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她没想到自己也有害怕出院的一天。

当她还是植物人的时候,每天都梦想着自己突然苏醒痊愈,可以像其他正常的女孩子一样逛街、谈恋爱,现在的她却犹豫不决。

从主治医生口中确定她可以出院,想到往后自己不得不顶替于家大小姐的身分过日子,让她好不心虚。每晚她都诚心诚意的向上帝祷告,希望能把她们的灵魂交换回来,可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委实让她无所适从。

“荻荻,爸爸去帮你办出院手续,你在病房里等一下。”

于国庆临时取消重要会议,亲自来接女儿出院,要不是妻子想留在家里准备一些补品让女儿好好补补身体,她也想跟来接女儿。

眼看于氏夫妇被蒙在鼓里,把她当作亲生女儿般宠爱,让她更是内疚,却无法说出实情,看来她必须暂时习惯于凤荻这个名字了。

“唉!”

正在打包行李的孟晋听见她的叹气声,狐疑的瞄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手边的工作。对于这位被于氏夫妇捧在手掌心上的大小姐,他是敬而远之。

望着他,于凤荻嗫嚅的启口。“孟晋,我问你,她……我是说我除了叫于凤荻,是于家的大小姐之外,今年几岁?生日是几月几号?什么血型?还有平常都喜欢做些什么消遣?”

“大小姐都忘了?”他不怎么相信丧失记忆这种论点。

她垮下丽颜,“就是忘了才要问你。”

深深的瞅了她半晌,孟晋才淡淡的告之。

“嗄?”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巧的事?于凤荻居然和她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甚至连血型都一样!“不会吧?”

“大小姐不相信的话可以去问董事长。”孟晋面无表情。

“我没有说不信,那我……平常都做些什么?”她问得胆战心惊。

他一副不愿跟她深谈的漠视态度。“这是大小姐的私事,我不太清楚。”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她早就怀疑了。

“你是大小姐,而我只是个司机,没有什么讨不讨厌的问题。”他的回答听来中规中矩。

这个男人跟人说话的口气都是这么冷淡吗?

还是——只针对她?

她正想开口,女佣小穗回来了。

“大小姐,我帮你问到了。”

她心喜的小脸发亮,“怎么样?”

“那位赵小惠已经在大小姐入院当天下午往生了,听说遗体交由安养院的人处理,而且就在前几天火化了。”

“火、火化了?”她脸上的血色倏地褪去。

怎么会有这么乌龙的事?

她的肉体已经化成骨灰,那她不就回不去了?

呻吟一声,她全身无力的趴在病床上,“完了……”

小穗和孟晋互觑一眼,都觉得眼前的大小姐跟过去不太一样。

“大小姐,你还好吧?”

“我头痛。”她这下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

孟晋眸底闪过一抹关注,但在没人发现之前逸去。“要不要请护士来?”

“护士来了也没用,现在谁也帮不了我。”她好想哭,这场恶作剧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唉!没办法了,目前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病房门开了,于国庆笑呵呵的进来。

“荻荻,可以出院了,你妈一直打电话来催,等得都不耐烦了。”

她的笑容有些僵硬,“呃……好。”

“孟晋,把东西都搬上车,不要漏掉了。”回头叮嘱一声,霍然睇见女儿脚上还穿着室内拖鞋,有些诧异,“荻荻,怎么不把鞋换上?”女儿一向爱漂亮,每回出门必定要花两个小时打扮,否则绝不踏出房门。

她干笑两声,“我、我不习惯穿那种高跟鞋……”是不是现在都流行这种又尖又高的鞋子,要是真穿上,她准跌个四脚朝天。

这下子,其他三人都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光瞪着她。

呃……她说错什么了吗?

在三双眼睛的瞪视下,她以为自己穿帮了,额上的冷汗都要滴下来。

“可是,你以前都只穿高跟鞋,打死也不肯穿这么丑的拖鞋,更别说穿拖鞋出门了。”他这番话也是其他人心中的疑问。

“真的吗?我……不记得了。”

闻言,于国庆流露出慈父的表情,“没关系,忘了就算了,以前看你穿那么高的鞋子,还真怕你哪天把自己的脖子给摔断了,不穿也好。”

她感动得眼眶都红了。“爸,你不会觉得我好像变得怪怪的,不像你的女儿?”

拥有这么好的父母,她真的好羡慕。

他慈爱的轻拍爱女的手背,“我这个做爸爸的,难道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吗?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和你妈的心肝宝贝。”

“对不起。”她愧疚地低下头。

“以后不要再让我和你妈操心就好。”

“嗯。”她哽咽的点头。

☆☆☆

张润贞听见车声,马上从厨房出来,迎接爱女平安返家。

“荻荻。”抱住女儿窈窕的身子,眼眶泛湿。

她有些生涩的回拥一下,“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女儿居然会对她说出这种贴心的话,让她不禁动容。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快点进来,妈已经熬好了一锅汤等你回来吃。”

在父母的簇拥下,于凤荻惴惴不安的踏进这栋三层楼的百坪豪宅,途中她已经见识到别墅区内一栋栋的屋舍,奢华的程度超过她的想像,让她看得目不暇给,想不到于家也毫不逊色。

于氏夫妇一左一右的挽着女儿进门,几个佣人已经在玄关处等候。

“大小姐。”

“大小姐。”

于凤荻怔了一下,“呃,他们是……”

“她是杜妈,家里的伙食都是她在准备的……”张润贞拂去女儿颊上的发丝,“荻荻,杜妈在家里做了快二十年,你真的连她都不记得了?”原本还抱着一丝希望,以为回家能帮助女儿想起什么来。

她歉然的走到敦厚的妇人面前,“杜妈,我不是故意要把你忘记的,你不要生我的气喔!”

“大、大小姐不要这么说。”杜妈惊惶的退后,仿佛她身上有刺。“我怎么敢生大小姐的气。”

好怪的感觉!于凤荻在心中思忖,这个于家大小姐似乎很不得人缘,瞧瞧杜妈的模样,活像她是毒蛇猛兽似的。

撇了下粉唇,将目标转向下一个。“妈,那这位老爷爷呢?”

张润贞笑吟吟的接口,“老戴也是家里的老佣人了,今年虽然六十多岁,不过还是老当益壮,什么事情都做。”

“大小姐,欢迎你回来。”老戴瑟缩的低下花白的头颅,不敢和她正面相对,“我、我虽然年纪大了,不过还可以再做,做几年……”他就怕又被大小姐以“没用的废物”赶出于家。

她可以十分肯定“于凤荻”是个超级惹人厌的女儿!家里的佣人见到她,比见到鬼还要可怕,铁定不是什么善良老百姓。

“还有这是玉婷,她和小穗平常都是伺候你的,另外就是孟晋了,他是你爸爸的司机,他们五个人都住在后面游泳池左边的宿舍……”

于凤荻本能的伸出友谊之手。“你叫玉婷是不是?我……”

“大小姐,不要打我……”缩在小穗身后的女孩惊叫的闪避着。

她的手僵在半空中。

在场的气氛刹那间变得有些尴尬。

现在她还知道“于凤荻”有虐待佣人的习惯。难怪除了于氏夫妇之外,其他人对她的态度如此恐惧疏远。

“好了,荻荻,汤快凉了,我们快去喝。”张润贞忙不迭替女儿解围。

于国庆也笑得不太自然,“是啊!你们都去忙自己的事,有需要会叫你们。”女儿脾气不好,老爱拿佣人出气,他们做父母的也要负起大半的责任。

面对这样的处境,于凤荻无奈的抬眼。

亲爱的上帝!她该怎么解决眼前的困境?

☆☆☆

于家的人都睡了,她则是因为在医院睡了好多天,精神特别好,躺也躺不住,干脆出来晃晃。

屋里好静好静,只有嵌在墙上的艺术造型壁灯发出温暖的光芒,引导她下楼。

于凤荻无声的晃到楼下,找到了厨房,喝了杯水,然后东摸摸西弄弄,满足了好奇心,才又晃出来。

穿过奢华的挑高大厅,可以看见由专人设计的水晶吊灯高高挂在天花板上,踩过外国进口的长毛地毯,摸索到了门把,打开前门,不由自主的走到外面的庭院。

今晚是农历十五,恰好是满月,天气不错,还可以看到几颗星星。

她深吸了口气,清新沁凉的空气灌进鼻翼,终于有了活过来的感觉。

当了十年的植物人,本以为最后还是过不了死亡的关卡,却没想到会阴错阳差的附在别人身上,要是于氏夫妇知道他们亲生女儿的灵魂有可能已经随着她的肉体消失在人间,再也回不来了,一定会恨死她。

莫非,这一切都是上帝故意安排的?

她不得不作如是想,否则怎么会发生这种光怪陆离的事?

“唉!”幽幽吐了口气,霍地眼角瞟见暗处燃起一簇小火光,还有黑影走动,以为有窃贼入侵,不禁蹑手蹑脚的上前,可是当她走到那儿,却没见到半个人。

难道是她看错了?

正打算回屋里,才转过身,就被矗立在背后的人影吓得放声尖叫,“啊——”幸好及时看清对方,不然真会给他吓死。

“你……原来是你,厚!你怎么不出声?害我心脏差点停了。”

手上捻着烟的孟晋整个人大半隐藏在暗黑中。“大小姐这么晚了还没睡?”

“白天睡太多,晚上就睡不着,所以出来走走;你呢?”

他依然是一副想和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的态度。“我正要去睡。”说着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于凤荻脱口叫道。

“大小姐还有事?”

于凤荻忽然觉得他的嗓音在深夜中听来格外低沉好听,满有催眠效果的。

“呃,我……你如果还不很困的话,可不可以多留一会儿?”她心里有许多疑惑需要寻求解答。

对于她反常的谦虚,居然还懂得事先询问别人的意见,让孟晋不由得眼露防备,仿佛她随时会反咬他一口。

根据过去经验,她向来不会好声好气的跟家里的佣人说话。

似乎感受到他的戎慎,于凤荻也不想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如果不方便就算了。”可除了于氏夫妇,她根本找不到人说话。

“大小姐跟个佣人说话不必这么客气,这不是你的作风。”

既然他开了头,她正好顺着他的话提出问题。“那我的作风是什么?”

缄默了片刻,孟晋的声调慢慢的,“如果大小姐以为设这个陷阱可以让我自动往下跳,就能达到羞辱我的目的……那就错了。”

你只是我们于家的佣人,充其量只是豢养的一条忠狗。

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也不先掂掂自己有多少斤两,凭你也配!

不过偶尔玩玩也不错,跟身分卑下的佣人上床,本小姐倒是还没试过,滋味有定与众不同……

他永远忘不了她曾经说过的话,那些恶毒的言语已经将他的尊严踩在脚底下,若不是……他根本不需要让自己的尊严一次又一次的遭受践踏。

“有、有这么严重吗?”亲爱的上帝!“于凤荻”究竟干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居然能让人恨之入骨。

孟晋以为她又想使出什么花样,眼眸因怒气而眯起。

“大小姐想玩,有很多男人可以任你挑,不要把我也扯进去。”

“我……”她一时语塞。

不等她回应,他跨着大步踱开。

于凤荻双脚像有自己的意识般,情急的追上几步。

“孟晋,你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完……啊!”她脚下不晓得绊到了什么,一个踉跄,向前扑去,幸好抱住了他的腰。

活像她身上有传染病似的,孟晋几乎是反射性的推开她,无法忍受和她靠得太近,脸上的厌恶就连瞎子都感受得到。

“对不起。”于凤荻登时困窘的脸都烧红了。

“这又是大小姐另一种勾引的伎俩吗?”他无情的批判。

勾引?

当下,她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既然人家都把话挑得这么明了,自己就该知趣点,能离多远就离多远,省得自讨没趣,可是,她就是情不自禁想和他说说话。

“等我把话说完,自然不会再缠着你不放。”

为了往后的日子着想,她必须跟他好好沟通,而且不单是他,还有其他人。

“无论我以前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或者曾经伤害过你们,我有说不出的抱歉,不过我是真的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所以能不能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

孟晋的表情好像她此刻说的是外星人的语言,有听没有懂。

“赎罪”这两个字竟出自她的口,实在令人太难以置信了。

这其中必定有诈!

期待了半天,还是没有得到善意的回应。

唉!为什么别人闯下的祸,得由她来收拾?

于凤荻轻叹口气,沮丧的垂下头。“我会以行动来证明的,晚安。”

说完,她垮着肩头返回屋内,没有发现孟晋的目光始终跟随着自己。

好久、好久,他才忿然的抽了口烟,然后重重的吐出。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继续待在于家,继续忍受她的侮辱?

在于凤荻眼中,他根本配不上她这个高贵的大小姐!

而他为了一段来自过去的怦然心动,毅然决然的放弃追求属于自己的前途和事业……

不!已经够了,他的自尊不容许再被糟蹋!

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

“大小姐今天想穿哪套衣服?”小穗跟往常一样,打开更衣间让她挑选。

张口结舌的看着起码十几坪大小的空间内,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配件,于凤荻虽然对名牌不太了解,不过也看得出这些东西的价格不是一般人负担得起的。另外还陈列了名贵高级的珠宝首饰,以及整面的鞋柜,她简直看花了眼。“这些……都是我平常穿的?”这也未免太盛重了吧!

小穗觉得她问得奇怪,忍不住偷瞄她一下,小心翼翼的回答,“是的,大小姐。”

她哭笑不得的打量这间价值连城的更衣间边问:“有没有比较简便轻松点的衣服可以穿?还有除了高跟鞋,就没有其他鞋子了吗?”

“大小姐三年前买了一套香奈儿的休闲服,还搭配了双运动鞋,不过到现在都没穿过……”应答的声音越来越小。

于凤荻吁了口气,“就那套好了,麻烦你了。”

“不、不客气。”小穗一脸受宠若惊。

好不容易换上绣有双C字样的粉色系休闲服,行动果然方便多了,再套上同色系的运动鞋,就算参加马拉松赛跑也没问题。

“嗯,还不错,放这么久不穿太浪费了。”

于凤荻在穿衣镜前作最后的审视,总算比较像原来的自己了。

“只是这头发好像太招摇了……”染成金红色的确实很醒目,大老远就可以看到她,她顺手将它们扎成马尾。“小穗,有没有橡皮筋?”

十分钟之后,于凤荻脚步轻快的下楼。

经过一夜的思索,她决定既来之则安之,不再去追究为什么,相信上帝的安排自有她的道理,她何必庸人自扰,就顺其自然吧!

“早!”瞥见迎面走来的女孩子,她主动寒暄,想表示友好。

一向视她如蛇蝎的玉婷受到了惊吓,两手一松,手上的托盘连咖啡杯都摔了一地,顿时急红了眼,“呜……大小姐,我不是故意的……”说着,慌张失措的蹲下来收拾残局,免得又要挨骂了。

“不要捡!”于凤荻一个箭步上前,阻止她用手去捡,“这样手会割到……有没有抹布?对了,我昨天好像在哪里看到扫把……”

嘴里咕哝着,身体已经行动。

从杂物间里找来清扫用具,小穗已经用抹布把洒在地上的咖啡液体擦拭妥当。于凤荻马上接手剩下的工作,拿着扫把将碎片扫起……

“荻荻?”

已经听惯这种叫法,于凤荻本能的仰起螓首,微笑的嘴角顿时冻住,眼前站了好几个人,不仅于氏夫妇,还有孟晋以及其他佣人,各个都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看着她,显然刚才他们正聚在餐厅里头用餐,听见声音才出来。

“荻荻,你……你在扫地?”张润贞率先找到声音。

“对啊!很奇怪吗?”她微皱眉,觉得纳闷。

怕犯了女儿的忌讳,于国庆问得小心翼翼。“你不是说扫地是佣人的工作,爸爸已经好多年没看你拿过扫把了……”

“只是扫地而已,不用这么大惊小怪吧!”将扫把交给小穗,于凤荻笑得有些尴尬,连忙转移话题。“我好饿喔,有东西吃吗?”

张润贞惊疑不定的瞅着女儿,“你不是只喝咖啡,从不吃早餐的吗?”

“荻荻想跟我们一块吃饭当然好了。咖啡容易伤胃,以后还是少喝。”做父亲的赶快替她解围。

她撒娇的挽住父亲的手臂。“以后我不喝咖啡了,每天都跟你们一块吃饭。”

好久没有享受到父母的疼爱,让她格外珍惜。

于国庆笑得合不拢嘴。“当然好。”

“来!坐在妈旁边,你已经好多年不跟爸妈一块吃饭了。”张润贞微笑牵着女儿来到长桌前,“你想吃西式还是中式?我让杜妈帮你做。”

于凤荻甜甜的回眸一笑,“杜妈,我要一份火腿蛋炒饭,谢谢。”

“呃……好。”杜妈的手在围裙上抹了抹,脸上有些错愕和不知所措。

“你小时候最爱吃杜妈做的这道火腿蛋炒饭了,不过长大之后就不爱了,今天怎么突然想吃了?”

她怔了一下,支吾的询问,“我以前很爱吃?”

“是啊!”于氏夫妇俩异口同声回说。

天底下有这么巧合的事?

方才脑中一闪而过火腿蛋炒饭这道菜名,也没有多想就冲口而出,却这么凑巧给她瞎蒙上了。

于凤荻干笑一声,“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想吃而已。”

“想吃什么都没问题,杜妈,给大小姐一份火腿蛋炒饭。”说着,于国庆没有架子的招呼家里的佣人,在他的观念里,可没有什么佣人不准同桌的规矩。“大家别站着,坐下来吃饭吧!孟晋,你也坐下来。”

被点到名的孟晋只得依言坐下,恰好坐在于凤荻的对面,面前摆的是清粥小菜,不发一语的吃着早餐。

餐桌上的气氛因为她的加入,突然变得凝重。

于凤荻偷觑了他一眼,因为昨晚的谈话不很顺利,让她很是气馁,看来想扭转大家对她的印象,不是一两天可以办到的。

不行!她得再加把劲。

既然这是上帝给她的磨练,就不能退缩。

首先得先制造话题……

“孟晋,你那小碟子里装的是什么?”于凤荻执起筷子,自动自发的夹了一小块来吃,那种有点辣又有点脆的绝妙滋味让她美眸发亮。“好好吃喔……难怪你吃得津津有味,这是什么做的?”

话才说完,她就瞥见于氏夫妇的表情不太对劲,孟晋的脸色更是难看,眼神近乎凶恶的直瞪着她。

她怯怯的问:“呃……我说错什么了?”

孟晋快速解决最后一口粥,起身将碗筷放置到流理台内,挺直背脊来到于国庆身旁,“董事长,我先去擦车子,你们慢用。”

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走出餐厅,于凤荻还搞不清楚状况。

“荻荻,爸爸知道你看孟晋不顺眼,老喜欢有意无意的嘲弄他,不过,你也该适可而止了,孟晋工作认真又聪明,而且又是学企管的,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爸爸才想好好栽培他,你可不要把他气跑了。”

于国庆难得用斥责的口吻教训女儿。

“我……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大人,冤枉啊!

张润贞脸色一正,“荻荻,你连自己说过什么伤人的话都不记得了吗?”

“我说了什么?”

“那些辣萝卜干是孟晋的妈妈亲手做的,他每天早上都喜欢配着稀饭吃,有一次你还嘲笑他说那是穷人家的才会吃的东西,你知道那听起来有多伤人吗?”女儿的恶行,连她这个做妈的都感到汗颜。

于凤荻脸色一白,总算明白为什么孟晋会气成那样,因为他一定以为自己是故意在讽刺他。

“……荻荻,孟晋虽然是个司机,可是爸妈从来没有把他当佣人看待,甚至还想过要收他做干儿子,可是他都拒绝了,因为你给过他太多难堪了。”

“我、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这下弄巧成拙了。“爸、妈,我先出去一下。”

她必须去跟他解释。

☆☆☆

来到屋外,就见孟晋正在擦车子,脸上生人勿近的表情让她却步,可是又怕现在不说清楚,误会就越结越深。

“呃……孟晋。”

他背脊一僵,勉强转身回话。“大小姐有事?”

于凤荻咽了口唾沫,低头认错。“对不起,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你要相信我。”

“我只是于家的司机,大小姐不必特地来跟我道歉。”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早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你不要这么说,我知道我以前很坏,很任性,是一个凡事只会想到自己的大小姐,从来不在意别人的感受,所以你们讨厌我……但是经过这次车祸,我体会到以前的自己太不懂事了,老是做出一些让父母操心的事,不过我保证会改,孟晋,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孟晋睇着她脂粉未施的娇艳脸庞,表情纯稚真诚,少了以往的专横跋扈,和不屑一顾,但是被伤得千疮百孔的自尊一再警告他不要相信她,担心这又是玩弄他的把戏。

面对他的沉默,她垮下小脸,“还是不行吗?那要我怎么证明你才会相信?”

“大小姐是真心的吗?”他终于开了金口,却语带嘲弄。

于凤荻点头如捣蒜,“那是当然了,我是真的有在忏悔,从今以后,绝对会改头换面、重新做人,让大家刮目相看。”

躲在门口偷窥的于氏夫妇,多渴望看到他们化干戈为玉帛。

他们夫妻俩并没有门当户对的迂腐观念,从以前就颇为欣赏孟晋的为人,要是能拥有像他这样认真进取的好女婿,也可以放心的将事业和女儿托付给他,这可是两全其美的好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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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爱你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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