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有人说,那叫选择性失忆,她记得自己和阿天之间的所有细节,记得乖乖,坏坏,海边木屋,记得你擅长电脑,爱喝矿泉水,却不记得你的长相。」

「你是说,向晴下意识遗忘阿天?」魅影问。

「我看她是在惩罚阿天,说不定,她是在演戏。」灿灿质疑。

「不,她的确是遗忘了。阿天和灿灿离开,跟她离婚这件是5,带给她很大的冲击,她根本没办法理解,接受,没办法带着那段记忆继续生活。」

「于是潜意识里,她直接跳过那一段,在脑袋里面把它们删除,用一种让自己最好受的方式过日子。我是她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她迅速把我和木头做了结合,认定我是让她过了三年幸福日子的男人。」

「你为什么不否认?」魅影问。

「在发现向晴怀孕且情绪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如果保不住她肚子里的孩子,阿天不把我砍成三段才怪,说实在,向晴怀孕的过程并不顺利。」

阿丰偷看蓝天一眼。他的解释好象,似乎,仿佛……让自己脱离了暴风圈。

「所以我扮演阿天,照顾她,陪伴她,让她平安的把孩子生下来,这段时间,我研究很多关于失忆症的文献。」

「可以让她好起来?」

「大脑是个很复杂的器官,你无法预测它下一步会有什么反应,有人试过用催眠法把遗失的记忆翻出来,效果不错,但复元的过程,病人会相当痛苦,有一成的病人虽然恢复,却得了燥郁症。阿天,你打算这么做吗?」

蓝天沉默不语。他真的伤她那么深?

他太蠢,还以为女人心和电脑一样坚韧,程式错乱可以重新再来一回,只要他平安回来,所有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他始终都相信向晴爱自己和他爱的一样深;他相信只要对她解释自己的苦衷,她就会无条件接受。没想到……命运竟然开了他一个大玩笑。

「除了催眠,没有更好的做法?」屠夫问。

「我说过,人脑是很复杂的器官,说不定哪一天,她自己突然醒过来,等待是另一种做法。

「为什么向晴那么排斥我?」黑鹰问,这个问题存在他心底很久了。

「你也看出来了?」阿丰耸耸肩。「我想过好几个答案,最可能的答案是,你和阿天都是魁梧的大个头,她排斥的不是你,应该是阿天。」

「那她为什么也讨厌我?」灿灿插话。

「她讨厌你?怎么会?」她的话引起阿丰的兴趣。

「刚才她经过我两次,两次都故意转开头不看我,还皱鼻子,挑眉头。」虽然很多女人对她的长相很嫉妒,但向晴不是嫉妒而是厌恶。

「真的假的?所以她对你有残余印象。」阿丰敛眉深思。

「你是说,她记得我是抢她老公的狐狸精?」

「也许,说不定被你刺激刺激,她就记起来了。」

「我再当一次坏女人?这么简单?」

「可以试试。」阿丰不排斥任何可能性。

「如果不行,你们觉得绑架大大,小小怎么样?」屠夫插话。

「到时候她就会向阿天求救,阿天看起来比阿丰灵光得多……」

「再不行,阿丰直接和她上床,床第之间的差别就大了。」鬼火出馊主意。

「就怕到时候向晴欲罢不能,就算记起阿天,也要死巴住我这根木头。」阿丰对自己的男性雄风可是很有自信的。

你一言,我一语,大家越讨论越激烈,从艰困的任务中解脱,所有人都需要找点乐子,蓝天和向晴刚还可以提供新乐趣。

「都不许做任何动作,维持现状。」蓝天一喝,大家同时噤声。

「不动作……向晴什么时候才能记得你?」

「我不介意等待。」

「不介意等待,也不介意阿丰每天在向晴房间过夜?」黑鹰凉凉问。

一道冷冽的目光扫过,射得阿丰浑身鸡皮疙瘩,急得他赶紧自清,「向晴和宝宝睡床,我睡沙发。我发誓,我对向晴没有野心。」

「十个月,对一个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来说,已经是极限了,你不怕再继续下去,会摩擦出以为的火花?」鬼火说得更凉。

蓝天起身,往阿丰方向走去。

他连忙高举十指,对天发誓:「我,我……不会……」

「狼人总会碰到十五月圆。」屠夫说,蓝天的脸色更难看了。

「你知道,我是享乐主意者,我痛恨睡沙发,痛恨……」看得到,吃不到的感觉,当然这句话,阿丰没敢说出口。

「你还有多少借口可以找?之前告诉向晴,怀孕不适合行房,现在说夫妻同床会伤害婴儿纯稚的心灵,接来来咧?你在等待向晴恶虎扑羊,到时就有理由装无辜吗?」

鬼火一说,蓝天的脸上青红交加。

「阿天,你不可以对恩人动手,没有我,向晴和宝宝都很危险,你知道,大大小小可是比一般的胎儿还要大只,都怪你的遗传基因……」话没说完,就让蓝天揪住前襟拉起来,情急之下,阿丰急道:「你要干什么?不爽的话,就催眠嘛,我又没说不行……」

「以后,向晴睡着,你就给我退出房间。」

「呃……好啊,我没意见,小事,小事咩。」蓝天松手,阿丰吐气。

「自讨苦吃了吧,说什么恨比爱容易放手,这下子,是谁放不了手哦!」灿灿轻嗤一声,落井下石。

蓝天脸色凝重,默默走到窗边,对着窗外蓝天,今天的天空有些忧郁。

十几个人的大餐桌上,笑声连连,只是家常菜,却吃得一群老在外面包餐厅的男女心满意足,三下两下,把每个盘子扫光光,好象几十年没吃饱的难民,就连注重身材的灿灿也添了两碗饭。

老爹说:「向晴在的这段日子,让我觉得有家的感觉真好,我决定退休了,阿天,我和你一起回南部好不好?」

蓝天同意老爹的说法,向晴在的地方就有家的感觉,她是个贤妻良母,在这个女人必须和男人抢钱的时代里,她传统得太物以稀为贵。

向晴忍不住窥视蓝天。他也住在南部?他的家对面有没有一座海洋,他会不会在晨曦间带着两条狗和一个女人去跑步?想到这里,几幕模糊光影突地跃上,下意识地,她遥遥头,把那些模糊场景压回去。

「不好,我只有一个房间。」蓝天没有说谎,现在多了两个小孩,他开始考虑,要从哪里做增建。

「你以为钱是用来做什么的?我不能买下附近的土地,和你当邻居。」老爹一笑。

「随你。」他没意见,只要他们别打扰他和向晴的生活就好,但是,打扰……对她而言,他会不会是她和‘木头’之间的打扰?

「那我可以和你一起住吗?老爹!」灿灿撒娇说。

「好啊,只要你别招惹太多的苍蝇。」老爹笑着拍拍她的手,这群孩子都是他收养的,只有灿灿一个是女孩子,从小他就对她多几分溺爱。

「你把我说成花痴了。」

「谁说不是?!」向晴不自觉地说了句,喧闹声中,没有人听见她说什么,但是隔着阿丰的蓝天听见了,他的听力特别敏锐。

一个几不可辩的微笑浮上脸庞。也许阿丰说得对,灿灿是向晴的刺激,整个下午,她都不让阿丰和灿灿独处,只要看到他们两个在说话,她就木头,木头叫,把阿丰叫回自己身旁。

向晴的妒意表现得很过分,激得灿灿很不爽,要不是蓝天恐吓她,灿灿不整向晴才怪。

「我吃饱了。」鬼火满足地伸伸懒腰。

「我也吃饱了。」

一群人纷纷放下晚筷,准备到客厅进攻那两盘看起来很好吃的水果。

把向晴当菲佣?蓝天不爽。

「黑鹰,魅影,你们负责整理厨房,地板拖干净一点;灿灿,屠夫,你们去洗碗筷;阿丰,你带向晴到客厅休息。」

蓝天很客气地饶过几个病号和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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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三年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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