心上的。」雷震含笑说:「也许她真是个不懂事的小丫头,但我很欣赏她的个性,她说的一点也没错,喜欢一个人就要敢勇于表达,就算被拒绝了,但至少让对方明白你喜欢他。」他始终认为,爱情的哲学与道理,古今皆然。

吕宁儿明白,但那不是她所能办到的,她甘心就这么偷偷爱慕一个人。

「刚才在画摊,我见到了雪子。」吕宁儿故意岔开话题。

「她找丁姑娘去见沈祖先?」用脚想雷震都明白那丫头在打什么心眼,她将丁素素当成那镯子的主人,准是想撮合沈祖先与丁素素的姻缘。

「大概连雪子都认为素素要比我适合沈公子。」吕宁儿心想,沈雪子卖身做丫鬟应该是这个原因吧!她黯然,感伤的说:「其实……他们确实是郎才女貌的一对,沈公子只要能过的快乐,我也就满足了,毕竟素素也是我的朋友,她能幸福,我也为她高兴。」

望著吕宁儿落寞、怅然的进房,雷震有说不出的感伤与同情,也许劝她放弃这份感情会减少些痛苦,但他开不了口,而且,感情又岂是说放弃就能放弃得了。

难道那对镯子真的就这么主宰了这三人的感情命运吗?

沈雪子这丫头究竟在玩什么把戏?他非得问个明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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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夷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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