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闺蜜

第二章 :闺蜜

十年牢狱生活,素面清汤,曾经精心呵护的脸,发黄发干,三十多岁的人却有一张四五十岁的面容。

而眼前,镜子里的女孩17岁。

17岁的女孩该是怎么样的?17岁的女孩有着羞涩的笑容,17岁的女孩有白色的布鞋,17岁的女孩会抱着书本挺着小胸部自信的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17岁的女孩是笑声,是好看好酸的青苹果,17岁那年不管过的如何,当岁月流逝的时候回忆起来的,总是甜美。

而秦心的17岁被偷走了。

她站在镜子跟前,看到了一个穿着低胸装,浓妆艳抹的女人,头发很长,烫着大波浪,染了媚俗的黄-色。

即使再活一次,秦心对这时候的自己还是有点目瞪口呆,是的,后来有那么多悲剧,相比起来,17岁的自己,做错的事情,只是把自己变的惹人厌,已经不算是悲剧了。

很多事情她都忘了,真的,坐牢之所以叫做,劳动改造,真的会改变很多很多,当你的手要穿一天的竹凉席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起来用欧舒丹的护手霜更滋润,还是用茱莉蔻的更芬芳。

回忆大多数都是趋利避害的,所以人会选择性的去遗忘过去的难堪,当时光倒流,又重新来过的时候,秦心一点一点的把眼睛上面的双眼皮贴,假睫毛撕下来,用卸妆油用力的搓洗,用力到流泪。

她不难过,真的,虽然这副模样好丑,可是还可以洗去。

搓洗了一池子浑浊的水,洗去了脸上厚厚的粉霜,洗去了眼睛那夸张的烟熏妆,洗去了嘴唇那艳红媚俗,镜子里露出原本17岁的她的模样。

嘴唇轮廓很清晰很倔强,不需要艳色口红多余的涂抹,青春就是最好的颜料。皮肤被折腾的有些苍白,仍旧是很好,因为还年轻。

她有一双很漂亮的丹凤眼,眼尾修长微微向上,顾盼间有风姿,她的脸上最美最突出的就是这双眼,明明很清纯,却又很娇媚。

即使历经沧桑,双眸不再天真,只剩下清冷,却使得这双眼有一种冷冽艳绝的气势。

她从小就听别人夸奖自己长的好看,她也一直觉得自己长的好看,所以才会看到未婚夫莫兴宁的时候,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会喜欢自己,所以听到余露介绍自己去当明星,才会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能红。

一池的浑浊是17岁的她表达爱意的方式,就因为余露一句话:莫兴宁喜欢成熟性感类型的女人。

17的岁她还不算是女人,为了挤出胸,在里面藏着厚厚的海绵垫,为了讨好他,露出长长的腿,细细的腰。

所以人总觉得过去的自己好傻。是真傻,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尴尬的不敢想。

把这一池脏水放掉,秦心挤了一点原本用来擦手的大宝抹到了脸上,刚刚因为搓的太用力,眼皮都红了,当秦心的手碰触在自己的眼皮上的时候,有点细微的颤抖。

眼睛不疼,心疼,很疼。

这双眼还在,以后会一直在,上辈子,她很信任余露,余露教她怎么样化妆会显得成熟性感,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余露还带她去看了那些美女是怎么化妆的,都是大双眼皮,大眼睛,烈焰红唇,金发丰胸。

那些所谓的美女在高中生秦心看来就是名媛,可是现在她知道,那些人说好听点的是交际花,说难听点的是小姐,让一个17岁女孩学着小姐的打扮去讨好世家少爷莫兴宁,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周围的所有人都在看笑话,可是17岁的秦心不懂,她只是在全心全意的爱自己的未婚夫,怎么会是笑话呢?

再后来进入演艺圈的时候,秦心也曾撞了大运,居然被大导演青神看中,定了演他下一部电影的女配一号,接了这个角色的时候,秦心简直是欣喜若狂,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跟余露分享,余露非常高兴的帮自己参谋,连工作都刻意放下,请假过来陪自己,那时候的自己又激动又兴奋,站在自己小出租屋里大喊大叫的:

“余露,我成了大明星,一定要买别墅,一间你住,一间我住!”

笑声是那样的真实,好像就在耳边,仿佛自己马上就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样。

的确,那个女配一号红了,大红大紫,家喻户晓,却不是秦心。

因为在余露的怂恿下秦心去做了割双眼皮手术,她渴望红,哪怕代价是自己最喜欢的眼睛,可是当她再次看到青神导演的时候,他却莫名其妙的换了自己。

那时候余露更是一副患难见真情的模样,怕自己想不开,日夜陪自己,并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毁谤那个顶替自己的女演员有幕后交易,余露的毁谤却惹得青神亲自站出来为那个演员正名:我觉得她很好。结果那个女演员更红火了,趁着这东风一路向上,最终成为演艺圈的一姐,而秦心却成了那个背后毁谤人的小人,平白惹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秦心的手轻轻的拂过自己的眼角,侧着脸,眯着眼,微微仰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女孩一下子从一个17岁的高中女生变成了一个妖艳的女子,当初青神要的那个角色就是一个民国歌姬,要的就是她独一无二的丹凤眼的那种媚,可笑她却去整了一个大双眼皮,满大街都是,他何必要找自己这个半路出家的三流演员。

“秦心,你眼睛怎么了?”突然一个温柔的女声在她耳后响起。

不用说,是余露,余露的声音很好听,17岁的秦心除了喜欢莫兴宁,简直是一无是处,又高傲又盲目,却能把余露当好朋友,这声音可谓是有很大功劳的。

余露的声音暖暖的柔柔的,有一种让人放松的魔力,秦心无论折腾成什么样,愤怒的像只野猫,堕落的像条野狗,却总能被余露安抚下来,可是现在,秦心听到这声音却如同指甲刮玻璃一眼刺耳,原本秦心有多信任余露,现在就有多恨她。

秦心的身体里抑制不住的涌出暴虐的情绪,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激动过了,在监狱里,哪怕跟别人打架打的快死的时候,都没有太大的情绪,可是此刻只是余露的一句话,就让秦心差点失控,忍不住的想抓花余露的脸,忍不住的想弄死她。

不,一切重新开始了,她不会让悲剧再发生,她也不会打余露,这么多年,余露让自己失去了很多,却也让自己懂得了一个道理,欺负一个人,让她去死并不是最惨的。

“没什么,卸妆油跑眼睛里去了。”秦心冷冰冰的说了句,转身就走了。

余露没有觉察出秦心的不一样,因为平日秦心就是很拽很骄傲的样子,她虽然是秦心的好朋友,可是心底却并看不上秦心,秦心的家境还不如自己,自己家好歹在城里,她家在乡下,却搞的跟大小姐一样,谁不知道她的生活费和学费都是莫家赞助的!

秦心不愿意跟余露多待,也不在乎她想什么,这辈子她只想脚踏实地好好的过日子,她不会去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但是别人要是敢动她的东西,她也会毫不留情的反击。

有时候习惯是可怕的,坐了十年的牢,一遭醒来,她居然发现自己穿惯了宽松的囚服,对身上这暴露的紧身衣十分不习惯,翻了翻衣柜,居然找不到一件正常不暴露的衣服,最终秦心只好套上了泰西中学的校服,简单的白衬衫加齐膝的蓝色裤裙。

换上裤裙的时候,秦心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这时候她的膝盖很圆润很光洁,因为她从来没有下跪过,想起曾经的往事,秦心突然看向卫生间的双眼涌上一股戾气。

没有和余露打招呼,秦心直接出门了,反正余露在自己面前永远都是温柔大方好脾气,是绝对不会跟自己计较的。

她的宿舍就在一楼,虽然有舍监,可是对她却形同虚设,余露和她半夜醉醺醺的回来,也没有人管,这时候的秦心还得意因为自己是莫兴宁的未婚妻,所以有特权。

她的特权很多,比如学校规定不能染烫头发,可是她却顶着一头黄-色大波浪。

出了宿舍,外头阳光真好,宿舍门口水泥道两旁种满了梧桐,人来人往,风吹裙摆飞扬,操场上打球的声音,加油的喊声,这大概就是青春的味道。

秦心忍不住闭上眼深深的呼吸了一口,这不仅仅是青春的味道,还有自由的味道。

虽然来来往往都是人,可是没有人靠近秦心,也没人跟她打招呼,虽然不化妆,穿校服,让人几乎认不出来是秦心,可是那一头标志性的黄-色大卷,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这时候一颗篮球飞了过来,眼看着就要砸到秦心,周围却并没有人提醒,可见秦心人缘有多糟糕,就在大家都在等这个传说中的莫少脑残未婚妻笑话的时候,球却被抓住了。

秦心抓住了篮球,身体却后退了一步,她忘记了,这具身体不是那个在监狱里劳动改造了十年的身体,而是一个身娇体弱的少女,可是她还是依靠着本能把球接住了。

睁开眼,看到不远处操场上一群笑闹的人,错愕的站在那,秦心忽然有种恶作剧的冲动,她抱着球,缓缓的走到球场边上,位置和篮板在一条线上,这个角度是非常难进球的,太重太轻稍微有偏薄都进不了,可是就见秦心修长的双手,那双手涂的红艳艳的,上面还有五颜六色的镶钻,阳光下,分外明显,大家似乎想到了秦心要干什么,可是看到她的手,又忍不住笑了,脸上都挂着嘲讽的笑容,可是那笑容还没有裂开到最大,只见篮球轻轻的从篮筐中心落下,如同错觉一般,没有一点声响。

秦心拍了拍手,转身走了,别人不会懂,场上的少年因为热爱打球而打球,因为消磨时光而打球,因为耍帅而打球,而秦心曾经日日夜夜练球,就只为了能去比赛的时候看一眼,看一眼外面天空的蓝!

整个操场如同被按了静音一般,秦心转身之后,静音键才消除,她没有注意到球场的另外一边的乒乓球桌上坐着几个少年露出奇怪的眼神。

因为远远的,一个穿着考究的衬衫和西裤的男子,踩着梧桐树影,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他的左手提着一个蓝色小盒子,任谁看都像是一个礼物盒,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貌似朴素却十分昂贵的黑色眼镜,他脸型棱角分明,他的嘴唇很薄,眉毛很直,他性子很冷,却总会在看到秦心的时候,露出淡淡的笑容。他学习成绩很好,年级前三总有他的名字,他的话少,却总能耐心的听秦心唠叨。

这样的未婚夫,你让一个17岁的少女如何能不喜欢,她听不得别人说莫兴宁的一句不好,哥哥秦华因为跟自己说了一句莫兴宁根本没有表面上那么好,自己就半年都不跟哥哥说一句话。

想到哥哥,秦心的心再一次钝钝的疼了起来,而莫兴宁已经潇洒的走到了她的跟前。

莫兴宁非常优雅的把蓝色盒子递给了她:“心儿,这个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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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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