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制亡命歹徒宜吹高调以达“惩一警百”之效

扼制亡命歹徒宜吹高调以达“惩一警百”之效

不晓得人们注意到这一“妙象”没有:某杀人恶徒上法庭脸上还挂着微笑,样子显得很轻松,一点恐惧或羞愧感都没有,甚至有点像学雷锋者做好事后流露出来的表情!

据说江西南昌有杀人犯至今仍在法外逍遥,警力大海捞针甚至有望洋兴叹之情,这就使得被害人家属不得不耗苦资建专门网站网上“寻人”缉凶,到今天,笔者在家城于都网吧上网,打开电脑弹出的第一页面即是该网站首页。

茫茫人海中,凶犯长期在法外逍遥自在,这反映出警察系统侦探技能有待大幅度提高,且对非“游山玩水式”侦探、吃苦耐劳式侦探之需求欲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惩凶手法对亡命歹徒威慑力不足——而前两天发生的某地出租车司机被惨害事件,或别的凶杀事件(如春节前后发生在广州的两名外来工花季少女——两姐妹被害案)等等,更让人反思我国刑法是否能起到“防患于未然”或威慑“可能犯罪”之效果。

从媒体上刊登的被害司机妻子撕心裂肺的哭号图片,或从其他被害人家属所显示出的极其可怜状,我们难免会深感叹莫能助。展开我们的视野,我们能够很清晰地看到:人人都有拿刀的权力,人类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刀,尽管刀对人生命构成的威胁至大,但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禁止使用刀具的法律——对生命构成至大威胁的是心地恶毒无视法律亵渎善良的歹人,这样的歹人违背社会发展规律是人类的公敌,混于民间小则偷鸡摸狗大则谋财害命甚至践踏女性,一旦掌权即使无法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纳粹党头子迟早也会祸害一方。笔者一如既往呼吁我强国教育应在育才基础上侧重于教导学童们及时“走上正道做个好人”,学生日后动辄打杀,其智商再发达不遵循客观规律行事即使能侥幸走出国门亦终将被国际社会抛弃。

做为一个在世界和平进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的社会主义国家,构建和谐幸福强盛大家庭应是人之共想,亡命歹徒此起彼伏作恶,有的甚至猖狂作案杀人如麻(详见之前有关报道)严重震撼着善良人们的身心、严重干扰着人民群众的安宁,欲建设谐盛国家岂能容忍此等劣障张牙舞爪肆无忌惮地祸患民间?——窃以为:我国法律在惩凶手法上有必要用“A大调”(而不是轻音乐中的C调或降D调)搞“大合唱”,同时跟上“和弦”奏响任何一种“打击乐器”,以最大限度起到震慑亡命歹徒之效果,从而对其他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狠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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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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