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开学快两个月了,关于我和米俊宽的事却还是个秘密。

米俊宽恨不全天下都知道我们的事,是我制止他这么做的。为了避免无谓的困扰,我硬是要他漠视他的感情。可是,谈何容易!他依然故我,总是深情款款的,惹得许多对我嫉妒怀恨的猜忌。压抑自己的感情绝对是不健康的,可是如果这样能避免无谓的困扰,那就值得了。

米俊宽听我这样说,斜睨着我:“妳就那么在乎别人的闲言闲语?”

我摇头:“你不是说,只暂时任教一年吗?再两个月就结束了,何必为了争一时之气而惹得满身不愉快。”

“我只是怕妳受委屈而无法坦然。”

“不会的。真到那时候,谁还在乎得了那么多!”

“这样就好,我不要妳觉得受委屈。我们的事没什么不可告人的,懂吗?”他不放心地的敲敲我的头。

“懂。”我用力点头,摸摸被敲打的部位,装痛。他不安慰,反而给我一记更大的响头。

恋爱原来是这样的感觉,什么样的不愉快都可以付诸一笑。甚至连我一大早起床,看见妈咪在门的留言--我们母女的关系生疏到连见面都要特别拨出时间来,也不觉得多大的伤感。我只是呆视着门墙,然后将纸撕下丢入垃圾筒,再慢慢地换好衣服出门上学。

我的数学还是一样的破,并没有因为米俊宽的爱恋而突然长进。大概真是无药可救了。奇怪以前家教林先生说我的理解力还算不错,怎么--算了!这大概和许多物理定律一样,理论是一回事,天晓得实际上又该是怎么一回事。

米俊宽在课堂上倒不显得对我特别的“偏爱”,大概他也知道我约莫朽木难雕,舍不得让我太难堪。上课时他依是冷漠如常,问题在课间下学后,只要遇见了,管它周遭什么人在看,他都会亲爱的和我啰嗦上好几句。

阿花终于忍不住了,逼着我,一意要证实她的怀疑。

“杜欢,妳觉不觉得,米米最近对妳很特别?”

我皱着眉说:“特别?什么意思?”

“他常常主动找妳谈话,看妳的眼光也很微妙。妳们之间,感觉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密感--”

连阿花这种迟钝的人,都会感觉到我们之间气氛的不平常,其它人心里怎么想,大概也清朗不到那里去。

“阿花,妳少胡扯。妳怎么不讲他身边那一堆亲卫队!她们整天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不更亲密?”我还是昧着真心否认了。

“那不一样,”阿花紧盯着,毫不放松:“她们是自己黏过去的,而妳却是米米主动找上的。”

“没什么不一样,幻想的本质都是相同的,而梦是一条丝,穿梭那不可能的相逢。”我想起最近看过的一首诗,不禁就顺口用上了。

“那么,你们相逢了没有?”阿花突然冒出这一句。她还是认定我和米俊宽之间有所瓜葛。

我静静地看了她一眼,才慢慢说道:“那要看我做的是什么梦?”

“妳做的是什么梦?”阿花压低了嗓子,显得神秘又暧昧。

我拿起课本朝她脑袋轻轻一敲,半开玩笑的说:“我做的是春秋大梦。”然后立刻将话题岔开;问她:“妳别老问东问西的。妳自己呢?和王大怎样了?”

阿花耸耸肩说:“还不就是那样。王大最近迷上电影,和他那票同学成天什么意识流、蒙太奇的,又什么楚浮高达雷奈--啊!反正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也搞不懂。麦子又闷骚,什么心事不愉快全闷在心里,问了也是白搭。妳又神秘兮兮的--我像是被遗弃的童养媳!”

我白了她一眼:“什么叫闷骚?什么童养媳?别尽学别人说些乱七八糟的话。”

阿花吐吐舌头,一副天真无辜的模样。小麦从外面走进教室,她立刻迎上去,雀鸟似的叽喳个不停。

门口有人在喊“白荷花外找”,她惊风似地丢下小麦,刮到门外。我看了小麦一眼,不知怎地,心情竟铅似的沉重。我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面对她!

有些时候,当你心里有事,不欲人知时,对方的关心反而成为一种负担。我为自己知道小麦和见飞的事感到不安。人与人之间,并不是所有的秘密都能分享的,知道太多,有时候对彼此来说,都是一种难堪。

我抬头看看天花板,想了想,才问小麦:“还好吧?”

小麦点头,停了半晌,才说:“其实也没什么。当初我和他交往时,就有了心里准备,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她苍白地笑了笑:“这样也好,认清了许多事,以后就少受一些伤害。”

“很抱歉,小麦,见飞太花心了--”我停住口,不知怎么说下去。

“错的又不是妳,”小麦摇摇头,参透什么似地说:“何况我也没有什么损失。也许,我还应该感谢他,使我认清了许多现实。”

“妳能这样想就好--妳和张衍,依旧吗?”

小麦又摇头。“不过我想,如果我愿意,我们还是可以和从前一样。可是谁知道,将来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变量!”

的确!谁晓得将来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变量。

小麦一直是个很理智的人,不会被爱情冲昏头。见飞的事,令她难过的,并不是感情上的挫败,而是现实上的挫折。见飞不认真的态度,教她认识了现实世界里那些个虚伪和丑陋。虽说爱情这回事,如果没有承诺,究竟不能说是谁负谁;见飞游戏人间的不在乎,衬以显赫的家世背景,终究矮化伤害了小麦的自尊--原来,“立场”在爱情当中,在物质欲化的社会型体中,占着这么重要的地位!这样说来,人类凭什么高歌爱情的不朽?原来人类自许千古的婚姻忠诚制度,骨子里,终究不比动物性本能的交配高明多少!

古来最善于诱惑雌性动物的雄性动物,莫属人类。靠着别于其它雄性动物的卖弄花俏,人类发明了誓言这名词。可是,男与女的战争,交替几千年,誓言这东西,终窥究竟,到底是一句叫座的名词罢了,代表不了一颗永恒不渝的心。

我想昏了神,直到阿花一阵风似地刮进来,我才看见讲台上的劳勃瑞福。

尽管名份已定,劳勃瑞福仍以他独特的魅力掳获众少女的心。那些为他流泪哭泣过的人,在眼泪风干以后,仍然本着忠实的本色,守候着心中最耀眼的偶像。

我把课本摆平,低垂着眼,纸本上的黑字,逐渐扩张成黑洞,而记忆随着黑洞在回旋……好像又听到芭芭拉史翠珊如泣如诉的“往日情怀”……冬至大寒的街头……昏黄的暮色……火腿蛋炒饭……

“叭”一声,不知谁丢过来一团纸条。我抬头一看,阿花正对我挤眉弄眼。

纸条上写着:发什么呆?小心点,劳勃瑞福一直盯着妳瞧!

钟声一响,同学立刻哄乱成一团。因为是最后一节,辅导课又因故取消,浮动的心可想而知。一下子就这边叫,那边笑,洒水打扫的,整间教室乱成菜市场。

劳勃瑞福走到我身边,人群乱哄哄的,也没有人注意我们。

“一起走好吗?我知道妳们今天辅导课取消。”

我稍迟疑一下便点头答应:“好,等我把打扫工作做完。”

他抬眼朝窗外随意一望,伸出手,又想起什么似的垂放下来。

“我在科学馆等妳。”说着笑了笑,晴朗的阳光之中竟浮显出一丝黯淡。

我走出教室,一直看着他走到走廊的尽头,然后转过方向。约有三、五秒钟的时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呆到那儿,冷不防被身后传来的声音吓一跳。

“怎么了?站在这里发呆?”

用不着回头,我就知道来是米俊宽。他走到我面前,神情有点懊恼。“我知道妳今天不上辅导课。可以等我吗?等我上完辅导课,一起吃晚饭,我再送妳回家。”

周遭的同学纷纷对我们投来狐疑的眼光,我下意识地把他拉到角落。

“对不起吔!不能等你。我和我妈咪约好了。”

“哦!”米俊宽的语调神情溢满了失望的颓丧。

“明天好不好?”我不忍看他失望的样子,再说,我依恋他更深。“明天周末了,你请我吃午饭还有晚餐。”

“贪吃鬼!”他笑了:“吃成小胖猪看谁还敢要。”

“反正是赖定你了,不怕。”这算是我最露骨的“宣言”了,他仍然一脸得不到承诺的不放心。

开始有人对我们窃窃私语了,我假装不经意,对他说:“你赶快去上课吧!我也得走了。”

米俊宽才走,阿花就蹦出来。

“啊哈!被我逮个正着。快从实招来。”

“招什么?”

“还装!刚刚米米跟妳说了半天的话,到底在说什么?”

我眨一眨眼,认真的说:“他想请我吃饭、看电影。妳相信吗?”

“真的?!”阿花眼睛睁得圆突突的。

“煮的!”我把扫把往她手上一塞,就走进教室,将她丢在走廊上发呆。

赶到科学馆的时候,劳勃瑞福已经等在那里。他走到我身旁,两人并肩走出校门。

“肚子饿吗?先去吃饭好不好?”

我点头。

还是那家有着火腿蛋炒饭,音乐听来似流水淙淙清响的餐厅。劳勃瑞福似乎很偏爱这家餐厅,我特别看了店门的招牌,才发现店名竟然叫“相遇”。真是讽刺!

“还是火腿蛋炒饭吗?”服务生送来菜单,劳勃瑞福没搭理!只是专心问我。

我闻声愣了一下,才缓缓点头。

他转向服务生,抱歉地笑了笑:“两份火腿蛋炒饭。谢谢。”

我还是不明白,这家餐厅,这样的装潢,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格调,竟然也卖火腿蛋炒饭!我不是说火腿蛋炒饭不好,而是整个搭调很奇怪。这样的气氛,令人联想到的是明亮的刀叉,高脚的酒杯,摇曳的烛光;是情人在角落旁喁喁的私语;是恋娇羞柔媚的轻笑。怎么想,也和火腿蛋炒饭搭不上调。

可是,在“相遇”里,就这样让它们相遇了。虽然有点突兀,座落的男女依然吃得愉快。

“还好吧?”面对他,旧日熟悉的感觉又重回心田。

劳勃瑞福露出一丝落寞的笑。“我还以为妳不会再理我了。”

“怎么会,你明知我对你的感觉。”我喜欢劳勃瑞福,这一点我一直很坦白,并不因和米俊宽的爱恋有所改变。可是,此刻我的笑容看来,虚弱得没有一点说服力。

“那妳为什么躲着我?”

“我没有--”

“有,妳有。妳甚至不敢看着我。”

“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我避开他的眼光,视线落在玻璃杯上。

“是没有用了。”他露出一丝苦笑。

“你知道,我一直很喜欢你的。”我突脱口而出。

“我知道。”他顿了一下,接着说:“如果没有她,如果我没有那段过去,妳会跟着我吧?”

我只是看着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火腿蛋炒饭适时上桌,我吞了一口饭,又喝了一口水,才开口:“听说你快结婚了?”

“别听那些人瞎说。”他挥挥手,像要挥掉什么。“我跟她是老朋友了,过去的恩情总是还在的。”突然他抬头,认真的凝视着我。“如果我和她没什么,妳会--回到我身边吗?”

火腿蛋炒饭刚上桌时不断上冒的热气,此时已如游丝般的危弱,只剩一点微温。盘中五色杂陈,灿烂缤纷,看在眼里,不知怎地,色彩端的是那样模糊遥远。

我面对着他,坦白而坚强地承接他目光。

两人眼波交流,摒弃言语。然后他轻轻地叹息。有些话不必用说的,劳勃瑞福是聪明人,关于爱情这回事,我心里究竟怎么想,我想他是够明白。

若说我心中没有叹息是骗人的。劳勃瑞福这样的好,我只希望,命定和他红线相系的那个人快出现,偿付他所有的款款深情。

“我还是妳最喜欢的?”他突然扬声说出,露出那我熟悉千百回,阳光般的朗笑。

“你一直是我很喜欢的。”我说。他听出我更改的词意,伸出手,亲爱的抚乱我的头发。他和米俊宽都喜欢揉乱我的头发表示亲爱,让人意乱情迷。

我吞了几口饭才想起和妈咪的约会。“现在几点了?”

“六点半。”他望一眼腕表。“怎么了?妳还有事吗?”

我点头。“和我妈咪约好了,居然给忘了。”

“别急,反正已经迟到了。我送你去。在那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起身离开座位到柜枱付款。我也跟着起身走到他身旁说:“福松楼。”

他付完帐,低头再深深看我一眼,揉乱我的头发,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见:“真的好舍不得--”

然后挽住我的手,快步朝门口走去。

赶到福松楼时,七点差五分,妈咪已经在包厢里等着。包厢中,除了妈咪,还有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容。一下子想不起是谁,只隐隐觉得像是在那里见过。

妈咪微蹙着眉,责备说:“怎么现在才到。”然后话锋一转,指向陌生人说:“这位是梁先生。”

原来是他!我还以为妈咪早和他互不往来,看情形,他们的感情反倒更深似的,否则妈咪不会让他出现在我眼前的,更何况是这样刻意的安排介绍。

我对他点头示礼,并不叫人,他含笑回礼,不以为意。

在服务生等候点菜的时间,我冷眼打量正在研究菜单的梁志云。他是那种事业成功的典型,沉稳闲适,揉合了诗人的感性与科学家的理性,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种气派,自信十足的一个人。

原来妈咪喜欢这样的典型。奇怪竟和爹地那么不相同。爹地是那种幽默风趣、轻松自然的人,一身金黄暖酥的感觉,暖晕晕的,令人十分依恋,就像劳勃瑞福一样。而梁志云,明显的,是时代尖端的人种,揉合知性与感性,混杂着学者形象与成功商人的典范。

他无疑是擅长这种夜宴豪聚的。单是看他与侍者间的应对,就不难明白他是惯于这样侍候的人。他从菜单上抬头,微笑问我些什么。我只要了一壶清茶。

等服务生退下后,我才问妈咪究竟有什么事。妈咪看了梁志云一眼,眼底处尽是柔情。“没什么,只是介绍妳跟梁先生认识。”

我将目光转向梁志云,又回向妈咪,不出声。我又不是笨蛋,怎么会不明白这当中的奥妙。

梁志云大概是觉得他需要说些话缓和气氛,所以他朝向我说:“小欢--不介意我这样叫吧!我一直想认识妳,所以央托妳妈咪安排大家见面。”

我还是不出声。其实,妈咪要交什么样的朋友,甚至找什么样的男伴,都跟我没关系。自始至终,她也根本都没跟我提过她和梁志云之间的种种。

我只是喝着清茶,眼光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间游移。

如果说,男人是泥做的,淌了水便混浊不堪,梁志云无疑是个例外。他不像那种本能的、讨好情人的小孩,以避免可能的排斥的男人般,那样地喋喋不休。偶尔问我一、两句课业生活上的问题,便友善的微笑不说话,让人感觉到他的涵养,却又不失于冷淡。我对他一些旧有的模糊想象,反而因此鲜明夺目起来。

基本上我对妈咪身边这个人,没什么强弱的情绪。我只是个局外人,也许在故事的高潮曲折处,会有点张望,但多半的时候,我无意费力波动自己的想象。

我喝完一壶清茶,便借口不舒服想先回家。妈咪可能不晓得该怎么面对我,所以只是点头没有多说什么。而梁志云自是也不会废话太多,他只是浅声问候。我对他浅浅抱歉的笑,然后退到玄关,拉开门,快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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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以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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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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