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经过泡澡事件之后,莱恩总觉得自己很难面对辛伯。

只要一看到辛伯的脸。他就好象完全失控一样脸红不已,丢脸到家。还好辛伯仍忙着他的工作,并没有因为发生那件事,对他的方式就有所改变。

虽然又被漠视了,感觉却一点都不好。

可是他也渐渐明白,一但辛伯投入他热中的事情时,像正研究新药……想引起他的注意力就变得很难,哪个大明星来恐怕都没用。

他只能自我安慰,至少他不是故意忽视自己,更不像之一老忘了他的三餐有没有吃,睡前也总会和他温存一番。

反正,他早就习惯望着他的背影发呆。

辛伯依旧忙着研究,敲门声却在此刻不断响起。

“怪客、怪客—开门!”

有些尖锐的声音,等不及地在门外喊着。

辛伯皱着眉,很专注地望着计算机上的分子结构图,似乎完全没听到叫门的声音。或许,他是听到了却根本不想理会,这种机率也不小。

事实上,现在吵他研究的人,除了莱恩以外,他都觉得是活得不怎么耐烦的人。

他没有非医不可的病人,也没有非赚不可的钱。

而且他最讨厌别人在他忙的时候打扰他—就算快死了也一样。

望了望响声不断的人门口,莱恩终于忍不住问:“外头好吵,你不去开门吗?”

“爱开你去开。”辛伯头也不回。

笑话,要是别人故意大吵大闹,他就得特地去开门,他早就换个地方住了。何况,他对上门的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今天又不想赚钱,想他开门要等天下红雨再说。

话说回来,天下了红雨。他也未必有空去外头瞧瞧。

“哦……”莱恩应了声考虑。

其实,他本来以为辛伯根本没听到敲门声,也没听到他问的话,所以听见他的响应时还有几分讶异。

这两天,他下床已无大碍,去开门当然没啥问题。

想了想,反正无聊,他决定去开门。

门一开,一个男人便冲了进来。

“噢!”莱恩来不及闪躲,当场被撞跌在地上痛呼。

听见他凄惨的叫声,辛伯很快离开计算机冲过来,皱着眉头把他抱起,嘴里咕哝着走向床铺:“做人也不会放聪明些,这下子总算知道多管闲事的下场了吧。”

从头到尾,他都没看闯人的冒失鬼一眼。

原本就不感兴趣的人,在莱恩开门之后他也不会有多大兴趣。

“我都痛死了,你还说风凉话。”莱恩闷闷地道。

说起来,还不是他明他去开门的。事后却说这种话。虽然喜欢赖在他的怀里,希望他能多放一点注意力在自己身上,这么一跌倒是祸福相抵,不但能赖在他的怀里,又能受到注意,但莱恩对他的话仍有些不满。

“咎由自取,你要怪我吗?”辛伯的话依旧严苛。

把莱恩轻轻地放在床上以后,他倒是仔细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看他刚刚那一跌有没有受伤。

对于他刀子口、豆腐心般的举动,莱恩不免有几分感动,一点也不知道辛伯的想法竟然会是—就算是玩具,要是受损了,不修补一下也不行。

属于他的东西,他就不容许在自己厌倦了之前损坏。

有些地方,他绝对相当霸道,尤其是在针对“所有权”的问题时。

“怪客,我们老大受伤了,你快替他看看!”

先是愣愣地望着他们,冒冒失失的男人回神后,才赶紧回到外头协助另一个伙伴,紧张兮兮地把受伤的人从门外抬进屋里,急切地向辛伯请求救援。

人一抬进屋里,两个人就赶紧把门关上。

确定莱恩没事,辛伯才回过头来,看见躺在地上的伤患,本来有些不耐的神惰,突然似乎显得有点意外。

“大约翰?”

大约翰是花街里买卖男色的皮条客,手下的势力范围不小,只要是在花街讨生活的人,都会卖他几分面子,希望能跟他维持良好的关系,以免招惹横祸。就连辛伯,偶尔也会收下几个大约翰的病人,算是给他一点而子。

当然啰。收下的病人不少,收下的钱子儿更多。

大约翰在花街的名气,不会比他这个怪里怪气的密医小。所以了,他很好奇谁敢对大约翰下手。

“我们老大被暗算了。”小弟一急切地说明。

老大被人暗算,小弟二似乎更是无比愤怒,信誓旦旦地啐骂:“那该死的混帐,我们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没理会他们的喋喋不休,辛伯兀自俯望着昏迷中的大约翰。

好象流了不少血,不知道还能流多久?

“怪客,你别光是看,快救我们老大啊!”小弟一打断了他的冥思。

“回去。”辛伯突然板起脸孔对他们下着逐客令。

这两个小鬼简直吵死了。

吵得他耳朵痛,不将他们赶出门让他不快,否则他会想直接宰了他们。为了两个小角色,却犯下重量级的杀人罪,怎么想都是不值得的对吧?所以,他只好选择把人赶出去。

要是杀人无罪,他可能就不会浪费唇舌。

“什么?”两个小弟同时错愕。

“你们不马上走,待会儿就没人救你们老大。”辛伯不但口气冷漠,还语带威胁。

“好,我们走,老大就拜托你了。”

两个小弟互看一眼,立即必恭必敬地请托。

怪客本来就是有名的怪人,不想医的人,怎么威胁也不肯医,惹火他老大就绝对没救了。别说他们两个,连老大请怪客医人的时候,都不免要说上几句好话,希望怪客心情好啊!

识趣,老大才活得下去,他们岂敢随便造次。

门一关上,辛伯直接跨过地上的人,漠视伤患走回计算机前。

莱恩奇怪地看着他,本以为他要去拿药或是治疗工具,可是他只是在计算机前坐下来,继续之前未完成的工作,像是没注意到大约翰快要挂掉似的。

那个人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了呀!

“你不是要救他吗?”莱恩犹豫了一下,不能理解地问。

“是没错,可是没说现在救。”

双手很忙碌的辛伯没有特地为了他的话回头。

“那什么时候救?”

晚一步,可能想救也救不活;死掉才救,不会太晚了吗?莱恩真的怀疑辛伯有没有救人的打算,还是存心等着那个叫大约翰的大胡子自己挂点。

手停了一下,辛伯马上又动了起来,盯着计算机的脸完全没有表情。

“等他快嗝屁,差不多只剩一口气的时候。”

辛伯边工作边回答,像聊何时去买菜一样,口气平淡无奇。

莱恩当然无法理解。跟死神抢人是他最大的消遣,尤其是他本来就不想救的人,他更会做点小实验,赌上倒霉鬼送上门的命,看自己跟死神抢人的功力到底如何。

“你对自己还真有自信。”莱恩不由得咕哝。

敢说出这种话的医生,不是对自己太有信心,就是完全漠视人命,根本不把别人的死活放在心上……就他对辛伯这个人的认识,答案实在倾向后者。没办法,一想到辛伯没有医师执照,他对他的医术也就缺乏自信。

密医啊,医死人也不打算赔命吧!

“谁说我有?”辛伯漫不经心地丢了句话。

要是大约翰还有意识、还有力气,恐怕会吓得从地上跳起来。

“你果然很无情……”想起刚到这里时梦娜跟他说过的话,莱恩不由得叹了口气。

梦娜说辛伯住在花街五、六年了,不从事买卖灵肉的工作,也不接触周边生意,却因为一手医术,自然而然地融入花街之中,为花街的人所接纳。

在花街人心中,辛伯绝对是上帝与恶魔的综合体,扮演上帝或是恶魔,都得看他当天的心情决定。

简单来说,辛伯对他们而言,是个不属于花街却留栈花街的客人,而且是个脾气怪异的客人,他们也就在私底下叫他怪客,叫久了便索性搬到台而上来喊。在辛伯的默许之下,怪客理所当然变成他的代号。

久而久之,花街人都叫他“怪客”,真名还没几个人知道呢。

“你觉得对你我也无情吗?”辛伯突然转过头来,直直望着莱恩问。

他从不否认自己对人类没有太多感情,也就对谁都没有非救不可的意愿;然而,莱恩让他开了许多次先例,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呃?”莱恩错愕了下。

“没什么,你当我什么都没问。”辛伯倏地从计算机前站起来,边把双臂放在脑后伸展,边走向自己的医药柜,兀自拿出所需的治疗物品。

显然,他觉得替大约翰治疗的时机到了。

再不救大约翰,就会把他送给死神了。

莱恩还在发愣,辛伯已经蹲在大约翰的旁边,动手动脚地进行治疗。

看着看着,莱恩突然觉得—辛伯真的是个好粗鲁的医生啊,要是大约翰的意识清醒,不被粗手粗脚的他整到龇牙咧嘴、哭爹喊娘才怪。

这么一想,辛伯之前对他的粗鲁,好象还是小巫见大巫。

虽然有点可悲,他还是禁不住庆幸起来。

不知是辛伯的医术了得,还是大约翰运气好。

总之,大约翰保住了一口气,疗养几天以后已无大碍。

虽然辛伯只拿张粗糙的木板床给他充当病床,大约翰也并不在意。觉得他的状况可以走人,辛伯便叫他养的小喽啰来接他,没打算让他多留。大约翰的长相,对喜欢好看东西的辛伯来说太碍眼,多看一天多伤一天神。

辛伯开出诊疗价码两万英镑,大约翰也不哼一声地接受。

钱再重要,也买不到他的一条命嘛!

大约翰躺在木床上,正等着手下前来接人,瞄着坐在沙发上的莱恩,终于忍不住朝辛伯探问:“喂,怪客,这小子到底是你什么人?”

怪客不但让他睡他的床,而且还煮东西给他吃,太稀奇了。

老实说,他从没见怪客对谁这么好过。

不难看出怪客跟这个叫莱恩的小子有一腿,可是这小子虽然长得还算白白净净,有几分富家子弟的温雅气质,说漂亮却也不是特别漂亮。靠他吃饭的那群男妓里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多的是,就从没见怪客多看他们一眼。

早知道怪客喜好男色,他之前就送目录任君挑选了。

“你看像什么人?”辛伯反问。

“怪客,我说你这个人老是这样,老把别人的问题去回来干嘛?”大约翰不满地低啐。对于高深莫测的辛伯他总是没辙,却更好奇跟他有关的事,不管付出任何代价都想追根究柢,说起来也是性格犯贱吧。

既然犯贱,他就非得弄清楚不可。

“老是这样,代表我个性原本就是这样,你还有什么疑问?”辛伯很跩地看着平常威风八面,此时只能躺在一张木板床上,随时任他搓圆搓扁的大约翰。

为顾全面子,大约翰是痛也不减,这点倒是让他觉得有趣。

碰到有骨气的人,要辛伯卖他几分薄面并不难。

“我的疑问还是同一个。”难得忙里偷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约翰不在乎花时间跟他耗。他对莱恩的身分真的有几分好奇。

虽然他手下养的那群男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比比皆是,可是莱恩的确有种很特殊的气质,不像来自平常人家,更不像花街的一份子……嗯,仔细研究的话,莱恩比较像是那种被人供养在温室里,很费心悉心照顾呵养的温室花朵。

能有像高级兰花一样的气质,绝对是被人小心翼翼培养出来的。

那种自小养成的气质,打从体内散发出来,自然而然地表现在肢体上,跟后天才为特殊理由学习礼仪的人不同。好比他手下那些男妓,不管他花费多少心血栽培,这辈子依旧不可能有那种气质。

想到这里,怪客会对他手下那些货色没兴趣,进而看上莱恩似乎也是正常的事。

不管怎么样,人造假花怎么也无法跟温室中养的天然兰花争美。原来是这样!大约翰想着想着,突然恍然大悟,差点为此拍手。

“他跟你一样,是找上门来的麻烦。”辛伯面无表情地轻嘲。

听见他的话,莱恩的脸色立即刷白。

或许辛伯说的是事实,可是听在他耳里还是很伤人。如果他跟那个金色大胡子的等级一样,不就代表他在辛伯的心里,其实也是微不足道?

麻烦……辛伯的确说过他是麻烦,可是他想知道,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辛伯现在是不是还有一样的想法,依旧认为他是个麻烦。

一想到答案可能相同,他的心不由得紧窒起来。

他不想为喜欢的人带来困扰,更不想成为对方眼中的麻烦。

“喂喂……”察觉莱恩变了脸色,大约翰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该问。

这么看来,莱恩很在乎怪客,是件显而易见的事实吧。

不过,一旦爱上生性怪异,思想让人难以捉摸,就算交往也未必能掌控的怪客,会很辛苦也是可以预料的事情。别说掌控了,连哪天被随手丢下,情人说消失就消失,从此再也找不到人,恐怕都是很有可能的事。

怪客住在花街里,行踪却常常让人不能掌控。

“知道自己是个麻烦,还不快点叫你的手下来把你接走?”辛伯的口气完全不留余地,故意曲解大约翰挤眉弄眼的神色。

他的口气更是摆明了不识相的人愈早滚愈好。

“怪客,既然你说他是个麻烦,那把他卖给我如何?”

大约翰也不是省油的灯,不但没理会辛伯明目张胆的嘲弄,还直接跟他谈起交易来。如果辛伯腻了莱恩,像莱恩这种新鲜的货色,一定会很抢手。他从不放弃可赚钱的机会,边跟辛伯商量时,已经边打量起脸色更加苍白的莱恩。

他本来就常在物色新鲜货色。

要是来恩被辛伯赶出这里,又无处可去,投靠他也不算坏选择。卖身或许让人感觉污秽低贱,可是走投无路的人,还要多清高?

活得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事,饿到前胸贴后背的时候,清高能当饭吃吗?

投靠他大约翰,至少让他有得吃有得住,还能有不错的收入。肯存钱,做个几年就可以收山,积蓄说不定远比一般公务员的退休金可观呢。

“怎么卖?”辛伯淡淡地问,似乎真有谈价的空间。

莱恩不敢置信地瞪着他,几乎被强烈的痛楚心酸给击溃。

对辛伯来说,他是可以卖的!?

“你知道外面的行情,我可以再加个百分之二十没问题。”以为有成交的机会,大约翰显得很高兴,对辛伯说完立即又看向莱恩道:“小子,我这人虽然爱钱,可是在抽成上一向都很公平,跟着我绝对保证你吃香喝辣,不会让你吃亏的。”他已经开始拢络莱恩的心。

莱恩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肯说,只是动也不动地瞪着辛伯。

“加上百分之二十,也不过几千镑而已,有兴趣你请蚂蚁去搬。”辛伯扬起眉,似乎对大约翰开的价码很不满意,不甚在乎地在瞪着自己的莱恩面前讨论。“你知道我收留他几天。在他身上花了多少时间吗?”虽然是捡来的东西,整修后价值可就不同了。

“既然你不满意,那你开个价码吧。”一想到自己不住不到几天,怪客就索价治潦费两万英镑,大约翰完全能理解为何他不把几十英镑放在眼里,遂以做生意的口吻交涉起来。

让怪客开价,他可以视情况决定要不要买下莱恩。

莱恩瞪着辛伯,瞪到有些心灰意冷。被人当物品讨论买卖,他却连生气抗议的心情都没有,只是一阵阵酸楚冲击心头,难过得快要让他自我放弃。

爱上一个人的心情,好象就快要被对方狠狠歼灭了般。

或许,他爱上了一个根本不该爱的人。

辛伯瞥了掩饰不住难过的莱恩一眼,再缓缓把视线调回到大约翰脸上,只是以没得商量的口气道:“他很安静,不像你那么吵、那么讨人厌,所以继续留下来没关系;而且我现在不需要钱,等我需要钱的时候再说吧。”

也许在他的心里,真的住了个玩心很重的恶魔也说不定。

看到莱恩伤心痛苦的表情—他觉得很开心。

看到莱恩错愕,又在霎时转悲为喜的表情—他觉得想笑。

说穿了,他就是以玩弄莱恩的喜怒为乐,甚至为了观察他的反应故意做实验,而且乐此不疲。

他是恶魔吗?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反正他绝不是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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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街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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