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对了,我之前有搜集过公仔,里头有一只应该是用钱也买不到的,那是我在美国工作时,跟一个苏俄的网路骇客打赌赢来的。」

「很可爱吗?」她记得他搜集的公仔里也不是每个都是可爱型的,有些是暴力战士类的,那种她可一点兴趣也没有。

「那只熊算是很可爱的吧?不过是合金材质,跟一般公仔的材质不一样,也因为材质稀有,加上限量发行,所以还挺有价值的。」

「比我还有价值吗?」

「当然比不过你,你现在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

「比那合金制的小熊重要?」

「没错,你改变了我的人生态度,也把我从宅男的封闭世界里拉了出来,就像是我的天使。」

何秋曾经一度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听得到彭大海对她说这些情话,因为这些话一点也不像是他会说的用语,但他说话的样子是那么的真诚,所以她每次都感动得想哭。

「你这样会让我很想嫁你喔!」她打趣的说,「不过你放心,我说过我不是安琪,不会开口向你求婚,只希望我们可以永远都这么开心快乐,你依然可以做你想做的事,只要你心里有我就好,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你能适时的出现在我身边,这样就好了。」

她那单纯的满足让彭大海很感动,所以隔天他就的到花店买花送给她,一样漂亮的方盒,里头除了有美丽的花束以外,还多了一只合金小熊。

他很爽快,毫不犹豫的就把那只曾经被他视为珍宝的限量版合金小熊公仔送给了何秋。

但这是他跟何秋之间的事啊!为什么风潇潇会知道他把那只合金小熊送给了她?

「你还记得吗?之前我跟你说过有个在网路上写部落格的部落客,我常去看她的部落格,她写过很多男女之间的小故事,包括那有名的一百零二次约会……」一说起秋天的网志代表作,实在太多了,一时之间风潇潇也不知道要从哪篇说起。

「好像有吧!」彭大海只能从他拉拉杂杂、没有章法的话语里隐约记起似乎真的有这号人物。

「她今天贴了一篇新文章,里头有她男朋友送给她的花束礼盒,以前我也买过这种花束礼盒追女生,多半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当然,那是另一码子的事,我要说的是,我非常清楚台湾任何一家花店,顶多只会在花束里加上金色巧克力球或是便宜的绒毛小熊玩偶,绝不会有哪个老板疯了,在里头加上B牌一九九五年合金材质全球限量只有十只的小熊公仔!」风潇潇激动万分的大吼。

「这……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吧?」虽然彭大海平常没有把收藏物到处拿出去献宝的习惯,但是几个到过他家的宅友都知道他拥有这只公仔。

「有什么大不了?哪有这么巧的事?那只公仔的序号也是8,摆明了就是放在你的工作室门口右边柜子上从左数过来第三只的那只合金公仔熊!」

「所以你知道那只是我的,那又怎样?」

「那只公仔在二00三年的时候网拍价就高达三十万台币了,你知道它的现值是多少吗?至少是双倍起价!双倍耶!你最好向我保证,何秋不会把那只合金小熊卖掉。」

「她是不会卖的,她怎么可能把我送她的东西卖了?」

「最好,因为我看到上次跟我抢杜兰限量公仔的那个德国佬也在出价行列中,他要是抢到了那只公仔,我一定跟你绝交。」

其实说穿了就是宅男之间的过节,风潇潇跟那个德国佬已经有好几次在网拍上交手的经验了,每一次那个德国佬总是抢走风潇潇的最爱,而这回他竟然在秋天的部落格留言板上也看到了那个德国佬的匿称。

「彭大海,你听清楚了,国仇家恨啊!你想想当初那些外国人的去圆明园夺走了我们多少的国宝,加上我那杜兰事件,还有去年的神话安德烈人偶,你知道我跟那德国佬是有仇的啊,要是连那合金小熊都被他抢走,我……我……」

「你搞清楚,那不过是只小熊公仔,跟国宝扯不上边而且我说过了,何秋不可能会把我送她的东西卖掉,你现在立刻把那网址传给我。」

很快的,电脑萤幕上出现了风潇潇传过来的网址。

彭大海点开了那部落格,一时之间不知道要找那个选项,因为文章的分类实在太多了。

「在哪里?」

「猎杀草食男的那个项目里。」

「猎杀草食男?」彭大海跟着念了一遍。

「没错,难道你还不如道草食男跟肉食女的事?」

「我当然如道。」虽然他整天都宅在家里工作,但是草食男的话题之前上过十大讨论排行榜,他也看过。

彭大海只是不能接受,他竟然是草食男,而且就是被何秋写出来怎么猎杀的那只……

他还是有些不敢置信,那个说自己打字不快,对网路完全不了解,用跑得奇慢的龟速电脑的何秋……竟然会是这个网路知名写手「秋天」!

搞不好秋天并不是何秋啊!也许此秋非彼秋。

他暗暗的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但是当他点开了那个标题为「草食男爱的礼物」的文章时,页面出现了他送的花束礼盒,上头还有那只收藏家日思夜想都想抢到的合金公仔……

「你的意思是……你之前跟我说过的那个秋天……」

「对,就是色诱你不成,我还以为你是同性恋,而她是恐龙妹的那个秋天!」

「她就是何秋:」

「千真万确,而你就是草食男本尊。」

我开始相信爱会使人改变,也开始庆幸当初的坚持是对的。

我现在很幸福,幸福到觉得自己是被包在一个粉红色的泡泡里,随时都可以往上轻飘起来。

他明天就要搬来了当然不是搬进我家,而是我对面栋同楼层的那一户,因为他说这样就算没有跟我在一起,我们也可以遥遥相望。

几个月前我才不相信他会说出这种话,对我来说,他跟我讲话的时候不要结巴就很难得了,可是现在他的语言功能完全回复正常,甚至还会跟我开玩笑,不如道是他真的变得越来越有幽默感,还是因为我们俩在一起太快乐,所以每件事都可以让我们傻傻的笑起来。

不过要离开那栋几乎是酒店大本营的商业大楼,我还是觉得有些舍不得,毕竟在那里有许多我们共同的回忆。

偶尔会停顿的恐怖电梯;电梯里出没的浓妆艳抹的酒店小姐身上常散发出的烟味;走廊上那闪了一个星期,最后转为黯淡,却仍然勉强撑着的日光灯;窗口那个巨大的广告招牌上,我偷偷的撒了一角,让阳光透进来的小洞;他屋里那熏黑的天花板;永远都是关着,上头还挂着「请勿打扰」牌子的工作室房门;明明是六人座,却永远只坐着两个人的餐桌椅;楼上那位小姐老是穿着高跟鞋走动的脚步声……

从明天开始,我们就要离开那里,重新展开人生的另一页。

在这里我要谢谢那些鼓励我勇敢追爱的朋友,也要用我的经验鼓励那些总是认为一切不可能发生的朋友,幸福也许就在你身边,或许起身伸个手就可以碰得到,请你相信爱情,也相信自己。

我等待的春天……来了!

何秋补上最新一篇文章,却没时间去看回应的留言,因为急着要准备好料,到彭大海的住处去做晚餐。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在那里用餐了,而对于恋爱的人来说,每件小事都可以当作大事来办理,比如,第一次见面的餐厅,第一次牵手的地点,第一次亲吻的日期,第一次两人一起去看的电影……而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在那屋子里用餐了,当然也被她当成重大节日来比照办理。

她买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吃的火锅店的锅底,搭配她花了一下午时间在家里做好的香烤鸡腿,以及他第一次喝过就爱上的芋头沙牛奶当甜点。

提着香喷喷的食物,连搭乘电梯上楼时,她都觉得过去待在这大楼里所发生过的一切宛如电影般一幕幕浮现眼前,出了电梯,她还刻意抬头看了眼那盏苟延残喘的灰暗日光灯,走过那有开灯等于没开灯的阴暗走廊,来到了彭大海的家门前。

她才刚掏出钥匙,他就先开了门。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心电感应吗?」她笑着对他说,但是发现他的脸色凝重得一点也不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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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网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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