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台风快报:中度台风培拉已於今天凌晨发展成为强度台风,培拉台风夹带强风豪雨直扑台湾本岛而来,气象局预估培拉将於今晚由淡水河口登陆,将於稍後对全台发布陆上台风警报,气象局预估培拉将会带来严重灾情,请民众提前做好防台准备,低洼沿海民众更应提高警觉并严防海水倒灌……”

民国九十二年七月七日

台湾彰化吴家三合院

狂风四起,强烈台风未登陆前的三合院晒谷场上已是一片狼藉混乱,扫把、残叶被狂风吹得满天飞舞,似乎是能吹上天的都不放过,中国人有一句成语“鸡飞狗跳”用来形容此时此景再适合不过了。是的,在狂风吹起的涡流中居然依稀可见数只鸡及鸡只发出的尖叫声,好不刺耳。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还……呸!咳咳咳……”

只见一个身穿大黄色鲜明雨衣、头戴半罩式安全帽、骑乘一部看来早该作古的“废铜烂铁”的红色小绵羊的人,因脸上突兀地黏著一只鸡只以至於无法分辨男女,但可由音调上判断此人应为女子。

那女子用“Slowmotion”将黏在脸上的鸡给拔了下来,在一阵惊天动地狂咳後,那女子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手上那只被吓得惊慌失措的鸡,然後豪气万千地往背後一扔……

“切!”在如此激情壮阔的时候,这只鸡来搅和什么?

林意真抬眼看向远方橘红的天空,又看向三合院内一片凌乱的景象。

那强风吹得她眼睛有点刺痛,虽然说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大,不过此际她的眼睛眯到仅剩一条缝了,但她仍然努力地想看清楚,再对故乡做最後一次巡礼——

是的!她就要北上了,就要到台北打拼,开拓她的新人生了!

过去二十四年的生命都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小地方度过,平淡的生活一点波澜也无,林意真觉得自己已经从青春期直接跳到更年期了,幸好年初的那一场同学会让她碰到了专科同学——现在到台北发展的吴婷婷,听她说她现在已经在一间大公司工作了,让她好不羡慕啊!果然从台北回来的就是特别不一样,不像她总是穿著一身土里土气,感情生活上是一片空白,在工作上又不怎么顺利,总是碰到小气又抠门的老板,月薪更是永远的一万八,每天下班後吃饱饭就打开电视看乡土连续剧,从“亲戚×计较”、“台湾×诚”、一直到“台湾霹X火”到每一出她都如数家珍,日子过得比阿婆还像阿婆,呜……真想哭……

但,这悲惨的一切都将要成为过去了!呵呵呵,她要去台北发展了,她也要变成电视上那种精明又干练的“女强人”啦,就是那种每天打扮得美美的“0L”啦!呵呵呵,说不定还会发展出一段美得冒泡的恋爱……

兴奋的她忍不住地高唱起“台北的天空”,只不过……

“台北的……咳咳咳……”又是一阵狂咳。

林意真吐出一嘴鸡毛,总算是顺了气。好了,不可以再耽搁了,再下去天色就暗了,到台北都不晓得几点了。

她用力地发动她那部早该进报废场的机车,然後用力地给它“催、催、催”——

“咦?怎么都骑不动?难道是风太强了吗?”

林意真再接再厉,用尽吃奶的力气给它“催落去”……

“阿……阿真啊……咽通够催落去啊啦,恁老爸咽法度够捉紧了啦!”

她的身後传来一阵惨叫。林意真猛然回头一看,喝!她倒抽了一口气:“阿爸?阿母?”

只见六十开外的林金池紧捉住林意真机车的後把手,一边回首急叫牵手李银花捉紧大门门把,大叫:“咽通呼依够走去……”不可以让她走!

李银花就像溺水者遇到浮木般用力紧捉门板,边朝屋内大叫:“阿通!卡紧出来,卡紧咧,阿真要去台北啦!”

“厚!”林意真翻了个白眼,以台语道:“恁是累从啥啦?紧放开啦,安呢金坏看啦!”他们是在干嘛?不是说好要让她去台北闯天下吗?现在做啥又把车捉得紧紧的,这样很难看耶。

“阿姊,明天再去啦,有强烈台风要来呢,现在风刮得那么大,不小心被晃落的招牌砸到怎么办?”林意真十九岁的弟弟林利通紧捉其母李银花之手,右手紧捉大门门板,朝著林意真大喊。

“对啦,对啦,阿通贡的有道理,台北又不会跑掉,晚一点再弃有什么关西?”李银花用台湾国语如此说。

“不行啦,已经和婷婷说好了,而且明天就要去面试了啦,‘樊氏’是大公司哩,大公司最讲求时间观念了,这是我人生的转捩点,怎么可以马马虎虎?快点放手啦,赶不上车就糟了!”

“阿真啊,咽通拿性命开玩笑啊!”林母朝身後大喊:“阿通,紧叫建材来,让建材苦劝她,都要结婚了,还这么任性实在不行……”

“厚!”林意真又翻了个大白眼。“谁说我要嫁给陈建材?拜托你们,我现在谁也不想嫁,我只想当女强人,我要当女强人,我要去台北当女强……”话声隐没在一阵鸡叫声中。

只见一只鸡又好死不死地“飞”到林意真脸上,林意真此时此刻脸色真的“青笋笋’了,她用力地捉下飞到脸上那只鸡。

“我哩咧——又是你这只畜牲!”她对著吓到拼命咕咕叫的无辜鸡只龇牙咧嘴,恨不得一口气吞了它。“是嫌场面不够混乱吗?”她眯起了眼睛。

喝!好骇人的一张脸啊,林氏一家人为那只可怜的鸡默默哀悼。

“阿、阿真……咽通做傻事啊……那只鸡、它,它是无辜的……”

林父心痛地叫著。养一只鸡需要花多少心血啊,饲料都是用白花花的银子买来的啊,可今日,也只好眼睁睁地看女儿对鸡“痛下毒手”了。

唉!

“啊——好啦!”倏地,林母大叫:“呼你弃台北啦,鸡还我啦,咽通杀我的鸡啦!”林母飞身抢过林意真手上那只可怜的鸡,在漫天飞舞的鸡毛中,她豪气万千地放开捉住林意真的手:“呼你弃台北,没关西,但诉如狗在台北没有找到檐就回来嫁乎阿材,听到啊?”

林意真喜出望外,就知道她娘小器的个性绝对舍不得看辛苦养大的鸡被她恐吓,看吧,这不就答应让她去了吗?呵呵呵……等等,她是不是听到什么其它的话?陈建材?那个乡下土财主?那个胖胖的、讲话很“台”,穿著更俗的“台湾一哥”陈建材?厚!光是想到这,林意真就浑身一阵冷汗。这一辈子她会嫁给他才有鬼哩,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总之一句话,先“酸”再讲——溜啦。

“知啦,知啦,卡紧放手啦,车不等人啦!”管它的,就先答应再说,反正她有自信一定可以在台北遇到她的Mr.Right的啦。

“阿姊,你要小心一点啊,小心路树、招牌,很多人在台风来的时候就是因为被——啊!”林利通话还没说完就被林母赏了一记爆栗。

“呸呸呸,算命的说你阿姊会嫁个有钱人,哪里会那么短命!”林母转头对林意真大喊:“到台北爱卡电话哦,自己要卡注意一些啊……”

就这样,在漫天飞舞的鸡毛中,林意真骑著她的机车,在强烈台风来临的前夕,在满天布满橘光的天色中,朝著不知的未来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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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北樊氏豪宅

狂风吹起。

一辆银色保时捷从豪宅後方车库像火箭快速且俐落驶出,在漂亮转弯後立即煞车停在大喷水池前,只差不到三十公分就险些撞上挡在车道上的老人。

真是危险,幸好车子性能极棒,煞车优良,也幸好车主驾驶技术一流。

那老人似乎是刻意挡在车道上,老态龙锤的他穿著一身黑色中国长袍,手中拄著一根拐杖,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在狂风中吹拂著。他双眼炯炯有神地盯著车内的年轻男子,那个他自小就看到大的男子。

除了狂风,天地间似乎静止了,对峙的双方间气氛很僵,谁也不让谁。

“少爷,请进屋。”许久,那老人说。

“魏伯,您明知道我非走不可,又何必为难我?”

车窗摇下,车里是个年约三十的男子,帅气的脸庞此刻掩不住眉宇间的隐约不耐,好看的剑眉因此朝眉心聚拢,换作是他人他早就直接驶离,连一声“快滚”都不屑给,但他就是无法对从小看他长大的管家魏伯说出任何不敬的话,更别谈任何不尊敬的行为了。

“强烈台风来了。”魏伯铁了心不让开就是不让开,整个身子仍然横挡在车前。

意志坚定是樊宅内大大小小共同的特质。

车内的男子一声不以为意的冷哼。“他怎么可能会因为天候状况而停止这场竞赛?别傻了,魏伯,请您让开,我的时间非常宝贵,已经所剩无几了。”那男子瞟了一眼手上名贵腕表,下午二点二十分,距离午夜十二点尚有数小时,他必须把握时间,快点逃离那人的掌握。

“我会请老爷特别开恩,天气状况非常恶劣,少爷还是待在屋里安全,我相信老爷不会拿少爷生命开玩笑的。”瞧,台风都还没登陆这风就快把人吹得站不住了,更何况一登陆?不行不行,他不能让少爷出门,他不能拿樊家子孙的命开玩笑,要不然怎能对得起世代身为樊家管家的列祖列宗哩?

“相同的,我也不会拿自己的一生幸福开玩笑。那老奸巨猾的家伙怎么可能会暂止竞赛?可以随意更改的不叫竞赛,叫游戏。竞赛就是竞赛,既然规则已定就没有更改的必要。”樊御开车门下了车,整个人倚在车身上,黑色的墨镜让人无法读出他此刻的表情,只听到他冷冷的声音。

“对啦,对啦,老爸有多么老奸巨猾您老人家又不是不晓得,快点进屋里来啦,别再管大哥了,都这么大一个人了,他们之间的恩怨让他们去私了,您老人家就安心地躲在家里避台风就行了。”一个留著半长发、长相性格帅气脸上似乎永远挂著微笑的男子,突然从盆栽後头冒了出来,手里还拿著一条热狗,外加一杯咖啡,看来好不悠闲。

他是樊卫,人称樊二少,台湾赫赫有名的律师,更是业余导演。一个帅帅的、坏坏的美男子。

“别忘了,明年你也会遭遇同样的‘恩怨’。”樊大少冷冷地回他一句。

樊氏,这个古老且传统的家族,一直以来都维持著一向不明文但却人人得遵守的“传统”——在每个樊家男人三十岁生日时跳上樊家男人的床的女子,就是他们必须相守一生的人。所以在樊家,男人若想单身,唯一的方法就是在三十岁生日时逃得远远的,避开家族长辈的纠缠,并且别让任何女人跳上他们的床。

“哈!明年的事留给明年的自己去解决吧,我一向乐观……倒是大哥,你可得小心了,听说老爸老妈已经挑选了十二金钗进入最後决选,现在不晓得聚集在哪个秘密基地等著将你一网打尽哩!啧啧啧,这下子可不只享齐人之福喽,真让人好不嫉妒啊……”唱作俱佳的表情配上坏坏的笑容——靠!还真想让人扁他。

“二少爷,请你也劝劝大少爷,台风天出门很危险。”魏伯忧心道。

“或许老爷会看在恶劣的气候状况上……”唉,嘴上是这么说,但魏伯也是晓得,他们父子的个性如出一辙,怎么可能会轻言中止。

“单凭我和他相处这短短二十九年就晓得,像他那种老奸巨猾、老谋深算、心机深沉、人面兽心的人哪,要他轻易放大哥一马,除非玉山淹水,高雄下雪,否则免谈。我说魏伯哪,你还是快别挡著大哥的路啦,让他快点去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著,以免他输了又迁怒於你。”樊二少说完又咬了一口大热狗。

滋——凌厉的煞车声又再度响起,就见一辆蓝宝坚尼正恰巧在离保时捷不到一公尺的地方停住,下车的是一对中年夫妻。

“老公,这辆车的煞车就和你的开车技术一样,赞!”那美丽且时髦的女郎风情万种地拢了拢长发,边向俊帅的中年男子电眼传情。

神似的五官说明了在场人的血缘不可错辨。

“嗯,老爸老妈,我早午餐才刚下肚,别让我马上又吐出来,好吗?”樊卫受不了地翻了个白眼,他们的老爸老妈就是他们害怕走入婚姻的根本原因吧?拜托帮帮忙,都年纪一大把了,讲话还这样,让人看了浑身上下都不自觉起了许多“鸡母皮”。父母恩爱是很好没错,但太过恩爱会让人害怕啊!

“亲爱的,我刚才好像听到有人批评你,说你老奸巨猾、心机深沉,又人面兽心,应该没听错,对吧?”樊母唐时玲睁著无辜的眼睛望著樊卫,以关心的口吻问著身边的老公。

“靠!连我也窃听?”樊卫惊叫,将自己全身上下都仔仔细细审视一遍,试图要找出窃听器。“我今年才二十九,对付的人是大哥哪,你们可别搞错对象,乱来一通……”他哇啦哇啦地叫著。

‘别找了,窃听器在这儿。”樊御沉声说道,一边动手解下手上的腕表,脸上的神情仍是平静无波。是的,他毫不意外他的父亲会对他的手表动手脚。腕表、领夹、袖扣、手机、皮夹……最近,他刻意“忽略”

周遭事物都陆陆续续地突然消失,尔後又出现。是的,他全都晓得,只是他仍得不动声色。

“果然是我樊德的孩子,够出色!不过,御儿,我这一生只输过一次,而我不打算再输第二次,这场竞赛,我势在必得。你等著认输吧!”

樊德唯一输的一次的“证据”此时此刻正依偎在他怀中,笑得好不得意。

“是呀,老爷这一生就只输过这么一次呢,想当年啊,老太爷也是用同样的口气对老爷宣战的呢,这一晃眼,世代都要交替了啊。”魏伯还清楚记得三十年前也是这样的一场追逐,最後樊老太爷仍智取樊德,让樊德认输娶了唐时玲。

“是啊,御儿呀,你也不用太抗拒,反正历年樊家男人从来就没有人成功地逃脱的,更何况最後你一定会爱上我们帮你挑的老婆的,放心啦,这也是传统,妈妈不会亏待你的,说说看,环肥燕瘦,你喜欢哪一型?”

开玩笑,早在一年前她就已经开始热身了,从初选一路到决选,淘汰上百名佳丽,剩下来的都是最顶尖的,无论是身材、长相、家世、学历、女红,每一项都是人选的重要考量。“是清纯型的、美艳型,还是……”

“大哥,我想你乾脆别跑了,就这么定下来,反正你是逃不掉的啦,像老爸那么英明神勇、威武盖世不可多得的美男子,一定会把你给GAMEOVER的!倒不如乖乖束手就擒来得痛快,对吧?老爹?”樊二少此番话的目的是为五分钟前的不当发言而消毒。

“是呀,还是卫儿聪明,你大哥他化成灰我都找得出来。”樊德得意一笑。

樊御一双好看的剑眉又不住地朝眉心聚拢,有一股火气从肚子一路往上冒。要忍耐,要忍耐……“我樊御从不打没把握的仗,商场上如此,现在亦是。父亲,既然您已经输过一次,多输一次对您而言必然没有影响,不是吗?”他沉声望向他的父亲,那眼眸传达的是与生俱来的自信。

“很好!就让我们拭目以待,愿赌要服输啊,儿子。”樊德微笑。

“鹿死谁手还不晓得呢!”樊御打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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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台湾台中县偏郊

强烈台风培拉的威力在下午转强,此时此刻是狂风暴雨,路上是人迹尽空,台中县近郊的产业道路上,狂风吹得路树东倒西歪,冷不防就飞来一根粗大的树枝,要是被砸到怕是鲜血直流连命都没了。大家都躲在家里避台风,谁敢出门?

但就是有人——

林意真此时此刻被强风暴雨给打得睁不开眼睛,纵使戴上了眼镜充当护目镜,暴雨亦是将她眼前的视线打得一片模糊,那件雨衣有穿跟没穿是一样的,里里外外,从外套到内衣裤,无一不湿。

“厚!”她哀哀地叹了口气,还得随时小心注意是否有不明飞行物打上她的脑袋。她的小命就要葬送於此吗?呜,她真想哭。

她不该出门的,她不该出门的——不,不是她不该出门,而是她的家人不该拦阻她的,因为程咬金的出现,害她错过了最末一班发车。没办法,她只好骑著她的小绵羊硬上,她的计画是她先骑车到台中,然後再改搭野鸡车上台北,可是这该死的天杀的——她迷路了!就在彰化到台中的路途上,她迷路了!

她的一张脸皱成了苦瓜脸。拜托谁来救救她,这是哪里啊?暴雨吹得能见度极低,她用力地睁开眼,想瞧清楚这四周的路况,或者找到路牌,知道一下方位也好吧,只是……呜……真想哭……

她困在荒郊野外,举目望去一片荒芜,尽是路树及田野,呜呜呜,半个人都没有……只有她的心咚咚咚地狂跳著。如果现在她被强风吹落的树枝打到,倒在地上血流不止也没有人会发现吧?她会不会就这么失血死在这里呢?说不定会刚好有野狗经过,把她的肉身吃得一乾二净,从此之後她就成了失踪人口……

愈想脸色愈是发白!

不行,她不能认输,她不能就此放弃!所谓“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咕噜……咕噜……一阵怪叫声自她肚腹传出,是的,呼应她心里所想的,她真的饿了啊!谁来帮帮她呀?

让她看到一间“7-Eleven”吧,或者是“全家就是你家”,或者是“0K”都行!天知道,她现在一点也不贝,她只想哭啊——

她只想快快地离开这个鬼地方,骑到市区里去就可以安心了,只是……真让人想哭,狂风吹得她的车以超缓慢龟速前进,用走的恐怕都比它还快。呜……时速有五就该偷笑了……她应该把车丢下,然後用走的才是,可是舍不得呀,毕竟是跟了她五年的老车,实际上这台二手机车已经有十三年高龄了,但是就是舍不得呀!想想那段艰苦困难的岁月就是它陪著她一路走来……不行,她一定要撑下去……

“加油啊,主人的命就靠你啦…””林意真对著小绵羊龙头自言自语。

前方是大雨滂沱,视线能见度只有两公尺。当林意真看见前方横躺一棵大树时,已经来不及了,她用力地捉紧煞车——

“哇——哇——”

鬼叫并不是因为她撞到树了,而是一阵突来的狂风将林意真连人带车给吹了起来,然後在横越大树後平安落地。

“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林意真回头望向她刚才飞越的大树,这是什么状况?难道是天神相助?她不可置信地笑了出来,老天爷都帮她啊,那她一定不会死在这里的啦!

正当傻笑的时候,前方突然又出现一棵倒在地上的大树。“哇哇哇——”这次可不像上次那么幸运哪。她鬼吼鬼叫,闭起眼睛,心想她就要连人带车撞上去了吧?她是不是会头破血流?附近野狗会不会对她“嘴”下留情?“妈呀——”

相同的,一阵突来狂风居然将林意真连人带车给吹了起来,然後在横越大树後平安落地。

“珍妮佛,这真是太神奇了!老天爷都要帮我哪!看哪!我命不该绝耶……哇哈哈……”林意真又回头看了眼刚刚飞越的大树,喜孜孜地叫著,正当她回头的时候,前方又出现了一棵横躺在地的大树,这次她连鬼叫哀号都没有,反而志得意满地等待下一阵狂风,因为俗话说“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无三下成礼”,看吧,她……连人带车……又……飞起来……啦!

“飞呀,飞呀,小飞侠……”只等著安全落地。

“碰”!结果小飞侠跌了个狗吃屎。

呃,实际的状况是,小飞侠呈大字型趴在一台计程车上,她的小绵羊在将计程车前盖撞凹了一个大洞後,横躺在一旁,显然伤重车亡。

坐在车内计程车车主被眼前平空出现的“黄色坠物”给吓到心脏都忘了跳动,他从来就没看过那么丑的五宫,如此扭曲不成人形……老天,他死了吗?

计程车车主下意识地想自西装口袋掏出手机联络119,但却发现他现在穿的只是一件短P0LO衫,而他的手机及所有衣物、配件早在他出樊宅的时候就顺手丢出窗外了。他懊恼极了,可别出人命哪!

是的,他就是伪装成计程车车主的樊御——一个蓄著满脸落腮胡,看来穷途潦倒、十分落魄的计程车车主。

他急急地下了车,强大的风雨刮得他浑身刺痛。“先生?有没有怎样?”他以为眼前的人是男的。

林意真浑身上下无一不痛,她缓慢地动了动手脚……好险,手脚尚在;再缓慢地动了动身躯……好险,浑身上下都健全,但就只是痛,痛痛痛……痛得她龇牙咧嘴。恐怕全身上下都瘀青了吧?她极缓慢地起身,然後解下安全帽,又脱掉雨衣。

“我有没有流血?”她虚弱地问著那男人。”

樊御仔仔细细审视了她浑身上下。“外观看来是没有,但不知道会不会内出血……”他看了看眼前狼狈的女人,一头乱发,以及……“你瘀青了。”双眼瘀青,活像只熊猫,老实说,还挺……好笑的。

没流血?也没骨折?那就是没事了,好险……感觉生命力又重回她的身上,她还以为这次不死也重残了说,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她没事,但车呢?林意真看见倒在一旁的车,马上滑下了计程车车盖。

“我的机车!”她大叫,然後迅速地飞奔到她的爱车身边,急急忙忙地扶起倒在一旁的机车——动作俐落迅速,毫不拖泥带水,完全看不出是伤者的样子。

樊御可以从她的大嗓门及牵车的动作,确定她绝对没有大碍。

林意真在狂风暴雨中发动她的小绵羊,无奈小绵羊已寿终正寝,发不动了。

这是谁害的?!倏地,她恶狠狠地瞪向那计程车车主!

“都是你!原本我可以安全降落的,我连连飞过两棵大树你知不知道?大叔!”她气呼呼地朝樊御走去。“现在来谈谈到底该怎么赔偿。”车祸守则第一条:冷静谈判赔偿事宜。

她双手环胸,一副要找人拼命的样子,但一走近樊御身侧却发现他身形高大得惊人,她这才发现面对的是一个看来凶神恶煞的可怕中年叔叔,突然间她想到报纸上社会标题“怪汉荒郊杀人灭口”……喝!她不著痕迹地往後退了一步。小心为上,小心为上……

樊御看了看凹陷的前车盖。“我该赔偿你?”他连声音都变声了,原本醇厚的声音已换成了低沉喑哑,配上他满脸落腮胡,听来好不吓人。

狂风暴雨打得两人浑身湿透,险些站不住,樊御看了眼附近地形,叹了口气。

喝!林意真倒抽一口气。“其实这只能说是天灾,我们双方都是被害人,那个机车我想它应该也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了,呃,那个……我想……你的车,那个……虽然是生财工具,可是凹了个洞,还是可以载客的,虽然说有些人会觉得车看来很可怕,而不想搭你的车,这样一来你的生意可能会一落千……噢……我在胡说此一什么……”

“讲重点。”

“呵……,那个……大叔……你看起来经济恐怕也不怎么宽裕,那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她防备地望著他,小心翼翼地说著。

“很好。”

那左一声大叔、右一声大叔,听来有些刺耳,樊御看了看眼前的熊猫眼小姐,天知道他现在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女人,他迳自地上了车。

“祝你好运,小姐。”

上至八十老妪,下至八个月女娃娃,他才不会傻到让任何一个女性上他的车。

“啊?”就这么走了?林意真不知道现在的自己看起来有多呆,就只见到那位大叔发动他的车,马上就要开走了。

“大、大叔!”她朝他大叫,不顾浑身的疼痛。“拜托,拜托载我一程啊……”

那大叔就这样头也不回地开走了。

林意真看了眼远去的车,再看了眼倒在地上的残破机车——

“啊——”她仰天长叫,也只能冒著风雨继续往前行。“可恶的大叔!可恶的风!可恶的雨——”她低咒著。呜……真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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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日傍晚六点四十五分

她快饿死了,走了好久,终於走到有街道的地方了,好开心哪。

空空荡荡的街上,一个头发纠结凌乱、双眼黑轮仿佛刚被揍了一顿、脸色苍白得像个鬼的女人,踉跄地走在骑楼下,四周的商家因为强台来袭都提早关门了,空无一物,仅有风雨声。

一步、两步、三步……好饿,好饿哪……她再也不敢奢求什么“7-Eleven”、“我家”……只要有任何“柑仔店”她就阿弥陀佛了。呜……好冷、好饿,好想哭……

咦?那里有光!她大步往前走去。人哪,让她看到个人也好哪……

商店!是便、利商、店!台湾,宝岛台湾,我爱你哪!

“欢迎光……临……”店员被突然闯入的熊猫眼给吓了一跳。

“热、热食区在哪?”

她快饿晕了,在店员一指後,马上朝热食区跑去。

“热狗!”她大叫,顾不得那里已经站著一个人,她火速拿起夹子,对准热狗给它用力一夹——

谁知天外飞来另一夹,也就是说,她的热狗被人夹走了。

“先生,那是我的热狗,是我先看到的。”身为文明人必须讲道理。

一迎上那张熊猫眼,樊御不得不说他是有些吃惊的。这个女人,居然又跟来了,是有什么企图吗?还是她认出他了?是父亲派来的女人吗?还是……

“又是你?!”她大惊。“狠心的计程车大叔!瞧瞧你这一身什么打扮,活像开葬仪社的,那么快就转业了喔?”

看看他那一身打扮,黑西装、黑领袋、白手套,切!

“你……你认得出来是我?”樊御额上青筋抽动中,他易容了不是吗?此时此刻他已经不是下午那个蓄著落腮胡、POLO衫的莽汉,他现在是礼仪社工作人员,不是吗?

“切!就算你化成灰我都认得。”这位大叔恐怕正在跑路中吧?不然干嘛又易容又变装的,他以为自己在演007啊。好险她下午没有真的坐上他车,说不定缺钱的他直接把她载去妓院也说不定。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小心为上。

樊御心中警铃大响,不为何,只因今天下午他的父亲也说过同样的话。

“你……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易容术是他特地飞去英国拜师学艺才学来的,他可以保证他的脸皮和下午那张绝对不同,她怎能认出他来?

“热狗先给我,再告诉你啊。”林意真看著那条前後都被夹住的热狗说。

樊御松开了夹子。“可以说了吧?”

“大叔,你的眼神还是没变哪,一看见我就像看见蟑螂的眼神,谁认不出来啊?”啧!他嫌弃她,她还唾弃他哩。

眼神?他愣住,迅速地下了个决定:此地不宜久留!

林意真夹住热狗後就迅速地夹进袋里。

“不管遭遇怎样困境,都要勇敢去面对啊,只要勇於面对,事情总有解决的一天,不要那么想不开,人生还有很多东西值得去追求……”

她再度夹了个肉包放进袋子里。“大叔,你家里还有妻于、小孩在等著吧?想想他们哪,在狂风暴雨的台风夜,爸爸跑路去……喂喂喂,还没讲完哪,怎么就跑了?真没礼貌……”她又朝关东煮进攻。“早点回家哪,大叔。”朝远去的背影喊。

後又拿著一大堆热食到柜台结帐。

“小姐,一共是一百二十八元。”店员见了林意真的熊猫眼偷笑。

一百二十八元……皮包?皮包呢?林意真打开手提行李,怎么找也找不到皮包。奇怪,她明明就放在这里,啊——一定是撞车时弄丢了,真糟……

“呵呵呵,你等等,我请我朋友来结帐…”她努力想挤出个微笑。

怪大叔还没走远吧?她走出店门,快追!

林意真一出店门只见他离去的背影,情急之下就脱口而出:“大叔,请留步!”好奇怪的说法,这一定是“飞龙在天”看太多的後遗症。“我是说请等一下啦。”

樊御充耳未闻,前进的脚步未停,直直朝路边摆放的那台灵车走去。

“喝!还真的是葬仪社的哩!”林意真拔足狂追,在樊御关上车门前拉住车门,不让他关上。“我的钱包撞车时掉了,你有没有两百块?借我两百啦,好心的大叔……”

“别跟著我。”他再度怀疑她就是父亲派来终结他的女人。但可能吗?父亲会派长相如此不入流的人来当他的妻子吗?还是她易容成丑女以降低他的防心?

他突地伸出手来捏住她的脸蛋——

“这是真皮吗?”触感挺滑嫩的,应该是真皮。

“哇——”林意真大叫,然後退了三步。“你、你想干嘛?你这个死变态!”脸颊上传来火辣辣的痛感,靠!她曾经看过一部片子,是说一个酷爱搜集“人面灯笼”的变态杀人魔连续杀人的故事,不会吧?难道他看上了她的面皮?难道说他从下午就一直跟踪她?他想杀了她?

她抬眼望向坐在灵车上的他,灵车上的变态杀人魔?她脚软了……

“我、我的肤质很差,近看有小粉刺,而且三不五时会长、长痘痘,另外我的五官平板,一点也不立体……总而言之,如果你想拿我的脸去做人面灯笼的话,我可以向你保证做起来绝对不美,一定会很丑……”

她吓得讲话忍不住结巴,并且左右张望有什么武器可以拿来防身。“你不喜欢看丑东西吧?对吧?大叔?求求你饶了我吧……”没东西啊,呜……难不成她会死在这里?从这里尖叫,便利商店的店员听得到吗?她的声音恐怕会被狂风给隐没吧……呜……

她在胡说些什么?人面灯笼?她以为他是变态吗?太好笑了吧!只可惜他现在一点也笑不出来。“我不是变态。”他道。

废话,变态总一再强调他不是变态。

“另外,你的应变能力差到不行,真正遇到变态时,你应该拔足狂奔,而不是脸色发青地呆站著。”这个熊猫眼小姐是个呆子,他当下确认她绝非父亲派来的女人,因为父亲知道他喜欢聪明的女人,绝不会派个呆子给他。

说的有道理,她怎么“熊熊”给它忘了?她可以跑嘛!林意真马上傲预备动作……

“等一下。”他拿出两张千元大钞。“找个地方把自己清理一下,你看起来很糟。”岂止糟,简直刚像从污水中捞出来的,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湿、不脏。

啧……天底下居然会有这种女人,他在心底为她摇头叹息。

“啊?”变态叔叔要给她钱?

“拿了钱之後就快滚,别再跟著我。”樊御看著那双呆滞的黑轮眼说著。

“啊?这……”

不等她废话,樊御将钱洒出车窗外就开著灵车走了。

林意真捡著地上的钱:“多谢啦,变……好心的大叔。”

她返回便利商店,结了帐。

“请问一下,这附近最便宜的饭店是哪家?”

“最便宜的喔……”那店员想了一下。“应该是‘吴新吉饭店吧’……”

“不不不,我是问最便宜的饭店,不是最贵的。”五星级饭店她住得起才怪。

“呵呵,那是谐音啦,吴先生开的饭店是我们镇上唯一一间、也是最便宜的没错,投宿一晚只要三百五十元,那地方就是在……”店员咕叽咕叽地说著。

“真是多谢哪。”

“哪里,哪里。”店员只要对上她的黑轮眼就忍不住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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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板床嘎滋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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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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