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的解释

三妻四妾的解释

有的书友或许会很奇怪,书中为什么说乐毅只能有一个妻子?别的大大书里都是写的三妻四妾,或是妻妾成群,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在这里逸臣有必要解释一下,大家口中所谓的三妻四妾,其实是错的!

而这因为涉及到第七、八卷一个重要的情节,所以先要为大家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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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称为世界奇观。此一制度,打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然后茁壮成长、势不可挡。

现在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一定会被人视为不守礼法之徒。中国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但“三妻四妾”之说确实有个典故!春秋战国,齐恒公之时,齐恒公把王姬、徐姬、蔡姬三位夫人,并立为三妻。还有如夫人六位,媵妾数十。这虽然不合周公所制定的礼法,但当时的齐国十分强大,齐恒公正是天下诸侯的霸主,连周王室都不敢过问干涉他的事!但这三妻制其实是不被认同的,在齐恒公之后,也没有人再并立过三妻了!“四妾”只不过是后人为了押韵,而添在“三妻”后面的。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谷梁传》有记:“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夫妻。

《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古礼严明,就算是诸侯国君也不能逾礼半步!

《周礼》所载:“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拥有以皇后为首的一百二十个女人,皇后为嫡妻,她拥有单独与皇帝相处的资格,其它姬妾不能与丈夫独处,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经过皇后的批准。——这种制度在明清皇宫更进一步:皇帝选中侍寝的妃嫔后,要将名单送给皇后审阅,假如皇后应允,便加盖皇后印。假如皇后坚决不盖此印,皇帝也往往没有办法。如想废后、更换嫡室,那往往要影响皇帝的身后名誉,除了昏君,没有谁愿冒这个风险。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数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数目便在礼法上锐减:大夫只能纳两妾,士族只能纳一妾。普通富民则要到嫡妻年过五十无子的时候才能纳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后,她便必须离开。

这个规矩对帝王的妾也一样管用。不过,规矩归规矩,肯照办的没有几个。当时的贵族还是私下纳了很多妾的!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拥有财富特权男子的享乐方式,他们又岂能让规矩约束手脚?

于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姬婢伎”,她们事实上就是妾,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地位,她们的遭遇连妾都不如。

《国语》有载: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亲警告他的姬妾:举行祭典有外人的时候,你们不准哭,也不准愁眉苦脸,更不准肿着眼睛给人看!可不能丢我儿子的脸,让外人说他居然与姬妾有情!

光是不与姬妾有情,那倒也罢了,何况,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视作取乐之具、任打任骂。

莫说寻常人家,就是皇宫,也不遑多让。汉献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将的孙女,本是贵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后手下认奴认婢。她为丈夫汉灵帝生下了儿子刘协,惹得皇后妒火中烧,连产床都还没有来得下,就被一杯毒药葬送了性命。

灵帝做为丈夫,并没有把王美人当一回事,她不过是姬妾而已,所以何皇后有惊无险地过了关。而献帝后来虽然成为皇帝,也不曾当真为母亲报仇雪恨:何皇后是他的嫡母,就算死了,刘协也不能怎么着她。王美人(其实她死的时候,年纪也不过是十多岁)就此死得无声无息。

北魏皇室更将杀妃视作理所当然。按规矩,太子生母必须自尽。那么自然地,不会有哪个皇后愿意去送死,所有无辜被杀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宫,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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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古代根本就没有三妻四妾这回事。逸臣就简单地,先介绍到这了。请大家继续关注,《问鼎战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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