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向晴看着他,他一面念故事、一面轮流轻拍两个儿子,眼底满满的温柔和疼爱,看得她的心也暖了。

说不上对他的感觉、她不喜欢粗鲁的男人,可是他粗鲁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善解的心,她莫名其妙地想躲开他,又莫名其妙地想接近他,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却矛盾地同时在她心中发生。

他的出现像涓涓细流,将春天一点一滴带到她心中,她想,或许自己可以和他当朋友。

轻巧下楼,倒了杯温开水走到他身边,她把水递给他。「润润喉。」她说。

「谢谢。」

「他们还不睡吗?」

「嗯,快一个小时了,精神还很好。」

「我们家木头说他们是过动儿。」她坐到沙发上,把小小抱到怀里,亲匿地用额头顶着他的额头,笑问:「你们把爸爸搞得受不了、逃跑了,对不对?」

蓝天仰头把水喝掉,坐到她身边,也把大大抱起来,才独处不久,他就知道这两个是痛恨厚此薄彼的小家伙。

「对不起,他们爸爸对小孩不太有耐心。」

阿丰?他只对可以和他上床的女人有耐心。蓝天轻嗤。

「他们让你吃很多苦吗?」

「还好啊,他们很乖。」她拍拍小小的屁股,天底下的妈妈总是在看见孩子的笑脸时,便忘记自己吃过哪些苦头。

「生孩子很累,对不?」说话同时,他心疼。

「才不会,我还要再生三个。」她笑着说。

「为什么?」

「我们家木头想带小孩组篮球队。」

原来她都记得啊,记得木头爱吃派、记得木头要组篮球队,她对木头的心思没改变半分,偏偏、就是不记得眼前这个男人才是她的真木头。

带上苦涩笑颜,他说:「我再念故事给他们听,好不好?」

「好。」向晴抱着小小,靠他更近些。

故事开始了,故事里面有十四只小老鼠,他们要搬新家,在森林寻寻觅觅还碰上黄鼠狼,好不容易找到一棵大树,一个温暖的窝巢。

在他低沉温柔的声音间,大大慢慢闭上眼睛,小小呼吸缓了,大大小小的母亲头一歪,靠在真木头的肩膀上。

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美丽而温馨的家庭。

乖乖是从一而终的好男性,它对坏坏的巴结没有因为时光流逝而改变,有好吃的,坏坏先吃,洗澡,让坏坏先来,每次做错事,它也抢在前面替坏坏顶罪,它蠢、它笨、它个头大,但它是最负责任的好好先生。

蓝天带着八寸大的苹果派走到屋外,乖乖看见他,扑上来,他问:「你是记得我,还是记得我手里的派?」

说着,他分一片给乖乖,它二话不说,叼了就走。

「没看过那么爱吃甜食的狗,早晚会得糖尿病。」语毕,他才发觉这句话很熟悉,想了想,莞乐。

他走近狗屋,剥一块给坏坏,可是它不理蓝天,只肯吃乖乖叼回去的那块。

「担心我下毒?有毒的话,你吃的那块一样有问题。」蓝天揶揄。

坏坏当然不会回他话,别开头,它只吃老公带回家的。

坏坏在气他吗?气他把向晴弄得那么痛苦?有可能,它一向比乖乖更聪明、更懂人性。

「坏坏不是故意不理你,它是怀孕了,脾气有点大。」向晴从屋里走出来,手上抱着饲料。

蓝天想也不想就接手过去,替它们把碗装满。

「小狗一胎可以生好几只,不知道坏坏肚子里有几只小狗狗?」

她蹲在蓝天身边,说不上为什么,这个动作、这个角度,她对蓝天的侧脸感到无比熟悉。

她见过他吗?在很久很久以前?

「想好要取什么名字了?」

他偏过头,冲着她笑。他不爱笑的,对很多人来说,他的形象是冷酷严肃,还有一点凶悍,但在她面前,那些火热的夏季,那些从她身上飘散的温暖,融化了寒冽北极。

「公的呢,就大乖、二乖、三乖……一直排下去,母的,就大坏、二坏、三坏……」

她取名字向来漫不经心,就像儿子,大的叫大大、小的叫小小,鬼火说这种名字会害他们上学被同伴笑。

「生那么多只的话,院子要够大,才能让它们自由活动。」

他开始构思,要怎样改建狗屋,要不然,依坏坏的脾气,到最后被赶出门夜宿的一定是乖乖,乖乖是新好男人的代表作。

「不怕,我们在垦丁的家院子很大,还有一望无际的沙滩可以让它们训练体能。」

向晴坐在草地上。这里的院子很小,可怜乖乖坏坏没地方可跑,难怪再多的甜食也拯救不了它们的忧郁。

叹气,她的脸贴在膝盖上,偏着头,仰望天空。这里的天不够蓝,这里的空气没有海水的咸味,她想家……

「你想回家吗?」蓝天看出她的渴望。

「当然想。」

「为什么不回去?」

「木头在忙,他没时间带我们回家。」她问好几次了,木头总是支吾其词,她于是知道木头有困难,而她从来就不爱为难他们家的木头。

「想不想自己回去?」

「自己回去?」她皱眉。

「对,带着大大、小小和乖乖、坏坏回家。」

离家十个月,他的思念钵满盆溢,他想念火热的夏季、想念晨起的朝曦、想念白色的海沙、想念他们的菜圃,不知道番茄有没有长了满地?

「不行的。」她脸上有着和他一样的思念,可是……她缓缓摇头。

「为什么不行?」

「我不能开车,木头会担心。」

连这个也记得,她还真是把他每句话都奉为圭臬了。

「我送你去。」

「真的吗?那……我去问问……」话到这里,她又迟疑。「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

「我不能离开木头。」她嘟起嘴,再多的思念也比不上木头不在身边。

「为什么不行?」蓝天没注意到自己的口气里有浓浓的醋意。

突然,灿灿的话跳进他心里:要是她永远想不起来,你打算让阿丰当一辈子的假老公?

向晴会永远都想不起来吗?小小、大大要一直认阿丰当爸爸吗?

但催眠太苦,他不考虑;过度刺激,他担心向晴受伤,更不考试;等待对向晴而言最安全的做法,却是对他最不利的选择,然后他宁愿自己不利,也不肯向晴危险。

可是……一天天过去,向晴真的爱上阿丰怎么办,他能够无私退让?

如果阿丰对向晴也产生感觉,他们假戏真做,他真能无所谓?

这些全是无聊的假设性问题,自信的男人绝对会嗤之以鼻,但看着向晴,他心底的自信笃定消失不见,换上满满的焦虑。

她摇头,没回答他的问题,却笑着对他说:「大大、小小很喜欢听你说故事,今天晚上,你再说故事给他们听,好不好?」

「好。」这是小事,他从不拒绝她提出来的小事。

「你想不想听我们垦丁老家的事?」向晴笑问。

「想。」

「我们家有龙眼树,去年夏天结了很多果实,可惜我和木头在台北,准备生孩子,不然他答应过我,要帮我的忙。」

「帮忙烤龙眼干?」他记得那个挂满星星的夜晚。

「ㄟ,你怎么知道?」

他当然知道,但他没回答。

「你喜欢喝龙眼干茶马?」

「喜欢。」她做的他都喜欢。

「那就太好了,木头只爱喝矿泉水,我很担心宝特瓶的安全性。」

这是她不断变换茶饮的原因?他还以为她太闲了,或者痛恨中盘商剥削,没想到,她考量的是他的健康问题。知道了,以后他再也不碰瓶装水。

「木头有告诉你,我是怎么认识他的?」

不等蓝天回应,她先一步往下说:「木头救了我一命,那次我还乱发飙,其实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好人,我只是被钱逼急了,压力大到无法负荷,才会对他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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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三年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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