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当韩维森和封妍交往的消息公开以后,很多人都吓了一跳。

但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封妍从小就爱黏着韩维森,还有个绰号叫“老大的跟屁虫”。

很多人笑她二十余年的努力终于开花结果,值得庆贺。

封妍也厚着脸皮学韩维森向大家拱手。“承蒙爱戴,谢谢、谢谢!”

倒是韩维森的母亲很头痛,封妍这女孩她是喜欢的,但儿子说只交往,不结婚、不生子,这像话吗?

她一直想找封妍谈一谈。不结婚对女人没保障啊,而且重点是,她还想抱金孙。

不过韩维森挡得很紧,韩母又知道儿子个性倔,决定的事绝不改变,只好把无数教训都闷在肚子里。

今天,韩维森到封妍家吃饭,算是正式拜见女朋友的父母。

双方见面,一开始有些尴尬,几十年的老邻居突然演起这一出,谁都会不自在。

但进了饭厅,彼此坐下一招呼,生疏就消失了。

韩维森小时候也常到封家吃饭,两老也清楚他的喜好,所以准备的菜色都是他爱吃的。

封父给他舀了小半碗开阳白菜。“以前日子不好,大家都爱吃肉,就你不一样,对青菜水果情有独钟,现在还喜欢吗?”

“喜欢。”他接过白菜,尝了一口。“伯母煮的菜还是跟以前一样好吃。”

“谢啦!”封母没说话,封妍插了一句。

“你——”韩维森愣了一下。“不会是你煮的吧?”

“为什么不是我煮的?你看不起我喔!”拜托,他们家换她掌厨很久了。

“我以为你只会冲泡面。”他之前看她吃宵夜。永远只有泡面、面包两种,还曾遗憾她父母厨艺都算一流,怎么她没遗传到?原来是小觑他了。

“我只是喜欢吃泡面,不代表我不会煮菜。”

“你就是吃太多泡面,瞧瞧,一个女孩家比维森皮肤还差。”封母教训女儿。

封妍瞥了韩维森一眼,转过头去。他是妖怪好吗?三十几岁的大男人,皮光肤滑得像豆腐那么嫩。“我就算不吃泡面,回到十八岁也不会比他好看。”

一桌人沉默,因为是事实,所以很尴尬。

大家安静地吃饭,一时间,只有用餐的声响,三分钟后,韩维森首先受不了。

他不知道该跟封父、封母和封妍说什么,就和豆豆聊天。

“豆豆,今年几岁?上幼稚园没有?”

豆豆是个圆圆胖胖的小女孩,粉色的脸蛋红扑扑的,跟小时候的封妍有八成像。

韩维森看着她,时光好像退回到童年,他们一起在眷村时快乐无忧的日子。

大家都说他脾气好,给个小胖妹日缠夜缠,也没发火。其实私底下,他也捉过毛毛虫、青蛙吓她,但封妍不记仇,哭过一回,隔天照样笑嘻嘻跟在他屁股后头。

喔,还有一件事他记忆特别深刻。

那年,他父亲与人合伙做生意失败,忧郁而亡,留下他和母亲、妹妹,以及大笔债务。债主上门时,他挺身而出,强调他们一定会想办法还清欠债,一毛不欠,只要大家给他时间。

但无人的时候,他躲着偷哭了很久。六百万在那个年代,对一个十岁的小孩而言,是笔天文数字。

他每次哭的时候,她都在他身边,也没说什么话,就是陪着他,偶尔,她会摘花给他,或者从家里拿些糖果饼干送他。小丫头可能不懂他的悲伤和害怕,但她的存在已大大抚慰了他。

结果二十余年后,他再度遭逢人生变故,还是她陪伴他走出阴霾。

这是缘分吗?如果是,他真感激老天让世上有她,让自己的人生路上永不寂寞。

“我今年要上幼稚园。”豆豆说。“大姨说,要叫里长走后门。”她并不理解“走后门”是什么意思,直接说出来,让已经尴尬的一桌人更加无言。

“公立托儿所太多人排队,我们怕抽不到签,所以……插个队,也不是太严重嘛!”封妍不好意思地笑着。

“那私立的呢?”

“贵得要死,不要。”

“我——”他本想说,他愿意帮忙。

“我吃饱了。”她突然放下碗筷。“老大,今天星期三。”

“星期三有什么事吗?”

“星期三,三皇三家外带饮料买二送一。”她拉着他起身。“你吃好了没?走啦!去买布丁奶茶。”

“还喝布丁奶茶啊?”他现在听到那个饮料都想吐了。但她想喝,他还是陪着她去了。

两人上了车,她安静着,看着外头的透天厝。曾经,这里是大片平房,还有很多田地,她最爱的是莲花田,每到花开时节,淡淡的清香随风飘散,枝头上,粉的、白的各式花卉摇晃,宛如仙境。

现在,那些曾经的美丽都消失了,剩下的是商店、马路和来来往往、迅速便利的无数车辆。

美丽和便利,有时候就是这样,无法并存。

就像廉价的公立托儿所和高贵的私立幼稚园一样,它们各有各的好,但她只能选择自己负担得起的那一种。

“老大,我想凭着自己的力量将豆豆抚养长大。”她不想隐瞒他,细数自己的收入与支出。“我负担不起让她读私立幼稚园,才会想办法将她安插进公立的。”

“我明白了。”他说。她想用自己的力量克服那些难关,她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服输。

但一个女人,月入三、四万,要养一个家何等辛苦?为什么不找人帮忙……思绪到一半,他的心疼了一下。若封妍是如此软弱的人,怎能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支持他,在不知不觉中,将身影烙入他心田?

他就是爱她这种软弱又坚强的矛盾个性。

“对不起,我不清楚你家里的情况,不该随便发言。”他说。

她低下头,浅浅地笑了,笑得很甜。

“不用抱歉,你这么关心我,我很高兴。”她握住他的手,在他颊边轻轻地落下一吻。“我爱你,维森,不是因为你能为我做什么事,或者你能给我带来任何好东西,我就只是爱你这个人——韩维森。”

韩维森本来要回大陆了,但今天上午,封妍要看中医调养身体,于是他把行程延到傍晚,想陪她一起去,了解她现在的身体到底怎么样。

八点五十分的时候,他打电话给她。

“封妍,你待会儿要去看中医吧?”

“对啊!”她一边说,一般吃着迟来的早餐。“你有好节目吗?要不要去哪里玩?”

“你想去哪里?”

“喝布丁奶茶。”她笑,如愿地听见他发出一记作呕的声音。他已经对布丁奶茶敏感到一听见名字就想吐。

“好吧!”他虽然不甘愿,但还是同意了。“一会儿三皇三家见。”

“好,一会儿见。”她挂了电话,速度快得连韩维森还想说什么都来不及。

封妍奔出大门,看见天空一片乌云,心里祈祷千万别下雨……

但她祈祷未完,雨便落下了。

她只能哀怨地悲叹一声,然后穿雨衣、拿钱包、钥匙,用最快的速度飙出大门。

另一头的韩维森看着突然断线的电话,呆了三秒。

“封妍,你这个没有情调的女人,我都问你要不要去看中医了,你就不会跟我撒个娇,要我送你去?”女人啊,黏得太紧的很烦,但像封妍这样,什么都自己来,完全不让男人展现男性雄风的,一样教人泄气。

他重新拨电话给她,想告诉她,他要陪她去看诊。

但这回,电话怎么也拨不通了。

怎么回事?她的电话从来没有拨不通的。

他忽然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屋里团团转。

他每隔一分钟就打一次电话,但她的手机始终没拨通,他急得心脏快爆炸。

又过了十分钟,他实在等不下去了,拿起车钥匙冲出大门,看见外头倾盆大雨,脸色黑一半。

那笨女人,不会穿着雨衣、骑摩托车去看医生了吧?

他耐性用尽,奋力跑向停车场,才打开车子的防盗锁,手机响了。

“喂,我是封妍,老大,你找我吗?”

以前,每次听见这句话,他都觉得温馨,这代表无论他遇到任何困难,背后总有人支持,不管封妍是否真有能力助他度过难关,但这份心意已让人感动。

但今天,同样的话却让他火冒三丈。

“我找你有事吗?”他咬牙。“你要看中医的前十分钟,我打电话给你,不就代表了我要送你去医院,结果你居然自己跑去了?”还是大风大雨的,一个女人骑着摩托车奔波,她到底要让他担心到什么程度?

“可是……”她小声咕咙。“我们约的明明是去喝布丁奶茶,你又没说要送我去看诊。”

“布丁奶茶是被你转开的话题,我本意是想送你去看中医的。”

“可我每次看中医都自己去啊!又不是什么大事。”

“不是大事,你……你等着!”他坐进车里,以最快的速度赶到。

那时,她才挂好号,在候诊区等待。

他拉着她到墙角,又怜又气地看着她。该死!她的发尾和裤脚都湿了。

“封妍,平常天气好的时候,你骑车是无所谓,但现在下雨,你到底在想什么?”

“下雨,穿雨衣不就好了?”她压根儿不明白他心里真正气的的是什么。

“封妍!”他沉下了脸,细长的凤眼眯起,丰润的唇抿成一条线,俊俏的脸冷酷得像冰。“我们是男女朋友对不对?”

她点头,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她已经尽量做个独立自主、不麻烦他的女人了,难道他还是后悔了?

她真的很爱他,只希望他好、舒服愉快,她不想给他增添任何麻烦,可她好像总是搞砸了。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撒娇?”他拉起她的手,因为淋雨,她的肌肤显得有些冰凉,让他的心也疼了。“我们是男女朋友,你喜欢我、关心我,所以总是想办法帮助我、给我快乐。难道我不是吗?还是在你眼里,已经失败过一次的我,没有能力、做不了你的心灵支柱?”

“不是的!”她焦急地反驳。“你很厉害,从小,我就知道你是最棒的,我……我是崇拜着你长大的,不管你以前多成功,现在又如何,我都相信你一定会重新站起来。只是……我怕老是麻烦你,你会厌烦。况且,我一个人习惯了,我不懂得怎么……跟人家开口,那好难为情,尤其是那些我自己一个人就能做的事,却要麻烦别人,我……我不会……”

“封妍!”他心疼地抱住她。有人说,单身时贵族,也有人说,单身是公害,但单身其实是一个很辛苦、又很寂寞的族群。他们什么都自己来,习惯独立后,却已经忘记,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合作的群体。没有人可以完全只依靠自己生活的。

但她,妹妹死了之后,父母退休,再加一个豆豆,整个家都在她肩上,已经将她训练成一个超级无敌女金刚,忘了女人的软弱和撒娇。

也许她家的电灯、马桶、各式各样的东西坏掉,都是她修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要男人干什么?尤其是他这种濒临破产的男人。

但她紧紧拥住他,颤抖的身体诉说着对他的爱意。

她正在告诉他,她很爱很爱他,虽然她做不好,也说不出来,但她的心却无比真诚。

所以他懂了,真正明白这个软弱又坚强的矛盾女人,并且更加爱怜她。

“封妍,”他在她额上印下一吻。“现在不会撒娇没关系,我们慢慢学,总有一天,我们会变成很合适的一对。”

“老大,谢谢你。”她将脸庞埋在他的胸口。好想哭,可惜没有泪。如果她能哭出来,该有多好……

老大,我好爱你喔!请你记住,不管何时何地,我永远爱你。

韩维森跟着封妍进了诊疗室,陈医生以暧昧的眼神瞄他。

陈医生不是一个八卦的人,但封妍在这里调养体质很久了,久到彼此像手帕交一样,她难得带男人来,陈医生能不好奇吗?

唯一不为所动的只有韩维森。他带着浅浅的笑容,长长地凤眼里带着温情,整个人像春风一样和暖。

陈医生偷偷对封妍竖起大拇指——你厉害,这货色实在太好了。

封妍脸红得不敢看韩维森一眼。

倒是陈医生很快地摆出一声的态度,问道:“最近怎么样?”

“早上起床会打几个喷嚏,如果气温变化大了,筋骨会特别酸痛,而且眼睛也很干涩。”封妍边说边伸出手给医生把脉。

“你的眼睛是因为熬夜熬太多了。”她特地不提干燥症,这也是一种体贴。

“至于酸痛问题,待会儿我给你针几下。”

陈医生检查她的舌头、喉咙和鼻子。“嗯,有点火气,你——”

“我知道,别熬夜。”

陈医生哼了一声。“既然都明白,就要做到。”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嘛!”她也算半个Soho族,有时候一、两个星期没工作,偶尔又会连续几个案子挤在一起,又不能推掉,否则之后谁要找她?

“对了,医生,我最近很奇怪耶!像奇异果、腌桃子一吃就痒,这是怎么回事?”

“过敏。”

“啊?”封妍大吃一惊。“可是,我吃那些东西吃了快三十年都没事,怎么会突然过敏?”

“好汉不提当年勇。”

韩维森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对医生和病人实在太有趣了。

陈医生红了脸,她赶紧端正脸色,摆出医生派头。“过敏简单来说,就是累发性的。也许你本来只是对奇异果有一点点小过敏,但你每天吃它,日积月累下来,到达临界点,它就爆发了。”

“所以我再也不能吃奇异果了?”老天爷啊!这真是天打雷劈。

“吃少一点就好啦!”台湾人的过敏源其实很多,如果真要做到完全禁绝,大家都饿死了。

“谢天谢地。”

“谢我才对。”初步诊疗完毕,陈医生招呼她过去针灸。

韩维森亦步亦趋跟着她们。

“如果你也要针,得先去挂号喔!”陈医生跟韩维森说。

“不,我等她。”

“至少要二十分钟喔!”陈医生说。那么长的时间,没几个男人有耐性等啦!

“不然你找间咖啡厅,去喝杯咖啡、看看报纸杂志,我很快就好。”封妍建议道。

“我待会儿还要陪你去喝布丁奶茶,还喝咖啡?饶了我吧!”他转身走到候诊室。“如果我不方便进去,就在这里等吧!”

“其实是无所谓啦。”陈医生故意在封妍耳边打趣。“反正你们彼此早看光了,怕什么?”

“找死啦!”封妍脸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了。“我和老大可是很纯洁的。”

“什么?”陈医生一副见到鬼的表情。

“干么?”

“你们两个不会是性冷感吧?”

“你去死啦!”两人又是踢踢闹闹地进了针灸室。

“我可是为你好,那么帅的男人,你不赶紧把他吃下去,万一被人抢走,有得你哭的。”

“韩老大才不是那种花心大萝卜。”

“那更惨。”

“为什么?”

“这表示他根本不行了。”陈医生一边吩咐她脱衣服、在诊疗床上趴好,一边准备用具。“不过我不擅长看壮阳,要不要介绍另一个医生给你?听说七十岁还能变成一尾活龙喔!”

“我懒得跟你说。”封妍闭上眼,睡觉。

但也许是因为陈医生的话,她的思绪不自觉地转到韩维森身上。

要说他们完全清白,那是骗人的啦!她小时候,他还帮她换过尿布呢!

他们一起干过很多蠢事,但她还是爱他,只要想到他,便忍不住脸红心跳,而这情况持续了三十年。

如果有一天,他们真的在一起,两个人赤裸相对,她……老天,她快喷鼻血了!

为什么会这样喜欢、迷恋一个人?

她记得黄舒骏的《恋爱症候群》有一句歌词——恋爱属于滤过性病毒,像感冒无药可救,但会自动痊愈……

但对于他,她从来没有痊愈。

所以……这是一种永远不会康复的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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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开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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