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

终章

她从床上坐起,看了眼时钟,已经将近晚上七点。抬手想拨开黏在颊边的发,却发现颊畔竟然湿湿的,是哭过的痕迹,还没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马上又发现右手居然握着手机。

印象中不小心睡着前,她没拿手机呀……

才正困惑,手机铃声顿时响起,董欢直觉按下通话键,接起。「董欢?」对方的两个字,让董欢差点哭出来。

是他!

林汉堂」

另一头的林汉堂许久没听见她的回应,困惑地将手机拿到眼前,检查讯号。奇怪,是满格呀。「董欢?」

「啊……啊,我在我在!」他怎么会打电话来?他不是……不和她说话了吗?结业式那天以后,他前来进行「工作」时,除了「开始吧」、「休息」、「结束了吗」以外,沉默似金得不再多说任何一字,只拿着冷眼看她。

「嗯」董欢舌头仿佛打结,完全说不出话来,对于林汉堂的电话开心?他、他有什么事呢?会不会……提和好?

董欢浑浑噩噩地想,分毫没留意到他为何知晓她刚才在睡觉。

「你住处的钥匙,我忘记还你。」

董欢一愣,张了张嘴,因为原本逐渐发热的心瞬间被浇上一桶冰水,发出「滋一」的刺耳声。原来,是为了这件事……

「董欢,你有在听吗?」

「……喂。」她缩起身体,努力抱紧打从内心发寒的自己。

「另外,你有一件粉红色外套、一支口红、一个发夹、一把木头梳子还放在我车子里,记得吗?」他逐一淸点身边属于她的物品。

「不记得……」钥匙可以还,外套可以还,琐碎的小东西都可以还,那她不知不觉落在他身上的心,是不是也可以一并还她?

没错,她喜欢他。在他离开后才迟钝的发现这件事。

这种喜欢,是一种在伤心难过时想见他一面、想得到他安慰的喜欢,是一种在相处中日久生情、只要稍不留意便过眼云烟的喜欢。

这种喜欢,与喜欢邵华谦的喜欢完全不同。当发现喜欢林汉堂后,她甚至开始怀疑,先前对邵华谦的那种喜欢,真的是喜欢吗?还是那只是因为旁人怂恿,导致自己以为喜欢对方?

就像三人成虎,一个人说你们好相配,两个人说你们在一起了吧,三个人说你们简直是天生一对,让自己不自觉受到影响,以为他们就是应该在一起,以为他们如旁人所说互相喜欢彼此,像个笨蛋跟着八卦随波逐流。

呵,先前她竟然还责怪邵华谦没有否认老师们的八卦,现在想想她真是太不成熟、太过幼稚,明明全是自己随波逐流,却把错误赖到对她相当照顾的学长身上,甚至无耻到强吻人家,看人家被女友误会还想藉此让心情转好……这样的她,实在差劲到极点。

年前送画给欧阳萍时,欧阳萍骂她是恋爱白痴果然是对的。

只不过,她挽回得了吗?如果开口坦白心情,他会回到她身边吗?

好想尝试,却又害怕。

脑袋里乱轰轰,董欢厌恶拿不定主意的自己,直到手心的汗水差点让她握不住丰机时,她一咬牙。

「林汉堂,我好像……好像……」快说呀董欢!你结巴什么?!笨蛋!

在她对自己晈牙切齿时,林汉堂发中低沉笑说:「我知道。」「啊?」什么?他知道什么?又开心什么?

「你要出来吗?我……在你家门口。」

「啊?」她拉开窗帘,脑袋探出窗外,立刻见到路灯下停着一辆熟悉的TOYOTA银色休旅车,以及在车门上的一她「啊」了声,转头冲出房门,砰咚砰咚冲下楼,不等妹妹叫吃晩饭的声音,穿上拖鞋,打开门」

寒风立刻迎面吹来,但董欢不在乎这些。

她看见,他朝她张开手臂,脸上带着她想念的笑。

「董欢。」

董欢倒抽口气,奔跑着扑抱上去,深深埋入坚实的拥抱。

是他!是他!真的是他!

林汉堂拉开长版羽绒外套,将只穿单薄衣服的她裹入怀里,给予最舒适安稳的拥抱,顺便阻隔旁边邻居好奇的探视。

乡下地方充满「守望相邻」的美德,不奇怪。

「你怎么会来?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她埋在熟悉的怀抱中闷声询问。

「秘、密。」林汉堂唇贴着她的发顶,叹了一声。

自从结业式之后,他不断反复思索,并利用当模特儿的两天来观察她。见到她神情自若的态度,他心寒地认为自己无法战胜她的骄傲,于是利用好几天的时间不断游说自己放弃她。

今天下午,当他痛下决心驱车到她住处,将属于她的钥匙与一袋物品搁放在客厅茶几上准备离去时,她却打来一通电话,用充满睡意的声音呢喃着讨厌过年、讨厌妈妈、讨厌亲戚、讨厌邻居的话,最后甚至呜咽哭了起来,说,她想他……她的轻泣以及那三个字,让他既心疼又喜悦,更悲哀地领悟到,原来再怎么说服自己放弃都没用,原来自己心底仍盼望她的挽留。

真心喜欢一个人,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

于是,他询问了她老家住址,立刻开车前来。然而由于是年节期间,本来两小时左右就可以抵达的路程,硬是延迟一个小时。

不过,董欢见到他的反应,已经足以弥补这段时间的烂心情以及塞车时的焦急。

以前爱面子的她,在大庭广众下绝对不会有刚才那种毫无形象的飞扑行为。

「林汉堂,我想回桃园。」她没发现自己像是受伤的小女孩,满肚子委屈地向人撒娇。

「因为伯母?」董欢没说话,埋在他肩窝处的脸又深了几分。

「董欢,你知道我为什么成为校工吗?」

董欢摇头,不解他这时候为何说这个?

「我啊,国中开始便念夜校,白天打工晚上上课,直到高中依然如此。在高二那年,学校工务课聘请工读生,我于是申请进入,毕业后,恰好校工缺人,或许在工读生时期表现不错,加上是电机科毕业拥有相关知识,工务课主任便问我要不要担任校工一职,于是就这样成为校工。」

「为什么?」董欢环抱他的手臂紧了几分,不懂他为什么让自己这么辛苦?

「你问的是为什么我读夜校?」听见董欢轻应了声,林汉堂说:「我父亲在我小四那年车祸过世,我好不容易等到能打工的年纪,怎能放过而让母亲独自辛劳?」

原来他爸爸去世了……「你和你爸爸感情好吗?」

「我们的关系不只是父子,也像兄弟。我爱他。很爱很爱。」董欢心里顿时五味杂陈。未曾经历,无法体会失去父亲的感受,只觉得心里酸酸的。

小小年纪就失去心爱父亲的滋味,到底会何等难受?

她的爸爸虽然沉默寡言,相处时不像欧阳萍与欧阳伯父那样亲密,但她依然无法想象,如果国小四年级时失去爸爸,会是怎样光景?

「我决定选择校工这职业,是因为工作时间与薪水稳定,不用像上班族一样朝九晚五的忙碌,让我可以有时间照顾、陪伴母亲。

「我母亲在我高中毕业的那年发现罹患肺癌,前前后后花了四年时间治疗,最后仍撒手人寮。」回忆起那段岁月,他沉默片刻才继续缓缓说道:「我妈妈罹癌的那段时间,我既心痛又难过,不懂为什么全世界最糟糕的事都发生在她身上?看她做化疗的苦,我夜深人静时总会想干脆别做了,让她早点解脱痛苦。然而当看见妈妈的脸,却又私心希望她能多承受些痛苦好能活久一点,就因为我不想这么早失去母亲。」

「……林汉堂,你是故意的吗?」故意在此刻说出自己的过往,让她心疼,更让她收回因为生气而想远离妈妈、远离家人的念头。

她……只是讨厌妈爱比较的行为,并不是厌恶妈妈。她也知道妈虽然老爱拿别人和她比较,却也爱她,否则不会三不五时关心她独自在外吃得好不好、有没有正常作息。

林汉堂低笑,「冤枉呀大人。」

「你喊冤的行为根本就是掩耳盗铃。」

「看来我盗铃的技术真的很差,一下就被抓到了,是不是?」

「你等一下就会回桃园吗?」「你希望我等一下就回去吗?」董欢不作声,手臂把他缠得更紧。

「既然如此,我就在这里多待几天,等你准备回桃园,我们再一起离开。好吗?」「……这段时间你要住哪里?」「我有朋友住在苗栗,我会去住他那里。」

「嗯。」两人又说了些话,直到林汉堂发现一位与董欢神似的大女孩在门边好奇地打量他,嘴里无声说了「吃饭」二字,于是松开董欢,要她赶紧进屋吃饭。

「林汉堂……我们……和好了吧?」

见到她期期艾艾的模样,林汉堂眼神一软,几秒后扬起抹戏谵般的笑。

「如果我说不要和好,你会怎样?」

董欢看着他,几秒后拍了他一掌。

「你敢不和好试试看!」不想和好还来找她做什么?

林汉堂大笑,揉了揉她的发。「好了好了,快进屋吃饭。晚一点我再打电话给你,喂?」

「嗯。」董欢点头,三步一回头地进入屋子。

董竹早已在姐姐转身时缩回屋里,确定姐姐到厨房吃饭后,蹑手蹑脚地打开家门。

那男人还在耶!

刚才拥抱姐姐的男人全身散发出充满自信的男子气概,倘若板起脸,气势绝对与连续剧里那些黑道大哥不相上下,但他嘴角边的笑纹彻底说明了他常笑的个性。

至于他高墙似的身材,虽看不出衣服底下的内容物到底如何,但难得有男生能把身高一百七的姐姐「吞噬」掉,这样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难怪姐姐会喜欢他。

换成是她,也会喜欢一个巨大到能「吞噬」掉自己的男人,感觉好安心。

视线转到几公尺外不去吃晚餐而围在一旁叽叽喳喳的三姑六婆,暗暗朝她们吐舌扮鬼脸,转眼看见男人因为瞧见她幼稚举止而露出的笑,董竹脸颊一烫,听见屋里妈妈的叫喊,朝他摆手无声说了再见后,便匆匆关门进屋。

董竹回到厨房,吃饭时发现姐姐又回到先前的姐姐,虽然不发一语,但是却神采飞扬地一扫前几曰的沉郁。

呀,姐姐的男朋友真有本事呢!董竹心里一松,开心地想,一瞬间脑袋里忽然出现一道身影。

她手里的筷子一顿,贡丸咕咚咕咚滚到桌下。

那颗臭石头、烂石头、硬石头,干嘛出现破坏她的好心情?

可恶死了!

去去去,滚边去!

她爬到餐桌下捡贡丸,对着爸爸的脚又龇牙又咧嘴的同时,家里门铃啾啾响了起来。

董母咕哝着是谁擦擦湿漉漉的手前去开门,片刻后——「阿竹呐,有人找你——」

有人找她?

怪了,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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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校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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