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宣文承紧抿着嘴巴,一步步的往前走。

真是糟糕,他的脚踝好像扭到了,刚开始走的时候只有一点点痛而已,没想到现在每往前走一步,就加痛一分。

而且更糟糕的是,他刚刚先着地的右肩也开始痛了起来,而且右手好像脱臼了一样,充满了疼痛与无力感。

唉唉唉,原来这就是当英雄的感觉呀,果然可以让人毕生难忘。

宣文承紧抿的嘴忽然扯了一抹苦笑。

他伸手轻压了一下右边的肩胛骨,想看看自己是否真的脱臼了,结果好像没有。他右手右肩的疼痛应该都是刚刚着地撞击到柏油地的结果。

不过即使如此,为了扭伤的脚踝,他还是免不了得走一趟医院才行。

宣文承抬起头来看看马路的两侧,因为不常生病也没注意的关系,他还真不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医院哩。

他轻叹了一口气,走到路边的行人座椅上坐了下来。

难得冬阳在今天露脸,还是先坐下来休息一下,兼晒晒太阳,缓和一下脚痛的程度之后,再来找医院就医吧。

宣文承坐下后,先弯下腰来将裤管拉起,检查脚踝上疼痛的地方。

果然,他的右脚踝已经整个肿了起来,情况看起来有一点吓人。真惨!

「你果然受伤了!」

突如其来的声响让他在一瞬间抬起头来,只见最近跟他莫名其妙很有缘的女人正眉头紧蹙的站在他面前,瞪着他受伤的脚踝。

「你跟踪我?」他放下裤管,眉头轻挑的带笑问。

他还记得他们上回巧遇时,分手前的对话。她竟然以为他们多次的巧遇,是他有心在跟踪她,还要他发誓才愿意相信他没有。

嘿嘿,这回可换他可以理直气壮的反质问她了。

「对。」方瑾央毫不犹豫的点头承认。

她直截了当的回答倒让宣文承有些反应不过来,随即让他忍不住的轻笑出声。

「你干么这么老实,我还以为你会否认。」他笑着摇摇头。

「你的脚受伤了?扭伤,还是骨折?」她不想浪费时间,开门见山就问。

「扭伤。」宣文承也不逞英雄,直接点头承认。

「那你坐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还不去医院?」方瑾央不禁皱起眉头。

她一点也不喜欢多管闲事,尤其是多管一个她看不顺眼的人的闲事,可是问题就卡在她知道他是为了救人而受伤的,所以狠不下心来不管他。

「虽然只是扭伤而已,不过走起路还满痛的,所以我想先休息一下,等到它不那么痛之后再走。」他耸耸肩说。

「这种扭伤的痛不快点治疗,只会愈来愈痛而已,不是你休息一下就会减轻的。」她没好气的撇唇道。

「你是个医生?」宣文承看了她一眼,好奇的问。

「不是。」方瑾央回瞪他一眼说,「不过我也曾经扭伤过脚踝,所以我知道那种痛。」

「太好了,那你一定知道哪里可以治疗脚扭伤了?可以告诉我吗?」他喜出望外的盯着她。

方瑾央怀疑的看着他过分开朗的笑脸,心想他该不会对她有意思,想借这机会接近她吧?

「我先声明,我之所以会跟着你过来,是因为注意到你走路的样子有点奇怪,所以才会忍不住跟上来看看。我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她一脸严肃、一本正经的对他说道。

宣文承眨了眨眼,胡须下的嘴角不由自主的逐渐往上扬起,然后终于遏制不住的放声大笑了起来。

「哈哈……」

他一笑,方瑾央就呆住了。

「你……你笑什么笑?!」她遏制不住脸红的叫问。

「没有、没有。」他笑不可抑的摇头挥手。

「你在睁眼说瞎话吗?明明就在笑还说没有。」方瑾央怒不可遏的朝他瞪眼叫道。「不要笑了!」

「抱歉,抱歉。」宣文承满脸笑容的开口道歉,仍然抑制不住上扬的嘴角,因为这情况真的是太好笑了。

「你根本一点道歉的诚意都没有。」方瑾央气到有点抓狂的程度,遏制不住的拿手上的皮包往他身上招呼去。「你还笑!」

疼痛的右肩被她拿皮包猛力一打,宣文承即使再想笑,在剧痛传来的那一瞬间也笑不出来了。

他本能的缩了一下痛肩,整张脸因剧痛而苍白了起来。

「该死。」他低声诅咒,痛苦的微喘着。

方瑾央拿着半举在空中的皮包,瞬间呆若木鸡。

「你……的肩膀也有受伤?」她佯装冷漠的瞪着他问。

宣文承轻扯了下唇瓣,没有回答,不过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

「起来。」方瑾央犹豫了一下,倏然要求他起身。

他抬起头来看她,不知她这回又想干什么了。

「你难道要我帮忙扶才站得起来吗?你应该没有伤得这么严重吧?」她蹙紧眉道。

「没有。」宣文承回答。

「没有就站起来呀。」她语气有些不耐。

「站起来做什么?」他还是搞不懂她到底想做什么。

「去医院呀,做什么!」她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呆还是假呆。

「你只要给我医院的地址就行了。」他呆了一下,开口说。

「你这个人到底是怎么了呀?有谁会去背一间医院的住址,你告诉我!更别提我要带你去的是一家专治跌打损伤的小诊所了。」方瑾央怒不可遏的朝他瞪眼道,「你到底要不要去?不去就拉倒!」

「我去。」宣文承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会儿之后点头回答。「不过……」

「不过什么?」她都这样善心大发了,他还敢有意见?

方瑾央双手抱胸的瞪着他,等着下文。

「不过我也得先声明。」他缓缓开口,眼底迅速闪过一抹晶亮的笑意。

「声明什么?」

他对她咧嘴一笑,然后缓慢吐出他的但书,「我也对你没兴趣。」

混蛋!

王八蛋!

该千刀万剐的臭鸡蛋、鸭蛋、鳄鱼蛋!

啊——真是气死她了!

方瑾央用力的槌枕头、踹沙发,依然无法发泄心中有如火山爆发般的炽热怒气。

那该死的胡须男,肉脚!臭蛋!脏鬼!

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竟然敢这样对她说!

我也对你没兴趣,我也对你没兴趣,我也……

可恶!去他的!

他以为他是什么鬼呀,也不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得是什么德行,以为自己是潘安再世呀,竟然跟她说他对她没兴趣!

「啊——」方瑾央将脸埋进枕头中,放声尖叫,不敢置信自己竟会被一个脏鬼嫌弃。

那个混蛋胡须男,他真以为她对他有意思才会跟踪他,甚至想亲自送他到医院去吗?

他在作梦!

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满脸胡须的肮脏鬼,一个不小心闯进她预言梦里的路人甲,她连多看他一眼都不屑。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

哼哼哼,等着瞧吧,她现在就来睡回笼觉,等着梦见一个既干净又温柔、又谦虚的男人,然后将既肮脏没水准、又自以为是,眼睛还被蛤蜊肉黏到的混蛋比到太平洋里去。

等着瞧吧!

她怒气冲冲的脱掉身上拘束的衣服、裙子和丝袜,仅着内衣裤和卫生衣的跳上床,倒头闭上眼睛就睡。

由于太生气、情绪太亢奋的关系,她花了好些时间才睡着,走进她所想要见到的预言梦中。

这一次,她来到一个以简约风为设计概念的现代居家空间,屋里的布置简单、明亮,却又不失温暖、舒适。

方瑾央不确定自己怎会预见这么一间从未到过的房子,但是她必须承认自己一眼就爱上了这间舒适的房子。

她想,住在这间房子里的人肯定跟她一样,是个非常爱干净的。

瞧这屋子的地板,连根头发也没看到,几净窗明,卧房里的棉被也折得很整齐,浴室马桶看不见污垢的痕迹,洗手台上的牙刷、牙膏也都整齐的摆着。

来到厨房,水槽里没有待洗的油腻餐盘,阳台上也没有堆满沾了灰尘的杂物。

哇塞,愈看这屋里的一切,她愈觉得心动。

如果这屋主是个男人,又刚好单身、没有女朋友,且达适婚年龄想结婚的话,她一定马上向对方求婚,请他嫁给——不对,应该说是请他娶她才对。

她有预感,他们俩肯定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再也没有人会比他们更登对了。

哇啊,怎么办,真是愈想愈兴奋。

不知道这屋主到底是男是女,长得高矮胖瘦,年龄又有多大,现在人在哪里,怎么还不回来呢?

正当她迫不及待之际,预言梦的画面瞬间移到大门的门把上,只见金色门把正缓缓的被人往下压,接着大门就被推了开来。

预言梦里的画面先是出现一双穿着白袜子的脚,然后是拿着鞋子打开鞋柜的手。

是个男人!

屋主是个男人,而且这屋子没有女主人,因为鞋柜里排列整齐的鞋子,清一色都是男鞋,没有一双女鞋。

天啊,她的真命天子会不会就是他?

拜托是、拜托是、拜托是、拜托——

画面从男人的手臂往上移到男人的脸部,一张布满胡须,看起来熟悉到吓死人的脸蓦然出现在方瑾央预言梦的整片画面上,吓得她一瞬间从梦中惊醒,整个人有如被雷劈到般从床铺上坐正了起来。

「我的天……」她双眼圆瞠,难以置信的低喃着,然后接着又倏然大叫一声,「我的天!」

她跳下床,既生气又难以置信的不断在房里走过来走过去,就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又会预见胡须男那个路人甲。

不会的,绝对不可能会是他,她一定是在之前气疯了,满脑子都是诅咒他的念头,所以睡着之后,才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预见他。

没错,一定是这样子没错,她绝对不能自己吓自己。

况且倘若真被那个胡须男给吓死了,那不是太不值得了吗?

没错,冷静下来,她一定要冷静下来才行。

放轻松,深呼吸。来,吸气,吐气……

再来一次。吸气,吐气……

嗯,好像好一点了。

方瑾央缓缓的坐回床上,然后像是虚脱般的往后倒躺在床上,再长长的吐了一口大气。

她瞪着天花板,虽然气归气、不服归不服,但是不讳言的,如果出现在她梦里的那间房子真是那个胡须男所有,她对他肮脏,可能三天或者是一星期才洗一次澡的想法,就不得不改观。

因为一个能将屋子整理得如此整齐、干净而且又舒适的男人,绝对不可能会是一个懒得每天洗澡的男人。

真是不甘心,他那张脸看来明明就应该是一个不爱干净、邋里邋遢的臭男人、脏男人才对,干么跟她的想法背道而驰嘛,真是气死人了!

不过话说回来,她被他气跑了之后,他到底有没有去医院治疗扭伤的脚踝和肩伤呢?刚刚在预见里她忘了注意这一点——

突然之间,方瑾央浑身一僵,然后自我厌恶的闭上眼睛,又忿忿的伸手在半空中乱挥了一下,想挥散刚刚突然冒出来的念头。

她发什么神经呀?他有没有去医院关她什么事,像他这么可恶又没眼光的混蛋,即使因脚伤痛死了,也不关她的事。

哼!痛死活该啦,才不管他哩!

方瑾央恶劣的想着,然后从床上翻身而起,套上外出服再拿起皮包之后,决定回公司一趟,顺便将自己的爱车开回来。

反正经过刚刚那一吓,她短时间也没有勇气再回到床上去睡回笼觉了,因为她真的很害怕再梦见那个路人甲。

所以,还是找点事情来做吧,免得自己胡思乱想。

坐在沙发上瞪着自己被包扎得跟粒山东馒头一样大的脚踝,宣文承无奈的轻叹了一口大气。

目光随着双腿缓缓的向上移,当他看到被三角巾悬吊在胸前的手臂时,他无奈的又叹了第二口长气。

真是失策,今天出门之前,他实在应该要先翻翻黄历的,唉!

看着扭伤的脚,再看了看悬吊在胸前的右手,他想起了医生对他的交代。

「尽量不要用你这只扭伤的脚走路,手臂也一样,虽然只是轻微的脱臼,但还是能不动就不要去动它,否则弄不好,你以后这只手臂可能会变成习惯性脱臼。总之,接下来一个月里,你能不动就最好别动,知道吗?」

知道——个大头啦!

他一个人吃、一个人住,既没有老婆,也没有女朋友,又不巧是跷家的小孩,没有家人可以投靠和照顾,这叫他如何能说不动就不动呀?简直就是废话嘛!

如果能够每天躺在床上,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被人服侍着,有谁还会没事找事做的拖着伤痛移动来移动去的,又不是白痴说。

唉,总之这一切都是他的劫数啦。

如果他不跷家,平时虽然忙碌,回到家之后倒也可以茶来伸手、饭来张口。

如果他不是心血来潮的在画完设计稿之后,突然想出去散散步,顺便吃早餐的话,也不会这么凑巧的遇上那场车祸,变成跛脚英雄。

如果他没有嘲笑那个女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声明,他的肩膀也不会从挫伤变成脱臼,还得用三角巾固定。

唉!如果他没有为了要逗她而说谎的话,那么他现在也许就有个女朋友可以照顾他了。

唉唉唉,真是三声无奈,后悔呀!

宣文承将头靠到椅背上,轻扯唇角,微微的笑了起来。

想到那个有趣、凶悍、泼辣,却又温柔、心软的女人,他的心便不由自主的既愉快又温暖了起来。

他见过的女人真的不少,但是从没见过像她这么矛盾又可爱的女人。

真的很可爱。

唉,真是愈想愈后悔,他实在不应该为了逗她,而说出心口不一的话把她气走。

虽然她事先已向他声明她对他没有兴趣,但是感情这种东西一向都是可以培养的,况且不是他自负,以他优越的条件,很少会有女人不爱他。

他,宣文承,三十岁,身高一八一,体重六十八,无婚姻纪录,无不良嗜好,不靠家里照样能闯出一片天,在四年之间,拥有这间造价好几百万的房子,以及为数可观的存款,最重要的是前途一片光明坦荡。

出身不凡的部份就省略好了,毕竟他现在是跷家在外。

工作的部份,他现在是一个珠宝设计师,化名S.C.,取自于他中文姓名第一和第三个字母缩写,目的当然就是不想让自己曝光。

他的专长其实并不是珠宝设计,只是当初跷家后,为了糊口饭吃,也为了藏身,所以选择了这还算熟的领域,没想到结果却大出意料之外。

因为他的设计风格大受消费者喜爱,到后来只要是经由S.C.所设计出来的珠宝首饰,无一不成为抢手货,公司索性替他辟了一个S.C.专柜,专卖他所设计的一切饰物,而他也就从一个原本只是想混口饭吃的设计师,变成了国际知名的珠宝设计师了。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宣文承看着由他作品翻拍,然后加框挂在墙上的几幅画,不由自主失笑的摇起头来。因为这几张作品的由来真的很好笑。

OK,就拿左边第一张来说吧。

乍看之下,它是由许多不规则的颗粒状所构成的手链,在金银交辉与排列组合的巧妙搭配上,显得大方而高雅。

但是天知道他这张图的设计概念,是从Discovery里所看到的羊大便得来的。

然后,左边的第二张是从野猪的排泄物得来的构想。

中间那张则是从蛇皮而来的。

再过去是埃及木乃伊。

最后一张则是由内视镜探索人体器官所显示出来的画面而来的。

哈!如果那些女性消费者知道她们喜爱、视若珍宝的高级饰品,几乎都是由这么可怕或恶心的东西延伸联想而来的,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愈想愈觉得好笑,宣文承再也忍不住的仰头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痛!」

笑得太过火,一个不小心乐极生悲的拉扯到他脱臼的肩膀,痛得他龇牙咧嘴的,不过,还是敌不过他想放声狂笑的冲动。

他伸手按压着痛肩,继续狂笑得不能自己,直到——

叩!

他可怜的痛脚一下小心又踹到了茶几的桌脚,他这才冷汗直冒的停下狂笑声,低头查看痛到爆的脚指头。

不过即使如此,宣文承藏在胡须下的嘴角还是微扬着,好心情是一点也不受影响。

因为自从碰到那个有趣的女人之后,他的灵感便有如泉水般源源不绝的涌现出来,光是他这一星期所画出来的设计图,就超过去年画了半年的产量。

贝利若知道这件事,肯定会笑得阖不拢嘴吧?

不过他不会呆呆的把所有设计图一次全交出去,毕竟他现在可是个病人,没有那个精力可以再画设计图了。

所以,嘿嘿嘿,他非得利用这机会大休特休一番不可,最好是能找个度假小岛好好的度个假,那就更完美了。

不过……唉,先决条件还是得先将身上的伤养好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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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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