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自从马克翔答应为吴佳茵量身订做一首曲子后,她就不厌其烦地每天来向齐雪儿晨昏定省、嘘寒问暖一番,真比伺候自己的老妈还要周到。

「马克的进度如何啦?」

「妳看我要不要去提供他一些灵感?」

对于这些关心,齐雪儿实在是无福消受,在不胜其扰之下,她向马克翔提出最严重的抗议。

「都是你,有事没事乱开空头支票,现在好了,叫我去哪里生一首歌给吴佳茵?」她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自食其果了,早知道就说马克翔是画家,如果他说要送一幅素描给吴佳茵也比较好办,花个几个百块请人代打,要美要丑都不是问题。

「小case嘛!」马克翔还是一派自在潇洒。「我开的支票就由我来兑现好了。」

「你?哈!哈!哈!我看还不如我自己写还比较快。」说到底她就是不相信他真的懂五线谱,真要等他写,不如她自己五条线划一划,再拿把豆子洒下去照抄还比较保险。

「妳等着瞧好了。」对于齐雪儿的狗眼看人低他并不以为意。

为了证明他真的有两下子,也下知道他去哪里翻出来,总之他找到了一把小提琴,还有模有样地为小提琴上弦、调音起来。

「哇!真的还假的?你真的会?」就算看到他拿着小提琴,-副大师的模样,齐雪儿还是不敢相信他真的行。

「等一下妳就知道了。」马克翔神秘一笑,其实他也好多年没碰琴了,还记得多少他也没把握。

「等等,你那天讲起萧邦、李斯特一副很内行的样子,怎么你不是要弹钢琴吗?怎么现在又变成小提琴?」

「我的钢琴是弹得不错,可是小提琴拉得更好。」其实舍钢琴而就小提琴的最主要原因是目前他手边所能找到又可以用的乐器也只有小提而已,否则真要写歌还是该用钢琴才对。

「对于夸奖自己,你还真是不吝啬。」

「哪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言下之意,他这一套就是跟她大小姐学的,不过不知道是齐雪儿装傻还是他国学程度太好,她竟然没有听出他的意思。

在经过几次反复试音后,马克翔才满意地把琴架上肩膀,以-个优美的姿势拉出第一个音符,随即一首十分美丽的曲子轻轻流泻而出。那音符如诉如慕,说不出的哀美幽怨,一曲终了,齐雪儿已经听得目瞪口呆了。

「雪儿!」马克翔不客气地用弓敲着她的头。「就算真的很难听,也请假装一下好吗?」他不太满意地说,毕竟还是太久没碰琴了,他的技术真的生疏不少。

「怎么会?真是太好听了!」齐雪儿回过神来,用力地鼓掌叫好,这么美的曲子,她还是第-次听到呢!

「真的?!」他有点不敢相信。「老实说,我刚刚拉错了好几个音。」

「有吗?我一点也听不出来,你真的拉得好好。」齐雪儿衷心而崇拜地说。「这首曲子叫什么?」

「卡侬。曲子是很美,不过独奏还是差了点,如果有大提琴合奏感觉更棒。」

「这样就很棒了。」这可是她的肺腑之言。「我没想到你竟然能拉得这么棒,那些音符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你怎么能拉得这么好?」

「学的呀!只要基础打得好再加上勤于练习,想要拉好琴并不是什么难事。」

「谁说的,我也是很认真想学呀,可是从小学我妈帮我请第一个钢琴老师那天算起,三个月内我总共换了十个老师。第十个老师对我妈说:与其教我弹钢琴不如去教乌龟飞;她这一句话彻底粉碎我的自信心,以后打死我也不碰钢琴了。」

「没这么严重吧!」他实在不敢相信,天底下真有这么笨的人吗?

「真的就是这样!所以我看见人家能弹得一手好琴总是非常佩服。」她这样-说他倒不好意思起来了。

「其实我会乐器也是无心的,说到底还得归功我爸,要不是他以前总是忙着赚钱没空照顾我,把我送去学东学西的,今天也不会拉得这么一手好琴了。我还记得那时我爸因为太忙了,所以我从三岁起就在各个才艺班间流浪,钢琴、小提琴、油画、书法、心算、空手道、跆拳道、游泳、速读、英文会话、陶艺、剑道、溜冰、围棋……,多得我也记不清了,反正那时每天都在赶场,一天至少赶两场,简直比我爸还忙。」

「真的还假的?」太夸张了吧!三岁?她三岁时在干嘛?好象是流着鼻涕和隔壁的小孩玩官兵抓强盗吧!

「真的呀!一直到我上小学为止才固定为一,三钢琴,二、五小提琴,礼拜四是心算和书法,礼拜六游泳和空手道,星期天最忙了,英文、剑道和溜冰,这些课程大概维持到小学毕业吧!上国中以后就只剩钢琴、小提琴、空手道和剑道还有继续学,直到我去流浪前我都没停过。」

「这么说来……」齐雪儿掰着手指头数。「天啊!你钢琴和小提琴学了十七年!」

「而且我的空手道和剑道都是黑带的段位高手,可以开班授徒了。」

「学了那么久,那难怪你可以拉得那么好。」齐雪儿这一次是真的服气了。「对了,刚刚那首曲子,你可不可以再拉一次。」

「当然可以,就是再拉十次也行。」难得有人如此陶醉,虽然技术只恢复了四成左右,他还是乐于表现。

看着他将琴架上脖子,全神贯注地拉小提琴,一个个悠扬的琴音从他手指滑出,她简直快钦佩得五体投地了。因为她老是学不会,所以从小她就最爱看人弹奏乐器。每每在电视上看到演奏会的转播时,她会盯紧那一双在黑白琴键上轻灵跳跃一如舞蹈般优雅的修长手指,彷如中了巫师的魔咒般,整颗心随着音符的起落而忽高忽低,这样兴奋莫名的亢奋状态通常可以持续一整天。虽然她还是不懂得欣赏乐曲的优劣,但音乐演奏就是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无奈的是她自己是一样乐器也不会,那短短的三个月只让她学会了一件事,就是如何以音波神功让人发疯,那十位老师临走前如获大赦的表情她是一辈子也不会忘的。问题是她也不想当音痴呀,但只要一看到豆芽菜她的脑子就自动短路,手也开始抽筋,因此乐器就成了她胸口永远的痛。

而如今,竟然让她发现马克翔是乐器高手,怎么不教她兴奋不已?她一直用梦幻的眼神看着他,天啊!拿着小提琴的他真是酷毙了!无论是收弓、拉弓都是这么有型有款,就连平常看来一塌糊涂的长发、乱胡,此刻全成了增添他魅力的特质了。怎么她以前都没发现原来他有这么迷人的一面呢?还好现在发现也不算太晚。

再且仔细想想,她以前还真是疏忽他太多了,撇开不务正业不谈,马克翔还真是难得一见的新好男人,煮饭、烧菜,洗衣样样拿手。房子一经他的手,只能用「纤尘不染」这四个字来形容,草皮修得整整齐齐简直可以打高尔夫球了,花草树木也照顾得又高又壮,连游泳池都打上腊了。他又不抽烟、不嚼槟榔、不赌博,也不乱搞男女关系,时下男人轻浮急躁的毛病他都没有,待人总是和和气气的,又饱读诗书,论内在真是完美得无话可说;论外在,头部以下她打一百分,头部以上则是不予置评,除此之外,他还会乐器,真可说是允文允武了。为什么这样早在恐龙之前绝迹的完美男人她到现在才看出来呢?

等等!说完美似乎太早了点,他并不是没有缺点,他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野心,没有野心的男人就不够男子气概了,而且谁知道在那张胡子脸底下是不是一张像科学怪人般的脸?毕竟上天是公平的,所以波大的女人无脑就是个道理;不过虽然她很在意男人的美丑,但是总前段所述,她愿意为他破例一次,因为「三心牌」的男人虽然看了伤「心」,但是出外放「心」,在家安「心」嘛!

马克翔专心地拉完一曲后,正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就发现齐雪儿痴痴的眼光紧跟着他不放。

「怎么了?我的音乐真这么令妳感动吗?」马克翔动容地问。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齐雪儿的口气突然变得很认真。

「可以呀!随妳问什么,我知无不答。」

「我可不可以爱你?」齐雪儿最肃地说。

「什么?!爱我?」马克翔差点跌倒。

难得看她一本正经,他还以为她要说什么至理名言,没想到竟然是问可不可以爱他?他真的被打败了,

「你怀疑吗?我可是想了很久的,虽然你长得其貌不扬又是无业游民,但是好在你也有很多优点,瑕不掩瑜嘛!所以我决定自告奋勇当你的女朋友,也免得你形单影只,对月独酌难以成眠。」

马克翔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敢情她以为他「饥渴」得很,否则怎么还会对月独酌难成眠?他又不是狼人。

「我可以请问妳到底是看上我哪一点吗?」他可真是好奇死了,照理说,如果她真这么「爱」他,早该明心示意了,怎么现在才突然说要爱他?况且她先前还一直嫌他粗俗没文化呢!

「很多点啊!」齐雪儿很认真地扳着手指头用心地数了起来。「温柔、体贴、大方,善解人意,手艺好、琴艺佳、长相安全、学富五车、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出水能跳、入水能游……」

「停、停,什么时候我有这么多优点我怎么都不知道?」他怎么听都觉得那不是在说他。况且那什么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如果他没记错,那是用来形容女人的吧!想他堂堂六尺以上的男子汉可担当不起这样的恭维。

「你不相信?还有呢!」齐雪儿还要再数下去。

「好了!好了!」马克翔头痛地扶着额头。「我不是不相信,只是觉得很惊讶。」莫非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何必这么谦虚,你真的就是这么好呀!」

「如果妳是在十年前认识我,妳就不会这么说了。」

「你是说十年前的你更好?」齐雪儿开始有相逢恨晚的感觉了,幸好马克翔至今仍是「小叔」独处,不过这也难怪,毕竟不是人人都像她眼光这么好。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个骄傲、自负、任性和不懂得体谅人的自大狂,」

「谁说的?」竟然有人敢这样毁谤她的心上人,是不是嫌活得太长了?

「就是妳亲爱的表哥。」

想当年,苏伟同曾不只-次当着他的面这样说他,依他那时的个性他会找人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海扁一顿,打到满地找牙。第一次他真的这样做了,以为可以就此让这个讨人厌的家伙就此闭嘴,没想到这个不怕死的家伙竟然又跑来他面前说了一次又一次,完全无视于他的警告和威胁。就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欣赏苏伟同那种傻气的正义感,进而结成莫逆之交。

「是他?」她还以为是谁这么大胆,原来是自己人,这下好办了。「我表哥竟敢毁谤你,没开系,我替你大义灭亲。」

「雪儿!」看她说得杀气腾腾,他真的替苏伟同捏一把冷汗。「妳的好意我很感激,不过杀人可是犯法的。」

「谁说我要杀他,我不会叫他自己去死吗?」齐雪儿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雪儿,」马克翔不得不叹口气。「妳真的这么喜欢我?」

「废话,你以为我那么肉麻,天天把爱挂在嘴边吗?告诉你,我可是一个很专情的人,一旦爱上了就不会变了,所以你应该庆幸才对,能找到像我这么专情的女朋友,那一定是你上辈子烧了好香。」

谢了,我心领了。这句话他当然不敢说出来让她听到。「雪儿,妳表哥难道没有告诉妳要离我远点吗?」

「他说了啊!还一再提醒我你是危险人物,要我跟你保持距离以测安全呢!」

「那妳还说要爱我?」对于齐雪儿明知故犯的「劣根性」他实在是没辙。

「当然,为什么不可以爱你?」齐雪儿真搞不懂,美女自动投怀送抱,他怎么还推三阻四的。

「妳表哥不是说了吗?我是『危险人物!』」

「我才不信呢!他讲的话要是能当真,那世界早就大同了。」

「妳应该听话的,我真的不是什么正人君子。」马克翔慎重其事地说。

「别唬我了,我齐雪儿可不是吓大的,和你住了这么久,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了解吗?」

马克翔真的要举白旗了,他现在才知道,原来女人固执起来真是不可理喻。他最近也不过是清心寡欲了点,就被人以为吃长斋了,这误会可大了,既然好言相劝没效,那就以实际动作来证明他所言不假吧!

没有任何预告,他迅速而熟练地将她拥入怀中,低头就是一个结结实实的吻。虽然有一阵子没吻过女人了,但是他对他自己的接吻技术还是很有自信,毕竟有些东西是一辈子都不会忘的。不信的话,看看齐雪儿的反应就知道了,那岂是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可以形容的了。

对齐雪儿而言,这一吻就如同投了一百颗原子弹在广岛一样,不止威力无比,而且还体无完肤呢!她陶醉得连什么时候结束这一吻的都不知道咧。

「再来一个。」齐雪儿迷恋地说,虽然他的胡子有点扎人,但是她还真舍不得离开他富挑逗性的唇。

「雪儿!」马克翔要呻吟了,他早该明白齐雪儿不是一般女人,当然不会如他预料地给他一巴掌。

「你害羞吗?没关系,那换我吻你好了,礼尚往来嘛!」齐雪儿大方得很,说着说着双手就自动搭上他的肩头,嘴巴就自动嘟上去。

马克翔不得不按住她的脸,拒绝她自动献上的香吻。「听我说,我真的很感谢妳的一片心意,但是我真的不能接受。」

「为什么?」齐雪儿不明白,她真的这么讨人厌吗?

「这个嘛……」马克翔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回答。

「我不管,你说不出原因就不能拒绝我,而且你吻了我就要对我负责到底。」齐雪儿霸道地说。

天哪!他是招谁惹谁了?「雪儿,听我说,现在是廿世纪,没有人会因为一个吻而斤斤计较,非君莫嫁的。」

「那是别人,我可不同。我的初吻只能给我未来的老公,既然你吻了我,就得认命。」她可不再给他任何借口,要知道,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唉!这下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谁教他没想清楚就吻了她,想他一世英名就这样毁在她的手上了;早知如此,当初真不该答应让她住下来,这下可好了,自掘坟墓怨不得人,苏伟同呀!苏伟同,这次真的被他害死了。

***

马克翔又失眠了,这是长久以来他首次为了恶梦以外的原因失眠,究竟是谁这么不可思议,竟然比恶梦还可怕?除了鼎鼎大名的齐雪儿小姐也不作第二人想了。

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他烦恼地把他那一头乱发扯得更乱。说实话,他并不讨厌齐雪儿,虽然她如此「鸭霸」;再说句良心话,他其实是满喜欢她的,因为她的活泼、真诚和不拘小节的个性。当然,她长得也是满可爱的,雪白的皮肤,健康红润的双颊,永远都是有朝气、有活力的样子。和她在一起时,真的想不到哀伤的事,因为齐雪儿的身边总是有数不完的惊奇趣事发生,甚或她本身就是一部笑话制造机了。

虽然如此,但他仍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自己不会爱上齐雪儿,因为他对她根本没有来电的感觉嘛!他已经不是那种情窦初开的年纪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喜欢他可以分得很清楚;再说他喜欢的是那种可以受他掌握的女人,简单的说就是没有主见的女人,所以齐雪儿根本不可能嘛!

但是这世上的人有一半是男人,为什么唯独是他偏偏被她盯上呢?他自认现在的他不是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这几年来他完全不注意自己的仪容,偶尔照几次镜子也觉得眼前这副尊容实在是倒尽胃口,真搞不懂齐雪儿是看上他哪一点,不由分说地就赖上他,不知道这该叫飞来横祸还是艳福?

他就这样胡思乱想的,挨到天亮前好不容易才迷迷糊糊地睡了两,三个小时,醒来后他垂头丧气地走进浴室准备刷牙洗脸。当他刷好牙要洗脸时,他才惊觉他的脸有异状,怎么摸起来怪怪的?他赶紧找来镜子,这一瞧可不得了,怎么他飘飘然的秀发和美胡全走样了?此刻它们正七零八落地挂在头上与脸上,就像狗啃过似的,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我的胡子……我的头发……」马克翔心疼地捧着自己的脸,怎么一夜之间面目全非?

不用猜他也知道这是谁干的好事;他只是想不透,他整夜睡不好,但齐雪儿怎么就这么神,算准时间来暗算他?

齐雪儿当然没有那么神,她只是睡到半夜作了一个恶梦,梦见她嫁给了一只猩猩当新娘,吓得从床上跌到床下。她愈想愈不对,所以马上拿把剪刀溜进马克翔房里,不由分说地替他重新造型,因为她知道他是死也不肯剪的。

所以第二天一早,她看见马克翔那颗她精心打造的头时一点也不意外,反而开心地哈哈大笑。

「妳还敢笑?也不想想是谁害的,」马克翔没好气地把早餐重重放到桌上。

「本小姐第-次动刀,没想到成果这么突出,实在该拍张照留作纪念。」齐雪儿-脸乐不可支,根本毫无悔过之心。

「别得寸进尺了,妳这样乱剪一通叫我怎么出去见人?」他的声音里不无埋怨,他是不修边幅没错,但这样能看吗?

「好嘛!大不了我陪你去剪个又帅又酷的发型好了。」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她就不相信他真能再顶着这颗菜头过日子。

「算了,干脆全理光算了,省得哪天又被妳暗算。」马克翔赌气地说。

「那怎么行?别人会奇怪我怎么交了个和尚男友,那我多没面子呀!」

「原来妳也知道什么叫没脸见人,那妳还把我的头剪成这样。」马克翔指着自己的头,他真的生气了。

「对不起嘛!人家只是想你已经长得够善良了,还把自己搞得像史前动物,所以才好心帮你面对自我,重建信心,你不领情还要怪我。」齐雪儿说得不胜委屈,好象她牺牲多大似的。

「知道了,妳大小姐悲天悯人,普度众生,是我不对,狗咬吕洞宾行了吗?」

「你有这种自知之明就好了,我不会怪你的。」她决定宽宏大量原谅他一次,虽然与她平素的作风不同,但谁叫他是她男友。

「我……」马克翔此刻真觉得欲哭无泪,他究竟是造了什么孽,上天要这样惩罚他?

「好了,你也别太自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快把早餐吃一吃,等会我陪你去改头换面吧!」

「谢谢妳哦!还真是辛苦妳了。」

「哪里,你放心,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嫌弃你的。」齐雪儿拍胸脯保证。

唉!秀才遇到兵,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一头撞昏,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梦,那该有多好。

***

齐雪儿双手支颔,以一种最省力的姿势保持不动,双眼定定地盯着马克翔转,连眨也舍不得眨一下,这样的情形从美容院起算,已经持续五个钟头了。

「雪儿,妳的眼睛不累吗?脖子不酸吗?」马克翔不胜其扰地来到她面前关怀一番。

「不会。」齐雪儿仍是两眼定定地看着他的脸。

「但是妳这样看着我,我很累妳知道吗?」

「你很累?没关系,我帮你按摩。」

马克翔莫可奈何地阻止她伸过来的禄山之爪。「不用了,妳只要别盯着我看就行了。」

「那怎么行!」齐雪儿发出最严重的抗议,要她不看他,那除非是她瞎了。

「难不成妳要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我不放?」

「全中!」齐雪儿开心地笑着。

「我的天呀!」马克翔呻吟道:「妳难道都不用上班、吃饭、洗澡和睡觉了吗?」

「吃什么饭?只要看着你就饱了。」她心满意足地说。真的,在今天以前,她根本没想到男人也可以用秀色可餐来形容,但是她今天见识到了。

真的!她发誓,她真的没想到剃掉胡子和剪短头发的马克翔竟然会好看到这种地步,简直比基奴李维帅上一百倍,比布莱德彼符酷上一千倍,比梅尔吉勃逊性感一万倍,好看到恨不得把他一口吞下去。

她真怀疑自己的眼睛,为什么以前会将他看成科学怪人、山贼外加属猴的大熊?她该感到可耻,可耻于她一向自负对俊男有高敏感的洞察力;但是真正的俊男,帅哥中的帅哥就在身边和她朝夕相处,她却-点也没有察觉,真是是丢脸。

幸好她早就说了要爱他,总算没有错失白马王子,不,以他的肤色应该叫棕马王子才对。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好心有好报,当初她不计美丑地自愿当他的女朋友,老天体察她的宽大为怀,终于赐她一个骑脚踏车的王子,所以人生在世真的要多做些善事才对。

「真的看我就饱了?那好,以后我再也不用煮饭了,反正妳不用吃,光看我就鲍了,我也乐得轻松。」

「那怎么行!光有主菜没有开胃菜会消化不良的。」开什么玩笑,他高超的厨艺是她爱上他的第一个主因,要她放弃他的拿手菜,那先拿把刀给她吞比较快。

「那妳就不怕主菜吃多了拉肚子吗?」

「没关系,就当是减肥嘛!」齐雪儿拍拍自己的肚子,自从他们两个「同居」一开始,她已经胖了三公斤了。这都得怪他,老是煮一大堆好吃的东西来考验她的意志力,偏偏她又是最抗拒不了美食的诱惑,才会让她渐渐有能撑船的宰相肚。「说实在的,你以后能不能煮些清淡一点,但是一定要很好吃的东西。」

「又要清淡又要好吃,妳未免也太挑了吧!」

「那你就忍心看我的身材变形吗?再说带-个小胖猪似的女友出门,你也不好看呀!」

「等等,我早说过不想当妳的男朋友,妳别老是以我的女朋友自居好不好?」

「这可由不得你。」齐雪儿霸道地说,在他还是山贼时她就赖定他了,现在他恢复帅哥本色,她更加不可能放弃。「谁叫你吻了我,无论如何你就得对我负责到底。」

又回到老话题上了,马克翔无奈地在心里把头都摇断了,说来说去都怪自己大嘴巴,想那什么烂主意,现在终于自食恶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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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到长毛罗密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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