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对,亲爱的,你并没有看错,这是一本书的开始。记得好久好久以前,我也曾在一本书的开始写了某些胡言乱语的话,但不管那是什么时候,希望那时我没有举起手来对天发誓要写谁和谁的故事,既然年代已经不可考,那么大家就当作没发生过这件事吧!(华小琳装死中)

记得,在某个距离切火鸡不远的日子,我被一通电话给电醒,亲爱的哈雷编编依旧用她超甜美的声音问:“稿子的进度如何了?”

电话这头呆了二秒,然后很心虚的回答:“第四章……”

“什么?!第四章!那么久了还在第四章!你什么时候可以写完?我打算把这本放在过年前的套书……”

电话里哈雷编编继续讲着她伟大的套书计划,而拿着话筒的我开始想着: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还有一年一度的跨年晚会……

呜,我不要在这么重要的节日里写稿啊!我要切火鸡、我要去狂欢,谁都别想阻止我!

这些强烈的念头全被哈雷接下来的话给打回去。

“你是最后一本喔,要加油,写好了就快点e过来。”

最后一本……也就是说,我再不写出来就会拖累其他作者。

一向对写作有些懒散的我悟得了一件事,那就是哈雷大心脏有力的程度跟书中的男主角差不多,敢让我这个世界超级无敌拖的人来写套书,所以当这本稿子终于完成时,连我自己都感动的快哭了。(不要以为华小琳是受书中的情节影响,那是因为我再也不用熬夜写稿啦!哈利路亚!)

我想当大家看完这本书后,会发现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华琳,不只在于古代与现代的差距,而是整本书的感觉不再迂回,也没有过重的恩与仇,我想表达的就是简单的“喜欢”二个字,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也许不够华丽,有的只是博得阅读者的会心一笑。

我一直习惯用“喜欢”来描述男女主角之间似有若无的情愫,因为“喜欢”可以是淡淡的,也可以转变成浓浓的爱,当书中的女主角哽咽着对男主角说:“我喜欢你。”我想那时她就已经爱上他了,就像在稿子完成时我也爱上书中的两位主角一样。

这是我今年的第一本书,很高兴能在一年的开始就与大家见面,当然啦,如果某天华小琳找到被狗叼走的良心,自然很快地就会有第二本、第三本……无限延伸地跟大家一起分享我所喜欢的故事,但是生孩子哪有不经过阵痛的呢?只能希望懒病不要发作得太快,这也是我今年的第一个新希望,也与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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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开!狗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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