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去洗澡!”

孟樵一放下旅行袋,晓笛立刻又拎起来扔给他。

“你臭死了!”

待孟樵一进入主卧室后,她才好奇地打开另两间客房探头进去看了一下,再瞧瞧另一间类似起居室的房间,三姊妹捺著性子坐在沙发上等她看完。

“小妹。”

“干嘛啦?”

“你还没有告诉我们,他到底是念哪一系的?”

“他喔?”满意地到回到客厅里坐下,晓笛又拿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化工学士,病理学、医学、生物学、生化工程博士,现在正在修生态学硕士。”

话说完,三姊妹却静悄悄的没一点反应,晓笛转了好一会儿电视之后,才又听到邵晓昙的问题,声音非常沙哑,好像刚刚喝下一整瓶威士忌加白兰地。

“那他现在是……从事什么工作?”

“美国惠霖生科技公司设在匈牙利的生化研究所负责人。”

沉默再一次降临,晓笛终于转到一台还可以看的节目了,忙到冰箱里拿了一罐汽水,再回到电视前边喝边看。大半天过后,这回换邵晓婕开口了,同样,她的声音也好像刚刚吞进了一只老鼠。

“那你为什么说他要靠他妈妈养?”

“因为他在念书做研究方面是很厉害没错啦!但另一方面,他在现实生活方面却跟个白痴一样,居然连自己有没有薪水都不知道,所以,他缺钱的时候都嘛跟他妈妈伸手,我想,他的财务应该都是他妈妈在帮他处理的吧……”

就在这时,孟樵擦著头发出现在卧房门口了,她立刻招手叫他过来。

“喂!你到底有没有薪水啊?”

“有,有,有,我问过我老妈了。”孟樵忙道。“她说我的年薪是一百一十万美金,每一项通过FDA核准顺利上市的药品或疫苗等,我都可以得到百分之六的分红,还有……啊!晓笛,你的汽水掉了。”

“你真的很像基诺李维耶!”邵晓丽突然冒出这么─句,说完了之后,眉头即困惑地皱了起来,好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基诺李维?”孟樵茫然地摸著自己的脸。“谁啊?”

晓笛忽地噗哧笑了。

“你在笑什么?”孟樵奇怪地问。

笑容马上又不见。“不知道。”

大家都昏头了。

“晓笛,你……还在生气吗?”孟樵小心翼翼地问。

晓笛不语,沉默地不晓得在想什么。

“晓笛,不要生气嘛!我发誓我以后真的不会那样了,我去你们公司做化妆品研究员,那就……”

三声响亮的抽气,三张嘴不约而同抢著张开,但是有一个人比她们更快:

“惦惦!”晓笛漫不经心地低叱。“我正在计算你的财产有多少,别吵!”

欸?计算财产?!

“可是……老妈说她把我的薪水都拿去投资了。”孟樵呐呐道。

“咦?投资?”

“老妈说我又用不了那么多钱,就帮我转作投资,好像也赚了,但是……”孟樵抓抓脑袋。“赚多少我不知道耶!”

“哦!那就好,我还怕你傻傻的送给某某路人A去做善事去了。”

孟樵尬地打了个哈哈。“呃,那个,晓笛,那个……我老妈回来了,她可以帮我辞去现在的工作,所以……我陪你回台湾去……”

晓笛双眉一挑,还没来得及说话,三道霹雳就迎面劈了过来。

“不准!”三姊妹异口同声尖叫,包括邵晓昙,她头一次失去自制。“你疯了,那么好的工作怎能随便辞掉?”

孟樵骇得瞪大双眼,不晓得他做错什么了。“可……可是晓笛……”

三姊妹立刻转向晓笛:“小妹!”

晓笛慢条斯理地瞟三位姊姊一眼,再瞄向孟樵耸耸肩。

“你确定以后不会那样了?”

“不会了!不会了!”孟樵拚命摇头,“我发誓,绝对不会了!”

“好吧!那我就再信你一次……”

孟樵顿时松了一口气,三姊妹也松了三口气,没想到晓笛还有下文。

“……就算你老毛病真的又发作了也不要紧,反正又不是没有其他男人要我,你说对不对?”配合著无所谓的语气,晓笛笑得可灿烂了。

一口气霎时又噎住,“我发誓,不会了!”孟樵心惊瞻战地再次发誓。

不过,晓笛还不打算放过他。“譬如我们总经理,你也看见了吧?他可比你成熟多了,而且他也不会像你这样一掉进工作里就天塌下来也不管,嗯!仔细想想,好像他的条件比你好呢!”

“不……不要这样,晓笛,我……”孟樵满头大汗,一脸惶恐,话说得结结巴巴的。“我发誓我不会再犯那种毛病了,你……你不要吓我呀!”

晓笛冷冷地斜睨著他,不言不语,批判的眼神盯得孟樵口干舌燥,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幸好,就在他即将要把心吐出来的邪一刻,晓笛终于敕下赦免令了。

“算了,就先看看你的表现如何吧!”

孟樵再次吐出一大口气,感激涕零地抽了抽鼻子,偷偷抹了一把心酸的泪水,浑然不觉已被套上了没有钥匙的枷锁。

三姊妹看得直摇头,而后互觑一眼,同时起身。

“好了,你们好好谈谈吧!看看未来要做什么打算,不过,别乱来呀!我可不希望你奉子成婚喔!”

语毕,三姊妹前后走向房门,孟樵弯身捡起晓笛掉在地上的汽水罐。

“可是……如果我已经怀孕了呢?”

喀咚!

汽水罐又掉回地上了,三姊妹瞬间冻结成三条冰柱。

“哈哈,那个……其实我也不是太确定啦!不过呢!我的大姨妈一向很准时的,而上个月……呃,该来的却还没有来,这个月的时间还没到……”

三姊妹动作极为徐缓地转回身来,六只眼同时狠狠地攫住孟樵,仿佛母老虎盯住猎物那般凶恶,后者不由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孟樵……”

“什……什么?”

“你准备什么时候和小妹结婚?”

“今天?”

作为一个国际转运站,法兰克福是一个很不错的购物天堂,特别是彩尔购物商廊,更是德国著名的购物街,可也是高级消费地带,没有几个钱还真不敢在里头闲逛。

“都全了吧?”晓笛一个个点著孟樵手上提的大大小小的袋子,“西装、衬衫、皮鞋、皮带……OK!都齐了,那我们回……哇靠,你的头发,拜托,多久没剪了?现在马上给我去剪!”

一个钟头后,他们从发廊里出来。

“饿死了,我们去吃东西吧!”

不久,他们已经在罗马丘广场附近的露天座坐定,晓笛面前摆了一大堆烤面包、火腿、香肠、沙拉和浓汤,孟樵却只有一大杯冰啤酒。

“你还真喜欢喝啤酒耶!”

“德国的麦芽啤酒特别香嘛!”孟樵围著一圈白胡须说。

晓笛两眼一翻,兀自吃她的火腿,啃她的香肠,又她的沙拉,喝她的浓汤。

“啊!对了,还少一条领带!唉,真是有够麻烦,为什么你要答应为他们演讲呢?”

“我没有答应啊!”孟樵苦著脸。“那他们就这样给我排上去了嘛!”

晓笛无奈地摇摇头,再转开话题。

“对了,大姊说要和你妈妈联络,你……”

“老妈昨天晚上就去见过你大姊了。”孟樵顺手抓去一根香肠咬。

“耶?”晓笛惊呼。“我怎么不知道?”

“老妈今天早上打电话告诉我的,她说她已经和你大姊谈好了,我们的婚礼一切由她负责安排,一定赶得及和你大姊一起举行婚礼。”

晓笛听得傻住了,叉著烤洋芋的叉子停在半空中。

“可是……可是你老妈都没见过我,怎么……”

“见过啦!”孟樵奇怪地瞧她一眼,又拈去一块猪脚。“你不是跟老妈聊得很开心吗?”

“谁说的?才没有!”晓笛断然否认。

“我老妈说的呀!”孟樵端起啤酒来喝下一大口,又是一圈白胡须。“她说她很喜欢你喔!”

他老妈说的?

“你妈妈……她说她和我聊过?而且很开心?”

“对啊!”

晓笛茫然地张了半天眼,蓦然想到一个人。

“等等!孟樵,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玛莉安娜。”

宾果,果然是她!

“还有我三个哥哥,他们说他们也都见过你了。”

晓笛更惊诧了。“骗人!什么时候?”

“大哥说……”再摸来一根香肠。“前天你一个人跑到饭店休闲室里打撞球,他一直在旁边看著你,看你打歪了就一直骂自己是笨蛋,蠢蛋、屁蛋,打得漂亮就一个人在那边得意洋洋,他说你好有趣。”

不是吧!她打撞球的时候有那么嚣张吗?

“还有二哥,他说……”一口喝干了啤酒,孟樵又挥手叫侍者再拿一杯啤酒来。“前天下午你自己一个人在会场里闲逛,可能太无聊了,所以就跑到中庭去,结果在那儿碰到一个哭得满脸花的小鬼;起初你很温和的想跟那个小鬼沟通,好让你抱他去柜台等待父母招领……”

啥米,那时候也有人在看著她?

“……可是那个小鬼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但愈哭愈大声、而且死不肯让你碰他,后来你一火大就表情很凶恶的吼了那小鬼一声,结果那小鬼不仅吓得不敢再哭了,还乖乖的让你抱到柜台去,二哥说你很……呃、有爱心。”

天哪,让她死了吧!

“至于三哥说……啊,谢谢!”谢过侍者,孟樵立刻端起啤酒来大喝一口,然后满足地吁了口气。“昨天早上你好像要去买什么东西,三哥就跟在你后头,半路上发现有两个小混混想吃你豆腐,他本想上前帮忙,没想到你才两脚把那两个家伙踹成两个大字型,他说你好酷!”

酷?

哭死她吧!

颓然放下叉子,她已经吃不下了。

“咦?你怎么不吃了?”

晓笛眼神怪异地注视他片刻。

“孟樵……”

“嗯?”

“请问你哥哥会不会参加你的婚礼?”

“当然会啊!还有他们的老婆和孩子都会来。”

“哦!那我现在先恭喜你,礼物后补,我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呃?!”

晓笛又回到圣坦德了,就如同她自己所预测的,只不过比她想像中快了一点罢了。

婚礼之前,玛莉安娜催促儿子先回圣坦德把工作安排妥当,免得蜜月期间有哪个不识相的家伙一通电话便万里追缉而至,过去纯粹度假时是无所谓,谁爱怎么打扰都是他家的事,但蜜月期可不行,蜜月期间不需要用到上半身,只要下半身精神饱满就足够了。

不过,这一次回来,孟樵确实非常小心不再让晓笛抓到小辫子,即使是半夜,他爬也一定会爬回自己的床上安息。

至于晓笛,她的理由是要看看结婚前这半个多月孟樵的表现如何,倘若还是不行的话,她就会毫不留情地拿把大刀腰斩婚礼。

但事实上,在每一次送孟樵出门后不久,她必定会跟著出门到布达佩斯,最晚下午三、四点一定赶回来,她正在设法安排自己的生活,她可不打算未来婚后的每一天都闲闲在家等著老公回家吃晚饭,那种生活不合她的格调。

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准备婚礼的时间虽仓卒,但因为是与邵晓昙共同在加拿大举行,所以,准备起来也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只不过婚礼比原先预计的更要盛大十倍。

光是两位新郎的亲朋好友就包括了商界、运动界、教育界、科学界,甚至美国太空总署等各方知名人物,再加上女方的娱乐界人士,一眼望去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看得人眼花撩乱头重脚轻,不用手臂半遮两眼根本就睁不开了。

终于,轰轰烈烈的婚礼过去了。

新婚夜,新婚夫妻倒没什么特别兴奋的感觉,只觉得累得半死,一半庆幸混乱终于过去了,一半庆幸一辈子幸好只混乱这么一次。可怜晓笛还得先整理隔天出发到澳洲度蜜月的行李,所有的罗曼蒂克都被打包进行李中了。

“你先洗澡吧!”她把内裤扔过去。

孟樵接住内裤后并没有立刻进浴室,他一动不动地深深凝住晓笛,直到她拉上行李的拉链,才探臂将她揽进怀里,她两手自然地环住他的腰际,仰望他。

“干嘛?”

“你终于属于我的了!”

“不对,你属于我的!”

孟樵笑了,修长的手轻抚在她小腹上,“Szeretlek!”他呢喃般地低吟,然后俯唇深吻她,那样缠缠绵棉、温温柔柔的深吻,晓笛叹息著融化了,早已不是第一次亲吻,却仍像初次般令她心跳不已。

即使新婚的兴奋依旧不曾降临,更没有丝毫罗曼蒂克的气氛,唯有那浓醇的情意,深刻的眷恋逐渐在两人心中弥漫开来,醉了两颗心,也醉了这甜蜜的夜。

长久后,他离开她的唇,贴近她耳际。

“lmadlak!”

爱你太多,多到不知如何是好!

在台湾时,他就不断这么告诉她了,她却懵懵懂懂不知,从来不曾回应过他,可是这也不能怪她,她听不懂嘛!

不过,现在她懂了,理所当然要回应他。

于是,两条藕臂缠上了他的颈子,噙著顽皮的笑容,她踮高了脚尖,附嘴在他耳傍。

“?????????????!”

嗄?!

“????????????????!”

“你说啥?”

她说啥?

她说她爱他呀,笨蛋!

她说她一直好爱好爱他呀!

听不懂吗?

哼哼,自己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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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脚老么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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