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掌柜按着店小二的头,逼着去看死者的脸:

「认不认得这长相?我不是早就要你们给我记得这张脸的吗?」

店小二这才细看:

「好像,有点眼熟。」

「当然眼熟,我还让人画起来,就贴在柜台后头!」

他怒气充脑,两眼昏花:

「这是蝉精啊,到秋季临死前,就到处骗吃骗喝,吃完就死,白吃白喝还要店家帮着收尸。」

「啊?」

店小二惊觉被骗,却已经太迟。

「既然是你带进来的,尸首就给我从后门抬出去。」掌柜连连叹气,整晚赚来的利润都抵不过这顿白食啊「还有,损失都从你月薪里扣!」

「掌柜——」

「还敢回嘴?」

店小二低下头去,缩着肩膀不敢再说。

「记得把这里清理干净,知不知道?」

店小二学夏季的蝉,小小声的哼了一句:

「知了。」

【第八章马锅头】

冬风吹来,一阵比一阵冷。

无瑕的白色从雪山往下蔓延,速度虽慢,进度却一日一日可见,每天都比昨天下降一些。

那是雪的颜色。

雪山东麓、主峰右下方的云杉坪,又称锦绣谷,这时也已银妆素裹、遍地细雪。古老的杉树们冻在冷风中,要睡过整个冬天,直到明年春冰雪融化时才醒来。

砚城内外的人与非人也为过冬而准备,比寻常时候更忙碌。

雷刚觑准时机,算好山路的状况,在落雪封路前,领着马队走了今年最后一趟,替城内翘首盼望的店家带回入冬前价格最高的皮草、腊肉等等货品,再将丰沃的薪资发给弟兄们。

男人们兴高采烈,用拳头敲击彼此肩膀,很高兴一年的辛苦终于告一段落,接下来几个月可以窝在火炉旁,跟妻子暖暖的腻着。

其中,有一个最年轻的,过几天就要成亲,大伙儿又是恭贺、又是取笑,弄得他黑脸泛红,窘得抓耳挠腮。

是雷刚笑着制止,男人们才停了取笑,承诺会去喝杯喜酒,方道别分閧,牵着自个儿的马回家。

身为马锅头的雷刚,目送每个兄弟离去后,最后才走。

他的家在砚城某条小巷里,外头搭着马棚,夏季时通风而舒适,冬季时盖上毡毯,温暖不透风雪。他把枣红色大马视为兄弟,铺盖在地上的乾草,永远篷松干燥,吃的细料也是最上等的。安置好枣红色大马后,雷刚才进屋里去。

他是人的时候就住在这里,成鬼后也没搬家,觉得这儿住得习惯。

比起兄弟们分的薪资,他领得最少,而且大多花费在照料枣红色大马。他简朴惯了,扣去吃食跟必须花费,单身独居,用不了多少钱。

简单的小屋虽然隔了好一阵子没人,屋内却是一尘不染,桌上还有四菜一汤,都是他最爱吃的。

门边摆着两双新鞋,床铺上还换了被缛,用的是纯棉,摸上去平滑细软,他粗糙的手反倒还会勾住面料。仔细一摸,被缛里的棉花打得很松软,盖上身肯定不重。他笑着叹了一口气。

这也是他不需花钱的原因之一。

他心爱的女子劝不了他进木府居住,就费心为他张罗,吃穿之类她都爱插手。知道他不喜欢奢华,她用都是实惠的材料,还不假他人之手,亲自为他纳鞋、缝被缛、做衣裳。

她生来娇贵,吃穿都有灰衣人伺候,这类事情大可以交给别人,她却偏要独揽不放,把为他张罗这些当成属于她的特权。

被缛上头有淡淡的香气,该是她的味道。

他深深闻嗅,感觉被缛还有些暖,不知是何时搁下的,蓦然间几乎有种冲动,让他想飞奔出门,说不定就能看见她在巷口等着,长发飞扬在风中,弯着唇甜甜一笑。

搁下被缛,雷刚走到桌前坐下,没去动筷子,而是探手入怀,从贴身的暗袋里拿出一个布制的小袋。

大手粗指打开小袋,因为很谨慎,所以有些笨拙。

袋子里是一只簪子,红润润的很漂亮。

这是他在邻近的城里不经意看见的,贩售的商人说是用珊瑚所做。珊瑚生长在深海,比美玉更珍贵,如此红艳的又更为难得。

相处多年,他知道她配戴红色的簪最是好看。

所以,即使珊瑚簪子的价格惊人,他也当场就订下。邻近几百里内,做生意的人都知道他声誉极佳,是远近驰名的马锅头,立刻包妥要让他带回去。

雷刚却不肯。

他从薪资里一点一滴的存,每到那座城一次,就付一笔数额,这样往返许多次,好不容易才存到够数,能在今年把簪子带回家。

红润的珊瑚,被巧匠镶为一朵山茶,姿态栩栩如生。

看着看着,他又有些不确定姑娘会不会喜欢这簪子。毕竟全砚城的茶花都渴望被她选中,能被簪在她乌黑的发上。她有无数真的茶花,何必要一朵假的?

珊瑚簪子在宽厚的大手间转啊转,流苏摇曳,发出细碎的声响,红色的光晕也跟着转动。

她会喜欢吗?

薄唇不自觉的上扬。

她不会喜欢吗?

薄唇不自觉的垂下。

如果有人瞧见,肯定无法相信自己的双眼,向来处事俐落、态度干脆,多年来走马队没出过一次差错,他的人、他的名就是信誉的保证,甚至连雪山在面前崩塌,都不会皱一下眉的雷大马锅头,竟会为了一根簪子陷入苦思,连饭菜凉了都没发觉。蓦地,拍门声响起,咚咚咚咚的拍得很急切,才把他的心神唤回来。

「谁?」他扬声问。

外头的人直喘,换了几口气,才能开口:

「马锅头,我是王家茶庄的人。」

雷刚搁下簪子,走去开门,瞧见一个年轻人靠着墙喘气,呼出的气息都化做白烟。

「怎么了?」他问。

「请、请您快跟我走一趟。」年轻男人说道,焦急得快哭了。

雷刚答得理所当然:

「这就走。」

王家茶庄里,人人急得团团转。主人王朗在冬天里,额上还冒着汗,不断用手帕擦了又擦,身上的衣袍也被汗沾湿,照理说冷飕飕的天,湿衣裳该是穿不住,他却浑然不觉。

因为他的心比身体更冷啊!

瞧见雷刚大步跨进门口,他如见救星,瘫软在椅上的胖身子俐落的一挺就起,匆匆奔上前。

「发生了什么事?」雷刚劈头就问,毫不耽搁。

王朗也省了客套,哭丧着脸,把手帕绞出几滴汗,跟着又再往额头上抹。

「是、是茶叶出了问题。」他急着说。

「哪批茶叶?」砚城里的茶叶,都是由雷刚运进来的。

「春季那一批。」

雷刚浓眉微拧。他经手茶叶多年,知道春茶最是昂贵,每次运送春茶时,他也最是小心。新茶进城之后被分为九等,在不同的地方晒了不同的时日,再被装进不同的茶仓。

有人偏爱新茶,爱那刚摘取下不久的茶叶,浸了滚烫的热水,再度嫩软青涩,散发如少女般的幽香。

有人偏爱陈茶,爱那茶叶藏得愈久愈好,青黝黝的茶叶,泡成一杯暗色的茶汤,再慢慢品啜,还直说陈茶比陈酒更醉人。

「这次开仓,取了春茶贩售,但客人买回去后全都来抱怨。」

王朗愁苦的说着,看着满地被拆开后,又被客人退回的茶叶。

雷刚拿起一搓茶,放在鼻间闻着,浓郁的茶香窜入,鲜冽又芬芳,没有半点霉味。看来不是他运送时有错,也不是茶庄处理时有误。

「有哪里不对?」

他搁下茶叶,重新站起身。

王朗差点就哭出声。

「这批茶叶造反了!」

他的声音跟哭也差不多了。

愁眉苦脸的仆人去端来茶杯跟装满热水的水壶,先取了些许茶叶,搁在茶杯里头,提高水壶,热腾腾的水冲进杯里,冒出一阵烟,然后——

「烫!」

一片茶叶唉叫,跳出杯子。

跟着,又是一片茶叶。

「烫!」

更多的茶叶,全跟着唉唉叫。

「烫!」

「烫!」

「烫!」

「烫!」

一片又一片茶叶嚷着,迅速逃出茶杯,还努力摇晃,急着要把热气甩去。

王朗满面哀凄,愁得都冒出不知多少根白发了。茶庄里没人开心得起来,因为损失太大,他们的月钱,还有年终的分红全没了。

「您亲眼瞧见了,这批茶叶全这样,九等的茶都怕烫,一冲热水就跳出来逃走,根本受不得浸润,杯里的水连半点茶味都没有。」

王朗一边说着,一边端详雷刚的脸色:「是不是能拜托您,把事情告诉姑娘,请她——」

雷刚举起手来,止住王朗的话,锐利的视线在屋内来回看了几次。

茶叶甩去热度后,都躺着桌案上,舒展好不容易能松开的叶片。

打开的袋子,还有尝试失败的杯子,摆得到处都是。杯子旁都散落茶叶,唯独最靠近窗口、被寒风吹得极冷的角落,小几上放着朴素的陶杯,四周干干净净。

「马锅头——」王朗又期期艾艾的低喊。

他没有理会,走到窗边低头,拿起陶杯观看。

杯子冷凉,茶叶在里头温驯舒展,悠游自在的上下舞动。虽是凉水,但杯中传出的茶香不比冲泡热水时逊色,甚至更胜一筹。

「这杯子是谁的?」雷刚问。

那个跑去找他的年轻小伙子慢吞吞的举手,有些不知所措,就怕闯了什么祸,会被痛骂一顿,甚至在过年前就被解雇。

「臭小子,你做了什么?」

以为找到罪魁祸首,王朗五官扭曲,深吸一大口气,摆开架势,预备来一场痛骂。「我、我什么也没做啊!」

小伙子一头雾水,被问得胆怯不已,肩膀都缩了起来。「你——」

宽厚的大手落在王朗肩上,阻止连串大骂。

「问题不在他身上。」

雷刚缓声说道,双眼直视小伙子,低沉的声音里尽是安抚:

「你喝的茶是冷的?」

小伙困惑的点头,不知哪里出错。

「店里忙,我有时拿些不能卖的茶叶碎末,刚泡好又有事,等忙完之后茶就凉了,喝久也就习惯了。」

雷刚点点头,晃了晃陶杯,茶香浓得诱人。

「这杯茶也是这样泡的?」

「是。」

「用的是刚开仓的春茶?」

「咦?」

小伙子用食指枢枢头,看到老板双眼圆睁,急忙解释道:

「没错,但我用的是最低等的碎末,真的!真的是不能卖的那种!」

他害怕得脸色发白。

王朗却没有开骂,反倒握住陶杯,双眼发亮的先用力闻了几次,也顾不得先擦擦杯缘,拿起来就凑到嘴边,小心再小心的啜了一口,用心的品尝。

冷茶在唇齿间流动,先是一阵茶香窜脑,接着茶味透出,舌尖渐渐觉得甘美,伴随淡淡气息。那是春风、春花、春暖、春雨跟春阳的滋味,喝下这口冷茶,就像是喝下一整个春天。

而且,这还是用不能卖钱的碎末泡的!

「快快快,把最好的茶拿给我。」

他从绝望转为兴奋,急跳跳的奔走叫唤:

「用冷水,记得给我用冷水。」

用冷水泡过的上等茶叶,更是滋味悠长,胜过茶庄先前卖过的每一批茶。就连他儿时,祖辈叹息说不曾遇过那么好的年头、那么好的春茶所泡的茶汤,也不及他手中的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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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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